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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30  分类: 劳动合同 手机版

篇一:劳动法中关于辞职违约金一些规定

劳动法中关于辞职的一些规定: 只允许在两种情况下,让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提供培训费)和第二十三条(给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该法第二十二条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费用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并且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该法第二十三条是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并且规定了竞业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年。遗憾的是对竞业限制的违约金没有规定一个上限。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约定违约金都是违法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劳动法 辞职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如何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试用员工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

旧版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

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除非公司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篇二:【原创】可以在劳动合同中随意约定违约金吗?

[原创]可以在劳动合同中随意约定违约金吗?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张洪

经常遇到企业劳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雇主咨询,可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高额违约金,让劳动者不敢轻易辞职,要他们为自己的草率付出代价。事实上是不是可以这样做呢?不是的,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在劳动合同中任意约定违约金的。

按照法律要求,“违约金”除根据《劳动合同法》在培训和泄露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方面可设置外,其他情况均不准许设置。所以,今后企业希望留住员工,只能使用奖励的方式,而不可能再通过合同“锁住”员工。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金;

2、 只有两种情况下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违约条款,即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 用人单位培训劳动者,签订了服务期限条款,劳动者违反这个期限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且违约金的数额有明确规定,即不能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 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承担关于培训的违约金,因此,用人单位最好不要在试用期安排劳动者参加付费的培训,当然特殊情况除外;

5、 关于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和竟业限制的约定,劳动者在

享受了用人单位在竟业限制期内的经济补偿,又违反这一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注意,这里的约定违约金没有数额标准和限制;

6、 企业应合理运用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违约金条款,劳动者违法了这些约定承担了违约金还得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九十条)。

注意:1995年10月10日,劳动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法

【1995】264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篇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关于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 除了服务期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可约定由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约定)

一、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培训服务协议,劳动者服务期未满辞职,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因劳动者的以下过错,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可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

虽有约定,劳动者不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

一、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因单位有下列违法情形,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辞职无需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实际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不需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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