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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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法律培训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1  分类: 培训方案 手机版

篇一:村干部培训实施方案

王寨镇2011年村干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镇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和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村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促进全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特制定该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村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维护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大力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农村工作水平,促进特色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的村干部全员培训,使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民主法制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大的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培训时间:2011年10月21日—10月23日,共3天时间。 四、参加人员:党委成员、各镇直单位负责人、全体村干部。 五、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10月21日、10月23日三天,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表)

1、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开展村级党建工作和村党支部书记履职的素质、作风、能力以及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以掌握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廉洁自律、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计划生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3、开展现代农业,农业生产的发展态势及总体规划,农村财务管理、民主理财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为确保培训质量,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许成伟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刘路、彭冬梅同志任副组长的村干部专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振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两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好培训工作。

附: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村干部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表

篇二:村干部法律培训讲课材料

增强法律观念

提高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

各位领导、同志位,大家好!我今天讲课的主题是增强法律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由于时间关系加上本人能力有限,讲得不到位的方面,请大家多多包涵。

? 1997年,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将依法治国写入了党章,写入了宪法,中国结束了几千年以来以权治国、权法兼治到以法治国的这样一个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从中央到地方分别是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村。

一、什么是法律。

1、什么叫法?什么叫律?法是“三点水”加个“去”字,“水”代表公平、公正,“去”字代表惩罚的意思。律是“双人旁”加个“聿”字,“双人”表示人对人的管理和统治,“聿”字则表示“均布”,也是表示公平、公正。经过几千年的演变,也就成为我们今天的法律。举例:笔者有一邻居经常小偷小摸,我见状后就劝告他,要他遵纪守法,他说法是什么,法就是“三点水”加个“去”字,滚他妈的蛋。不久,此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法律的概念。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可诉性的社会行为规范。简单说,法律就是统治者编织的一张网,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规范,它告诉我们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也不可以做的;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做了不可以做的事情就要受到惩罚。也就是说人们只能在法律这张网里行动,这张网就像通了电的电线,只要有人敢越过这张网,就要触电,国家机关(军队、警察、监狱)就要制裁你。

二、依法治村的含义和内容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村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贯彻落实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法治村就是要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办事,以制治村,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治村的实质和核心是村民自治,其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一)依法治村的工作目标

1、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2、要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水平。

3、要强化村民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4、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形成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依法治村的具体要求

要长期不懈努力,走依法治村的道路,特别是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村级民主法治建设。

1、实行民主选举。建设村民满意的“两委会”班子。

2、实行民主决策。认真贯彻执行“4+2”工作法,保障村民真正当家作主。

3、实行民主管理。用制度规范约束全体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

4、实行民主监督。逐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机构和职能,依法、有效监督村务,做到“让村民明白,干部清白”。

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内容

1、村委会职责:

村委会的职责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接受乡、镇人民政

府给村委会的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村党支部、村民会议的关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可见,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是指导和被指导关系,乡镇政府支持、帮助和指导村委会工作,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工作。共同把农村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可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因此,村委会在向村民会议负责的同时应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征求意见,特别是重大问题、重要决策、重要人事变动,必须请示党支部,接受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党支部也要充分尊重村民自治。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应做到分工和合作。党支部书记应做好党支部建设,党支部应该管大事、议大事,村委会主任应加强村务管理工作,落实好经民主讨论的决定,不互相干预。同时在工作中,二者要互相沟通、相互支持,村委会应主动和党支部书记沟通,大事多向书记汇报,书记遇事也应多与主任商量,共同为全体村民谋福利。只有二者把关系处理好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才能搞好农村和谐发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规定:村委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委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委会成员的工作。

可见,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于村民会议的授权,村民会议代表村民意志;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体系中的决策机关,村委会是村民会议选举出的村务工作的管理者,是执行机关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人民调解。

村委会一项职责是维护一方稳定,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作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多年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共同构成的“大调解”体系,为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8月28日通过的《人民调解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也是我们工作中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人民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是由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包括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讲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

调解遵循的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调解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协议的效力和履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不成功怎么办?

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

村干部法律培训方案

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五、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

篇三:村干部培训方案

涂家垴镇村干培训方案

为提高我镇村干部工作水平,发挥好村干部的帮扶指导作用,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推进我镇新农村建

设,镇党委决定举办村干部培训班 。特拟订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学制及人数

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各村工作组全体人员。

培训学制及人数:培训班举办一期,学制3天,培训干部80

余人次。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6月10日-12日

培训地点:镇政府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的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展观,以增强村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提

高村干部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维护稳定

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施全覆盖、多手段、

高质量的培训,大力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农村工作水平,

为推动我镇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促进特色产业和农村经济

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四、培训的目标任务

全镇村干部培训工作从2010年6月10日开始,到6月12

日结束,完成全镇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委员80余人的全员培训任务,采取镇办班和区委党校集中办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培训工作全面覆盖,不留空白。通过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的村干部全员培训,使村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民主法制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大的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五、培训内容

1、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精神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开展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开发、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开展党性教育培训,重点就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村党支部书记履职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村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讲授;

3、开展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4、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村建规划、卫生防疫、账目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突出发展现代农业这一重点,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在深入了解农村工作实际基础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理清发展民营经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新思路,提高群众发家致富的能力,增强做好农村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使我镇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等各项工作任务

落到实处。

六、培训方式

根据学员实际及培训任务,采取集中授课与学员自学、参观考察与大会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之良好效果。

涂家垴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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