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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培训方案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9  分类: 培训方案 手机版

篇一:辅警培训讲稿

社区民警、辅警培训讲稿

学习周部长“四句话”之感慨

同志们:

今天有幸与大家同堂交流,倍感荣光和自豪。学海无涯,学无止境。由于自己的知识浅薄,讲解中有不达其意之处望谅为谢。

学习和探讨周永康部长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这四句话,用语精辟,其意深刻。我们不能泛泛而读,一知半解,我们也不能一般号召,风静树止。要深刻理解周部长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我们人民警察要从小事做起,要从基本要求入手,要从平凡工作对接,使公安机关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坚强柱石,为了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一、人要精神

大家知道精神是人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表现出来的一种活力。人没有了精神,人就失去了支撑点,丧失了战斗力,没有战斗力的队伍,岂能打得胜仗。所以,人必须要有精神,公安民警站在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沿阵地,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随时随地体现出信心百倍、精神十足,有战无不胜的力量源泉。

1、举止要风度。公安机关是半军事化机关,人民警察的行

为举止也要军事化。在“三基”工程建设项目中,苦练基本功就是要规范其行为举止。要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的行为境界。生活在我们这个大千社会里,人民警察的职业接触社会最广泛,行为举止会给他人留下第一印象。从另一个侧面讲,行为举止要有风度,也是开展工作的基础,更是代表一个职业形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就是要有雄赳赳、气昂昂之势,以浩气之精神压倒对方,取得信任。

2、工作要厉行。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接处警有限时赶到现场的法定时间,如果我们无精打采,慢条斯理,你就会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你的行为就是不积极的作为,人民群众就会对你有意见,甚至可能请你法庭上见,到时也可能出现吃不了兜着走。

3、处事要果断。黄继光堵枪眼,董存瑞炸碉堡,他们的果断行为导致战斗的胜利,全国人民学习他们,就是学习他们这种不怕牺牲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能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当今社会矛盾日益加剧,时刻都有参加处臵这些矛盾纠纷派生出来的问题的可能。如果我们没有当机立断,行为表现为稀、拉、松,没有形成一股绳,该出手时不出手,不该出手则出手,这样就不会达到预期处臵目的,还有可能出现添乱,甚至制造新的矛盾纠纷。比如,我们有的民警在制止群体性事件中,不法者对执法者大打出手,而我们只采取一般的劝说,甚至把民警打伤了也还在劝说,不采取应该采取的手段,前怕狼后怕虎,

久拖不决。当把人捉到公安机关调查时,有的同志精神就来了,对被调查者拳打脚踢,表现出还有点“功夫”,结果失得其反,导致公安机关赔礼又赔钱,最后还吃败官司,这样的案例很值得我们去总结、去思考。

4、同志要坦诚。坦率与诚恳是对志同道合者基本要求,同志工作之间的交往要坦坦荡荡,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不能心口不一,口是心非,搞小动作,更不能阳奉阴违,两面三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是同志之间交往最忌讳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同志,在处事中更要注意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群体之中,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一些想法,同志们都看得一清二楚,掩盖是掩盖不住的,只有真诚地与同志们相处方能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如果一个单位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民警之间,民警与民警之间关系紧张,这个单位一定没有精神,这个单位的工作只能是平凡,平凡仍然是平凡。

二、物要整洁

整洁原指物体的整齐和清洁,这是所说的整洁泛指公安机关所有的物体,即包括房屋的外观,也包括室内物品的摆放;即包括动产的警用车辆,也包括民警的着装打扮。真正要做到,物要整洁,并坚持经常,还要我们认真不遗余力的从实常抓,方能达到要求。

1、外观标识要统一。在“三基”工程项目建设中,公安机

关的办公楼建筑设计,标识标牌全国必须统一,全国的派出所办公楼外观一个样,警用车辆外观一样,各种吊牌、指示牌、灯箱都一个样。目前建设中的社区警务室、乡村警务室、校园警务室也必须统一外观。老百姓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熟悉公安机关的身影,方便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创建和发展。

2、室内摆放要统一。室内要做到美观、大方、整洁,就必须要做到墙上不能乱贴,桌上不能乱摆,地上没有乱丢物,衣帽不能乱挂。从我局情况看,现在比过去好多了,但也有少数的办公室墙角有蜘蛛网,墙上的制度不统一、不规范,玻璃窗内外灰尘满布,桌上堆放报刊、杂志、书籍、材料、墨水瓶、茶叶筒、水杯、电脑、打印机等很多很多的东西,看起来杂乱无章,一点没有整洁感。再加上桌上灰尘、地上烟头、烟灰、尘土、纸屑等,不像是个办公室,倒像一个杂货场或杂货库房。要做到整洁,除天天打扫卫生外,还要做到桌上除电脑外尽量不放东西,地面随时打扫,衣帽也要整理上勾,不能随便挂放。

3、讲究仪表和衣帽整洁。按照人民警察着装规范要求,人民警察的头发不宜过长,不留胡须,要行带整齐,其面、手、衣服要洁净,指甲要经常修剪,一般与指尖等长,不染发、染指甲、画浓妆、戴装饰品。衣服要清洁笔挺,不使之出现褶皱,钮扣均应整齐,特别是裤扣,不能在室外或公众场合整理。着警服应按季节不同着规定的制式警服,不得警、便服混穿,不

得混季混装。领带、领花、胸牌、臂章佩戴端正,口袋内不宜揣过多东西,皮鞋要擦亮,不沾灰尘和污痕。不在人前做一些不雅的小动作,如剔牙、漱口、打哈欠、伸懒腰、挖鼻子、掏耳杂等。

4、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秩序是人类文明所在。比如在公共汽车上让座,在空调车内不吸烟,旅游途中不乱扔东西等,都是公共道德和精神文明的表现。据平时的了解和观察,我们有的同志不注意小节,在不该抽烟的地方抽烟,在不该吐痰的地方吐痰,我们有的部门的警车内烟头、果皮与纸屑一有尽有。车内尖迹布满,与威武庄严的警车很不匹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该是有失礼节、有失尊严的事绝对不能做,中华文明的美德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

三、说话要和气

说话,最能表现一个人的文化素质与修养。人的态度温和称之为和气。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对群众既要态度温和,要同群众有和睦的感情,这才是完整的说话和气。说话和气是人们社交的基本要求,而说话要和气则是人民警察必须要做到的要求,没有商量的余地,人民警察只有说话和气,才能保持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反之,人民群众就不欢迎我们、支持我们。

1、说话和气,发扬传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之歌从战争年代唱到今天,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八项注意”的头条就

篇二:东莞市辅警管理办法

东莞市辅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招录、履行职 责、保障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管理机构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派驻到公安机关并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员,包括:由镇(街)财政全额保障的“镇级”警务辅助人员和由市镇(街)两级财政 专项补助的“村级”警务辅助人员,统一简称为“辅警”。

第三条各镇(街)设辅警大队,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辅警管理的机构,负责辅警的统一录用、合同的签订和经费保障。各镇(街)辅警大队大队长由各镇(街)公安分局分管巡警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教导员由综治办一名领导兼

任,副大队长由公安分局机动巡逻大队(巡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其他工作人员从公安分局抽调组成。

各警务区设辅警中队,由警务区警长担任中队长,由村(社区)治保主任担任副中队长。

第四条公安机关作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辅警的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指挥调度、统一考核标准。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负责指导全市辅警队伍的管理。各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应根据各村(社区)人口及治安管理状况统一规划和派驻辅警,开展辅警日常管理使用工作,并定期在镇(街)范围内实施集中战训等管理活动。

第五条对辅警的管理,遵循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 合的原则。

第六条辅警依法履行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或配合。

辅警在履行职责时受到不法侵害的,依法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辅警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 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辅警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职责、纪律和权利

第八条辅警应当维护队伍形象,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一)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辅助活动;

(二)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协助交通管理秩序;

(四)协助开展治安和消防检查管理;

(五)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辅助活动;

(六)专业技术、后勤等相关警务保障活动;

(七)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警务辅助活动。

第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安排辅警辅助履行下列警务活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警务活动;

(二)案(事)件的侦查取证、技术鉴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 项的决定;

(四)开I}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不得辅助履行的其它警务活动。

第十条辅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遵守公安机关规章制度;

(二)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三)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不得超出授权范围或违反职责行使职权;

(四)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

第十一条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辅警培训方案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

(四)对本单位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招录

第十二条辅警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镇级”辅警的人员核定由镇(街)公安分局巡警部门向镇(街)辅警大队提出招录名额及职位要求,镇(街)辅

警大队根据汇总的要求制定招录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村级”辅警的人员核定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每万名常住人口配臵35名,配臵数量不足巧名的村(社区)按照15名核定,统一由镇(街)辅警大队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招录辅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四)体检与政审;

(五)审批与备案。

采取其他方式聘用特殊岗位辅警的,经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批准,另行制定相应的招录程序。

第十五条辅警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并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政审合格;

(二)18至45周岁的中国公民;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米以上、女身高

1.55米以上;

(四)退伍军人优先。

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从事辅警工作。

篇三: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和使用研究

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和使用研究

摘要:我国公关机关辅警队伍的出现是符合了目前经济的快速发展形势与社会转型中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所以辅警及其队伍的建立很有必要。然而,目前我国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存在着诸如法律界定不明确、管理体制混乱、工作职责不清等制度问题,也存在辅警发展方向不明确、辅警参与执法等主管机关管理问题,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辅警的管理层面,因此,我们要从改革辅警管理模式着手,完善辅警管理制度,如“加快辅警立法工作”、“规范辅警职权行为”、“建立辅警准入标准”、“完善辅警基本保障”等多方面进行改革与加强,在改革的同时充分发挥辅警的作用,有效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制度

一、辅警及其队伍建立的必要性

(一)辅警的概念

辅警的工作重点需要体现出“辅助”作用[1]。辅警作为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借助基本的执法权,实现对社会治安的维护、违法犯罪的打击等作用。目前,依据我国实际情况,我国主要有自筹经费类辅警、合同类辅警、保安类辅警、政府雇员类辅警四种。

(二)辅警队伍建立的必要性

辅警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助手,同时借助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加强了公安工作基础。

1、缓解警力不足,节约行政成本。由于公安机关受到增编的限制,但

是又需要考虑到警力问题,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的拓展就成为了有效方式。采用建立辅警队伍的方式有效达到了这个目的。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警力配备的数量与社会治安的稳定性成正比[1]。犯罪质量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犯罪的技术性、流传性不断增加,导致破案的难度增加,在这种大环境背景下我国的警务人员的数量也增加的并不明显,面对不断增加的治安压力,警务人员的工作重点放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将巡逻等事务交给了辅警,如此一来缓解了在编民警人员紧张的问题。

2、有效推动警务社会化。警务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2]。本身从性质上而言辅警就是目前我国社会转型期中警务社会化的一种方式,通过加强对辅警的管理与使用,促进辅警队伍的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推动警务社会化。

3、拉近警民关系。我国辅警人数曾经达到200多万,及时在经过整顿之后根据不完全统计仍然有150万多之多,辅警来源广泛,具有良好的社会群众基础,能够更快的掌握社情动态[3]。因此建立辅警队伍使其规范化既有利于拉近警民关系,同时也符合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的困局

(一)辅警制度存在的问题

1、法律界定不明确。不管是在行政执法还是刑事司法中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辅警的法律地位,正是因为这个问题导致其行为效力十分尴尬。以苏州为例,在2012年之前苏州的辅警队伍建立并没有相关的管理办法,整个辅警队伍中有治安员、辅警、治安联防队等等,之间各种组织的区别与工作范围界限比较模糊,导致出现新的社会管理问题。

2、管理体制混乱。正是由于辅警制度的缺失,导致出现管理存在问题。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辅警队伍一般都是有相关部门规范,带有明显的地方性[4]。辅警队伍缺乏统一领导,辅警人员关系复杂,加上雇佣关系不明确等等问题,导致其最终管理方面存在各种漏洞。

3、工作职责不清。目前存在着在编民警将本职工作推到辅警人员身上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将会逐渐削弱公安工作的专业性,甚至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加上目前因各种因素造成的辅警队伍的不断扩大,导致的工作职责界限不清的问题越来越明显。

4、准入机制不严。分析全国关于辅警的招录标准,可以发现由的地区要求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的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有的在年龄与性别上进行限制,甚至出现了部分地区无相应的具体要求的情况,这些现象都反应出一在招录过程中缺乏相关标准。不同地区招录的主体也不同,有的地方是公安机关进行招录,有的地方是辅警管理部门招录,有的地方是劳动人事部门招录,招录主体的不明确导致整个辅警队伍发展出现偏差。加上在招录过程中程序过于简单,导致不同层次人员均有可能参与到辅警队伍中。二后期教育培训工作缺乏,达不到一定质量标准。各地的辅警培训计划、考核标准的不同导致辅警队伍的素质不同,后期的培训过于简单,未真正发挥出培训的作用。教育的缺失、培训的质量不高都体现出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5]

(二)辅警主管机关内部存在的问题

1、辅警发展方向不明确。辅警中包含的联防员、协管员、治安员等都是辅警队伍中的一部分。加上在经济发达地区辅警队伍的人员数量不断增大,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导致弱化了综合治理职能。

2、辅警参与执法时有发生。2014年9月在双流县出现的关于辅警脱制服与执法对象争吵,出现言行不当的行为。通过新闻报道出来的辅警问题甚至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分析其原因,既存在招录不严、管理松散等客观因素,也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辅警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意识不强,没有良好的自律性,都会导致出现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3、辅警薪水偏低。以某地区为例,辅警的最高收入也就2000元左右,在我国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工资则更低,可能仅有几百元。辅警队伍缺乏经费的保障,其薪酬与福利待遇普遍低于公安机关中合同工,甚至出现了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工资待遇低直接影响了辅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6]。加上辅警的工作性质与在

编民警的工作性质类似,存在一定危险,但是目前我国针对辅警缺乏相关的抚恤制度,也没有六险一金,甚至部分地方连三险都没有。

三、加强公安机关辅警管理与使用的具体措施

(一)改革辅警管理模式

某地区为了有效发挥出辅警的作用,在利用其政府进行社会改革的过程中顺利完成了辅警管理模式的改革。将市政府招录的协管员等人员将管理权力转移至公安机关,将原有的辅警职能进行延续,要求治安员仍然进行相关工作,同时为了避免转移过程中出现问题,在辅警人员的薪酬方面,采用了沿袭方式,以前存在的不会减少,甚至还提高了薪酬,并且全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该地区通过这种方式改革管理模式,为其他地区进行辅警的管理与使用提供了真实案例。

(二)完善辅警制度

1、加快辅警立法工作。从目前我国的法制化现状分析,辅警仍然处于规范化范围之外,不仅严重影响到辅警队伍的健康发展,甚至影响到公安机关的警务效率。因此,从目前形势我国需要尽快进行立法工作[7]。通过制定专门的《辅警条例》进行辅警队伍的规范。甚至可以允许地方制定地方性的辅警法规。在参照相关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辅警的内涵、性子、职责、权限、行为规范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从理论的角度、立法的角度规定辅警的相关法律法规。另外,地方政府也可以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通过细化辅警队伍的工作职责等,有效保证辅警队伍的健康发展。

2、规范辅警职权行为。为了保证辅警队伍依法行使自身权力,为公安机关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可以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建立适当性原则,从辅警的职权行为进行规划。根据目前的限制,辅警并不能够从事执法性事务但是分析在我国部分城市对辅警赋予了小部分的基本执法权限,从实际结果上看,效果良好。因此通过赋予辅警部分权利并规范其执法行为,能够有效促进辅警更好的旅行职责[8]。

3、健全辅警管理体制。第一,确定统一的辅警主管部门。由于存在着辅警主管部门不统一的现象,为了实现对辅警队伍更好的管理与使用,应该确定统

一以及唯一的主管部门。统一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不管目前是由哪些部门在管理都应该尽量将管理权力全部转移至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在公安机关中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进行辅警多为的管理工作,实现对辅警队伍定位、职责、权力方面的限定。省级公安机关负责对整个省市辅警队伍规划的建设,发布各种指导性文件,指导市级、县级的辅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实现对辅警队伍器械设备的规划与配备。市级公安机关根据省级下发的文件展开辅警的相关工作,进行本地辅警队伍建设的规划,向上级机关反馈与汇报辅警管理工作情况,同时指导下级公安机关的辅警队伍建设与管理,进行辅警器械规划与配备。县级主要是进行辅警队伍的管理工作,针对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辅警业务工作的开展与工作计划的实施,确定基本的工作要求与任务[9]。

第二,建立一个统一的组织体系。首先从原则上,需要遵循职能目标原则、精干高效原则、分工协作原则、差别设置原则。职能目标原则要求辅警组织在建立的前期需要一职能目标作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其一个与辅警工作相适应的机构形式、数量规模与资源配置。通过从数量与资源两个方面有效保证辅警工作。精干高效要求在组织运行过程中不断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高组织效能,最终实现组织结构的合理与高效运行。分工协作需要让辅警组织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差别设置要求辅警组织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需要与实际条件,有效发挥出辅警作用。英国的辅警被称为特别警察,其特别警察的整个制度较为完善,包含了特别警察的职责、准入机制、教育培训、等级、执法工作等多项缓解,保证特别警察处于在一个正规化管理中。

第三,实现统一管理与使用。为了有效改善辅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对辅警队伍的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勤务规范与岗位管理有效保证整个辅警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与法制化。其次,需要建立一个严格的制约机制,队伍中需要形成一个严格的风气,对辅警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教育,有效保证整个辅警队伍的严谨化,将这种氛围带入进工作中。加强对辅警工作的日常性检查。通过利用互联网建立一个辅警信息平台,向社会民众开放监督、投诉、反馈的渠道。最后,从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方面进行优化,在工作中尽量为辅警建立一个良好条件,积极主动的帮助辅警人员解决生活困难,有效解决辅警人员的后顾之忧。以苏州为例,苏州市公安局在2012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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