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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婚姻情况调查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02  分类: 情况报告 手机版

篇一:关于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的已婚家庭.

[调查目的]对本地区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相应的调解和解决的办法

[调查方法]本调查报告采用收集资料、电话采访、网聊、面谈、填写调查表,口头问卷等方法进行调查。

[调查地点] 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镇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

[调查时间] 2011年3月份本人自小在农村土生土长,自以为农村情况复杂多变,实际情况受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科学,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等多种因素的严重影响,致使各个方面并不发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农村的婚姻家庭状况也随之出项了一些明显的问题。

2011年3月份,我对孝义市下堡镇10个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随机抽取350例已婚家庭妇女名单。先后走访了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村组座谈,了解调查对象的结婚、离婚等家庭情况,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婚姻家庭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

在350例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78%,再婚者占8.5%,丧偶者占5%,离婚者占1.5%,存有离婚动机的占15%,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渐趋向宽容。 法院案卷数据显示,离婚案件占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从调查问卷的座谈情况看,110户家庭存在家庭纠纷,夫妻感情不和,有的还存在婚姻危机,不稳定家庭占11%;婚前性行为发生率

高达25%;75%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批判的态度,部分人持理性态度。

二、农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农村婚姻情况调查报告

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和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被访者中有15%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37%的人表示偶乐发生此类行为。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家庭,对于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态度。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第一选择为“逃离现场”。人们对家庭暴力这种既反对又犹豫,与传统观念有关,也有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不闹散家庭的现实考虑。这说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2001年至今,该镇妇联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 件,占信访总数的29 %;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尤其是妇女。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有一位妇女长期处于受暴状态,但由于受害人受传统的“妇道”影响,被丈夫打了,却不敢说、不敢讲,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担,直到被打伤了,才开始反应。这一例很有代表性,这是农村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开始就通过法律途径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后果就会大大减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为婚姻家庭的主要问题。

2001年至今,在妇联接待的上访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占 28 %,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婚姻家庭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岁年龄段;女性占20%,大多数在30-40岁年龄段。这类问题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女方。有一例上访妇女,明知自己的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却不敢提出离婚,反而哀求不要抛弃她,虽然丈夫不和她离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责任和义务,还经常打骂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义务,有的甚至离家出走。

丈夫离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现的一种新问题。这类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离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后想方设法卷钱远走高飞,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离婚。有一位妇女,离婚后,又与某男青年认识结婚,婚后男方花言巧语,一点一点的把女方的积蓄骗走后不知去向,给这名妇女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还有一名妇女与男方于2002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在孩子刚满6个月时,男方提出到驾校学驾照,在学习期间又与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详情的情况下,又商量买一辆大车,由于没钱,丈夫以好好过日子为由就劝妻子到娘家借钱,妻子信以为真就与娘家借了7万元,钱到手后丈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给妻子、女儿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既丢了人又丢了钱,最后人财两空。

4、由于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婚姻失败。

在农村,大部分青年结婚后与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关系难以度过“磨合期”。某村一妇女,刚结婚婆婆就说这说那,挑媳妇的毛病,丈夫也不太会做工作,还比较倾向母亲,从而导致刚结婚就离了婚。透过调查资料可以发现,家庭代际关系存在着错位问题,尊老不足,爱子有余是具体表现。一方面农村家庭对老人的需求相对重视不够,导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担负起照看孙子和承担小家庭家务劳动的责任,导致老人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子女对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过多的精力和财力,甚至发生了“过度关注”的问题,引发亲子之间的冲突。

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仍存在不少问题。第一,父母过多地参与子女的问题解决,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对子女独立性的培养重视不够。第二,家长们虽然注重子女道德素养的形成,但对子女的创造性、合群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视。第三,在子女培养上的功利性明显,“出人头地”成为父母对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亲子之间较严重的矛盾主要发生在孩子上学方面,比例高达42%,农村家长们过于重视子女的学习。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已经在减轻学生负担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个教育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能否实行下去,都还是问号。

5、生活困难成为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又一诱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难,妇女没有收入,在家庭中没有经济地位,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一切不顺心都要忍受,从而导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频频发生。

三、农村婚姻家庭现状产生的原因

1、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到头来,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伤亡事件,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社会原因。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生活改善了,开始寻求一些刺激的、新鲜的东西,于是,有些人(大多数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赌、毒”等恶习,有了这些恶习,势必要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影响,出现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闪电式结婚、闪电式离婚”,对婚姻神圣的殿堂却来去自由。

随着农村人力资源流动,一些人选择到外地打工或发展,从此开始了“孔雀东南飞”的生活,大部分妇女在家务农,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挣钱。不少男人挣到钱却忘记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养了“小女人”,妻子却不肯提出离婚,于是,宁可什么都忍受,宁可当保姆。

3、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是稳步发展,但是,还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道德约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约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济措施。

四、改变农村婚姻家庭状况的对策与建议

1、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我们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加打力度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创建和谐社会。

2、普及法律知识,强化相关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纳入普法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妇女弄懂、弄通相关法律,提高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3、加大调研力度,从源头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稳定工作。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影响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路子,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社会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帮助。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服务热线,目的在于当人们的婚姻家庭亮起红灯或出现问题时,她可以找到相应的地方或部门去倾诉、去讨教、去寻求帮助,使其尽快地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公安机关发现家庭暴力要及时出警;司法机关要出台相关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她们打官司难的问题。

09春电大法专学员:张因杰

2011年3月

篇二:关于农村彩礼情况的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村彩礼情况的调查报告3篇

彩礼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存活于乡土社会的土壤之上,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在我国中原地区农村婚姻与彩礼密不可分,农村民众基本认可女方收受男方适当数额的彩礼。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彩礼情况的调查报告,仅供参考。

关于农村彩礼情况的调查报告篇一:

调查背景:

近年来,农村彩礼之风盛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彩礼的数额不断加大。彩礼在农村人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甚至许多农民辛辛苦苦大半辈子的钱被儿子的一场婚礼花去大半。这一社会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近年来媒体也不断出现与彩礼相关的新闻。例如《中国妇女报》曾发表了令人为之一震的观点:黑龙江省一农村调查显示:改革开放 30 年,农民收入增加 25 倍,结婚彩礼增长 100 倍,农民苦不堪言。而河南省和黑龙江省的情况大同小异,《河南科技报》也指出了河南省的广大农村婚事花钱的格局——男方花大钱,女方花小钱、不花钱甚至赚钱。村民们形象的用"一年结婚,十年还账!"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农村彩礼已成为一种社会事实和社会现象植根于乡土社会,其所引发的社会后果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索。本文将以农业大省河南省南阳市的一个村庄G村为窗口来透视农村彩礼的发展与变迁。

调查方法:1.文献法: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进行查阅,并参考相关文章,对已有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了解彩礼的发展历史、发展趋势及现状,从而整体上对彩礼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2.访谈法:通过面对面的访谈及观察,更为准确的判断研究对象的真实想法。接受访谈的这些村民代表了不同年龄段对不同时期彩礼的认识。

访谈人群的结构:

3.随机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表: 填表说明:

1、基本填答方式为在每题选定的选项序号上划对号或在空格里填上相应的数字或 文字。

2.除了专门说明以外,一般每题只选择一个选项。

一、基本情况

1、您的性别( )

①男 ②女

2、你的年龄( )

3、您的职业是( )

①务农②公司职员③学生④个体工商户

⑤商业,服务业⑥工人⑦无业 4、您的文化程度是( ) ①文盲 ②小学 ③中学(中专) ④大专及以上 5、您的婚姻状况是( ) ①未婚 ②己婚 ③离婚 ④丧偶 ⑤其他 6、您对女方索要彩礼的态度是 ①非常赞成 ②赞成 ③无所谓 ④反对 ⑤非常反对 7、您认为彩礼存在的原因是 ①家乡的风俗 ②报答父母养育、给予经济补偿 ③爱面子、搞排场、攀比心理 ④男多女少⑤其他 已婚者回答

8、您是哪一年结婚的( )

9、您的结婚年龄是( )

①非常重要②一般 ③不重要 ④无所谓

12、您收到的彩礼对您婚后生活的影响( )

①非常大 ②一般 ③比较小 ④没感觉

13、您认为您在家庭地位中处于( )

①支配地位 ②被支配地位 ③不清楚 ④平等地位

14、您对目前的家庭地位是( )

①非常满意 ②满意 ③不满意④非常不满 ⑤无所谓

本次问卷总体为G村的18岁以上70岁以下的部分居民,本研究发放了问卷200份,有效收回183份。通过这些问卷的回收,大致了解了G村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彩礼存在原因分析、彩礼的现状以及彩礼对婚后生活的影响等。

调查对象(彩礼)介绍:

彩礼,俗称"聘金"、"聘礼",是指男女双方在订婚和结婚时,由男方或男方亲属支付给女方或女方亲属的财物。古时候物质生活不发达,养儿育女要花费父母大量的精力,对于女儿长大要出嫁的事实,女方家庭往往是"吃亏"的,因为这意味着女方父母辛苦把女儿养大却到别人家里劳动和生活。所以,在婚姻结合的时候男方给予一定的物质补偿给女方就是正当的,当今社会中,彩礼从男方流向女方,更多的是婚约的文化象征意义。

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青年男女婚姻自由基本实现,但父母仍需要为儿子结婚准备必要的物质条件。对父母而言,只有为儿子操办完婚姻大事,才算尽到养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因而儿子的婚姻支付是对大部分农村父母的一项刚性要求。

本次调查的G村的彩礼主要分以下几类:礼钱,见面礼,二程三类。

"礼钱",是婚姻缔结过程中新郎家送给新娘家的财物,新娘父母是收受者,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彩礼",也有人称为"新娘费"。

"见面礼",婚姻缔结过程中新郎或新郎家送给新娘的财物,新娘本人是收受者和支配者。包括新郎及其家人在婚前见面时送给新娘的衣服、小纪念品、现金等。

"二程",最初是新娘父母为新娘要的衣服,是由新郎家买好送给新娘。现在二程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新娘要求新郎家置办的家具的费用。另一部分是为新娘的衣物的费用,是由新郎家给新娘现金而由新娘自己购买。

彩礼的变迁: 五六十年代仍然受传统婚俗观念的影响,婚俗花费甚少,嫁妆、彩礼的多少都是根据男女双方家庭的经济情况而定,家庭条件好的就弄的排场点儿,家庭条件不好的就是随便用个马车拉到婆家就算是结婚了。据这一时期结婚的

篇三:婚姻家庭状况调查报告

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调查报告

我国城乡家庭婚姻关系稳定,离婚率较低,现代文明的婚姻观念占主导地位。本次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85.5%,再婚者占2.5%,离婚者占1.3%,丧偶者占2.3%,初婚者的高比例和离婚者的低比率说明我国城乡居民婚姻稳定性较高。在择偶方面,城乡居民都基本上走出了父母之命的传统,而是以当事人自己的意见为主(68.2%),且以对方的人品为择偶的首要标准。

家庭内部夫妻权力虽有差距,但趋于平等。家庭事务决定方面,夫妻共同决定已成为城乡家庭的主要选择。在夫妻共同决定这一大的背景下,家庭中权力的分配基本上是熟悉者有较大的决定权。丈夫在购买大件物品时的决定权为24.5%,妻子为7.0%;在家庭日常开支方面丈夫的决定权为13.9%,妻子为57.0%。这种差异一般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不平等。当然,从总体上看,男性在家庭重要事务决定方面的权力大于女性,城市家庭女性对于家庭事务的决定权大大高于农村女性。家务分工仍保留着较多的传统格局,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家务。 夫妻间性生活严肃,对不合法的两性关系持拒斥态度。调查显示,城乡居民对夫妻性生活认为非常重要和很重要的占46%左右,婚前性行为的发生率不超过7%,有87%的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态度,女性(89.6%)和年龄越高的人对于婚外性行为的评价更趋向于批判态度。此外,城乡家庭对“试婚”、“非婚同居”、“网恋”均持拒斥态度(比例分别为61.1%、70%和48.6%)。

婚外恋虽不普遍但较为严重,多数人对婚外恋持理性态度。调查显示,有3/4的被调查者对婚外恋持否定态度,有约3/4的人认为婚外恋并不多见,但也有9.3%的人认为婚外恋较多和很多。在一向被认为是婚外恋高发地带的城市,认为周围婚外恋很多和较多的占12.2%,有66.4%的被调查者认为这种现象较少和很少。在对待婚外恋问题上,多数人持较为理性的态度,主张挽救危局(69.7%),这种现实的、较为宽容的观点,可能与近年来社会对这一现象的讨论和引导有关。

尽管近年来,人们对离婚的态度已趋向宽容,但当人们面对离婚这一并不轻松的话题时,仍然表现出了较为矛盾的态度。数据显示,认为“感情完全破裂,就应该离婚”的比例达55.9%。但实际上人们又有现实的考虑甚至是牵挂,使得当事人不能轻易离婚。三种不能离婚的理由(为了孩子、社会压力大、未必能再找到合适的)合起来达43.5%,其中为了孩子不要离婚(占36.9%)是十分正当而且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理由。这种面对离婚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责任观点的对立,是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婚姻观念上受现代思想和传统观念双重影响的一个折射。

子女在城乡家庭的地位非常重要,亲子关系趋于平等协商。关于教育孩子的原则,城市被访者有90.6%认同“平等相待,给孩子讲道理”的教子方法,说明城市居民基本上接受了现代的子女教育观。当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城市中的父母主张与孩子共同解决问题的占64.1%,主张父母要主动为孩子解决问题的占37.7%,可以

说,城乡居民都主动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但值得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对待子女的这种态度不同于西方文化对孩子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这也许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家长责任的强调有关。

子女教育既全面又严格。一方面,人们通过子女家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来强化子女的道德养成,调查发现,城乡孩子帮父母做家务的比例分别为65.9%和85%,城市3/4以上的学生参加过学校组织的保护环境和捐钱捐物活动,农村3/4的学生参加过义务植树、捐钱捐物、帮助他人的活动,对于子女参加上述活动,约2/3的城市和农村家长无条件赞成;另一方面,家长们也通过对子女成长环境的控制来努力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服务,城乡居民(2/3)对子女看电视和上网,均持小心谨慎的控制性态度,在子女交朋友方面,有55.6%的家长表示要“有所约束”。

子女共同分担的家庭养老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养老方式。在家庭赡养方式中,由于成年子女与父母分开居住的比例在城市高达69.0%,在农村为59.9%,因此老人的赡养也就以分开居住、经济分担和精神慰藉的方式为主,与老人同住赡养是一种补充方式。调查显示,在分开居住的条件下,有近六成的子女至少半月看望一次父母,子女看望父母的频率较高,在看望父母的同时,子女会为父母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城市居民2001年平均每月为父母(公婆)花销123.85元,而农村居民在2001年全年为父母(公婆)的平均花销是463.76元。当老人生病时,70.0%的调查对象与兄弟姐妹轮流进行照顾。城乡子女更多强调对老人物质需求的满足,而对老人的精神需求

重视程度不够。在老人生日时会有六七成的子女与老人共同庆祝,但对于老人的日常精神需求,只有10.9%的子女注意到并给予满足。但一个令人欣喜的事实是,近3/4的调查对象认为老人再婚的事情应由老人自己做主,这表明老年人婚姻权益受到重视。

兄弟姐妹是个受重视的社会关系网络。结婚之后,他们多数还是经常往来,在一方遇到困难时,绝大多数也能尽力帮助,形成了以父母为中介的支持性关系。他们在利益上分得不是十分清楚,44.1%的被调查者主张“亲兄弟、明算账”,47.5%的被调查者认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赡养问题上,“家庭条件好的多分担责任”成为一种共识。

城乡居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

严肃而合法的两性关系是我国婚姻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一些西方婚恋包括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有一些市场。本次调查显示,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婚外恋虽没有媒体渲染的那么普遍,但也非常严重。特别是在性关系问题上,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者持更加开放的态度,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注意。

调查表明,我国城乡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并不低,被访者中有7.9%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38.7%的人表示偶尔发生此类行为。而且,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家庭,中西部家庭暴力发生率高于东部。对于家庭暴力,城乡居民基本上持否定态度(79.8%),但仍有17%的人认为面对家庭暴力应“具体问题具

体分析”。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城乡居民的第一选择为“逃离现场”(47.7%)。人们对家庭暴力这种既反对又犹豫,与传统观念有关,也有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不闹散家庭的现实考虑。这说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仍存在不少问题。第一,与西方相比,中国父母过多地参与子女的问题解决,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对子女独立性的培养重视不够。第二,家长们虽然注重子女道德素养的形成,但对子女的创造性、合群方面的要求常常被忽视。第三,在子女培养上的功利性明显,“出人头地”成为父母对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亲子之间较严重的矛盾主要发生在孩子上学方面,比例高达48.0%,城乡家长们过于重视子女的学习。这与前一两年发生在亲子之间的一些震惊全国的血案互为映照。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已经在减轻学生负担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个教育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能否实行下去,都还是疑问。

透过调查资料可以发现,我国城乡家庭代际关系存在着错位问题,尊老不足,爱子有余是具体表现。一方面城乡家庭对老人的需求相对重视不够,导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担负起照看孙子和承担小家庭家务劳动的责任,导致老人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子女对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过多的精力和财力,甚至发生了“过度关注”的问题,引发亲子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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