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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17  分类: 情况报告 手机版

篇一:即墨市安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201107

即墨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一、2011年7月份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11年7月份,全市共报告有生产经营单位12581个,其中:非煤矿山24个,危险化学品企业184个(生产企业11个,经营企业173个),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个(无生产企业),其它生产经营单位12372个。

二、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七月份: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同时,加大安全生产监察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本月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3个,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81次、查处事故隐患218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14份。与上年同期相比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数增加357个、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增加223次、查处事故隐患数减少60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增加527份。

(二)累计情况:今年以来,共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598个,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740次。其中,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89个;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24个,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企业1个;监督检查其它生产经营企业484个。查处事故隐患913条、实际完成整改764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097份。

(二)经济处罚情况:7月份实施经济处罚1起,处罚2万元整。

三、行政执法主要特点分析

(一)严格执法,促进企业整改。7月份以来处罚各类企业14次,事故罚款5次,收缴罚款共62万元;监督监察罚款9次,收缴罚款14万元。通过对这些企业的处罚,在企业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企业负责人对安全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二)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增强企业的本质安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严格高危行业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新建和改扩建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制度,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所明确的提取安全费用、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经济政策,督促企业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增强企业的安全防范和承担责任的意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主要问题是安监人员和装备不足,我市是经济强市,企业面多量广,安监局30余名工作人员面对全市上万家分散在24个镇(处、区)的企业,监管人员明显不足;另外,安全监督监察装备也未配置齐全,更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

五、加强和改善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非法生产企业是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建议加大对非法生产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成立专门执法监察队伍或联合监察组,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不留任何隐患。

即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篇二: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统计报告

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

即墨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察统计报告

(2013年3月份)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县201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和月度执法安排,3月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企业源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重点,执法检查了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依法办矿、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现将2013年3月份执法监察情况统计报告如下:

一、执法监察内容

1、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持证情况 ;

2、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执法检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贯彻执法情况;

3、依据《甘肃省非煤矿山井巷工程(采掘施工)及石油天然气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重点执法检查矿山施工队资质,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督促登记备案工作;

4、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及上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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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监察基本情况

三月份,执法监察企业共22家,所占监管企业81家的27.2%。重点执法监察企业为:万通液化气站及新建液化气站项目、鑫达矿业有限责任公、陇兴实业有限公司、磊鑫矿业有限公司、瑞琪拍卖行、丰登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名家资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灵泉多元素矿业有限公司、领域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亘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宇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窑铁矿点、夭儿哇铁矿点、长宁金矿、大地矿业有限公司、铁建采石厂、恭门采石场、龙荣采石场、三力采石场、富英采石厂、存生采石厂。填写现场执法检查记录22份,下发整改指令1份,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立案审批表1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审批表1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1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1份,责任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立案查处1家,共制作执法文书29份,查处安全生产隐患33处,当场整改29处,限期整改4处,整改率87.8%,完成执法工作的5×14日=70日。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深入企业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总的来看,执法监察的企业非法生产、违法建设、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现象十分突出。具体为:

1、从安全生产许可来看,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有5家,无证非法生产企业17家,占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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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来看,不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现象普遍。

3、四座尾矿库,鑫达矿业公司1号库超期使用,一直没有开展相关闭库设计和闭库工作,2号、3号尾矿库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时间投入生产使用,陇兴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生产使用,四座尾矿库全部属于严重非法生产使用行为。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没有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专项使用”的原则执行,所有企业没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投入没有保障,且没有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5、矿山施工队资质挂靠现象普遍,其安全生产能力与相应资质有差距。

6、采石场不符合露天矿山台阶式开采要求,按照台阶式开采的采石场台阶高度太高,宽度不宽,安全边坡角不符合设计要求。

7、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薄弱,不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执法难,落实不下去,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难度很大,任务十分艰巨。

四、执法监察建议

1、抓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贯彻执行,督促已通过安全预评价的企业,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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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实业有限公司及尾矿库、鑫达矿业有限公司2号、3号尾矿库、瑞琪拍卖行、磊鑫矿业有限公司、亘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恭门采石场等尽快开展竣工验收、申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生产经营。对据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建设、生产经营的依法查处。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未开展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和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企业,依法予以打击。

3、对一年以上不开工、不生产执法检查没人的矿点,丰登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宇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窑铁矿点、夭儿哇铁矿点、长宁金矿、大地矿业有限公司、领域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安委会名义,通报公安、工商等单位暂扣其相关证明。

4、对拒不备案的施工队,停产停业整顿,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济处罚。

5、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严厉打击。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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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表(含解释和说明)

一、总 说 明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制〔2011〕113号文件予以批准执行。

一、报告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统计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主要内容是:现场监督监察、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监察、行政处罚与罚款、查处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及责任追究、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及责任追究、听证复议诉讼、新建改建扩建“三同时”、安全生产培训持证、安全生产许可持证和使用执法文书等情况。包括执法统计报表和执法统计分析报告两个部分。

三、报表种类及填报单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由基础A表、综合B表和监察C表构成。基础A1-A10表由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填报。综合B表和监察C表由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分别提供给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使用。

四、基础报表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省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于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后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报送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详见报表目录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于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后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司报送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基础报表。(详见报表目录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单位,应分别以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单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报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

五、统计分析报告及报送时间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建立“月统计、季分析”制度。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每季度后6日前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分析报告》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传真电话:010-64279676,邮箱地址:zftj@chinasafety.gov.cn)。

六、统计要求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遵守《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实事求是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局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按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要加强统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培训、统计数据审核与统计考核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

七、制度实施

自2012年1月起施行,以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和报表制度同时废止。

二、报 表 目 录

注:年报的报送时间为每年后1月30日前。

三、调查方式

(一)安全生产现场监督监察情况(月报、年报)

表 号:基础A1表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13号 填报单位:201 年1 月至 月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

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监察情况(月报、年报)

表 号:基础A2表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13号 填报单位:201 年1 月至 月 有效期至:2013年12月

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