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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闻报道存在问题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6  分类: 新闻报道 手机版

篇一:关于通讯员在新闻写作方面存在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通讯员在新闻写作方面存在问题的解答

1、存在问题:有的参加培训人员对新闻写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认为公司又给他们增加负担了,抱着无所谓、很松散的态度来听课。

我的观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与不但与企业工作相关,而且和每个员工的利益有关,你可以通过稿件展示自己的才华,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塑造自己的新形象,领导和员工会通过你的稿件改变对你的认识,判断你的工作态度、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机会就可能轮到你的头上(有许多领导干部就是从乡村教师等职位,因为文章写得好被县委办公室发现调去写材料,从而走上领导岗位的)。

2、存在问题:部分通讯员说“整天都忙死了,没有时间写稿”。 我的观点:你忙死、累死了谁知道?怎么让人知道?这就要“说”,即宣传报道出去,这既有利自己,也有利企业形象的塑造。

3、存在问题:许多通讯员认为写文章需要“大学问”,写文章上报纸自己不是那块料。

我的观点:作文就是写话,只要你会写字,会说话,就会写文章。说的好,就能写的好。例如一个没有上学的小孩,给小朋友或父母讲一件事情的时候,眉飞色舞,口沫横飞,讲的头头是道,可是他不会写作文,其实,只要把他说的,录下来,整理成文字,就是一篇好文章。通讯员也可以这样试试,先“说”文,再整理。同时,同样的新闻事件,可以看看别人是怎么写的,这就是模仿,可以利用网络资源

择优模仿;也可以将新闻线索告诉有经验的通讯员,向他们请教。训练几次,你就成为文章高手了。

4、存在问题:有的通讯员说,我们的日常工作太普通了,哪些是新闻啊?

我的观点:新闻并不遥远,新闻就在自己的身边。一是从具体工作中发现新闻;二是从深入基层采访中发现新闻(我曾经到生产现场采访,采写的《一人一台磨煤机》、《武班长建网记》获甘肃电力报好新闻二等奖,现场宣读);三是从会议中发现新闻;四是从公司、部门的安排部署文件、方案中找新闻,有些文件,改个说法就成为新闻。(从甘肃投资报举例子)

5、存在问题:有些通讯员说,我写的新闻,往往就事论事,写成了流水账,没有高度,编辑不用。

我的观点:想要摆脱单纯的流水账,就要发掘新闻事件中蕴含的背景和深刻的思想意义,具体到我们公司来说,要使自己站到全公司的高度,把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放在全公司的全局中去关照。每个部门的每项工作,都不是孤立的,都是公司工作的组成部分,所以写新闻时要放在公司安排部署的高度去写,同时突出公司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理念、员工精神风貌等。后面会举例说明。这就要求我们要平常注意加强学习,学习相关法律,学习党的理论、政策,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学习集团公司和公司行政、党委的安排部署,各部门、各支部的安排部署,企业文化理念,这些学习内容,大多数我们在部门学习、支部学习中都有安排,大家要认真学习,这个是必须的。同

时还要学习专业的新闻写作知识,平时多读集团公司报纸,看看同类的工作,兄弟单位是怎么写的。

6、存在问题:有些通讯员说,我写的新闻,公司网站、内刊上都不发表,更不会推荐给集团公司媒体,伤了我的积极性。

我的观点:这个现象过去的确存在。原因是我们党群工作部人手紧张,有些稿件没有及时处理,没有回音。今后我们会坚决杜绝这一现象,对大家的稿件高度负责,只要不是特别差的稿件,我们都会进行加工或建议作者修改后,在公司网站、内刊发布,好的要向集团公司和其他媒体推荐,给大家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二、消息的写法

今天,我们重点讨论一下消息的写法。因为消息是我们最常用,也是最基本的新闻体裁。通讯、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电视片解说词、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体裁的写法,我们在以后的学习培训活动中再陆续讨论。

(一)要写消息,首先得弄清什么是消息?

1、消息的定义。所谓新闻,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新闻就是消息。广义的新闻则包括消息、通讯、特写、评论等等。人们每每打开报纸,会看到长短不同的消息占据着大部分的版面;新闻消息是报纸上最广泛,最经常使用的文体,是主角。

2、消息的本质特征。消息是动态新闻,主要反映事实本身,如实报道客观生活中事实变化,既不增加,也不减少,事实怎样,就怎样报道。

(二)怎样写消息

首先要了解新闻的五要素,即俗称的五个W和一个H——何时、何地、何事、何人、何故和何果(HOW)。一般说来,一条标准的消息,应该具备这六点。

一般地说,一条消息是由五个部分组成的:标题、导语、主体、背景材料、结尾。

1、标题

标题是消息的眉目。中国一所著名的新闻学院,做过一次读者调查,读者阅读新闻,有九成多是先读标题后看新闻的。这正应了那句俗语:看书看皮儿、读报看题儿。标题直接决定了读者对新闻的取舍。我们要写一篇报道,一般是掌握七分采访、三分写,在具体写作中,一般是掌握七分做标题、三分写内容,在写新闻的时候,要在标题上下功夫,做文章,力求“题不惊人誓不休”。

消息标题有别于其它标题,即多采用多行标题形式,多行标题就是除主标题外,前有引题,后有副题。

“引题”有时也叫“眉题”、“肩题”,作用是交待形势,说明背景、烘托气氛,引出主题。

“主题”又叫“母题”,是整个标题的中心,是一则消息中最主要事实和思想的概括。

“副题”又叫“辅题”、“子题”,一般是对正题的补充。 如新闻社一篇批评浮夸风的稿子,标题是这样写的:

眉题:昔日上路怕事故 今朝走路心有谱

主题:临漳县群众学“走路”

副题:交通事故率、经济损失率同比下降了48%和60%

但是,一条消息不见得“诸题俱全”。好多编辑记者觉得文章好写,标题难定。的确如此。一个好标题可能使一篇一般化的文章 “身价大增”,一篇好文章也可能因为没有好标题让人不能产生第一好感而走“厄运”。

下面,着重就如何运用修辞方法作好标题,给大家共同交流一下。 (1)拟人。就是把事物当作人来描写。(如:2000年,五一期间,某县大棚蟠桃规模上市,销往北京、上海、深圳、香港等市。当时,某记者采写了一篇报道,标题为:“临漳蟠桃待遇高、坐着飞机全国跑”。此稿被评为当年的省市好新闻。)

(2)对偶。就是把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或相似、音节和谐的一对语句对称地并列在一起,表达相近、相连、相对的内容。(如:1999年,某村种植大户胡海庆为搞好蟠桃销售,在当时农村手机尚不多见的情况下,在全县乃至全市、全省第一个将电话按到了大棚内,可在第一时间联系业务,掌握外部行情,签约销售订单。某记者发现这一情况后,当即采写了一篇消息,标题为:“电话扯树下、鲜果卖俏价”。) (3)夸张。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一般都是事实的反映,不能超越事实。不过新闻标题还是可以恰当运用夸张手法的。这可使标题更加富有生气、更加鲜明生动。(如: 1998年,一同志写过一篇反映某县獭兔产业迅猛发展的稿子,在《河北日报》头版报眼刊发,标题为

篇二:各部门长期存在问题点及对策分析

各部门长期存在问题点及对策分析

(2012-09-05 15: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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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千万别放纵自己,否则你将用一生来忏悔。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含辛茹苦的将我们抚养成人,是我们最亲爱的人;兄弟姐妹与我们骨肉相连,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至亲;妻子是将是陪伴我们走过一生之人;真正能为我们遮风挡雨的港湾是家;为了他们,我宁愿舍弃一切,即便有再大的苦难,我会一个人独自承担,即便是他们的过错,我也会执行了确他们的心愿。

地位再卑微,也别低头与人说话;地位再高,也别仰头与人交流;人格面前人人平等,也许明天我就成了你。

珍惜你现有所拥有的,请别轻意放弃;机遇摆在面前,请你三思而后行;没有十足的把握,请别轻意行动;该是你的谁也抢不去,不是你的,强求也不行。

尊重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感恩你人生路上遇到的所有人,只要付出,总有回报。

制度再松,我也会神经紧绷;制度再严,我一条也不会违反;万一违反怎么办?处罚再重我也毫无怨言而独自承担。

在工作中帮助过很多人,但是也得罪过一些人,有人感恩,有人嫉恨;但愿我们还是朋友;如果你现在不明白,也许十年后会明白;如果十年后还不明白,那你也不配做我的朋友。

贬低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就是贬低你自已。

张胜开

各部门长期存在问题点及对策分析 一、 公司层面:

1、环境:

A、 外部环境:工资及各项辅助成本年年上涨,订单不稳定,且竞争力很大。随时有被淘汰的可能。

B、 内部环境:公司属劳动密集性企业,且行业利润很低,成本控制稍有不慎即会面临亏本。

2、人员:

A、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职责:对本人职责及下属职责不清、不能坚持亲自做报告并贯彻执行、不能及时撑握相关数据、部门培训不到位、指导不够、监督不力、带头违反规定,由此导致管理滞后,不能提前避免问题的发生,经常是问题出现后才知道,但损失已造成。

管理人员梯队建设:各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后内部无可胜任职责的人员及时补上,导致每次有管理人员离职时,其部门均会动荡一段时间,内部无适合人选,而受外部环境影响我司的环境及所开的工资又不能及时招到,且招到后还得有一段适应期,行与不行公司均会有损失,因为新进管理人员要适应现有环境,需有很强能力及很长一段时间才行,普通管理人员需三个月以上,主要管理人员需半年或更长时间才可稳定并展现其能力,在此期间公司间接损失会很大。

B、员工:

多年来友一就是一个培训学校和临时旅馆,除现有几个有津贴的老员工比较稳定外,90%以上员工均是临时进厂或临时找地方住,三个月或半年内均会离职或提出离职。

3、越级管理与管理持续性:

越级管理与汇报导致管理混乱:中层、基层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其职责与权力,导致越级汇报与管理较严重,多数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认为直接找高层处理事情是最好办法。中层管理脱节导致基层管理混乱,造成有时上级不得不越级直接安排下级。

制度的遵守与程序文件的管理无持续性:每次都是临时应对,对应完就松懈了,导致无法持续。

4、面临严俊形式:

A、劳动监察:近期劳动监察比较严,原则上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不太严重,公司则不会面临太多困难,而我司唯一严重违反的是不住的员工要扣费用及未交养老保险,因我司一直是重点监察单位,如果再有员工上访发生,我司可能将会面临严重罚款并需补回前几年已扣费用及补交前几年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多数员工不重视,可不作重点,但不住扣费需尽快解决,劳动部门已警告多次。)

B、 租赁管理:未按时交纳的将会处以最高20倍罚款并补交费用,上月电视新闻及报纸已报道宝安多家企业被处以20倍罚款,我司需按季度缴纳或与内部认识人员保持良好关系。

C、 消防及安监:消防归口地方公安部门管理,会更严更黑,需认真应对并搞好关系。安监方面因我司2011年及以前产生的工伤费用较多,导致工伤保险由原来的8元/人增加至22.5元/人。我司去年评审是B类C级,依然是消防和安监部门的重点监察对象,上月会议精神是复查不合格就关门。

D、 管理能力:管理人员的能力及态度决定公司制度的执行力及整体管理水平,管理人员能力不足或不带头做表率,将给员工的日常工作及公司管理带来消极影响,而我司部分管理人员目前还不能处处做表率、不能事事关心并跟到底、制度贯彻及执行不力、无全局观意识及长远规划、做事无头绪导致整天忙忙碌碌而成效不大。

E、 员工稳定性:老员工少、新员工多,员工的不稳定导致效率低,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很大。因公司环境及工资待遇导致招工难,我司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员工是进不了更好的公司而临时进入我司的,他们只是将友一当做过度阶段,所以工作不会很努力,且现有员工提出离职太多,强留的员工效率不会很高,如此公司必定会有损失。(4月、5月共招工25人,留下13人,除介绍外,真正外招入职的只有3人,而4月、5月已办理离职的达36人,还有部分已提出离职暂未批准,目前形式极为严俊。)

F、 绩效:公司设置有效率奖和品质奖,特别是冲压课效率奖较高,但是多数员工态度消极,公司的激励措施未达预期效果,此态度直接影响部门效率更影响公司声誉。

G、 品质:品质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定单及新客户,决定公司未来的生存状态。但是至少近三年来我司品质工作一直无持续性,更谈不上稳定性,且多数员工及部分管理人员品质意识差,导致品质问题严重,影响公司订单及声誉。

H、文控:ISO工作已停止多年,导致程序文件无专人管理及更新制做,且无专人监督与跟进,在客户季度和年度监察、接新客户、内部管理中都会有很多不便。

I、 对外沟通:老板只与客户高层有沟通,与中层管理人员沟通太少。而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我司管理人员与客户相关管理人员沟通及互动太少,由此导致小问题有时候也会被放大处理。

二、 部门层面

1、PMC:

无专职人员负责订单分析、排期、数据统计分析,导致生产计划未严格按要求制定并及时跟进。

每个定单从下单、发料、生产、包装、入库,各工序OK/NG品数量自行负责,无专人统计,最后只是入库多少就算多少,不够再生产,无专人做平账工作,由此导致数据不清、客户欠数及重新架模生产的情况会发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冲压课:

人员较多,但是未能做到全面管理及细致管理,导致管理不到位,产生很多管理漏洞。

安排不合理,导致出现不良时,常有多人,包括当事员工都在现场围观或等待答复,等待时间过长而未及时安排其他工作。

员工意识差,导致每次改善后都无持续性,几天后又回原样。

班组长未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随时撑握本小组人员动向,导致脱岗事件时有发生。

现场5S未能保持并且很不彻底,小问题太多。

文件及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分类保存不够完善。

所有点检表只是走形式,未按要求对设备及模具进行点检。

未能做到每天总结,导致当天发生的问题点第二天继续发生。

未能每天对当天数据进行认真分析,导致当天未完成任务或未达标准效率时,未及时找出对策并在第二天想办法补回前一天欠数。

员工品质意识不够导致不良时有发生。

因人员不能及时补进,导致不能及时淘汰不好的员工,结果拉低部门整体效率并给管理带来不便。

是奖金最高部门,但是多数员工对奖罚制度无所谓,使公司的激励措施未起到作用。

3、包装课:

与其他部门配合及沟通存在问题。

4、品质课:

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太频繁,得力骨干太少。

对外客诉处理对应能力太差。

文件及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分类保存不够完善。

部门员工责任心不强,对品质的作用认识不够,未能认真履行品质人员应有的职责。

对各类不良未制定长期有效对策并认真执行,每项客诉及每次扣款在品质课内部均未能引起重视,导致不良重发经常发生。

不良品及客退品未能及时处理完,导致二次返工组每天堆积的不良品太多。

因二次返工组的存在,导致与其他各部门的争议长期存在,同时导致各部门经常相互推卸责任。对仪器的日常保养及保管制度不够完善。

5、仓务:

因计划、生产的原因导致经常不能按时出车及紧急用车每月都发生多次。

因人员不足导致配件仓未能做到入库、出库平账。

6、车床部:

性质不同,多数订单都是提前生产,且部门团队意识较强,少了争吵,很多问题都在内部处理或压在部门内部,所以暴露出的问题相对较少。 PMC对进料、生产、出库数据无有效管控,未做平账管理。

订单逐渐下降,需从内部管理、品质及客户对应入手分析原因并找出有效对策。

各类设备未按要求认真进行点检,且经常半月集中做一次,如果安监部门检查,表面工作都不过关。

一课设备、材料仓、配件仓、成品仓的5S长期不达标。

人员较少,并且一个离职,关系好的几个就会一起辞工;骨干太少,一个提出离职,公司就会紧张,如此公司管理方面会很被动。

三、 实施对策:

1、岗位职责管理:

各部门长依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出本部门各个岗位人员《岗位职责》(《部长岗位职责》、《课长岗位职责》、《系长岗位职责》、《班长/组长岗位职责》、《员工岗位职责》--按不同工种分开制定),要求内容必须详细:包括每月必做工作内容、每日必做工作内容、日常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责任范围、权力范围、未完成或不作为时的处罚方式等,由经理、部长审核合格后提交行政课存档,同时公布在本部门公告栏内(纳入受控文件),由全体员工监督执行。

2、梯队建设:

各部门尽快淘汰掉不好的员工,补充进合格的员工。

部门长做好部门内各项培训工作,将有潜质的员工纳入基层管理人材储备库并进行培养,将优秀基层管理人员纳入中层管理人材储备库并进行培养。

目的:给内部员工创造更多的晋升机遇,且晋升的同时工资待遇将同时增长,增强员工的归属感、积极性、责任感。

目标:有管理人员离职时不外招,尽可能在内部提拔,上司请假能随时顶替、上司离职能随时接替,避免人才流失,防止上司请假时工作停滞、上司离职时无人接替的情况发生。(无论外招人员合格与否,在试用期内必定会给部门管理带来动荡,会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员工稳定性与员工福利:

人员招聘:部门内所招人员由行政课进行初试,部门课长或指定专人(上报行政课)进行复试,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注意事项:各部门课长或指定专人在接到行政课人员电话时需第一时间进行面试,临时没时间面试时需告知行政课相关人员,但最长不能超过半小时。)

篇三:新闻报道中应注意的问题

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

一、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

1.对有身体伤疾的人士不使用“残废人”“独眼龙”“瞎子”“笼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称,而应使用“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障碍者”等词汇。

2.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汇。

3.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汇,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汇。

4.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汇,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5.对各级领导制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6.稿件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汇,均应用

单位新闻报道存在问题

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话词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二、法律类的禁用词

7.在新闻稿件中涉及如下对象时不宜公开报道其真实姓名:

(1)犯罪嫌疑人家属;(2)涉及案件的未成年人;(3)涉及案件的妇女和儿童;(4)采用人工授精等辅助生育手段的孕、产妇;(5)严重传染病患者;(6)精神病患者;(7)被暴力胁迫卖淫的妇女;(8)艾滋病患者;(9)有吸毒史或被强制戒毒的人员。涉及这些人时,稿件可使用其真实姓氏加“某”字的指代,如“张某”“李某”,不宜使用化名。

8.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在法院宣判有罪之前,不使用“罪犯”,而应使用“犯罪嫌疑人”。

9.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原告和被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可以起诉,被告也可以反诉。不要使用原告“将某某推上被告席”这样带有主观色彩的句子。

10.不得使用“某某党委决定给某政府干部行政上撤职、开除等处分”,可使用“某某党委建议给与某某撤职、开除等处分”。

11.不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称作“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也不要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称作“省人大副主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不要称作“人大常委”。

12.“村民委员会主任”简称“村主任”,不得称“村长”。村干部不要称作“村官”。

13.在案件报道中指称“小偷”“强奸犯”等时,不要使用其社会身份作前缀。如:一个曾经是工人的小偷,不要写成“工人小偷”;一名教授作了案,不要写成“教授罪犯”。

14.国务院机构中的审计署的正副行政首长称“审计长”“副审计长”,不要称作“署长”“副署长”。

15.各级检察院的“检察长”不要写成“检察院院长”。

三、民族宗教类的禁用词

16.对各民族,不得使用社会流传的带有侮辱性的称呼。不能使用“回回”“蛮子”等,而应使用“回族”等。也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为“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为“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为“哈萨”等。

17.禁用口头语言或专业用语中含有民族名称的侮辱性说法,不得使用“蒙古大夫”来指代“庸医”,不得使用“蒙古人”来指代“先天愚型”等。

18.少数民族支系、部落不能成为民族,只能称为“XX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不能称为“摩梭族”“撒尼族”“穿(川)青族”等。

19.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称与后世民族名称混淆,如不能将“高句丽”称为“高丽”,不能将“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等泛称为“突厥族”或“突厥人”。

20.“穆斯林”是伊斯兰教信徒的通称,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为一谈。不能说“回族就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就是回族”。报道中遇到“阿拉伯人”等提法,不要改成“穆斯林”。

21.涉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的报道,不要提“猪肉”。

22.穆斯林宰牛羊及家禽,只说“宰”,不能写作“杀”。

四、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港澳台的禁用词

23.香港、澳门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在任何文字、地图、图表中都要特别注意不要将其称作“国家”。尤其是多个国家和地区名称连用时,应格外注意不要漏写“(国家)和地区”字样。

24.对台湾当局“政权”系统和其他机构的名称,无法回避时应加引号,如台湾“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选委会”“行政院主计处”等。不得出现“中央”“国立”“中华台北”等字样,如不得不出现时应加引号,如台湾“中央银行”等。台湾“行政院长”“立法院长”“立法委员”等均应加引号表述。台湾“清华大学”“故宫博物院”等也应加引号。严禁用“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称呼台湾地区领导人,即使加注引号也不得使用。

25.对台湾地区实行的所谓“法律”,应表述为“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涉及对台法律事务,一律不使用“文书验证”“司法协助”“引渡”等国际法上的用语。

26.不得将海峡两岸和香港并称为“两岸三地”。

27.不得说“港澳台游客来华旅游”,而应称“港澳台游客来大陆(或:内地)旅游”。

28.“台湾”与“祖国大陆(或‘大陆)’”为对应概念,“香港、澳门”与“内地”为对应概念,不得弄混。

29.不得将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大陆与台湾”或“京港”“沪港”“闽台”等。

30.“台湾独立”或“台独”必须加引号使用。

31.台湾的一些社会团体如“中华道教文化团体联合会”“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等有“中国”“中华”字样者,应加引号表述。

32.不得将台湾称为“福摩萨”。如报道中需要转述时,一定要加引号。

33.对南沙群岛不得成为“斯普拉特利群岛”。

34.钓鱼岛不等称为“尖阁群岛”。

35.严禁将新疆成为“东突厥斯坦”。

五、国际关系类禁用词

36.不得使用“北朝鲜(英文North Korea)”来称呼“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可直接使用简称“朝鲜”。英文应使用“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 Korea”或使用缩写“DPRK”。

37.有的国际组织的成员中,既包括一些既有国家,也包括一些地区。在涉及此类国际组织时,不得使用“成员国”,而应使用“成员”或“成员方”,如不能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而应使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亚太经合组织成员方”(英文用members)。

38.不使用“穆斯林国家”或“穆斯林世界”,而要用“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世界”。

39.在达尔富尔报道中不使用“阿拉伯民兵”,而应使用“武装民兵”或“部族武装”。

40.在报道社会犯罪和武装冲突时,一般不要刻意突出犯罪嫌疑人和冲突参与者的肤色、种族和性别特征。比如,在报道中应回避“黑人歹徒”的提法,可直接使用“歹徒”。

41.公开报道不要使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等说法,可用“宗教激进主义(激进派、激进组织)”替代。如回避不了而必须使用时,可使用“伊斯兰激进组织(分子)”,但不要用“激进伊斯兰组织(分子)”。

42.不要使用“十字军”等说法。

43.人质报道中不使用“斩首”,可用中性词“人质被砍头杀害”。

44.对国际战争中双方的战斗人员死亡的报道,不要使用“击毙”等词汇,可使用“打死”等词汇。

45.不要将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地区称为“黑非洲”,而应称为“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

此外还有两点也应引起注意:

46.不能称“台湾金门”“台湾妈祖”,而应表达为“福建省金门县或福建省连江县妈祖岛福澳港”。

47.要注意地图上不得将台湾、海南两省画成与大陆不同颜色。

宣传提示:

一、严格控制人体美术艺术写真类音像制品出版

二、要进一步加强“名录类”出版物的出版管理

1.“名录类”出版物是指收录“名人”简介的各类“名人录”“名人辞海”或者“名人辞典”,收录“名人”业绩、作品、文章、讲话等内容的各类丛书,收录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名称、简介等内容的各类单位名录,以及其他类似内容的出版物。

2.出版单位出版“名录类”出版物必须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未经重大选题备案一律不得出版。

3.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收费或变相收费方式出版“名录类”出版物,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作者包销或者购买“名录类”出版物。

4.出版单位不得为他人出版“名录类”出版物转让、出卖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不得为其他任何个人或者单位编辑、出版“名录类”出版物提供条件和便利。

5.出版单位设立的“名录类”出版物编辑部(室)不得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设立的“名录类”出版物编辑部(室)挂靠在出版单位。

6.出版单位以外的单位、个人出版的“名录类”出版物属于非法出版物,一律依法查处。

7.出版单位违反规定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对于非法出版、印刷、发行“名录类”出版物的行为,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依法查处。

8.对于利用编辑、出版“名录类”出版物招摇撞骗、诈骗钱财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或者触犯刑律的,各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要将案件及时移送共安机关。

如何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2002年11月修订)

(一)

(1)对1949年10月1日之后的台湾地区政权,应称之为“台湾当局”或“台湾有关方面”“台湾方面”,不使用“中华民国”,也一律不使用“中华民国”纪年。

(2)不使用“台湾政府”一词。不直接使用台湾当局以所谓“国家”“中央”“全国”名义设立的官方机构名称,即台所谓“一府”(“总统府”)、“五院”(“行

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及其下属机构,如“内政部”、“行政院新闻局”等,可用台湾“有关当局”、台湾当局“主管部门”、“主管机关”代替。如对“台湾行政院”可称其为“台湾行政主管部门”或“台湾行政当局”,对“台湾各部”可称其为“台湾某某主管部门”,如“行政院新闻局”可称其为“台湾新闻主管部门”。特殊情况报道中不得不直接称呼上述机构时,必须加引号,我广播电视媒体口播时则需加“所谓”一词。

(3)不直接使用台湾当局以所谓“国家”“中央”“全国”名义设立的官方机构中官员的职务名称,可称其为“台湾知名人士”“台湾政界人士”或“××先生(女士)”。台湾市级及市级以下(包括台北市、高雄市)的机构名称及人员职务,如市长、县长、议长、议员、乡长、镇长,县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在相关新闻报道中,原则上可以直接称呼。

(4)对台湾当局及其所属机构的法规性文件与各式官方文书等,应加引号或变通处理。对台湾当局或其所属机构的所谓“白皮书”,可用“小册子”“文件”一类的用语称之。

(5)具有“台独”性质的组织和政治术语应加引号,如“台独”“台湾独立”“台湾地位未定”“台湾住民自决”“台湾主权独立”等。宣传报道中涉及“台独”政党“台湾团结联盟”时,不得简称为“台联”,可简称“台联党”。

(二)

(1)对国民党、民进党、亲民党等党派机构、人员的职务,一般不加引号,但对民进党内相关机构、派系和次级团体组织(“中国事务部”“正义连线”“福利国连线”)等,均应加引号。

(2)对台湾民间团体,一般不加引号,但对以民间名义出现而实有官方背景的团体,如“中华旅行社”、境外设置的所谓“经济文化代表处(办事处)”等应加引号;对具有反共性质的机构、组织(如“反共爱国同盟”“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以及冠有“中华民国”字样的名称须回避,或采取变通的方式。对岛内带有“中国”、“中华”字样的民间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在报道中可视情加引号直接称呼,如台湾“中国钢铁公司”、“中华电信”等。

(3)对以民间身份来访的台官方人士,一律称其民间身份。对来访的台“立法委员”,可称“台湾知名人士”或“××先生(女士)”,不得称“××委员”。

(4)对台湾的某些与我们名称相同的大学和文化事业机构,如“清华大学”“故宫博物院”等,应加引号并在前面加上台湾、台北,如台湾“清华大学”、台北“故宫博物院”。

(5)对台湾冠有“国立”字样的学校和机构,报道时均须去掉“国立”二字。如“国立台湾大学”,报道时应称“台湾大学”;“××国小”“××国中”,应称“××小学”“××中学”。对台北“国父纪念馆”不直接称谓,可称台北中山纪念馆。

(6)不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称为“大陆法律”。对台湾地区施行的“法律”称之为“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如果在新闻报道中必须引用台湾当局颁布的“法律”时,应加“所谓”两字和引号。报道法律问题时如涉及两岸,不得使用“两岸法律”等具有对等含义的词语,可就涉及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进行具体表述,如“海峡两岸律师事务”、“两岸婚姻、继承问题”、“两岸投资保护问题”等。

(7)有关两岸关系的事务是中国内部的事务,在处理涉台法律事务及有关报道中,一律不使用国际法上的专门用语。如“护照”、“文书认证”、“司法协助”、“引渡”、“偷渡”等,可采用“旅行证件”、“两岸公证书使用”、“两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联系与协作”、“遣返”、“私渡”等用语。涉及台湾海峡海域的报道不得出现“海峡中线”一词。

(三)

(1)在国际活动中介绍我国情况时应称中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能称“大陆”。报道国际活动时,不能把台湾和其他国家并列,而应称为“中国台湾”;与港澳并列时称为“港澳台地区”或“台港澳地区”。

(2)对不属于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和民间性的国际经贸、文化、体育组织中的台湾团组机构,不能以“台湾”或“台北”称之,而应称其为“中国台北”、“中国台湾”。在我们举办的国际体育比赛场合中,台湾团队可以使用中文名称“中华台北”,但在我新闻报道中仍应称其为“中国台北”。台湾地区在WTO中的名称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宣传报道中可简称“中国台北”。

(3)对海峡两岸共同举办的各项交流活动,应称“海峡两岸×××活动”。对海峡两岸和港澳共同举办的交流活动,不得出现“中、港、台”之类的称谓,应称“海峡两岸暨香港”“海峡两岸暨澳门”或“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等;对港、澳、台人士称“两岸三(四)地”等,我宣传报道中可不持异议。

(4)报道台商在祖国大陆的投资企业和刊登这些企业的广告、启事时,不得称“中外合资”、“中台合资”,可称“沪台合资”“桂台合资”等。对来投资的台商相对于我有关地方时可称“台方”,不能称“外方”;对我有关省、市,不能称“中方”,可称“闽方”“沪方”等。

(5)对某地与台湾举办活动的报道,可用“某地与台湾”(如福建与台湾)或“某地等三省市与台湾”(如上海等三省市与台湾)的提法。

(6)不涉及台湾的宣传报道,不得自称中国为“大陆”,如不得使用“大陆的改革开放”“大陆十大金曲排行榜”之类的提法,而应该使用“我国(或中国)的改革开放”“我国(或中国)十大金曲排行榜”等提法。

(7)不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称为“大陆政府”,也不得在中央政府所属机构前冠以“大陆”,如“大陆国家文物局”;不要把全国统计数字称为“大陆统计数字”。在报道全国重要统计数字时,如未包括台湾统计数字,应在全国统计数字后加括号注明未包括台湾省。

(8)在宣传报道中要尽量避免用“大陆”,如确无法回避,可酌情使用“祖国大陆”的提法。

(四)

(1)对台宣传报道,一般不用“解放前”或“解放后”,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新中国成立前(后)”或“一九四九年前(后)”。

(2)台胞经日本、美国等国家往返大陆和台湾,不能称“经第三国回祖国大陆”或“经第三国回台湾”,应称“经其他国家”或“经××国家回祖国大陆(或台湾)”。

(3)我宣传报道中不得将台湾民众日常使用的汉语方言闽南话称为“台语”,各类出版物、各类场所不利使用或出现“台语”(如“台语歌星”“台语金曲”)字样,应称“闽南语歌星”“闽南语金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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