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装修合同 > 列表页

厦门装修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8  分类: 装修合同 手机版

篇一:厦门装修合同

室内装饰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客观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及有关行业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1、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格:

2、承包范围:

本合同包括泥水工程、水电工程、木作工程、涂饰(油漆、涂料、裱糊)工程,详见施工图及报价单。不包括:沙发、洁具、磁砖、家用电器、木地板、防盗门、五金、灯具、排气扇、电视柜、厨房吊柜、厨具、洗衣池与其它差价较大的部分主材。

3、承包方式:

本合同实行包工包料(部分业主自购的材料除外),具体项目详见报价单(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发生工程项目增减,则以现场签证为准。

4、工程期限:

工期预计:

天。二零零

日开工,二零零

日竣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算起)。

5、工程标的:

合同总预算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

(大写:)。

6、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

天内预付乙方工程总预算价的百分之

,即折合人民币¥

(大写:元)为首期工程款。

(2)油漆班组进场前,甲方再次预付乙方工程总预算价¥合计人民币为二期工程预付款。

(3)剩余余款合计人民币¥

(大写:万仟 佰 拾 元)在所有工程项目结束、甲乙双方对现场所有工程量进行实际测量并办理结算后一次付清。

注:如施工过程中甲方另增项目造价超过5000元,需单项目按时结清;造价在5000元以下的,等工程结束后一并结算。

7、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驻工地代表为 ,负责本合同的履行,按要求接收工地,组织施工,在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本工程相关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及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本楼盘物业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和相关的建筑物、设施和设备;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工地周边的关系。

(3)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和结算、且未移交给甲方前,施工现场(包括施工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有权制订相关看护条款,相关人员(包括甲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4)因乙方过失造成质量事故,其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应明确交给乙方保管。当甲方给乙方办好交接手续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无明确移交的物品如损坏遗失,乙方不负责任。

(6)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过量,由此给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此给工程造成的损失及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非乙方施工过失发生的:战争、坍塌、渗漏、倾斜、断裂、自然火灾、电源断路、电源短路、雷击、闪电、风雨等造成本工程的财产或人身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施工成品交付甲方前,由乙方负责室内原产品及本次施工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及保

管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保护,避免施工破坏或他人损坏,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0)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工资、食宿均由乙方负责(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住宿人员于项目内)。

8、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负责本合同履行,即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办理验收、变更、结算签证和处理本工程相关的各项事宜。

(2)甲方应于开工前,完备物业相关审批手续,完置并移交施工现场,提供用水、用电、提供材料、机具的堆放场所。并承担装修押金及物业要求的其它一切费用,承担施工中的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

(3)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装修的房屋权属真实,无质量问题。若因此导致工程争议或引起装修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各项目完工后、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签证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单。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亦视为甲方认定验收合格;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当复验合格,甲方应支付复验费用和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的材料如需特殊工艺处理或保护要求,应以书面说明通知乙方,并与乙方驻工地代表签证其处理办法和相关保护费用。否则,导致其材料损坏和工程质量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乙方无法逐一考证其质量,无力追究其质量责任,因此乙方无法承担其产品相关项目的保修责任。

(6)甲方自购材料时需要乙方配合选购时,应按选购材料款额的5%付给乙方选材代购费。凡乙方推荐主材,仅供甲方参考,乙方不负相关连带责任,甲方应严把质量关。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对最后的油漆分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结算和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处理相关事宜产生的费用。

(8)甲方对施工中的设计和工艺,如有变更、增减项目和工艺特殊要求时,应于施工前书面向乙方现场负责人提出(工艺如:墙、地砖铺设时,甲方未特别指定砖缝的排法,乙方可按常规施工)。经乙方按工程作业程序签证后方可安排施工,若甲方未按章办理,乙方按标准施工程序和设计图纸施工,甲方在作业中或完工后提出变更或返工,则该费用由甲方负责,且工期顺延。(原则上应主材应同公司通气购买)

(9)拆墙、砌墙项目或其它改变原建筑结构的等项目由甲方办理该小区物业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承担其一切费用。若甲方未完备相关审批手续,而要求乙方人员作业,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任何责任。(原则上应同监理或设计师协商定防案)

(10)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且工期顺延。

(11)甲方自签订合同后,应按工程进度及时付款,付款不及时,工期顺延。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否则应支付该进度款0.5%的滞纳金。

(12)工程涉及非乙方施工因素出现的质量纠纷,应由甲方委托技术权威机构做出鉴定,并按界定结果对应处理。

9、其它约定:

(1)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双方应对验收情况共同并签署工程验收意见书。若工程未经交验,甲方已入住使用该工程,则视为甲方已认定该工程全部验收合格。

(2)双方商定材料搬运原则是双方各自负责自行采购材料的运输及自理搬运费。岛外工程由甲方承担岛外路程的材料运转费。

(3)由于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造成停工,工期顺延、造成甲方的利益受到损失,乙方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需鉴(公)证,可相应补充)。

11、补充事项:

甲方(房产权宜人或其授权代理):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月日

特 别 约 定

(四不、四禁)

为使本合同的履行不受意外干扰,创造相互支持、友好合作、高质高效的工作秩序,切实维护业主的利益,故特别约定如下:

一、本项目责任监理与本项目业主每周最少1次双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协商确定工程相关事宜相互联系、沟通,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天,

二、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双方代表在处理工程问题时,应态度热情,有礼有节,双方不得发生恶意争吵,或有不愉快的行为。

三、为加强施工安全,业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带领家庭外人员参观施工现场。否则安全责任自负。

四、乙方不委托工程人员代收工程款,工程款均由乙方财务专管员凭据收取。

五、禁止乙方工程人员向业主借钱、借物。甲方应谨慎地自我维护,上当受骗与乙方无关。

六、禁止乙方工程人员索取或收受业主的礼品和宴请。发现违禁者,请向乙方公司投诉。

七、禁止乙方工程人员为业主代购原材料。业主应慎重选择主材,把好质量关。

八、禁止业主未经公司许可与乙方工程人员私定协议,一经发现,业主应承担相应工程量50%的违约金,而其施工项目乙方不承担质量及保修责任。

九、工程施工中,甲方应行使其监督权力,并配合乙方责任监理进行工程验收、签证、配合乙方财务人员进行款项结算,交纳。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十、本约定属主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篇二: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合同编号:

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GF-2009-0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身份证号码:住 所: 电 话: 传真:委托代理人:电话:承包人: 厦门跃都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___ 厦门市海沧区沧林东路250号之一 电 话: 0592-6291818 传真:本工程设计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项目负责人:_ 身份证号码: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

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2)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

工日期 年月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人民币(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 2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

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

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

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

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

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

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

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7.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设备,所提供的

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

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GB-2008质量鉴定合格_。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厦门市装修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3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双方在合同价款中约定。检测

机构必须持有《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工程敲打完毕,甲乙双方签字认可;(2):水电材料进场,甲乙双方签字认可;(3):水电安装完毕,甲乙双方签字认可;(4):泥水铺装完毕,甲乙双方签字认可;(5):木料进场,甲乙双方签字认可;(6):木作施工完毕,甲乙双方签字认可;(7):油漆.涂料材料进场,甲乙双方签字认可;(8):油漆.涂料施工完毕,甲乙双方签字认可;(9):洁具·灯具等安装工程完毕,工程全部验收。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

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

篇三:厦门市家庭装修施工合同书

厦门市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项目名称: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饰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施工清单》和施工图纸。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工程施工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费 _________元;

3、设计费 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元;

5、搬卸费 ________元;

6、管理费(10.00%) __________元;

7、税金(3.445%)___________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甲、乙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修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同意参照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甲、乙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修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

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总计金额的10.0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厦门装修合同

1、合同签订完成3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应付100.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0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0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修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修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修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修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修过程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甲、乙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便继续施工。

4、施工过程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

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3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 甲方的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纸,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修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