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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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林承包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1-05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经济林承包合同

经济林承包合同

甲方:**城郊农业示范基地

乙方:

为了实施好基地经济林建设项目,保证果树的成活率,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以下合同:

一、经济林承包面积:

二、经济林位置:**城郊农业示范基地

三、承包期限:

四、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滴灌设施的铺压及树苗的供应,指导督促乙方按期植树加强后期管理。

(二)甲方承担乙方2011年度当年水费,并分年支付乙方2011年至2013年管护费每亩每年**元。

(三)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栽植经济林并加强管理,2011年保证成活率85%,保存率90%,2013年成活率、保存率达到100%。

(四)乙方每年初缴纳给甲方当年承包费。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

定赔付违约金。

(二)一方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前通知对方。

七、其它: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篇二:林地林木承包合同书

林地林木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依法、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将 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经过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况 (一)承包范围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是: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使用权范围中不包括:林地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河流、水资源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向外发包的资源等。

(二)甲方发包林地、林木情况

(1)林地类型:有林地,灌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未成林造林地和其他地类,总计面积 万亩,其中乙方承包 万亩,剩余 万亩不予承包,由甲方用于处理林业插花用地和政府建设用地,具体面积如下表。

(2)甲方发包的林地林木坐落位臵:;四至界限:东至东界限,南至南界限,西至西界限 ,北至北界限。地形图(示意图)附后。

(3)森林类别:公益林及商品林。 (4)林种:防护林。 (5)林地蓄积情况:

单位:亩,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 (一)期限

1、本次乙方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计 年。 三、款项计算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承包费用:

根据我县周边县区及我县林地承包经营的价格和该宗地的基本情况,承包费用拟定为200元/亩〃50年,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2、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为: 。 四、乙方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依法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和林产品采集加工等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本合同未涉及到的林地用途,国家,省市,县级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一律按照省市公益林相关法规执行。 五、承包期间收益分成:

1、林木采伐收益: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林木采伐手续的申报办理;林木采伐总收益(净利润)甲方占80%,乙方占20%。

2、征占林地补偿收益:林地林木在承包使用期间,因国家建设征占用地、其林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其森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费等相关所有收入甲乙双方按照甲方占70%,乙方占30%分配。

3、生态效益补偿收益:林地林木在承包使用期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由甲方享受,乙方不享受生态公益林所有相关补偿政策。

六、森林管护责任及防火工作落实:

1、管护责任,按照《**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作业设计办法》相关规定,乙方应按照人均3000-4500亩/人的管护标准配臵管护人 15-20人。

2、甲方指导乙方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依法保护(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经济林承包合同)森林资源安全,乙方按照l元/年〃亩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森林防火预备金,用于支付森林火灾扑救等防火相关费用,承包区域在防火期内不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下甲方将预备金退还乙方。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依法有权自主决定林地林木使用权属是否向外发包及发包期限、发包范围等事宜。

(2)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期满后收回发包的所有林地林木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3)有权依法按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林木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转包给第三方,如果乙方将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和所有权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制止及终止本承包合同的权利,同时收回林地林木使用权属和林木所有权权属,承包费用概不退还,乙方和第三方的相关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如果乙方将甲方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使用权属,

篇三:林地林木承包合同文本(经济林) 式样

林业承包合同(经济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签订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乡***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村委会主任,家庭住址:***乡***村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乡***村 联系电话:********。 (或*********公司,地址:**省***县***大街**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为提高林地利用率,保护现有林地林木,依法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06年**月**日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将我村***地在2006年**月**日招标承包给个人经营。通过招标,***村村民***中标,取得了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利、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章 承包范围、面积及年限

第二条:该林地位于我村村***处,小地名:****,面积:***亩,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该地现有林木***株(其中***树***株 、***树***株、***树***株),株距**米,行距**米,林龄为***年;该地平坦,有灌溉条件,地力条件中等(详见附图)。

第三条:林地承包期限为:自2006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章 林地用途及营林要求

第四条:该地为经济林林地,承包方不得将该地用于非林业生产,不得破坏地貌(取土),不得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掠夺式生产。

第五条:经营管理中不得打破原造林设计的密度,有缺株的地方,在**年**月**日之前,承包方须按原造林密度补齐并抚育成活(成活率85%,保存率80%以上为合格)。

第六条:如确因经营管理需要须改变原造林密度或更新树种品种的,必须报甲方提请村民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报乡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第七条:承包费为***元(林地每年每亩***元,林木***元∕株),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如分次交承包费,则需详细注明交款时限,及违约责任)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管理林地林木行为,在乙方未履行合同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林木。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收取林地林木承包费。

3、甲方对乙方的造林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或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第九条:甲方义务

1、根据乙方经营管理需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研究形成决议,修正或补充合同条款,并及时上报乡政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对乙方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向村民代表会汇报。发现违约行为,应及时通知对方,避免对方因疏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协调乙方与农户之间的关系。

3、协调乙方处理突发事件,依法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4、协调乙方办理有关林权登记等有关事宜。

第十条:乙方权利

1、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内,有权对承包林地上的林木进行管理收获林产品。

2、在不违反合同及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经营。

3、依法申请林权登记,办理林权证。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费用、按时按规定进行补植补造树木的义务。

2、维护原地形、地貌、道路的义务。

3、保护林地、林木不受破坏的义务。

4、有森林防火、防治病虫害的义务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乙方所承包的林地,不包括地下资源及排水沟渠上附着物,及周围的沟、渠、路。

第十三条: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将林地林木转包、转让、抵押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林地林木。

第十四条: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补植补造任务的,由甲方组织人员代为补植,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五条:乙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地界以外自行种植的树木、农作物的,甲方不予支持,有权责令限期改正,不予补偿。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因工程建设须清除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地界以外自行种植的树

木、农作物的,乙方应自行清除,无权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承包期间,因国家建设征占用部分林地时,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补偿事宜。乙方可获得林木补偿费补偿款10%的补偿。以后的承包费按林地现实亩数缴纳(承包费一次性缴清的则与返还)。

第十九条:合同到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林木。经双方检查林木死亡的,乙方按每株20元的价格予以赔偿。因乙方管理造成树体衰弱的,乙方应予补偿(委托物价、林业等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评估)。

第二十条: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继续承包,须在到期前180天内向甲方提交续期书面申请,甲方在召开村民代表会研究通过后,签订续期合同。

第二十一条: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力,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情况。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如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即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破坏林地林木行为,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林地林木,并对其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

第八章 解决争议的方法及途径

第二十四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县级农业承包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不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改变。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人民政府一份,

报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一份。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青县***乡***村委会(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附:《***村关于***(小地名)林地林木发包》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参加会议人数要符合法律规定,参加人员必须是代表本人,会议记录要当场宣读,参加会议人员签字必须要与会者亲手用钢笔签字并按手印)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