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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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合同英文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8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海运代理合同(中英文)

甲方(托运人): Party A:(Shipper)

乙方(收货人): Party B: (Consignee)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规范业务操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海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For the purpose of dealing with Sea freight shipments, clarifying agency relations of both parties and standardizing operational procedures,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s it has been agreed by the parties as follows:

1. 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1.1乙方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商务部一级货运代理资格或交通部批准登记的 NVOCC 资格( 即: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 无船公共承运人),营业范围允许在其营业地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若乙方作为提单等相关单证上的承运人,应当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质;乙方作为承运人代理人身份的,对承运人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Party B shall have legitimate corporate business license, TAX payer ID, organization code certification, A freight forwarding qualification approval by Department of Commerce or NVOCC qualification approval by 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 which allow it conduct forwarder business in certain area. Party B shall have NVOCC once it could issue B/L and relevant documents as carrier with its own title on. As agent role, Party B shall assume joint and several guarantee liability for carrier and carrier’s act.

1.2甲方在货物出运前填制内容完整、真实的订舱单,通知乙方有关的货物出运信息,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出口的订舱、拖车、报关、报检、签单等相关出口业务,具体内容以甲方下达的订舱单为准。

Party A shall notify Party B complete and authentic booking information before shipment of goods via Shipping Order; Party B is responsible for chartering, booking, customs declaration, inspection, signing and other related export business per requirements on Shipping Order confirmed by both parties.

1.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办理业务所需要的单据(包括装箱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合同、商检证书、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及有关批文等),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Party A is responsible for providing Party B authentic and consistent documents needed to conduct and perform duties and works (including packing lists, invoices, contracts, verification forms, customs proxy, Entrust Letter of Inspection, etc.).

1.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截止接单日期,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Party B shall notify and keep Party A updated of the information of shipment schedule timeously for Party A’s advanced plan and arrangement.

1.5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甲方必须最迟于货物装入集装箱的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的相关操作人员书面确认。

Party A shall notify Party B not late then loading day in written form once shipping requirements need to be modified or cancelled.

1.6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将定舱配载的船名、航次、关单号等信息告知甲方,甲方可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异议。

Party B shall acknowledge Party A of Booking Confirmation about vessel, voyage, booking Ref etc after getting shipping space from Shipping Company. Party A may put forward a demurrer to Party B in writing within 24 hours upon receipt of Party B’s Booking Confirmationor SO.

1.7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和相关费用严格保密。

Party B shall keep all information including but not limit customer data and related costs provided by Party A strictly confidential.

1.8乙方保证甲方的货物不会向没有持有正本提单的任何人或任何公司放行,除非有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违反本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的全部责任。若客户主动偿还甲方全部或者部份货款,亦不能免除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主动向客户追索货款,并不代表甲方放弃向乙方索赔和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Party B warrant that Party A’s goods will not be released to the any party without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or otherwise approved by Party A in writing. Party B shall assume full responsibility for breach thereof. The Importer refund Party A entirely or partially on its own initiative could not relieve Party B’s liability. Party A has recourse against Importer for losses incurred, which shall not be operated as a waiver hereof.

2. 代理费用 Accounting

2.1甲方向乙方下达订舱单前,应以乙方的书面报价为准并在订舱单上注明有关费用,乙方须回传确认;双方确认后,甲方保证发运,乙方保证舱位。

Party A shall mark down details of charge on Shipping Order base on Party B’s written quotation, and Party B shall confirm back via fax with signature on. After confirmation, Party A shall ship the goods off and Party B must ensure shipping space.

2.2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港口及海运费,币种为人民币或者美元,乙方银行信息如下。 The currency of payment from Party A to Party B shall be in RMB or USD unless specified. Payment shall be made via telegraphic transfer to following account.

开户银行:Beneficiary Bank Name:

银行地址:Address of Bank:

SWIFT代码:SWIFT CODE:

银行户名:Account Name:

人民币账号:RMB Account No.:

美元账号:USD Account No.:

2.3甲方订舱发生的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确认的订舱单及费用发票为准)

篇二:进口货运代理合同

篇一:进出口货运代理合同

进出口货运代理合同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乙 方: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市云梨路36号3楼

电 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 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3甲方应尽一切可能准时提供内容完整、准确的报关所需的文件、单证、货品以利于乙方的进出口报关,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导致货物无法如期登机上船出口或无法正常进口,一切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1.4甲方应确认所提供的文件、单证、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律法规所许可,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规定必须提供出口许可证明的货物的出口应提供相应的出口许可证明,否则因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须由甲方自行承担;

1.5甲方应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全符合仓储保管和运输要求的包装,否则应对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由于货物包装的原因而引起的货损承担责任;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 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2 乙方人员对由于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甲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的义务;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 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 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 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 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 修改与补充:

4.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经双方各自授

权的代表正式签署生效;

4.2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

条款。

5. 生效与终止: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终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1年;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 其他:

6.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7. 附件: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乙方: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 ——————————————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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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 年 月 日篇二:运管 进口货运代理协议二方范本

货运代理协议

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 货物委托方(甲方):xx有限公司

货物代理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甲方进口货物货运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二、 甲方义务与责任合同号:

1、 甲方应在船舶到港前以书面形式将船名、船型情况通知乙方,并及时将报关报检资料等提供给乙方。

2、 若甲方对协议项下货物的储存有特殊要求,应在货物到港前向乙方说明必要的储存注意事项。

3、 货物出库前,甲方应将书面提货单传真至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出货的准备工作;甲方提供的书面提货单必须盖有xx公司提货专用章。

4、 货物到港时,如有质量、数量异议由甲方自行向相关方索赔,乙方尽力予以协助。

5、 甲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6、 本协议下的货物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该批货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挪用和调拨、抵押或进行其它的处置行为。

三、 乙方义务与责任

1、 负责本协议项下货物在港口的全部接卸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抵港后及时与港务局、

船代等有关单位联系,安排好靠泊、接货、卸船、短倒等事宜。

2、 负责货物在港口的报关、报验、申报运输计划及发运工作;并于卸货后30天内将正本商检证书、税单、正本报关单交给甲方。

3、 货物卸港时,乙方应派人监督卸船,如发现货物有质量或数量上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指示处理。

4、 确保抵港货物原船原转,不能与其他货物混堆;确保货物卸船后全部运到港务局指定堆存地。

5、 卸货完毕,运至指定堆存地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入库单。入库单上须写明货物入库时间、名称、规格、数量、堆存位置等信息。

6、 乙方对甲方入库货物必须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并于每7天出具盖有公章的库存表与甲方对帐一次。7、 提货人提货时,乙方应根据,认真核对提货人提供的授权提货证明、 身份证号等信息; 不得错发货物、超发货物。

8、 货物出库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盖章的出库单传真至甲方处;出库单上应注明出库时间、品名、规格、船

名、车队、数量等信息。

9、 乙方应做好货物出入库及储存情况的记录,做到账物相符,并于每7天向甲方提供盖章的货物出运明细账

及库存账,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10、甲方监督货物的接卸、装运及检查货物的储存情况时,乙方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1、乙方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货物在卸船、短驳、储存、出库等环节的损耗、短少。 船舶到港卸货,乙方应及时

与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船仓清理干净;货物短驳至堆场时,尽可能防止货物散落地面;货物归垛后,及时在货垛四周洒上白灰,并根据货物自身因素、天气因素等采取遮盖、喷水等措施防止货物流失(此句适用于矿砂、煤、焦炭等散货);放货过程中,应确保全天24小时内有人在磅房监磅、在前场指挥装货,并逐车开装车小票;装货完毕,确保货场清理干净,并及时封垛。

四、 费用及支付

1、xx港港杂费:元/吨(即设施保安费、卸货费、倒运费、装车费、商检费、一次性过磅费等港口费用),

港杂费、商检费发票原单原转。

货代代理费元/吨。

以上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费用结清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货物。

2内交海关,或由乙方转交给海关。

3、甲方原因造成货物超期堆存的,超期堆存费由甲方负责,xx港免费堆存30天。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港杂、代理费后3天内,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支付码头港杂费用的付款凭证,并保证单据和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5、港杂费及代理费等计费吨以提单实际显示重量为准。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1甲方的原因导致相关报关报检单证未能按时提供给乙方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1.2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2.1船舶抵港后,由于乙方过错导致卸货滞期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的原因造成货物超期堆存的,甲方概不负责超期堆存费。

2.3未接到的指示擅自放货或由于在放货环节上操作失误导致货物超发、错发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

的一切损失。

2.4接卸、保管上不当造成货物质量、数量出现问题,乙方应按照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5 乙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第2项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报关单、商检证书、税单等交给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 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如协议一方严重违约,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但应提前

15天书面通知其它方。

2、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解决。

4、协议期限:甲方货物靠泊之日起至货物全部疏清之日止。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篇三:《海运空运进出口货运代理协议》

货运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甲方:

英文名称: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手机:

乙方: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手机: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货运代理业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适用范围:

1、航线:具体航线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同意将该航线进出口货运业务全权委托乙方代

理。

2、乙方将按甲方委托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进行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检、内陆运输、装船、装机、发单及文件交接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订舱时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的货运委托书,并注明所托运货物的件

数、重量、体积、起运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该货运委托书内容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货运委托书除内容完整正确外,还应显示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和联系人,并加盖订舱章或公章。

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检时,应及时提供有关单证,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

需的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单证、正本海洋提(运)单或已换好的提货单(到货通知书—)、进口免税表/手册/证明。

3、 甲方出运的货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夹带国家规定禁止进出口之物品, 如果甲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

4、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乙方有权拒绝更改。5、在装运前及时对运杂费(乙方代理费用包含在内)予以确认,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结算全部运

杂费。

6、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迟延提货的,因此在目的港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甲

方和收货人连带承担,若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或拒绝提取货物则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7、货物在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地面航空站掌管期间,由船公司/航空公司或地面航空站的原因造成货物

的丢失、短缺、毁坏、潮湿等,乙方应提供船公司/航空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要求向承运人索赔的,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在法律规定赔偿期不提相关证据报告的,视作放弃索赔要求。

8、进口运输中,如因海关、检验检疫、查验及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造成提货延误而产生的疏港费、

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进口运输中,甲方接货后,应对货物的完好情况作确认,甲方如无任何异议,则视为货物已完好交

付甲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及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订舱,并及时将提单号码、场站名称、截港时间等以 入货通知或订舱回单的形式通知甲方,凡因甲方提供单据不及时、不准确,或船公司舱位已满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上船出运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联系有关各方,力争货物能装船/装机或安排下航次/航班出运,但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

2、 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乙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通知甲方,甲方亦得 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正常出运货物。

3、货物装船/装机出口后要及时通知甲方确认提单,以便乙方能及时联系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提单;

篇三:《货运代理协议》 海运

货运代理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办公地址:

公司负责人: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财务负责人:

乙方:

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

总经理:业务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财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海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适用范围

1、业务:具体业务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方同意将该起货运代理业务全权委托乙方代理。

2、乙方将按甲方委托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进行进出口货物的订舱、报关、报检、内陆运输、装船、文件交接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

二、职责范围

2.1甲方应填制内容完整、真实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传真或交由乙方订舱。委托书应列明甲方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注明所托运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

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2甲方应及时提供委托代理事项所需合法、有效的文件、单证。

2.3若甲方实际出运货物与委托书内容不符,或夹带国家规定禁止进出口之物品,甲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处理该风险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

2.4如甲方需更改或取消委托事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同时,依据乙方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及相关证明票据,甲方支付乙方已产生的实际费用。

2.5甲方应对乙方办理委托事项中发生的相关单据及时书面确认。

2.6当甲方为货运代理企业时,甲方同意承担其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等相关运输事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而不论该货物的实际托运人是否为甲方。甲方亦不得以实际托运人未支付相关费用为由拒绝支付以上费用。

2.7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书及时订舱并将信息反馈给甲方,并根据甲方委托安排订舱、拖车、仓储、装箱、报关、报验、签单等工作。凡因甲方提供单据不及时、不准确,或船公司舱位已满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能上船出运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联系有关各方,力争货物能装船或安排下航次出运,但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和费用。

2.8根据美国海关舱单预报制度, 甲方及时提供正确完整的舱单资料, 并委托乙方在装船前24小时向美国海关直接申报, 或通过船公司申报。 乙方不承担因所申报资料不能通过美国海关查阅而导致货物延期出运或无法出运的后果。同时甲方同意承担因申报资料与实际货物不符, 或装船后更改舱单而导致的货物在目的港无法卸船, 海关查验扣货等一切风险、费用及责任, 包括美国海关罚金。

三、费用与结算

3.1运杂费按双方确认的费率计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费用确认单后立即进行书面确认并及时结清。同时,甲方同意将运费或杂费差价作为委托乙方的代理费,该差价的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海运、陆路运输等。

3.2协议期间,如承运船公司调整运费水平或增收附加费,乙方将按新调整后运价或在协议费率基础上加收附加费后与甲方结算。

3.3甲方订舱发生的海运费及与此相关的国内操作费按 种方式结算:

A) 付款买单,即乙方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前,有权留置甲方的所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和核销单,甲方承担留置期间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B) 备用金结帐:甲方先汇付 备用金至乙方帐户,乙方根据实际

进出口货物的应付费用进行销帐,并签发提单。甲方在备用金不足时应及时将不足部分汇付至乙方帐户,否则,乙方有权留置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

C) 航次结帐: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所有费用,即在实际开航天内将该航次应付的所有费用汇付至乙方帐户予以结清,并附上所付费用的发票号,以便双方对帐。

D) 月度结算:次月日前结清上一月全部运杂费。

3.4当甲方欠乙方运费及其他费用折成美金达到 时,甲方必须立即与乙方进行结算,而不论是否到了结算期。

一般乙方不接受甲方将美金运费折算成人民币支付,如甲方确有困难,则(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货运代理合同英文)经乙方同意后,可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汇率支付人民币。

3.5甲方对乙方处理委托事项发生的费用确认前,乙方有权留置相关单据。

3.6无论甲方是否为提单上载明的或实际的托运人,若收货人迟延提货的,因此在目的港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甲方和收货人连带承担,若目的港无人提取货物或拒绝提取货物则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3.7由于甲方原因而产生的提单更改费、重签费、电放费、船公司滞箱费、提箱费、还箱费以及单独征收的订舱费、港务局征收的移箱费、转船费、堆存费、海关商检查验费等额外费用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因结算时间原因, 乙方可在事后按实际凭证或相关证明单独开具发票向甲方收取。甲方应于收到上述发票后5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3.8甲方若不能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支付运杂费,乙方有权通知承运人/目的港代理暂缓交付货物,或留置提单或货物,或留置外汇核销单等相关单据,或留置甲方其他委托出口货物相应的运输单据,直至甲方付款。留置期间发生的额外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若甲方逾期付款,甲方同意每天按欠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同意若连续三周以上未委托乙方订舱,需付清在此之前所有已发生的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单证。

3.9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及第三人代为收转任何费用,甲方自行承担此类的支付风险。

3.10如甲、乙双方约定由收货人或者其他第三方支付上述费用,在收货人或者该第三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上述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不得以该约定为理由拒绝支付。

四、协议终止

4.1如遇甲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准时付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4.2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4.3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之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修改及生效

5.1本协议生效后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对乙方有未履行的债务的,甲方应结清所有费用,本协议方生效。

5.3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一年为限。

六、法律与仲裁

6.1本协议签章以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为凭。

6.2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3协议双方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先行协商,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为大连。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财产损失。

本协议于年 月 日于签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