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商业街(商铺)销售代理合同
xxx广场商业步行街尾盘商铺及茶楼
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使xxx广场商业步行街尾盘商铺及茶楼项目运作更为专业、科学和实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xxxx公司(下称甲方)自2011年5月15日起,正式委托xxxxx公司(下称乙方)代理甲方xxx广场商业步行街尾盘商铺及茶楼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特签定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基本概况:
双方合作项目:xxxx
项目地址:位于xxxxx广场
项目占地:15亩
项目建筑面积:商铺3773平方米、茶楼1390平方米(最终面积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第二条:委托方工作内容:
广场商业步行街尾盘商铺及茶楼全程推广策划、销售代理(含招商执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2011年5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利
1、保证项目的销售合法性。
2、提供售楼部搬迁、装修、装饰及办公用品给乙方至代理期满。
3、负责项目办理房产证、竣工验收、消防等手续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负责项目商铺排污、排烟改造工程、步行街的亮化工程、硬化、绿化工
程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步行街商铺及街道卫生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保障每间商铺的通水通电工程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负责商铺的重新划分隔离墙体工程及所发生的费用。
6、负责在2011年6月30日前将原有租赁商铺清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
关费用。
7、确保项目工程建筑、园艺绿化、配套设施等进度和质量,为乙方提供多
方面的销售条件。
8、一切有关项目之其他合同文件 均须甲方签订盖章,乙方及其他任何个人
或单位签订盖章均无效。
9、甲方签收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方案后,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以利于双方
工作的开展。
10、 为了更好的促进项目的销售和缩短项目的销售周期,乙方制定了相
应招商和销售的提成激励方案,经甲方审定同意实施后,甲方负责按制
定的提成奖励的相应办法按时支付工作人员的提成佣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及有关地方、部门法规。
2、乙方负责项目的整体招商和运营。
3、乙方负责项目全程策划和销售代理。
4、乙方负责承担在此期间项目招商、销售广告及推广活动的广告费用和
营销人员工资费用。
5、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的招商租赁协议,及协助甲方收
取商铺租赁保证金和租赁租金。
6、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署该项目商铺及茶楼的《认购书》、《商品房买
卖合同》,及协助甲方收取商铺定金。
7、乙方有权在甲方审定的单价的基础上上浮单价,并适当打折,但打折
后以不低于甲方认定的单价为限,除甲方特别许可外。
第六条:委托期的工作目标、完成率及时间要求
委托期间乙方按项目可销售面积考核,可销售面积有商铺面积3773
平方米、茶楼面积1390平方米两大块。
1、约定在2011年12月31日前,销售可销面积商铺面积3734平米和
茶楼面积1390平方米共5164平方米的90%即4648平方米才能完成
工作目标。
2、约定在2011年12月31日前,如果茶楼未能如期售出的,商铺面积
3734平米须售出95%即3585平方米才能完成工作目标
第七条:乙方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佣金收取约定
1、乙方的佣金以溢价分成形式提取。即所有可销售商铺的基本底价为
5000元/㎡,茶楼的底价为300万元。超出底价部分扣除营业税、100
元/㎡的工作人员销售提成佣金、50元/㎡的营销推广费用、在此期间
营销部的人员工资、25元/㎡的商铺改造费用、20万元的茶楼电梯改
造费用、1万元的新售楼部装修费用、700元/㎡(最高限价)的商铺
返租费用后溢价部分,双方按2:8的比例进行分成,即甲方取20%,
乙方取8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乙方佣金={已销售房源面积×(实际成交单价—5000元/㎡)—上述
应扣除的双方确认的实际开支}×80%。
2、双方约定:
如果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工作目标的,甲
方另行给予乙方人民币伍万元的额外奖励。
3、乙方在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双方签字确认
后,甲方按乙方应得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在乙方完成销售目标后,如甲方未能及时与乙方结算,或拖延支付
应得的报酬,每插拖延一日,甲方应按拖延付款总额的4‰支付延
会罚金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终止
乙方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的工作目标,如果不能如期完成即定的工作目标,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每与即定的工作目标相差10%,则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所得到的佣金就减少8%,扣减数以乙方应得的分成比例为上限,但甲方仍需支付乙方在此期间垫付的营销人员工资和广告推广费用。
第九条:若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签约地法院裁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均具同等法律约束力,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行补充。
甲方:x 乙方:x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签约地:签约地:
篇二:商业项目委托招商合同844308669
启东新车站商业物业招商、商管经营、物管全权委托合同
甲方: 启东新客站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为了将新客站打造成一个新的商业集聚地,完善新客站的商业服务设施,充分利用亿丰商城的规模优势,将新客站最西排的商业房与亿丰商城连动,形成相互呼应的商业内街,互利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市 的商业项目进行独家代理策划、招商、商管运营、物业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物业: 平米,是 建设之商业物业,包括房屋、广场、道理、屋面、立面等,范围为建筑自东外墙边线和东北延长线以西的全部立体空间位置。及其所拥有的全部经营权、管理权及其他附属开发收益权利。本合同为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全程商业策划、招商、商管、物管、委托经营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二)委托内容:
独家招商代理内容: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的策划招商代理工作包括:前期策划工作、商业项目规划定位、对本项目独家全程整体招商,后期商管、物业管理、后期经营运作,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将全权负责以上具体工作的执行,乙方同时保证提升被委托商业项目的市场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经营具体约定:
1、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委托期内不得参与自营或出租;
2、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3、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另行招租委托经营;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推广。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如及时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明、授权函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按经营需要自行转租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并且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调整,涉及结构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
7、在委托经营期间,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商户承担,与甲方无关。
8、委托经营期满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四)合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被委托单位,合作期限由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本合同为不可撤消合同。
(五)、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按地面物业面积和合同期限核计,租金为----元/月/平米。
2)、支付日期,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日期为每年的6-月-30-日,乙方将租金通过转账方式双方进行支付,自开街第二年起,甲方先行提供租金发票,乙方凭甲方开具的租金发票支付房租。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违法经营。
3)、甲方合同期内不可转让商业房的产权,物业管理权。
4)、甲方对商业房进行抵押担保时,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转租经
营。
5)、甲方水、电、煤气管道等经营相关设施到位,并保证合同期间正常使用,如因甲方原来造成停水、停电等情况,经营户无法经营,导致无法收取租金,乙方将根据承租户诉求与甲方共同确定免租时间,甲方同时应该免除乙方应返租金的数额。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指定项目定位方案,引进先进的商业模式,市场管理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
2)、负责制定统一的招商政策、管理标准并严格执行。
3)、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商户,并以管理公司的名义签订租赁合同。
4)、指定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商户租金,商管费、物管费等费用。
5)、承担经营中全部成本,并指定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方法。
6)、组织商户经营日常的营销培训,展开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7)、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方案并加以改进。
8)、其他与招商、商管、物管、市场经营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给甲方,逾期部分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乙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将全额返还甲方2年租金作为违约金。
3、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额返还乙方2年租金作为违约金外。还应向乙方赔偿由于违约而造成各经营户相关损失(具体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及一次性补偿乙方广告费、招商费及相关费用300万,同时乙方有权按原有规划在原址砌筑围墙。
(九)、合同解除:
1)、合同期满,在甲乙双方确认不再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前提下,合同自行解除。
2)、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无法经营的,可解除合同约束。
(十)、其他约定:
1)、 委托经营期满后,在双方租金谈妥的情况下可选择继续与乙方签署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如甲乙双方合同届满后不再产生委托经营管理关系,则店铺内设施及物件归属为甲方及其投资方所有。
2)、商业街所附的路灯、地面铺设、管道、水电基础设施、绿化等与商业街相关的基础设施由乙方负责实施,甲乙双方按总投资额各承担50%.
3) 本合同之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4)、 补充事项:
5)、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页,一式 份,一份 、一份 、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 日
篇三:商业广场独家租售招商代理合同
商业广场独家租售招商代理合同
甲方 :(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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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乙方: CITY RAIDER LTD 美国z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方)
地址: 广东风东路836号z广场2座1604室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z职务:董事总经理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租/销售(以下简称租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商业广场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中国及海外的独家租售招商代理,租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兴建商业广场项目,
建设地点 :
租售面积约共计约 : 40,000m2 (第一期为7000平方米连地下10000平方米建筑商业面积),
销售许可证号:后补_。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 _日至 _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续约条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如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中国及全球其它地区另外再委托其它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租售处,示范单位设计及装饰,推广宣传,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出前一次性到位。
所有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由乙方派出,其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及支付。
第四条 租售价格
租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租售平均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可由甲方最后书面确认.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经双方确认及由甲方最后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其它费用及支付
出售
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出的 商业广场的单位成交额的2%,乙方争取到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方愿意按一定之比例分成奖励乙方,分成之比例因个案由甲,乙双方另定协议.
出租
1. 租客签约一年至三年内(含三年)
乙方的出租代理佣金为所租出的此项目内该单位的平均月租的一个月租金 为佣金。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支付。
2.租客签约三年以上至五年内
乙方的出租代理佣金为所租出的此项目内该单位的平均月租的一个半月租金 为佣金。
3.租客签约五年及五年以上
乙方的出租代理佣金为所租出的此项目内该单位的平均月租的两个月租金 为佣金。其它费用
1.前期策划费用
因该项目属于较新型之商业项目,商场招商对象多元化,而前期主力商家招商工作需在设计方案及建筑期内展开,策划前段时期亦需要 6至9个月,因此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一笔前期运作工本费 叁拾陆万元正 (RMB 360,000.0) 作为前期策划,基本数据之包装及制作,异地推广,与主力及有谮质商家洽商等之基本运作工本包干费用,
支付方式如下 :
第一期 : 签订此合同3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壹拾贰万元正(RMB 120,000)首期款项为作为定金
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期壹拾贰万元定金后,于十天内
提交以下报告:
1.1项目市埸调查报告包括- 位置分析报告,
人口分析报告
交通分析报告,
商圈分析报告.
1.2项目分析及定位报告包括-项目S.W.O.T分析
业态分析,
项目亮点设计,
项目定位,
项目业态分布及租户建议.
第二期 :乙方提交以上之项目市场调查,分析及定位报告书后
七天内,甲方需支付乙方第二期专业费用壹拾贰万元正(RMB120,000.).
乙方收到以上第二期专业费用及甲方对以上项目定位之书面确认后七天内,乙方提交总体招商策划书
提交成果 : 制定招商计划书,
根据推广公司提供之市场广告推广计划
制定招商及销售策略,制定招商目标,招商时间表,策划招商处及售楼部之形象包装.第三期 : 甲方于乙方提交以上总体招商策划书七天内支付乙方第三期专业费用陆万元正(RMB60,000.).
第四期 : 地盆售楼处建成及开始运作时甲方支付乙方第四期专业费用陆万元正(RMB60,000).
以上收费己包括8次(每次最多两人和不超过三天时间),我司于策划期派员至该项目地盆与贵司开会之旅差费用,超过此8次之旅差费则由甲方负责(包括广州至z之来回机票费用,于z四星级或以上之酒店住宿(每人一房)费用).
以上各项收费甲方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乙方,乙方应于收款时具备公司收据给甲方.
2. 建筑修改专业费用(如有需要)
2.1 因应甲方从招商策划方案中确认后之项目亮点,业态分布及项目定位而需要修改之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业态功能分布图,
商场内部人流交通规划图,商场内部总体规划方案,由乙方从招商策划专业角度作出建筑修改方案.
2.2乙方之提交成果 : 乙方按实际需求分期分批提交以上2.1之建筑修改方案图纸.因应此修改之相应结构,消防及机电施工图则由甲方另委托原有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2.3此项专业服务收费为人民币5元/平方米,以商业总建筑面积计算.
2.4以上2.3项收费己包括4张低点彩色透视图,超出部分由甲方支付工本费.另此收费不包括室内装饰设计图,如甲方需要此专业服务, 费用由甲,乙双方另定协议.
2.5此项收费方法 :
第一期: 于签定此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此总费之30%为定金.
第二期: 于提交以上初步修改方案时支付乙方此总费之40%.
第三期: 于提交以上最后修改方案时支付乙方此总费之30%.
如甲方应支付乙方之款项而未支付超过两星期,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及交付成果直至甲方恢复正常付款为止,但若此合同在双方同意下因其它原因中止时,甲方根据合同己付乙方之费用,乙方不用退还,甲方已付款之乙方提交成果也不用退回乙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①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此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销售此项目的商品房销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未有部分可以后补)
③关于代售/代租的项目所需的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置、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
④乙方代理销售/出租该项目所需数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⑤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此项目之销售/出租独家招商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未有部分后补).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租入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出租招商工作,在甲方该地盘内免费提供约300平方米装修设备齐全之招商销售处及不小于100平方米之招商办公室给乙方作为招商办公专用并负责提供看房车等招商设施.
3. 甲方保证乙方客户所预订的售楼单位编号不发生错误。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