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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02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地 点:规 模:招标规模:总投资额: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篇二: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CH―01―0501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规范文本 )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制 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

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

-

委托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名称:

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总投资额(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为准)

甲方为顺利,依法完成项目的招标工作,已通过【 】方式,确定乙方

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壹】比选; 【贰】比选失败后直接确定;【叁】其他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加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平等,自愿,

有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总 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 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

理有关招标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

的结果 其中包括各项权利, 义务和商业风险, 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

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四川省的有关招标投标规定。乙方应承担

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担乙方不承认中标的承包人不履

行合同义务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招标代理工作,切实维护

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根据其自身的技术实力或专业设计单位做好技术

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乙方的招标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

保本代理合同的顺

利执行。

二 、 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

济上的或股权关系。

(二)本招标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本

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

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

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

服务。

(三)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招标代理业

务。保证不得无理代权、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

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招标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

倒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四)本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关

于招标代理机构的禁止性规定,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

责任。

(五)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四)项声明或承

诺的,双方所签定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招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和承担

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收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招标

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招标代理机构既要维护招标人的利益,

也要依法保护投标人的合同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四

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并知道

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三、 委托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招标(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一)拟定招标方案,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招标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开标活动,做好评标(评审)的服务和后勤工作;

(六)协助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

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八)受招标人委托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

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所有备案手续;

(十一)协助招标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招标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

经济人员单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两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比选的应

和《代理申请书》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1. 项目负责人(1人)

姓名:身份证号:

2. 委派到本项目的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总投资在3000万以下的,

委派2名;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可委派3名;2亿元以上的,可

委派4名)

(1)姓名:身份证号:

(2 身份证号:

(3)姓名:身份证号:

(4)姓名:身份证号:

四 、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

篇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副本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

地 点: 灵璧县境内

规 模: /

招标规模:3.5m宽砼路:1000m、水塘开挖清淤:13300方、机井及配套1套。 总投资额:726000.00元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按原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2

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5月 6日

合同订立地点: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邮政编码:234200 邮政编码:234200

联系电话:0557-6155273 联系电话:0557-6089700

传 真: 0557-6155273传 真:0557-6089700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灵璧县工行

帐 号: /帐 号:1312050019300067826

3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4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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