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文 > 代理合同 > 列表页

商铺招租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15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商铺销售租赁代理合同

房屋销售租赁代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2.3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

3.1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

5.3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年 月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 甲方承担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8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2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 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5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9.1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 代理佣金的计算:

9.3 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代理费用结算

10.1 乙方一次性支付时退还。

10.2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0.3 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

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1.2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1.3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

11.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3.5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签约代表: 电话:

篇二:商铺招商代理合同

商铺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负责 [ ]项目(以下简称“本案”)的销售租赁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置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 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的办公楼(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预售许可证编号: 。

第三条 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均价及各期(按期考核) 销售、租金收入

详见附表a 、b。

第四条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详见附表a)。

注:项目可预(销)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预售许可证之日。

第五条 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见附件、商业部分见表a)。 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在代理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业为近甲级写字楼,物业智能化程度为5a级(具体以竣工验收时的指标为准)。

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甲方确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办理出大产证,如有延误且影响到乙方办理销售房屋小产证的,销售租赁招商考核期根据延误期天数相应顺延。

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考核期天数视乙方受影响程度,相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承担相应广告企划设计工作,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企划方案的制定,企划方案(如广告、楼书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体内容应当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

乙方在企划作业方案中发布的广告、楼书和销售租赁招商道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如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时,如因该等广告、楼书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代理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交房(含为客户办理小产证等)。

第八条 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甲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万元编定广告销售租赁招商费用计划(详见附表),但其计划方案及其各子项费用的执行均须得到甲方的审核同意后划付。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及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代理费用认定

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篇三:招租代理合同

商铺招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长沙和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为搞活经营,繁荣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可依法招租的物业的招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物业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代理甲方依法招租的物业是坐落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大道与普瑞大道交汇处勤诚达新界(项目名)的商业裙楼(以下简称该物业)。

二、代理形式、期限及招租价格

(一)代理形式:非独家委托招租代理,甲方有权同时委托其他代理机构进行招租。 (二)代理期限: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代理期为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招租价格:乙方根据市场情况与甲方协商制定具体租赁价格,乙方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的招租价格进行招租工作,遇客户要求,实际租赁价格低于该物业招租底价的,乙方应经过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

(四)双方约定:该物业的招租底价(含税)为 元/㎡·月,租金的递增根据商家的具体情况和租赁年限而定。

三、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时间

(一)合同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成功招租,签定《租赁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收取招租底价月的租金,作为招租代理佣金;(此租金为税后净租金)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1.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1)商家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定金或押金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此笔招租代理佣金的 70% ;

(2)商家顺利开业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代理佣金剩余的30%全额支付给乙方;

2.甲方将招租代理佣金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乙方代理期间有权同时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代理招租,并有权选择是否与乙方所招租商家签订正式的商铺租赁合同。

2.本合同所规定的有效期内,甲方应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及商铺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甲方如要将该物业出售、赠与第三方,出售、赠与协议(合同)内必须列明第三方应继续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及商铺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该物业招租代理的佣金。

4.根据商家要求,甲方有义务提供给商家该物业出租的正式租赁发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为甲方执行该物业的招租服务,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选择更为优质的行业品牌商家。

2.定期向甲方通报招租工作开展情况。 3.为甲方保守有关商业秘密。

4.选派专业招租人员负责招租工作,所派人员之相关工资、奖金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代理行为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乙方收取代理佣金前,需提供正式的代理服务费发票给甲方。

五、违约、索赔与其他

(一)本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招租并已与甲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的商家不能进场经营的,视为乙方已成功招租,给商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视为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如本合同有关具体条款已对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合同的行为有具体处理规定,则按其规定而无须再按本条之规定重复处理。

(三)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招租代理佣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代理佣金的 万分之五 追加违约金,如逾期5天仍未结清,甲方承担未付代理佣金的双倍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直到甲方支付完毕应付招租代理佣金为止。

(四)除合同终止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五)甲乙双方各自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

六、合同更改、补充、延期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二)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委托期间乙方未能为甲方成功招租该物业,双方可以视情况续签合同。

(三)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洪水、地震等)或双方无法控制的事件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国家征用、城市规划调整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均不向对方索赔。双方同意按实际招租成绩结算代理佣金或其它费用。

(四)甲方与非乙方招租的商家签约时,应在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后及时通知乙方停止招租代理活动,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招租费用。

七、通知及送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信息,必须以中文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进行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地址的变更应在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上述书面文件送达至对方在签署本合同时预留的或事后书面通知的通讯地址(或代收人处)即为有效送达。任何一方没有向预留通讯地址、预留的通讯地址有误或在对方发送文件后再书面通知变更地址(或代收人)的,发出通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上述文件直接送达的(以甲方所在地为送达地)须由专人签收方为有效送达,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当日为送达日(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传真机自动显示收件人的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视为已送达);如用信件发出时,以交邮后的第七天视为送达日。

八、合同生效及备份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并经双方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五)甲方双方在处理重大事宜时持合同原件对照,复印件无效。

(六)本合同签订后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物(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商铺招租代理合同)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乙方 :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账号: 年 月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