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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22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招 标 代 理 合 同

委 托 单 位:北京市昌平区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 5 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北京市昌平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就 北京市昌平区第一中学天通苑校区新建学生室内活动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一中天通苑校区内

2、工程项目审批单位及文号: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115.24万元。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 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具体包括:□设计,具体包括:√施工,具体包括:招标代理过程□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

√组织资格预审会,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发放招标文件; □

√编制工程量清单; □

√编制工程标底或控制价;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评标; □

√发中标通知书; □

√协助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备案; □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全部资料的整理,并报委托人备案壹套。 □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无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1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王占亮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1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0、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提供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审核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支付评标专家服务费(评标专家费每人每天不少于捌佰元,按实际情况支付)等。

五、受托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六、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协助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

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因受托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10、受托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11、该项目负责人为:刘德民;经办人:姚秀红、王碧霄;联系电话:89713391。

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专家费按实际支出另行支付(资格预审评审及评标专家费每人每天不少于800元)。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单项招标工作完成后一周内支付。

八、委托人对受托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2015年5月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招标工作结束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代理工作时间相应延长。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制清单、控制价按[2007]8号文执行。

篇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副本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

地 点: 灵璧县境内

规 模: /

招标规模:3.5m宽砼路:1000m、水塘开挖清淤:13300方、机井及配套1套。 总投资额:726000.00元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按原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2

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5月 6日

合同订立地点: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邮政编码:234200 邮政编码:234200

联系电话:0557-6155273 联系电话:0557-6089700

传 真: 0557-6155273传 真:0557-6089700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灵璧县工行

帐 号: /帐 号:1312050019300067826

3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4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5

篇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项目编号:xxxx[2000]第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解除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全称):

代理人(全称):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 年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为以下工程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招标范围:

5.招标方式: 。

二、委托范围

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拟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2.办理招标申请

3.起草招标公告

4.组织或协助招标人开标、评标

5.编制招投标情况报告

6.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7.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的权利

(1)对委托项目的招标程序有知情权;

(2)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4)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代理人的全部资料;

(5)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2.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向代理人提供实施委托业务的全部真实、可靠的有关资料;

(3)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条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

(6)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标代理费。

2.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

(2)招标投标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文件,应在发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招标代理工作;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守秘密;

(5)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指导;

(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经办的全部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7)不得将本合同代理服务工作转让第三方;

(8)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资料应全部归还委托人;

(9)依法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招标代理报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标费 整(¥ ),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代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

(2)专家评标费;

(3)代理本项目的差旅费、汽车费用、开标室租赁费;标书制作费;

(4)代理本项目应支付放入税金;

(5)代理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其他办公费用;

(6)代理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相关费用。

2.招标代理费支付主体

委托人与代理人共同约定: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3.招标代理费支付方法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代理人。

六、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的约定

公告费、专家评审费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担,委托人不承担公告费、专家评审费。

七、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返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代理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订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伍份,委托人贰份,代理人贰份,监督人壹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二o一年 月 日篇二: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 (甲方): 瑞金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方(乙方): 江西省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规范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代理机构的责任,搞好协作配合,经双方协定,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工程概况 1、 2、 3、 4、 1、 2、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第二条 关于招标

招标方式

招标范围第三条 关于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1、 2、 3、 1、 2、 3、 1、

图纸提供日期 图纸提供张数 其相关资料第四条 关于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第五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下列 内容。 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招标方案;

理服务

2、 3、 4、 5、 6、 7、

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组织召开投标答辩会,并将答辩会内容书面文字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编制标底或编制工程量清单;

8、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应事先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9、

招标备案报告书的备案;

10、 协助甲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11、 其他委托内容 第六条 费用的约定

招标代理费在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1、全过程招标代理(含标底编制费)按标的总造价收取。 2、全过程招标代理费(含标底编制费)按固定价格:大取。

3、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标底总造价元收取。 4、只编制标底代理费按固定价格元收取。

5、甲方要求外出封闭制标底,差旅费、住宿费由负担。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预付招标代理费天内付清全部代理费。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它

有关招标技术资料。

2、 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

构编码值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同时将审查盖章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家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时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3、 主持(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和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程,

审查和确定中标人。

4、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如工作量较大,应另行

协商增加招标代理费。

5、 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有保密职责,并不得泄密。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部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法》的有关规定和《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严禁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按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填写有关招标文件、资料、表格等,并按法定程序和招标文件的约定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他人转让代理业务。

3、 该工程乙方任命

4、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成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最大限

度的满足招标人的合法要求,如因招标代理机构责任达不到和所约定内容的应负责完善,给招标人造成严重共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内容,视造成损失严重性和损失程度,依法追究招

标代理机构的赔偿责任。

5、 实行全工程代理标的,应依法按招标投标的有关程序,负责将有

关资料送审和备案;按委托范围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联络招标监督机构对有关过程实施监督;草拟施工合同。 第十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处理:

1、请调解;

2、调解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合同订立时间:2、 合同订立地点:3、 本合同约定后生效。

4、 本合同一式

建设单位:(章) 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罗先军法定代表人:杨秀华

负责人:陈瑞兵 负责人:邱世裕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号:

电 话: 电话:

地 址: 地址:篇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九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江西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代理机

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于200年 月日,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浔阳区金鸡坡 3﹑工程规模: 总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200亩。建筑面积

约11万㎡。分期实施。 4﹑单向合同估算价:5﹑结构及层次:

第二条 招标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以内的土建、水电安装工程项目

第三条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完成时间: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按 项内

一﹑确认请在标题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 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 入围投标单位的确定;

6. 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 招标有效期内授权乙方签章认可有关招标事宜;

8. 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 解答送给各投标单位;

9.编制标底;

10. 编制工程量清单;

11. 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2. 编制评标报告;

13. 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含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 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5. 协助招标人调查,了解有关招标活动的投诉,处理纠纷工作;

16. 其他委托内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 对委托项目的程序有知情权;

2. 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有审阅权;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

4. 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借给乙方的全部资料;

5. 有权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 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2. 及时完整的提供项目施工图纸﹑招标人的招标要求﹑期望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

3. 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

术资料及填写的有关招标表格等按要求审查后盖章.

同时将盖章审查后的有关文件﹑表格及有关技术资料及时送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4. 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审查﹑监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标代理费﹑标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费;

6. 接受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指导;

7. 招标人对应保密内容负有保密职责,不得泄密.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