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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代理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23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设工程货物招标代理合同

编号:SCZA2015-WT-933

建设工程货物招标代理合同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制定

二〇一五年八月

建设工程货物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西安西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绥德站区单身宿舍综合楼给水设备的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绥德站区单身宿舍综合楼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给水设备的代理招标工作,设备清单附后。

二、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 三、委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委托人委托货物所属项目已经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向受托人提供采购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和采购要求,享有招标人权利。

(二)委托人已经完成采购货物的前期准备工作和与项目的技术衔接工作,且能为货物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委托人对受托人制作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并对招标文件进行最终确认。

(四)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采购其指定的货物、或确定其指定的潜在投标人中标。 (五)委托人应协助受托人完成本委托货物的有关采购事项,应配合和参加受托人组织的现场勘测、招标答疑、开标等有关活动。如果受托人收到投标人质疑,委托人应配合受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

(六)委托人是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人员之一。按规定委派相应工作人员作为评标成员,准时参加评标会,提出评审意见。

(七)委托人在接到受托人评标或评审结果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对评标结果确认后,复函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公示并发中标通知书,或事前委托评标委员会定标。 (八)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委托人应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向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技术情况的书面报告。委托人拒绝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委托人在采购过程中提出项目变更或项目终止或不履行所签订供货合同义务的,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一)受托人接受委托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陕西省政府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二)受托人对委托人提出的采购需求,不得指定采购货物,或确定其指定潜在投标人,避免采购内容排它性和倾向性。

(三)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提出的采购要求和商务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发售。

(四)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或向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 (五)发售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工作。在委托人的配合下组织现场勘查等工作。

(六)接受投标,组织并主持招标大会仪式,会同委托人在政府相关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意见编制并形成评标结果报告。

(七)招标大会结束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送招标人确认,在接到招标人确认复函后,在指定媒体进行公示并发中标通知书。

(八)中标通知发出后,受托人办理招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进行资料归档,送招标人全过程完整资料一套。

(九)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进行招标,或受托人未按照法定方式进行招标,致使招标结果无效的,由受托人承担责任。

五、代理费用收取及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受托人支付。

六、本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全部委托业务后终止。

(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委托人和受托人对本合同内容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友好协商确定。经协商确定的内容形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自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规定各项事宜全部履行完毕为止。本合同一式伍份,委托人叁份,受托人贰份。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 年 月 日

招标货物清单

注:(1)设备价格为项目批复金额或据市场情况预估金额。

篇二: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副本 GF-200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施工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

地 点: 灵璧县境内

规 模: /

招标规模:3.5m宽砼路:1000m、水塘开挖清淤:13300方、机井及配套1套。 总投资额:726000.00元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按原国家计委【2002】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2

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2015 年 5月 6日

合同订立地点: 灵璧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单位地址:灵璧县灵城镇

邮政编码:234200 邮政编码:234200

联系电话:0557-6155273 联系电话:0557-6089700

传 真: 0557-6155273传 真:0557-6089700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灵璧县工行

帐 号: /帐 号:1312050019300067826

3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4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5

篇三:招标代理(标准合同)2011091601

编号:20110928001

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合同

工 程 名 称 :项目工程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2011 年 09 月 28 日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代理合同。

一、 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 。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 万元。

二、 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 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其它

2、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定额)预算

3、评标办法:■专家评定技术标□不评标

4、定标方式:□最低价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经评审的抽签中标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在相应项目前涂黑):

■拟定招标方案;

■办理招标登记;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登报、播电视广告等);

■协助甲方审查投标报名人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工程预算或工程量清单等;

■申请评标专家抽取;

■组织交底、开标、评标、定标会议;

■参与交底、开标、评标、定标会议;

■签发中标通知书;

■草拟工程合同;

■办理相应备案手续;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

2、在合同的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招标代理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立项批文、招标方式与招标范围的核准文件、资金证明、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和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 7日内提交佛冈县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7、如果委(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货物招标代理合同)托代理项目的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代理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8、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代理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代理方向委托方按照国家物价局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元代理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合同议签订后,委托方先预付 %(合计人民币 元),余

款(合计 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拾伍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筑工程承发包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 中标人 )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含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壹 份)。

2、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壹份由乙方送达。

十三、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