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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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调档函格式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02  分类: 调档函 手机版

篇一:自取调档函

附件1:自取材料申请表 篇二:北交新生问答集以下搜集整理了大家在录取阶段常见的一些问题并尽量给出了回答,仅作参考!

1、导师什么时候确定?答:导师名单一般在出拟录名单后25天左右(4月末5月初)学院会统一张贴在土建学

院7层橱窗,请大家密切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耐心等待!

2、被北交录取之后,有的本科学校要求填写升学信息,档案发往地址及单位,应该怎么

填?

答:以往是填北交土建研究生科724室王勐,为慎重起见请向研招办权威确认。

3、体检注意事项

答:参照往年学院工作进度一般要在5月初完成体检工作(包括推免生)

1)、非推免的同学按复试通知进行体检。

3)、针对本科为北交的推免同学,按照往年政策,参加了三月毕业体检并合格的可以不

用再参加体检。

4)、需要进行复查的同学也必须注意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具体需要复查名单待体

检结果出来,请关注学院通知),去校医院体检科找李大夫复查。 空腹抽血:抽血时间8点--9点半体检时间:8点--11点 为避免影响录取,请您按

照规定日期参加体检,一定要重视!

4、硕士拟录取考生调档函及政审表发放 答:调档函与政审表一般在5月中旬送交研究生院统一邮寄,如果有需要自取调档函及

政审表的,或者要求更改邮寄地址的同学请电话联系:51687240。 具体调档情况如下:

1、需要调档的人员是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的(本校应届生因为档案已经在本校,

所以不需要调档)。需要政审的是所有拟录取人员。

2、档案不到者录取通知书缓发(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3、有部分考生体检未复查,这部分考生的调档函缓发,这部分考生我们会通知到相关学

院。

5、研究生如何转党组织关系?答: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北京市委组织部的生源,介绍信抬头开至“北京交通大学党委组

织部”,并注明所学院;其他生源(京外生源及不隶属于北京市委组织部的生源)介绍信抬头

开至“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并注明所去学校及学院;团组织关系转至“北京交通大

学团委”。5月中旬请大家密切关注学院通知!

6、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答: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底7月初由研究生院邮寄,请需要改为自取的或是更正邮寄

地址的同学联系我们说明更正。联系地址:北京交通大学土建学院7层研究生科724房间, 联系电话:51687240 请大家密切关注学院主页通知!

7、往年研究生住宿安排同一房间申请的通知 答:考虑到部分同学高中时期或本科在一个学校或一个学院或一个班级,2013级研究生

新生安排住宿以前,同性别愿意住在一个宿舍的同学可以申请住在一起,但必须符合以下条

件:

1. 必须填写申请书,申请书里面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并且有申请住同一宿舍的所有同学

的亲笔签名。

2. 书面申请书需要在2013年7月3日前提交土建学院724办公室,逾期不接受申请。

3. 考虑到以后参加班级活动和有利于班集体交流方便起见,申请住在同一个宿舍的同学

要求研究生是同一个班级的方可安排住同一宿舍(具体班级编号及各班级包含的专业附后),

对于不同班级的同学可以申请,但不承诺安排住在一起(仅限于两人所在班级相邻并且在同

一楼层住宿时适当考虑)。

4.硕士外校的同学也可以申请,能否安排住在同一个宿舍也参照第三条,请将申请的电

子版发到chlxu@bjtu.edu.cn,申请表可以找在北京的其他人代交,如果只交电子版,由于

邮件问题等原因没有了解到大家的申请的敬请原谅。

6. 2013级我院硕士男生住交大嘉园,一般4人一间宿舍,女生住学苑公寓,一般是3

人一间宿舍。男硕士可2人至4人申请住在同一个宿舍,女硕士可2人至3人申请同住一个

宿舍,到时候再另随机安排其他人。

7.应必须满足学校安排住宿的其他政策要求。

9.因学校宿舍安排方案尚未下来,所有申请不能保证可以得到批准,不再一一向同学解

释,特此说明。

10.本通知对于常规不需要调整宿舍的同学例如2012级硕士无效。

11.本办法解释权在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科。今年的政策请关注学院通知!篇三:南方人才调出档案流程办理档案调出的流程

一、调档流程如下:

1、 调档函原件(即移档函、商调函、调档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任选一个即可)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本人用a4纸手写的个人申请书。(我处提供样板见:附表1按机要,附表2按自取

或代取)

4、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如无此证明,请来电给我):

5、 如委托人办理需提供:本人手写的委托书附表3或附表4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

6、 费用是否已结清。注:应届毕业生毕业满一年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如还没办理转正定级的手续的,请到

我处领取转正定级表回原单位盖章后交到我处才能(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部队调档函格式)办理调档手续。否则本人写一份放弃转正

的说明,以后就无法办理转正手续了.) 办理时间;收到以上资料齐全后3-10个工作日才能领取档案(如自取或委托人取请先来

电确认后再到我处领取) 注:通过机要转入需要1-2个月才能到达发函单位,如需要我处帮

忙快递档案,请另写说明,说明寄往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说明档案在快递途中一切后果

自负。(快递底单我们约保留15个工作日)附件1申 请 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将档案调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申请贵单位将本人档案直接通过机要转递至发

函调档地。

本人现用人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2 个人申请书 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本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将档案调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申请档案转递方式为密封自带,档案转递

途中发生的一切问题、责任由本人承担,并将及时交回“档案回执”给贵单位。 本人现用人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已知:

1、若本人至收到取档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提取档案又不能按机要方式转

递档案的,按规定向贵中心支付档案托管费。

2、若本人至收到取档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能及时提取档案又可以按机要方式转

递档案的,同意贵单位将本人档案直接通过机要转递至发函调档地(并提供发函单位的详细

地址、邮编)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3 (委托人来取档案) 个人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因____________(写明不能亲自领取个人档案的原因),不能亲自领取个人档案,特

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前来领取本人档案,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

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取档时须提供委托方和受托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委托南方人才工作人员取档案) 个人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因____________(写明不能亲自领取个人档案的原因),不能亲自领取个人档案,特

委托贵中心的工作人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前来领取本人档案,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

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

年 月 电话:83505796联系人:谢勇娇13729865189 单位名称: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地址:广州市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517室(即广东省银行医院公交站即到)

日篇四: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档组织关系等问题的说明 交通运输学院

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人事档案调档、 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接转党组织关系、拟录取证明等问题的说明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进入后期,现就有关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人事档案调

档、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中国党员接转党团组织关系等问题说明如下:

一、拟录取研究生政治审查和人事档案调档

交通运输学院201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的《政治审查表》和调档函预计将于2014年5

月下旬用挂号信发出,邮寄地址和收信人为考试报名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单位(该信件将由考

生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处理,收信人不是考生本人)。拟录取考生可根据学院网上公布的挂号

信编号,在中国邮政网上查询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函的签收情况,督促单位或学校尽快办理。

《政审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填写;人事档案转移由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

处理。政审和调档一般不需要考生本人做任何工作。调档函发出后,学院将定期更新拟录取

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到达情况,拟录取考生可到交通运输学院网站“通知研究生”栏目查

询(谢绝电话查询!)。考生档案和政审表寄回并且政审合格后,学校将在6月中下旬向考生

发放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先将《政审表》完毕寄回,待所在学

校将人事档案整理完毕后再邮寄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重要的文件,用人单位或学校如让拟

录取考生自行办理邮寄,请使用国家邮政的ems特快专递或机要邮件,不要使用一般快递!

(交通运输学院邮编100044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应届生政审表未到达者、往届生政审表或档案未到达者,一律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人事档案寄存放在各人才交流中心的拟录取考生特别注意,请在交通运输学院调档函发

出一周后,与本人档案所寄存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联系,办理转档案的相关手续。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三、户口迁移

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由学校统一办理。本校应届生户口已经在学校,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

续。户口迁移证明待新生开学报到后统一交学校保卫处。特别注意:新生户口转移只办理一次。如果新生入学时不将户口迁至学校,在学校学习

期间将不再给予办理!

户口迁移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三号 北京交通大学。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为: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大钟寺派出所。 户口迁移证明上有一个有效期。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的迁移手续一般有效期到8

月末,9月份入学时已经过期,但仍然有效!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分北京市本市范围内转移和外埠转入北京市两种情况。 从北京市内各单位或学校考入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的中共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可

由考生所在单位对北京交通大学直接接转,转入单位为北京交通大学。 外埠(非北京)转入

北京交通大学的中共党员,按照党组织的相关要求,需将介绍信抬头开为“中共北京市委教

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填写为“北京交通大学”。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由录取考生自己携带,新生开学报到后统一上交学院党委

四、关于已签就业协议又考入我院的本科应届毕业生违约证明问题。 已签就业协议又考

入我院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如果签约的有人单位要求出具拟录取学校的拟录取证明(本学院应

届拟录取考生统一办理),办理就业协议解约手续,考生需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出具拟录

取证明的书面申请(必须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本科院校、拟录取专业名称、违约单

位名称等信息),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违约单位名称出具相关的违约证明。交通运输学院

2014-4-14篇五:毕业生须知关于2013届毕业生查询档案邮寄信息的须知 2013届毕业生: 你们好!现将查询2013届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生档案是构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只能通过机要局转

递,不允许个人自带。我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每年自毕业生离校之日起至7月末结束,全

部由哈尔滨市机要局以机密件形式寄出,自邮寄之日起十至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到达寄送

单位。机要档案交寄单在哈尔滨市机要局与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处各存一份,以备留查。

2、哈尔滨市机要局规定:机要交寄单保管期限为一年,查询有效时间为一年,请毕业生

在有效期内查询。毕业生如需到哈市机要局办理查询档案邮寄去向,首先,到学校机要办公

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老师处领取机要交寄单复印件,方可到哈市机要

局办理档案查询业务。办理档案查询业务时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3、学校邮寄毕业生档案的原则按报到证所派遣的单位名称将档案邮寄到所在地,对邮寄

档案单位和地址有异议的毕业生请及时与辅导员核对邮档信息,避免错寄而贻误办理就业报

到手续。

5、毕业生请在离校后三个月内按报到证所派遣的单位名称核查档案是否如期寄达。经核

查后,个人档案确实尚未邮寄到邮档单位,请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办理个人档案查询业务。

6、与部队签约的毕业生如需提前调档,请提前15个工作日将调档函交学校档案管理部

门和学院辅导员,以便备档,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不受理个人自取档案业务。省外部队如需毕

业生自带档案,部队需出具调档函并写明同意学生本人自带,档案未经学校邮送,出现问题

责任自负。

7、毕业生办理完改派手续后如档案已寄出,请带改派后的报到证或调档函到原派遣单位

办理档案转交手续;档案尚未转出者请将改派后报到证白联上交给辅导员老师,统一到学生

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发档手续。

8、学校不接收毕业生因个人原因与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退档。毕业生与

用人单位办理解约离职手续时,需协商个人档案移交事宜。毕业生解约后如尚未落实就业单

位,办理改派可由就业单位将档案寄回原籍所在地市的人才交流中心。

篇二:毕业生档案转递说明

毕业生档案转递说明

1.毕业生档案转出的五种主要情况:

(1) 升学读研。

对于升学读研的毕业生,要求其在7月1日前将所升入学校所开具的调档函原件交送

至档案馆。未交调档函的考研学生,其档案一律留校不发。根据就业办的要求,调档函在

交到档案馆之前要先到就业办进行登记盖章。

(2)参军。

此类毕业生往往需提前调档,学生应提前办理好成绩单、审核表、报到证等材料转交

给档案馆归档,并持部队调档函原件及个人身份证至档案馆进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 就业(签订就业协议)。

学生所签单位是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县级以上党政军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

企业的,档案邮至该单位人事部门。如派遣单位对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有特殊要求,则按派

遣单位要求的档案接收地址邮寄。

工作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如民营、外资、合资、私人等性质的单位,档

案应邮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中心等档案托管机构。对于工作单位在京、津、

沪、广、深等不能办理落档手续的地区,其档案可以邮回生源地人事局等档案托管机构。

(4) 未就业或已办理就业代理。

毕业生档案发至与该生派遣证名头一致的落档单位。

(5) 置换协议。

可以按派遣证名头地址进行档案邮寄,也可以选择将档案在校保留一年。若选择档案

留校,待留校期满时,必须及时凭新派遣证办理转档。对于超期仍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的,

将收取相应保管费,且如果出现无法转档等情况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 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方式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人事档案的转递一律以机要文件方式邮寄,不采用挂号信、快件,

甚至本人自带的方式。

3. 毕业生档案转出后的查询

应届毕业生档案于当年7月中旬集中邮寄。档案寄出两个月后,学生可向落档单位查

询是否已收到档案。如果档案未到,可到档案馆网站“毕业生档案”专栏中查询相关邮寄信

息或致电校档案馆咨询。

邮局保存机要文件邮寄凭证期限为一年,学生务必抓紧查档,避免超期无法追踪档案

下落。如因学生本人查档不及时造成档案丢失,后果由学生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4. 档案邮寄信息的填写

(1)单位名称的填写要完整,不得使用简称。例如:

(2)单位名称与地址对应一致,填写规范。例如:

5. 其他需特别强调的情况

(1)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本部外,还设有多个分区机构,如大连市甘井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金州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委员会等,档案落在大连地区人社局的学生,要事先确认好其档案究竟应具体落

在哪级单位,准确填写机构名称。

(2)各学院务必于6月25日前上交电子版邮寄信息统计表,档案邮寄信息登记要由

学生本人亲自完成,学院上交电子表格后由档案馆打印出来返回学院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因档案转递信息填写原因造成的退档、延期、遗失、私自拆封等情况,学生本人将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表格样式。(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至档案馆)

注:①班级内所有学生都要填写此表,包括延长学时、置换留校、公益岗位等档案不

邮的学生。如档案不邮,则需将原因填写在备注栏内。

②联系电话要填写毕业后也能找到学生本人的电话号码,用于后期一旦档案邮寄出

现问题联络所用。

(4)相同专业重名学生需额外再报一份统计表。

篇三:南京理工大学调档函

报考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时间:2014-03-27 16:58来源:招生办 作者:yzb 点击: 7554 次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

滥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我校复试线要求,符合我校复试线且第一志

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即可参加我校复试。 如有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

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

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5分的政策),请于3月30日前与各学院(附

件2)联系。

二、考生复试信息确认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各位考生须在3月30日22: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

网页硕士考生登录处进行复试信息确认 对于教育部下达的学历异常考生(见附件3),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研招办审核

后方可参加复试。

持国外学历的考生,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提交研招办审核后方可

参加复试。

三、复试流程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4月2日9:00-17:00,地点:报考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2; 笔试:4月2日晚(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面试(实践能力考核等):4月3日-4日,由各学院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等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四、复试报到及报考资格复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

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4);

5、复试费80元;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国防生将《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审核。

五、复试录取办法

各学院根据学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制订学

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结果由各学院公布。

六、复试体检

考生在报考学院报到时领取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

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政审、调档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

况审查表》(附件4),对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还须在5月上旬将考生

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其人事档案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调入我校,考生

《调档函》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我校除国防生、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如申请保留入

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九、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后,对各项录取手续完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

备者,不予录取。

十、其他

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见附件2。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附件2: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附件3:学历异常的考生名单附件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篇二:南航2014级研究生党

组织关系转接及调档函发放通知

[20140422]2014级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及调档函发放通知(作者:admin 来源: 访问量:2927 发表时间:2014-4-22 8:25:22) 2014级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及调档函通知

1.自动化学院2014年录取研究生调档函发放地址与挂号编号(调档对象为外校考生及本

校往届考生;强军、定向学生不需要调档),往届学生的档案需要在20140520之前,档案要

以机要形式发给南航;应届生的学生档案需要在8月份以机要形式发给南航;详情请见将收

到的调档函通知。

挂号信已于20140422日寄出,请学生及时关注)

2.2014级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通知

(一)省内转接:

省内组织关系转接需用我校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我校党委组织部可以与我省各市、县委

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省级机关工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相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1.转入:党员须持原所在单位党委(县处级以上)组织部开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抬头要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组织部”,直接到院级党组织办理即可。

(二)跨省转接:

1. 我校转往省外的组织关系,要用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因为它具有在

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的权限。

(1)转入:党员须持省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组织部门开出的组织关

系介绍信,抬头: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部;持该介绍信

直接到院级党组织办理即可。

2.在宁高校与部队之间互转组织关系,按照跨省转接的程序办理。党组织关系开学后统一办理转接手续,请新生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妥善保存。 篇三: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流程报考南京理工大学二0一一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2011年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

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 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

复试信息确认

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4月12日8:30-17:00,地点:报考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

体检时间:4月11日14:00-15:00(南京理工大学应届生)4月12日8:30-16:00, 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不必空腹。 体检地点:我校医院; 体检费:25元 笔试:12日19:30-21:30(需携带2b铅笔及橡皮),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面试:13

日-14日,由各学院安排。 四、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

衡量的基础上,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的考核。

复试办法见附件2(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五、报

考资格复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未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

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学生证复

印在一张a4

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

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4),

复试费80元;国防生还需出具《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

证复印在一张

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

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

表》(附件4),复试费80元。?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携带所在省、区出具的相关推荐报考表格,

先到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复试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在报考学院领取体检表并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

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七、政审、调档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

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3),对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所

在单位还须在5月上旬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其人事档案应在毕业后

一个月内调入我校,调档函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不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

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者不得参加复试,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八、签订培养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与委培生、定向生签订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九、申请

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除国防生、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十、

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在各项手续完备后,学校将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

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附件2:南京理工大学201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附件3:南京理工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 附件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附件1

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执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 ? 单独考试复试名单和强军计划复试名单已通知所报考学院,考生请直接联系学院; 附件2

南京理工大学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

神,制定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德智体

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

定本院系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本院(系)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

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各院系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复试过程。 各院系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

和实践能力考核。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院

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和实

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

1. 根据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

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制定不低于国家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

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必须加

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

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

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

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

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实施办法

复试由笔试、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组成,包括外语交流能力,复试总成绩为300

分。 笔试由全校统一组织,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一般为100分。 外语交流能力由学

院组织教师测试。

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由各院按招生专业(或专业组)进行,面试可采取口试、

笔试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式。学院可根据需要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

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及实际能力测试分值根据各学院公布。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

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由学院统一保存,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

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意见。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号)进行体检。 四、录取

1.各学院复试前公布总成绩计算办法、成绩排序及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

优录取。 2.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

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复试时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

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

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强军计划单列,根据复试

单独录取。 5.参加mba、mpa、工程管理联考的考生不得转至其它学科专业录取,其它学科

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转至这三个专业录取。

6.拟录取名单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经教育部审批同意方取得正式录取资格。 五、

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办理调剂

手续。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联考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

到其他招生单位。 六、其他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

关的工作。 各学院系负责对参加本学院系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要求与纪律教育,笔试、

面试都必须规范,严格按保密要求和工作程序执行。 学校纪监办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篇四: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

报考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我校2012年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继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

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下达的招

计划,确定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附件1 2012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考生进入

复试基本分数线),符合此复试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即可参加我校复试。 二、复试信息

确认

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历异常的考生(见附件

2),如果进入复试名单:国外学历:请考生复试时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提交我校研招办。

三、复试安排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4月10日9:00-17:00,地点:报考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4;

笔试:10日晚(具体见复试准考证),地点:南京理工大学; 面试:11日-12日,由各学院

安排。 四、报考资格复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

身份证原件;

? 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

复印在一

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

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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