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行为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03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纠纷

(一)建筑法律关系主体

概念:是指建筑法律关系的参加人,包括建设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招标代理企业、公民个人等所有在建筑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包括发包人和承包商。发包人是指施工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质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商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当事人。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纠纷原因

1、承包商资质不够导致纠纷;

2、因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引发纠纷;

3、因联合体承包导致纠纷;

4、因挂靠问题产生纠纷。

(三)纠纷处理途径

1、承包商资质不够问题的处理

(1)承包商应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建筑法》第12、13、26条

(2)资质不够的承包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无效合同:《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

(3)无效合同的处理: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58条;承担行政法责任《建筑法》第65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0条

2、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问题的处理

(1)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

(2)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

(3)工程实践中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区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3条

3、联合承包问题的处理

(1)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头投标,中标后各方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建筑法》规定、《招投标法》规定。

4、挂靠问题的处理

(1)挂靠方式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建筑法》

第26条第2款

(2)挂靠企业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筑法》第66条;《建筑工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

篇二:川大201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I)》第二次作业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I)》第二次作业答案 你的得分: 97.0

完成日期:2014年08月04日 00点21分

说明: 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4年09月11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个小题,每小题 2.0 分,共3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 D )

A.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仅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B.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仅对建设单位负责

C. 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

D.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2. 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大型建筑工程的,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所签订的

承包合同的履行( )。

( C )

A. 共同承担责任

B. 按照承揽工程的比例分别承担责任

C. 承担连带责任

D. 各自承担责任

3.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 )。

( C )

A. 工程咨询合同

B. 建设工程合同

C. 委托监理合同

D. 技术服务合同

4. 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

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 )。

( B )

A. 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不再继续有效

B. 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可以继续有效

C. 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不能继续有效

D. 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

5.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

( C )

A.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提起诉讼

B.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请求仲裁

C.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D. 继续履行合同、追究对方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6.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下列形式( )。

( B )

A. 口头形式

B. 书面形式

C. 强制公证

D. 必须签证

7. 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范围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必须进行招标。

( D )

A. 30万元人民币

B. 100万元人民币

C. 50万元人民币

D. 200万元人民币

8.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 )。

( A )

A. 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C. 不承担赔偿责任

D. 其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9. 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所编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简称:( )。

( E )

A. DIFIC合同

B. DIFIC合同条件

C. DIFIC合同条款

D. FIDIC合同

E. FIDIC合同条件

F. FIDIC合同条款

10.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的索赔程序,索赔事件发生后,承

包人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再提出索赔报告,以及工程师答复,给定的期限分别是( )。

( D )

A. 7天、14天、4天

B. 7天、7天、7天

C. 14天、28天、28天

D. 28天、28天、28天

11.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 )日。

( C )

A. 15

B. 25

C. 20

D. 30

12. 招标投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签订合同,而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

段,则正确的表述是( )。

( B )

A. 招标是要约,投标是承诺

B. 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

C. 投标是要约邀请,中标通知是要约

D. 招标是要约,中标通知是承诺

13.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 B )

A. 10

B. 20

C. 25

D. 30

14. 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 )。

( B )

A. 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B. 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C. 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D. 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15. ()是建设工程中常见的行政责任。

( A )

A. 没收违法所得

B. 管制

C. 拘役

D. 剥夺政治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个小题,每小题 4.0 分,共4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有一项或多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应承担( )法律责任。

(ABC )

A. 责令改正

B. 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

C. 可以处以罚款

D. 警告

E. 记大过

2.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对承包单位在( )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 ACD )

A. 施工质量

B. 安全生产

C. 建设工期

D. 建设资金使用

E. 劳动保护

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 )属于“三同时”。

( ABE )

A. 同时设计

B. 同时施工

C. 同时勘察

D. 同时进行生产准备

E.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同其他法律关系相同,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也是由( )等要素所组成。

( ABC )

A. 主体

B. 客体

C. 内容

D. 形式

5.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

( ABD )

A. 书面形式

B. 口头形式

C. 默认

D. 其他形式

E. 委托形式

6.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是( )

( ABCD )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

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7. 下列情形属于违约的有( )。

( ABC )

A. 甲因梅雨季节而不能按货物运输协议约定的时间到达

B. 在货物运输协议中,甲、乙约定如承运人车毁人亡则不承担货物损失的赔偿

责任,承运人甲因酒后驾车车毁人亡,货物全部损失,不承担责任

C. 甲、乙订立货运协议后,承运人甲于履行期限届满前声称不能按约履行

D. 甲无相应的资质就签订了一项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E. 甲将原客户乙以前所承运的货物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告知—乙的竞争对手

丙,给乙造成了严重损失

篇三: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

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

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必须适用

2、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上示范文本尽管不是法律、法规,只是推荐使用的文本,对于当事人无强制性,但对减少合同争议,完善合同管理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3.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体系: 基本法律——《民法通则》, 规范市场经济流转的基本法——《合同法》, 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采购的主要法律——《招标投标法》, 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建筑法》, 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担保的——《担保法》, 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投保的——《保险法》, 建设合同工程合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法》, 合同需要公证、鉴证的——《公证暂行条例》《合同鉴证办法》,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仲裁法》,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的——《民事诉讼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

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 我国在建筑领域中推行项目法人制、投标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内容是合同管理制

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中经济违法和犯罪

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3)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5)执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

3.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7.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8.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9.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10.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11.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这些组织应当是[合法成立]、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1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对象]。

13.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14.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15.某建设单位与某水泥厂签订了水泥购销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16.某单位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买一栋宿舍楼的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物]。

17.借款合同的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物]。

18.法律意义上的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19.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为]。

20.建设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为]。

21.就某知识产权双方达成了购买合同,该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2.某单位与某设计院就购买该设计院设计专利签订了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智力成果]。

23.合同当事人就某项技术秘密达成了购买合同,此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24.在特定情况下的公知技术签订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智力成果]。

25.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6.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合同的[具体要求]。

27.决定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代理关系

1.代理具有的特征包括:[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的具体表现为[代理人有权自行解决他如何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代理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第三人的意思表示]。

3.以代理权产生的依据不同,可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4.基于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行为而产生的代理是[委托代理]。

5.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称为[法定代理]。

6.主要是为维护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代理方式是[法定代理]。

7.[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8.指定代理的适用条件:[只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

9.[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10.无权代理的情况包括[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

11.无权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不做否认表示]、[经被代理人追认]情况下,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12.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行使[追认权]或[拒绝权],行使[追认权]后,代理行为有效。

13.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14.导致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的是:[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15.导致指定代理或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的原因有:[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合同担保

1.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2.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3.《担保法》是指调整因[担保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5.最常用的担保方式是[保证]。篇二: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

第二节 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是指有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这三要素构成了合同法律关系,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合同法律关系,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

主体是买卖双方;客体是实物;内容是权利义务。

1、合同法调整:民事流转关系—动态

2、物权法调整:财产所有关系—静态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1、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可以将自然人分为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人:法人是具有①民事权利能力②民事行为能力,③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④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三)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①财物、②行为、③智力成果、④财。

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可分为人们控制、并具有经济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等。

2、行为: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这些行为都可以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通过人的智力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精神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及在特定情况的公知技术。如专利权、计算机软件等。

(四)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权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权利—自已的有关权利。

2、义务:义务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承担应负的责任。

二、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一)法律事实的概念:能够引起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法律事实。法律实施包括行为和事件。

(二)行为: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行为还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三)事件:事件可分为自燃事件和社会事件两种。三、代理关系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具体有以下特征: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在建设工程中涉及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如项目经理作为施工企业的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代理人等。

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三种形式。

第三节合同担保

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担保的权利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二、担保方式

(一)保证:

1、保证的概念和方式: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承担的责任的行为。即①保证人;②被保证人;③债权人。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即①一般保证;②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的资格:

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2)国家机关。(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保证合同的内容:

4、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法律规定6个月)

(四)留置:《担保法》规定,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有因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可能实施留置。

(五)定金: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一)施工投标保证: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承保的担保公司或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

(二)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

(三)施工与付款保证

第四节 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涉及的主要险种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1、概述: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建设工程一切险往往还加保第三者责任险。

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我国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因此,采用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被保险人具体包括:(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人或者分包人;(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3、责任范围: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1)自燃事件;(2)意外事故。

4、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

用;(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账薄、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劵、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5、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所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

2)被保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6、赔偿金额:保险人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7、保险期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第五节 合同的公正和鉴证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公证

(一)合同公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合同的鉴证

(一)合同鉴证的概念和原则:合同鉴证,是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

三、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一)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①都实行自愿申请原则;②合同鉴证与公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③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2、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3、法律效力的适用范围不同。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五个原则:①平等原则;②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有以下含义:第一,合同当事人有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的自由;第二,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相对人;第三,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内容;第四,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合同形式的自由。③公平原则;④诚信原则;⑤

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行为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三、《合同法》内容简介

四、合同的分类

(一)《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合同分为15类: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二)其他分类:

1、计划于非计划合同:计划合同是依据国家有关计划签订的合同;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和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大多数合同都是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相互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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