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08  分类: 建设工程合同 手机版

篇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 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 案例分析(二)

案例七

背景:

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电、停水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 至10月17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书,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a.框架柱扎筋 10月3日至10月16 停工, 计14天

b.砌砖 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 计3天 · c.抹灰 10月14日至10月17日迟开工, 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

2.费用索赔:

a.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14×234=3276元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 14×55=77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7×24=168元

小计:4 214元

b.窝工人工费:

扎筋 35人×20.15×14=9873.50元

砌砖 30人×20.15×3=1813.50元

抹灰 35人×20.15×4=2 821.00元

小计:14 508.00元

c.保函费延期补偿: (1 500×10%×6%o÷365)×21=517.81元 d.管理费增加: (4 214+14508.00+517.81)×15%=2885.9775 e.利润损失:(4 214+14 508.00+517.81+2 885.97)×5%=1 106.29元

经济索赔合计:23 232.07元

问题:

1.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10元计;保函费计算方式合理;管理费、利润损失不予补偿。试确定经济索赔额。

分析要点:

该案例主要考核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与索赔责任的划分,工期索赔、费用索赔计算与审核。分析该案例时,要注意网络计划关键线路,工作的总时差的概念及其对工期的影响,因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窝工的人工与机械增加费的确定方法。

答案:

问题1:

答:承包商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

1.框架柱绑扎钢筋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

2.砌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虽属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但该项作业不在关键路线上,且未超过工作总时差。 ·

3.抹灰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 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

问题2:

解:经济索赔审定:

1.窝工机械费

塔吊1台:14×234×65%=2 129.4元(按惯例闲置机械只应计取折旧费)。 混凝土搅拌机1台:14×55×65%=500.5元(按惯例闲置机械只应计取折旧费)。

砂浆搅拌机1台:3×24×65%=46.8元(因停电闲置只应计取折旧费)。 因故障砂浆搅拌机停机4天应由承包商自行负责损失,故不给补偿。 小计:2 129.4+500.5+46.8=2676.7元

2.窝工人工费

扎筋窝工:35×10×14=4900元(业主原因造成,但窝工工人已做其他工作,所以只补偿工效差);

砌砖窝工:30×10×3=900元(业主原因造成,只考虑降效费用);

抹灰窝工:不应给补偿,因系承包商责任。

小计:4900+900=5 800元

3.保函费补偿

1 500×10%×6%0÷365×14=0.035万元

经济补偿合计:2676.7+5800+350=8826.70元

案例八

背景:

某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老土层下2.00m处。为此,业主在“三通一平”阶段就委托土方施工公司清除了耕植土并用好土回填压实至一定设计标高,故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指出,施工单位无须再考虑清除耕植土问题。某施工单位通过投标方式获得了该项工程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然而,施工单位在开挖基坑时发现,相当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到设计标高,但仍未见老土,且在基坑和场地范围内仍有一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池塘淤泥等必须清除。

问题:

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该怎么办?

2.对于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事件之后,甲乙双方需要注意哪些时效性问题?

3.根据修改的设计图纸,基坑开挖要加深加大,造成土方工程量增加,施工工效降低。在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商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商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商应如何处理此事?

分析要点:

因地基条件变化引起的设计修改属于工程变更的一种。该案例主要考核承包商遇到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的工作程序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变更的有关规定,特别要注意有关时效性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出土文物时承包商应如何处理。

答案:

问题1:

答: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承包商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及时通知甲方,要求对工程地质重新勘察并对原设计进行变更。

问题2:

答:在出现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事件之后,主要应注意:

1.乙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时间;

2.甲方答复的时间;

3.双方对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的解决方式和时间。 问题3:

答:

1.在接到设计变更图纸后的14天内,向甲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和工期顺延的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该报告,则调整合同;若不同意,应进一步与甲方就变更价款协商,协商一致后,修改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按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

2.发现出土文物后,首先应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其次向甲方提出措施费用补偿和顺延工期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及其证据。

案例九

背景: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5月20日至5月26 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5.你认为应该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吗?为什么?

分析要点:

对该案例的求解首先要弄清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施工进度拖延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划分与处理原则,特别是在出现共同延误情况下工期延长和费用索赔的处理原则与方法,以及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答案:

问题1:

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

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3:

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停滞台班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这一部分损失,而且只按成本费用计算,不包括利润。

问题4:

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篇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

合同在建筑工程中的作用

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这是由合

建设工程合同与索赔

同在现代建筑工程中的独特的作用决定的。

1.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合同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合同在工程实施前签订,它确定了工程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和目标相关的所有主要的和细节的问题。合同确定的工程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见图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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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工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们由合同协议书、总工期计划、双方一致同意的详细的进度计划规定。

(2)工程质量、工程规模和范围:详细而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等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它们由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表、供应单等定义。

(3)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等。它们由中标函、合同协议书或工程量报价单等定义。这是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责任所应得的报酬。

以上就是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目标和依据。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就是为了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

2.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结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和权力。所以要取得好的经济效益,不仅要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还要用索赔保护自己,避免或追回损失。

签订合同,则说明双方互相信任,双方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双方的总目标是一致的。但从另一个角度上看,合同双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

承包商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

业主的目标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的、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

由于利益的不一致,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很显然,合同双方常常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的,这一切又必然影响和损害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

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它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权益。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限制和制约对方。所以合同应该体现着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平衡(见图0—2)。如果不能保持这种均势,则往往孕育着合同一方的失败,或整个工程的失败。 @@2

同样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的需要,一个工程必须有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参加单位。在工程实施中,由于合同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殃及合同伙伴和其它工程参加者,甚至会造成整个工程的中断。如果没有合同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就不能保证工程的各参加者在工程的各个方面,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上都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自己的义务,就不会有正常的工程施工秩序,就不可能顺利地实现工程总目标。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

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

在市场经济中,合同作为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签订合同是双方的民事行为。在合同所定义的经济活动中,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权力,是第一位的,作为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工程问题和争执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所以在工程中,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

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合同双方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了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等)使合同不能实施外,合同当事人即使亏本,甚至破产也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形象和信誉是企业的生命,而能否圆满地履行合同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主要方面。业主在资格预审和评标时都要考察投标人过去合同的履行情况。

4.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过程的控制。所以一个项目的合同体系反映同时又决定了该项目的管理机制。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一个参加单位与工程的关系,它在工程中承担的角色,它的任务和责任,就是由与它相关的合同限定的。

第二节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目标和特点

一、合同管理的角度

由于合同在建筑工程中的特殊作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参加者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种人都有合同管理工作。但不同的人(如行政管理部门、律师、业主、工程师、承包商、供应商等),居于不同的层次(例如承包企业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职能人员、工程小组负责人等),则有不同角度、不同性质、不同内容的合同管理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从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合同管理。例如对合同双方进行资质管理,对合同签订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控制,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使合同的签订和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法律要求。

律师通常帮助合同一方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控制,帮助合同一方解决合同争执。

业主主要对合同进行总体策划和作总体控制,对授标、对合同的签订进行决策,为承包商的合同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

工程师主要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立场上作工程合同管理,起草合同文件和各种相关文件,解释合同,监督合同的执行,作合同控制,协调业主、各个承包商、供应商之间的合同关系。 承包商主要从工程合同实施者的角度进行合同管理。他具体地作投标报价、进行合同谈判、执行合同、圆满地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所以他的合同管理工作最细致、最复杂、最困难,也最重要,对整个工程项目影响最大。本书主要以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作为论述对象,当然在其中也会涉及工程师和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的目标

合同管理直接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所以合同管理不仅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而且又是企业管理的一部分。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

1.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使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目标。

由于合同中包括了进度要求、质量标准、工程价格,以及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所以它贯穿了项目的三大目标。在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中,有几份、十几份甚至几十份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合同,一份合同至少涉及两个独立的项目参加者。通过合同管理可以保证各方面都圆满

地履行合同责任,进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最终业主按计划获得一个合格的工程,实施投资目的;承包商获得合理的价格和利润。

2.一个成功的合同管理,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业主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而承包商不仅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建立双方友好合作的关系。工程问题的解决公平合理,符合惯例。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在一个工程中要能同时达到上述目标是十分困难的。在国际上,人们曾总结许多成功的案例,将项目成功的原因归结为13个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因素是通过合同明确项目目标,合同各方在对合同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的基础上,就工程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见参考文献22)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相关的合同,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长。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的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

2.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使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盈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这已为许多工程实践所证明。在现代工程中,由于竞争激烈,合同价格中包括的利润减少,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

3.由于工程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实施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必须加强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4.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这是由如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1)现代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技术标准、质量标准高,要求相应的合同实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由于现代工程资金来源渠道多,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方式和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

(3)现代工程合同条件越来越复杂,这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所属的合同文件多,而且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它合同多。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可能有许多分包、供应、劳务、租赁、保险合同。它们之间存在极为复杂的关系,形成一个严密的合同网络。复杂的合同条件和合同关系要求

第三节 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一、合同管理职能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它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Contract Administration);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

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

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要求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它各种人员(或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分析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生进入建筑施工企业后,需要哪些方面的管理知识,美国曾于1978年、1982年、1984年三次对400家大型建筑企业的中上层管理人员进行大规模调查。调查表列出当时建筑管理方向的28门课程(包括专题),由实际工作者按课程的重要性排序。调查结果见下表0—1(见参考文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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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调查结果可见,建设项目相关的法律和合同管理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国外许多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图0一3为德国 IPM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项目管理职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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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图0—4为德国 IPM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见参考文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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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管理流程与建筑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流程有一定的区别。因为承包商的施工项目管理工作范围更为广泛,更为细致和具体,而且该流程中尚没有包括招标投标,即合同形成阶段的管理工作。但从此图中可以看到:

1.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进入项目首先作合同分析,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2.合同管理本身所具有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它由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组成。它们构成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3.合同管理与其它管理职能,如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既可以看作是工作流,即工作处理顺序关系,又可以看作是信息流,即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

二、合同管理的组织设置

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化和专业化,在承包企业和建筑工程项目组织中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对不同的企业组织和工程项目组织形式,合同管理组织的形式不—样,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

1.工程承包企业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科室),专门负责企业所有工程合同的总体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参与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对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和分析;

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

对工程合同进行总体策划;

参与合同谈判与合同的签订,为报价、合同谈判和签订提出意见、建议甚至警告; 向工程项目派遣合同管理人员;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进行总体计划和控制;

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

处理与业主,与其它方面重大的合同关系;

具体地组织重大的索赔

国分别于1981年颁布了经济合同法;1985年颁布了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颁布了技术合同法。在三部合同法实行十多年后,我国将三部合同法合一,于1999年3月15日颁布了统一的合同法,并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合同法是适用于合同的最重要的法律。

第一节 合同的种类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包括中国的和外国的)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合同是普遍存在的,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社会各类经济组织或商品生产经营者之间存在各种经济往来关系。它们是最基本的市场经济活动,它们都需要经过合同来实现和连接,需要用合同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没有合同,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就不可能有效和正常地进行。

由于市场经济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形成多种多样的合同。在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其它民事合同。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下几种常见的合同类型:

一.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为了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出卖人将原属于他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在建筑工程中,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就属于这一类合同。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本合同适用于电(水,气,热力)的供应活动。按合同规定,供电(水、气、热力)人向用电(水、气、热力)人供电(水、气、热力),用电(水、气、热力)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赠与合同

本合同是财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签订的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四.借款合同

本合同是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因资金的借贷而签订的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五.租赁合同

本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租赁业务而签订的合同。承租人将租赁物交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并定期交还租赁物。在建筑工程中常见的有周转材料和施工设备的租赁。

六.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租赁形式。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设备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再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

七.承揽合同

本合同是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就承揽工作签订的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承揽的工作包括:加工、定作、维修、测试、检验等。

八.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篇三:建设工程合同及索赔管理浅析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及索赔管理浅析

专 业: 学 号:

学 生: 指导教师: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更多的运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建设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索赔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及索赔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法律;责任;

Analysis o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nd claims

management

Specialty: Student Number:

Student: Supervisor: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perfection of market economy system, asking the Government to more use of legal, regulatory and economic instruments to regulate and manage the market, strengthe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rules. Construction contracts were Contracting Parties to achieve project goals, clear mutual responsibilities, rights and duties in the relationship agreement, the contractor works, client pays the price, quality control project, progress and investment, and ensure the smooth condu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f important legal documents. Is to promote participation in all aspects of construction claim management to fulfil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important means to ensure that the build target. Therefore strengthening the contract and claims management for contractors and owners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claims management; legal; responsibility;

目 录

绪 论 ....................................................................................................................................... 1

1 合同的概述 ......................................................................................................................... 2

1.1合同的概念 ..................................................................................................................... 2

1.2合同的种类 ..................................................................................................................... 2

1.3合同的形式 ..................................................................................................................... 4

1.4 合同的主要内容 ............................................................................................................ 4

2 建设工程合同 ....................................................................................................................... 6

2.1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 6

2.2 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 6

2.3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 7

2.3.1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 ............................................................................................. 7

2.3.2 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条款 .................................................................................. 8

2.4 建设工程合同的体系 ................................................................................................ 11

2.5 建设施工合同 ............................................................................................................ 13

2.5.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 13

2.5.2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 15

3 合同管理 ........................................................................................................................... 17

3.1 合同管理概述 ............................................................................................................ 18

3.2 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及产生原因 ................................................................................ 18

3.2.1 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 18

3.2.2 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 19

3.2.3 加强合同管理的主要措施 ................................................................................... 20

3.3 我国合同管理的现状 ................................................................................................ 21

3.4 加强合同管理的意义 ................................................................................................ 21

4 索赔 ................................................................................................................................... 23

4.1 索赔概念 ...................................................................................................................... 23

4.2 索赔产生原因 .............................................................................................................. 23

4.3 索赔的特征 .................................................................................................................. 24

4.4 我国索赔现状分析 .................................................................................................... 25

4.5 索赔程序 .................................................................................................................... 27

4.6 索赔的计算方法 ........................................................................................................ 28

4.7 反索赔 .......................................................................................................................... 29

4.7.1 发包人的反索赔 ................................................................................................... 29

4.7.2 承包人反索赔 ....................................................................................................... 31

5 案例分析 ............................................................................................................................. 32

6 结论 ..................................................................................................................................... 37

参考文献 ................................................................................................................................. 38

致谢 ......................................................................................................................................... 38

绪 论

1.研究目的及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均是以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为媒介把投资方、监理、承建方三者联系在一起,它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而共同努力。因此,工程合同对于任何一方都是至关重要的工程文件。而合同管理则是工程建设中最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合同履行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任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工期和经济的索赔,便构成了合同管理的核心。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索赔管理不仅能保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更能为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争取更多的利润。

2.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部分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主要为:阴阳合同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设施工方拖欠工程款严重;合同中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违背等价有偿的经济的发生;对索赔概念普遍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索赔专门人才缺乏,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法律意识淡漠,索赔意识不足,索赔未被国内企业重视,法律尚不健全,建筑市场问题,索赔管理方面的问题。

3.发展趋势及措施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合同及索赔管理在国际国内建筑市场变得越来越重要。完善健全的合同及索赔管理体制,对于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两点措施来完善合同及索赔管理:建立完善的工程合同及索赔管理体制;提高经营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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