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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3-19  分类: 集体合同 手机版

篇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

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云南省

集体合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

行政方和工会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二、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

酬。在确定年度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标准时,应根据企业经济

效益和利税指标,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企业的上

一年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岗位、技能因素,以及资本、

技术管理要素,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差距。

三、经对企业本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及预测,结合本

市、本行业其他相关因素,参照今年政府部门颁发的工资指导

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比照同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双方

经过平等协商,就本年度企业工资水平形成以下协议:

1、本年度工资总额达到万元,增长 %;职工平

均工资达到元,增长%;

2、企业职工在本企业最低工资为每月 元。

四、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

奖和 等津、补贴。奖金、津(补)

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

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

工公布。

五、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1、各项奖金的设置和发放:。

2、各项津贴的设置和发放: 。

3、各项补贴的设置和发放:。

六、企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和计算办法:

1、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

2、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标准: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

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按上述第二款支付的加班加点工资报酬是另外增发的部

分,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七、双方商定,本年度从企业税后留利中提取%,用于

职工当年劳动分红,劳动分红的具体办法是: 。

八、双方商定,本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本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年度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元确定。

九、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绩效考核办法等工资性文件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经法定程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工资性文件经双方确定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每月 日为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该签字后的工资清单企业应保存备查。

十一、本企业 岗位(工种)实行计

件工资分配形式。企业要加强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的核算管理工作,通过协商合理确定法定工作时间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标准。

1、劳动定额:

2、计件单价:

十二、其他需要双方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事项:

十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的,双方可提出协商修改协议,但一般每年一次。任何一方提出协商要求的,双方应在10日内进行商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十四、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或终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订立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本合同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发生了较大变化;

3、企业因破产、兼并、解散、分立、歇业、转制、撤消、拍卖而发生重大变动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

6、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解除、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十五、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变更的程序:

1、一方提出建议,向对方说明需要变更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变更的理由与条件;

篇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

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指明了努力方向。工会抓住了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抓住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核心,抓住了履

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

另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关键环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对于顺利分配关系,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工资分配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均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解决工资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和无序现象,除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外,关键环节就是在企业层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协商机制。只有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提升劳动者一时增加职工工资,才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

要求。

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上海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体合同即行生效;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因此,劳动合同是个体合同,而集体合同是集合合同,集体合同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不能够涵盖集体合同。所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既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又是相互具有关联性的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下面我们简单说说这些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制度是确定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原则、形式、办法和规定的总称。应从企业的生产、工作特点出发,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适合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我国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1.等级工资制 2、结构工资制 3、岗位技能工资制 4、岗位薪点制 5、绩效工资制 6、提成工资制

(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分配形式,也叫工资形式,是对职工市级劳动付出量和相应劳动报酬所得量进行具体的计算与支付的方法。从对劳动量的计量方法上区分工资分配形式,可划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

(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调整幅度。 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即职工在某一年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工资水平的确定和定期调整,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也是职工群众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工

篇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单位名称:***********

合同期限:2016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印制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名称:******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经济类型:民营企业 职工总数:**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职务:法人代表 代表人数:3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首席代表职务:工会主席代表人数: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调整和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生产、工作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1次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用人单位按照政府工资分配的指导政策,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考虑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对本单位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资分配制度

(一)各岗位的工资分配办法:

根据泰州市最低工资指导线制定工资标准。

(二)奖金分配办法:

(三)津贴、补助分配办法:

(四)特殊情况下工资分配办法:

二、工资支付制度

(一)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形式:

现金打卡支付。

(二)工资支付周期和支付日期:每月,每月20号

(三)加班加点计发标准

(四)假期工资支付标准

(五)其他

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状况调整工资增长幅度。

第四条 双方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 无

第五条 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一次。

第六条 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 2016 年11月 14 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1年,从 2016 年 12月 1 日至 2017年 11 月 30 日,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