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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贫困证明事迹材料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24  分类: 事迹材料 手机版

篇一:贫困生档案

档案编号:

院 系: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档案材料清单

材料整理人(签名): 年月日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系级贫困生信息登记表

篇二:附录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附录二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

姓 名

系 别

班 级

学 号

认定类别

填表时间:二0 年月日

认定标准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按标准分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一)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学校学习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生每月基本生活费在350元以下(不含外界资助的费用),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1、城镇家庭父母一方为下岗工或无固定工作; 2、因家中突然变故导致收入减少; 3、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经济收入,学生本人在学校的基本学习、生活得不到保障,学生每月基本生活费在300元以下(不含外界资助的费用)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家庭收入较低且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2、父母双方下岗失业(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一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很困难的;

3、家在边远贫困地区并以务农为主,且由于当年自然灾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减少的;

(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收入不能支付在校学习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用,学生每月基本生活费用在250元以下(不含任何外界资助的费用)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子女(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无直接经济来源,仅靠政府救济的。

2、父母双方残疾并丧失劳动能力无兄弟姐妹资助的;有兄弟姐妹,但无力供养,以救济为主,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的;

3、家庭突发性变故造成家人及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的;

4、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无经济来源支持其正常学习的单亲家庭;

6、原本家庭经济困难的基础上又遭受巨大自然灾害的(提供贫困证明、受灾证明)。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认定的,予以取消。 1、购买高档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用(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学生个人贫困证明事迹材料)品的; 3、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通宵上网的; 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或经常宴请同学的; 6、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做生意等原因欠债务的; 7、实际生活费用明显高于在校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的;

8、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

9、违反校纪校规,上一学期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10、在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

(证明原件粘贴处)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注:本表仅供参考。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由申请认定的学生本人如实填写以下内容,请在确定的□内打勾或在横线上填写

本表仅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使用,请注意对被调查人的个人信息妥善保管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

1、 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材料真实可靠;

2、 本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以上材料如有虚假,本人愿按国家、学校资助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中止资助并缴回已资助金额。

本人签名:

时间:

篇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一览

附件4: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学院:专业:班级:

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一览

1、“河南工程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2、家庭主要成员(除本人外,包括父母、未成家独立生活的兄弟姐妹)收入证明,相关要求如下:

(1)家庭主要成员如有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

(2)家庭主要成员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工资卡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且必须有最近一个月的工资记录;

(3)家庭主要成员如没有工作单位的(含在家务农人员),由所在街道/

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就业情况及收入情况证明;

(4)家庭主要成员中(除本人外)年满16周岁,在校就读的学生由就读

学校管理部门出具在读证明。

3、家庭主要成员中若有伤残人员,出具伤残人员的伤残证或伤残鉴定书复印件;有大病患者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近三个月(日期从提交认定申请的当日开始推算)的医药费清单;有长期患慢性疾病的,需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及近三年治疗花费情况的证明或清单;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需出具事件责任认定、处理结果、是否有赔偿等材料。 4、家庭主要成员(除本人外)户口簿复印件。

5、学生父母离异的,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后,学院酌情评定。 6、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的,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后,学院酌情评定。

7、家庭需赡养老人情况(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提供乡镇民政部门有效证明。证明中需说明是独立赡养还是共同赡养以及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若身体患有疾病,需参照第三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家庭遭遇地震、旱灾、洪灾、泥石流、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中注明因灾造成的损失情况)

注:上述证明材料由各学院审核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可取消申请学生的困难生资格或拒绝将其列为认定对象。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