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车展合同书(改)
车展合同书
甲方:鄂尔多斯市信得惠德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鄂尔多斯广播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汽车展览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信守承诺:
一、费用
车展策划展览执行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肆仟元整 )(以上费用含所有展位费、人工费、宣传费)
二、付款方式:
汽车展览结束后,甲方需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一次性转账。
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2、乙方需按规定在2016 年 3月25 日至 2016 年 3 月 27 日完成甲方汽车展览工作。
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完全按合同所规定的展位面积进行布展,如有超出,则另外收取费用。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签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应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乙方若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已 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礼仪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鄂尔多斯市信得惠德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蓝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委托服务概况
第一条、甲方定于2016年5月20日-5月22日举办店内促销活动现委托乙方为甲方举办活动的服务单位。
第二条、本次活动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肆万贰仟壹佰肆拾捌圆整(大写)即42148元(小写)上述活动服务费由甲方统一支付给乙方(税费)。甲方有权拒付在本活动服务过程中提出已约定费用以外的额外费用。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必须以文明良好的服务态度,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服务项目和要求履行合同。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按约定服务事项支付给乙方定金0元,结账时该定金可抵作价款;活动完毕当天内付清余款,即42148元。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随意增减、调换项目,如有增减或在合同价格范围内调换项目,须在活动前 一 天内提出并经双方同意,须相应变更增减项目所引起的金额数目。
第七条、活动举办期间,乙方必须自行保管财务;乙方有权依法选择人身保险等事宜,甲方不承担法外责任。
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因自身组织安排等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必须在签定合同起的7天内通知甲方,并按已收定金的双倍金额返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已付定金不再退还,并承担乙方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经济费用。
第九条、因乙方设备和技术原因造成活动某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时,乙方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补救不成功或无法补救的,则应该当场对甲方予
以说明并在结账时按金额比例返还甲方该项目的服务费。
第十条、因甲方原因造成活动项目中途不能正常进行的,甲方须按合同金额相应比例支付费用,并赔偿乙方已经支付的其它经济费用。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无法预见的原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现象等)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按乙方已发生的经济费用,定金多退少补,如改期则甲方支付乙方已发生的经济费用后按原合同履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递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篇二:车展活动搭建合同
车展展位租赁搭建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 活动舞台搭建安装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布置展位:
1.1、展位造价包括:制作费、材料费、材料运输费,人工搭建费;.合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1.2、甲方租用乙方车展设施时间为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17日。
1.2、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展位费用增减,另行计算。
二.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3.1、布展开始前付定金壹仟元整(¥1000元),布展完成验收后,甲方支付剩余全部费用人民币贰仟元元整(¥2000元),共计叁仟元整(¥3000元)。
3.2、付款方式:现金、银行汇款。
三.验收:
4.1、验收时间为:布展完毕。
4.2、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布展规格为准;
4.3、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效果图进行验收;
4.4、验收发现尚需整改部分,甲乙双方分清责任后,经协商予以整改,直至达到双方约定
的要求;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须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工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
方不负任何责任。
2、 制作喷画部分的资料由甲方以现成的电子文件格式提供,乙方不负责平面设计;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安装,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2、 乙方必须在开展前完成展位的搭建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负责搭设的展位必须安全可靠,由于乙方原因或因非人为展位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但由于非乙方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在甲方未付清工程余额之前,一切货物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
4、 乙方负责拆展,并处理一切搭建物。
5、 乙方的施工和使用的材料必须遵循组委会消防安全规定。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传真件有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篇三:车展布展合同
标致汽车展览会布展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
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项目在XXX 汽车展览会展台制作搭建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展会时间:
展会地点:
展位位置:
展位面积及规格: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就其项目作、搭建、车展退场及展期内展位维护等工作。
2、工程质量要求:作、施工及布展 。
3、工程制作工期:提前制作个工作日,现场布展 个工作日。
4、布展时间:,撤馆时间:。
第二条 合同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本项目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对事先确认的项目内容增加或减少的,应经乙方同
意并提出相应的报价,甲方认可后乙方予以实施。甲方付款金额以双方确认的最终金额(最终费用)为准。
第三条 费用支付
1、预付:为确保布展工作顺利进行,甲方须于前支付乙方¥ 元作为
项目预付款,乙方在确认收到甲方付款后开始展台的制作。
2、验收:本项目实施结束后一个月内,双方完成确认最终费用。
3、结算: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承担的合同余款一次性汇款至乙方指定帐户,即:元。
乙方账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账号:
乙方如拟变更其指定帐号,应在甲方的汇款日期届满前书面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经通知甲方,而擅自变更收款账号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发票:乙方收到各期付款后向甲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文字资料、图片、声像素材及其他物料,如属甲方自有知识产权材料,则自动授权予乙方在实施项目中使用。
2)甲方须于 前确定设计方案、项目报价及效果图,监督乙方实施过
程,并积极配合与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3)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4)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素材及物料等不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情形,由此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乙方按本合同履约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按时付款。
6)相关制作物及甲方提供的材料等均归甲方所有。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出具详细、明确的设计图,并严格按甲方确认后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2)布展施工主要材料、配件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保证其设计、制作的甲方展台符合安全标准,若展台因结构或施工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乙方负全责。
4)乙方在施工期间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包括对工人的纪律约束、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
5)乙方应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双方的合法权利。
6)根据法律法规或者举办单位的相关要求,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乙方应该承担向本次展览会的举办单位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政府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甲方应当积极配合,
并提供相关文件。
第五条 修改/变更
本合同包含双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意向,并取代双方在此之前所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均须双方共同书面认可。
第六条 禁止权利义务转让
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四方。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台风、及政府政策、法令变更、本次汽车展览会延期举行或被取消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对方;待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后,甲方和丙双方应迅速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本合同条款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或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相应款项,如逾期支付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部分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乙方应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该项设计施工任务,若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期交付成果,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总共等于合同总价 %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地为广州。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签署、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等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二条 附件
1、布展效果图
2、布展施工图
3、布展制作价格明细表
签署: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签定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