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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14  分类: 协议书 手机版

篇一: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协议书

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协议书

为了加强学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共同协商,特立如下协议:

一、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中小学生、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学校要求学生家长上下学按时接送子女,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学生家长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家长要教育子女,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四、学生家长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营运证、无驾照、超载及检验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学生乘坐驾驶员身心或技术状态不佳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农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规定客运车辆。

五、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游戏、追逐打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姓名: 年级: 班级:

学生家长签名:

学校:临沂河东工业园实验学校

年 月 日

篇二: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遵照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用车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希望家长们能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要认真审查孩子所乘车辆情况,早上上学要提醒,下午放学回家要过问孩子的乘车安全情况,坚决杜绝孩子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超员、超载或车况不良、非法营运的车辆。如因上下学乘坐违规车辆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2、上下学乘坐公交车要排队等车、有序上车,坐好或站稳,抓牢把手,不在车厢内打闹、游戏,严禁把头或手伸入窗外。下车后看清过往车辆再走,不要一下车就跑。

3、步行上下学的,要走人行道或靠右行走,不在马路上追跑打闹。过马路时,听从交通信号灯的指挥,不闯红灯。有人行横道的路口,必须走人行横道。无人行横道的路口,要先向左、向右看,无车辆时再通过。

4、驾驶自家车辆接送孩子的家长,要在学校周围低速行驶,请不要将车辆紧靠在学校门口停下或进入校园。如果您的孩子自己骑车上下学,要经常检查车况,告诫骑车时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准勾肩搭背、互相追逐。

5、学生在上下学的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到其它地方逗留或到同学家玩(包括做作业)。到校后不得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离开学校的必须和班主任请假,凭请假条离开校园。

6、严禁驾驶任何机动车辆上下学,学生和家长要明确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对因个人原因或行为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伤害自己负责。

7、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途中,不要互相打闹、不要下河游泳等,不要攀越正在施工的的建筑工地,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要防止一切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作为学校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作为家长也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年级 班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字): 诸城一中

2013年11月4日

篇三: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在上下学及参与道路交通过程中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据伊滨区教育办文件精神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晓交通安全常识,懂得交通安全的责任性和重要性。

二、学生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及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及“黑车”,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三、学校和学生家长教育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闹、勾肩而行,严禁骑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学生和家长要明确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对因个人原因或行为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伤害自己负责。

学生班级: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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