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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诊断证明书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2-07  分类: 证明书 手机版

篇一:产假协议样本

女员工生育期休假协议书

甲方:北京东方润泽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徐丽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

第一条 休假期限及待遇

乙方符合国家政策生育子女,由于目前孕期反应明显,(医院诊断证明)经医院大夫诊断,建议休假调养。甲方按照《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晚育假)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允许其离岗休假。乙方休假(病假、产假)期间的待遇如下:

1、有医院诊断证明 2、个人提出 3、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同意其休假

1、 带薪病假;沪劳保发95 83号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

休假期限:乙方自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26日,共休12天的带薪病假。休假工资:照常发放岗位工资。午餐及交通补贴按出勤日核算发放。

2、 扣薪病假:

休假时间:乙方自2013年12月27日-2014年2月1日,共休28天的扣薪病假(含法定假日)

休假工资: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午餐及交通补贴按出勤日核算发放。 工龄补贴、技能补贴、通讯补贴如在每月计薪时间段内(上个月25日-本月24日),工作出勤满12(含)天以上,则享受上述全月补贴。

如工作出勤未满12天,则享受上述半月补贴。

如当月未工作,则无上述补贴。

3、 产假:

顺产休假时间:乙方自2014年2月2日-2014年6月24日。共休143天(含周末及节假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128天

难产休假时间:乙方自2014年2月2日-2014年7月9日。共休158天(含周末及节假日)。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143天

产假工资:产假期间按月发放岗位工资。无各项福利补贴。

4、 上班时间:

顺产上班时间:乙方于2013年6月25日产假结束,上班工作。

难产上班时间:乙方于2013年7月10日产假结束,上班工作。

第二条 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

生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2013年全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0元医疗费补贴

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关于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并于甲方申报此项津贴之日起1个月内打入甲方账户。

如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合计金额高于甲方发放给乙方的产假工资,甲方将高出部分的差额给付员工。如甲方发放给乙方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合计金额,则执行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

2013年5月-2014年2月(共计10个月)的甲方平均生育保险基数÷30天×(98天+

多胞胎15天+难产15天)

晚育津贴就是2013年5月-2014年2月(共计10个月)的甲方平均生育保险基数

如:甲方平均生育保险基数为5000元,则生育津贴为:

5000元÷30×(98+15+15)=21333.33元

晚育津贴为5000元

则员工生育津贴及晚育津贴合计金额为:21333.33+5000=26333.33元

第三条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乙方休假(病假及产假)期间,甲方正常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所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甲方实发给乙方工资不低于乙方所在城市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如上海2013年最低工资为1620元,其80%为1296元。

第四条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以休养身体,抚育婴儿为主,遵守法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企业秘密,不得从事各种营利性活动以及其它服务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惩奖制度对乙方作出惩罚。甲方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的,本协议随之解

除。

第五条 本协议期满即终止。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因照顾婴儿需要增加休假的,按事假处理;因本人身体原因需要增加休假的,经过医生证明后,按病假处理。

第六条 本协议期满,乙方应返回原岗工作。乙方到期既未办理复岗手续,又未与甲方签订增加休(事、病)假协议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 特别事项的强调说明:

1. 产假具体天数的掌握原则:①正常产假 98 天(包括产前和产后)

②难产假增加产假 15 天(需出示接产医院的难产证明) ③每多生育1个子女增加产假15天

③晚育奖励假 30 天

2. 哺乳假:产假结束上班后,在小孩一周岁以内,每天提供一小时哺乳时间。

第八条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之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人力资源部、乙方所在部门及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问答

作者:燕山办事处信息中心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4日3时09分

(一)、为什么要建立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根据法律规定,对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 网:难产诊断证明书)(2001-2010年)》中提出,“普遍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求”。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之一。随着我市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亟待需要建立社会统筹的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我市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公平竞争和妇女平等就业创造条件。

(二)、哪些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我市的生育保险?

我市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

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未纳入我市生育保险范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仍按照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三)、非本市户口人员生育待遇如何解决?

非本市户口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非本市户口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支付标准按照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其产假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工资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市政府第142号令)有关产假工资支付的规定执行。

(四)、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

生于保险费由企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按照符合条件的男、女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每年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与其他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工作一并办理。

(五)、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六)、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事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七)、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八)、什么是产假期间的工资?

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工资标准,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九)、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十)、产假如何计算?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区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女职工难产、多胞胎生育各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计计算。

(十一)、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享受晚育奖励假?

申请享受晚育奖励假时,需出示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放的红色《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十二)、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女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十三)、如何确定职工是否难产?

生育保险所称的难产,是指女职工生育时采用产钳助产、胎吸、剖宫生育的。

(十四)、什么是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十五)、什么是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十六)、围产期的产前检查费用是否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

产前检查费用属于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实行按限额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限额以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限额标准支付。

(十七)、退休人员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退休人员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十八)、生育保险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有界定吗?

生育保险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医疗保险规定需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生育保险全额纳入支付范围。

篇二:生育报销提供材料

生育津贴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剩余时间、胎儿数、顺、难产情况、休假天数)原件复印件

5、男职工申请晚育奖励津贴时,需提供男职工单位出具的休假证明(注明休假时间、单位红章)

6、已婚女职工年满24周岁后初育为晚婚晚育

7、如配偶身份是军人的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计划生育普通门诊

1、 原始收费凭证

2、 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3、 检查、治疗明细单

4、 医学诊断证明书

5、 单位计划生育证明

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 原始收费凭证

2、 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3、 检查、治疗明细单

4、 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怀孕周数)

5、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6、 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 参保人员全额垫付的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1、 住院清单

2、 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

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

3、 医院诊断证明

4、 生育费用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

生、死亡、或流产证明

5、 计划生育手术需提供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注意:

1、 生育后3个月内把报销所需材料报送到人事。时间为每月

1日至15日。

2、 材料依次为收据、处方、收据与处方及明细要一一对应;

按收据日期先后顺序整理。

校办人事

刘冠男

产前检查门诊费用

1、原始收费凭证

2、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3、检查、化验、治疗费用明细单

4、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怀孕周数)复印件

5、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7、单位证明

注意事项:

1、生育后3个月内把报销所需材料报送到人事。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

2、材料依次为收据、处方、收据与处方及明细要一一对应;按收据日期先后顺序整理。

校办人事

刘冠男

篇三:生育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生育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 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2、生育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医保收据)3、《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4、生育出院费用明细5、生育出院记录(难产需提供分娩记录)6、生育证原件、复印件(非石家庄市的生育证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7、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8、《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9、2010年2月后参保的非本市市区常住户籍人员生育的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和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由单位每月1-10号统一报医保中心一楼南小厅,所需表格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

终止妊娠及计划生育手术需提供的资料

1、 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2、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必须是医保收据)3、《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4、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5、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6、《石家庄市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

以上资料由单位每月1-10号统一报医保中心一楼南小厅,所需表格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

注:职工配偶报销还需提供

1、 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保险政策未覆盖证明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职工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