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基本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责任科室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区经信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明确、机构完善、责任到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配备一名具体联络员,工作机构由办公室和各科室组成,办公室具体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编辑、发布、审核、受理及处理等工作,各科室做好配合工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凡涉及企业、群众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文件等,均及时按规定在网上发布,方便企业、群众获取信息,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第一时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抓好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建设。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根据类别划分及时主动公布或更新本单位机构设置、业务动态、人事变动等信息,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区经信局为适应“互联网+”发展新形势,在政府网站部门页面上进行政务公开的同时,做好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短信平台上的政务公开,及时将业务动态、工作信息、领导活动等信息、资讯进行发布,满足企业服务新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本单位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截止2018年12月底,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89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
2018年共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类别:政府公文、通知公告、计划总结、工作进展、统计数据、业务信息、领导活动、人事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主动公开工作未保持动态平稳。
(二)改进措施
1.高度重视,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探索将政务公开任务完成情况与各科室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2.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抓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
2019年3月1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8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6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84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4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