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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6-10  分类: 脱贫攻坚 手机版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流程图_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流程图高校毕业党员 外省、市、县党员 退役军人党员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是是否落实工作 否外省、市、县及县级以上地方组织 的各级党委组织部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或组织部本县县委组织部离退休党员 本人或父 母所在居 住地党组 织是所 在 单位 是 否有党支部 所在单位 或居住地 党组织是否就业是 就 业 单 位 党 组 织户 口 两年 内 继 续 保留 在 原 就 读学 校 的 可 将党 员 组 织 关系 保 留 在 原就 读 学校党组织所 在 单 位 党 组 织所 在 党 委 党 支 部否否所在居 住地党 组织各党委或县直机关工委农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其他基层党支部注:图中箭头所指为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逆向即为党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正式党员前来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时需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 ,预备党员需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材料。

具体办理: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电话: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_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 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 , 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

新单 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 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 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 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 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 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 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 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 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 (工)委和乡 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 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 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 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 、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 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 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 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 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 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 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 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 ,各铁 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 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 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 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 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 ,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 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改期可根 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 3 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 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由机要或机要邮政转递。

四、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的转递 认真做好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和转递工作, 是有关地方 和单位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基本原则是: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 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因某些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 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 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 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 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五、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是: 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 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 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 (劳动) 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 也可以接收这 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是:①离退休干部的 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②就地安置的退休 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 道、 (或村)党组织。③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 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④ 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 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 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干部、 工人党员离休、 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 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 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应 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 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 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 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 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 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

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 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 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 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 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 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附件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附件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件一:(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图省外转接:持外省 市单位、部队开具 的有效的《党员组 织关系介绍信》 深圳市组织部 开具的有效的 《党员组织关 系介绍信》 深圳××集团开 具的有效的《党 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 ××下属公司党委接 收集团开具的有效的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本人或代理人省内转接:省内其他单位、部队开具的有效 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 统一收齐并认真查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和党员材料,无问题后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和党员材料上交行政管理部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 临时机构党支部组织工作办公室认真查验,无问题后填写回执并开具准确、规 范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有接收 权限的党组织由接收单位党组织通知相应基层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所在党支部出具情况说明本人或代理人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 临时机构党支部统一收齐并认真查验党员材料,无问题后开具 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组织关 系转移信息表》上交组织工作办公室 省内转移: 原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 省外转移: 原党委组织部开 具的《党员组织 关系介绍信》 ××下属公司 党委组织部开 具的有效的《党 员组织关系介 绍信》 深圳××集团 组织部开具的 有效的《党员组 织关系介绍信》 深圳市组织部 开具的有效的 《党员组织关 系介绍信》组织工作办公室认真查验并开具准 确、规范的《党员 组织关系介绍信》按 规 定有接收权限的 外地或外单位党组织 附件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序号, 由各党总支部 (直属党支部) 依次自行编排。填写组织关系所转往 的具体单位名称填写党组织关系所转往的 具体单位隶属于的有权限 接受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填写组织关系所转 往的具体单位名称 一般情况填写 30 天, 特 殊情况可填写 90 天 此两处不得加 盖党总支(直属 党支部)印章填写原上级党总支(或 直属党支部)名称此两处填写各党总支 (或直属党支部) 原所 在地的通信地址和联 系电话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精)_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党组织关系转接办法和步骤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 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 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一、转移办法 二、转接操作步骤 三、转接要求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转移办法 1、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中央直属 机关各部门、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 委; (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 (4) 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 ; (5)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 ; (6) 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2、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 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 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 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 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 属复转安臵部门的, 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 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 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3、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 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 位党组织。

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 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 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 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 建党支部。

(2)就地安臵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 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

(3)易 地安臵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 到接受安臵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

(4)离退休干部、 工人党员因看病、 探望子女和亲属, 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 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 所到单位或地区的 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干部、工人党员 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 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 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 ,党委 (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 出相应的介绍信。

(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 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2)如 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 ,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 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 委(党工委)办理; (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 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 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 情况, 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 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 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 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 (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 (党工委) ,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 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三、转接要求 1、 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 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 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 定, 一般不应超过 3 个月。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 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 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由组织部门进 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 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 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 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 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 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 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分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 两种。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含义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因工 作单位发生变化, 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 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 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 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2)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程序 ①党员需转移组织关系时, 经党组织批准方可办理党员组织 关系转移手续。

②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由 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③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样式的 “中 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 楚,不得涂改。如涂改更正,须加盖更正章。要写明党员转出和 接收单位的全称,要用大写字注明党费交至的月份。要根据被介 绍人的实际情况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 一般不应超过 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 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每张介绍信原则上只限一人使用。如果 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动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可 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④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自己不能携带的, 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⑤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 手续。转出单位的党组织应负责督促党员按期转移组织关系。对 那些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指定单位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党员, 应 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 视情况给予党纪处分。

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党员仍无故不 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 要认真 审查核对,对不符合接转手续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退 给党员本人,让其按规定重新办理接转手续。

⑦党员组织介绍信一旦丢失, 要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 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

党组织应对丢失介 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 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新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 废。

2.党员证明信 (1)党员证明信的用途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凭证, 即党 员临时组织关系凭证。党员临时外出时,持党员证明信以证明其 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内使 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党组织关系没有从原所在的党 组织转移出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 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开具党员证明信的要求 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由党支部写出证明,由基层党委负责办 理。开具党员证明信,应用统—印制的式样。证明信应写明党员 的姓名、性别、职务及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并注明证明信 的使用有效期限。党员证明信应统一编号,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党员证明信一般由本人亲自递交所去的党组织, 也可以由开具党 员证明信的基层党委寄出。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应谨慎 保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及时办理转移手续。

一、党员临时外出到另一单位去工作学习,时间在六个月以 内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即临时组织关系) ,证明 党员身份, 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 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 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其隶属关系随即 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 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没有固定地点暂 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 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生活, 交纳党费, 但不享有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 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 组织备案。

四、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就地安臵并归原单位管理的,组 织关系仍留原单位,可视其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离退休人员党 支部、党小组;易地安臵的,或虽就地安臵,因身体等方面原因 不便参加原单位党的生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五、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 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一时 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 居住地党组织。

六、停薪留职人员中的党员,应在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时候 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

七、党员因私事短期出国、出境或自费出国留学,应办理保 留党籍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出国出境定居的 党员,应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八、援外人员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派出单位统一转移。党 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 必须注明党员的具体去向和所 担负的任务,最后由省、市(自治区)党的委员会组织部协调, 统一转至外交部政治部, 再由外交部转往我国驻外使馆的党的委 员会。

九、恢复党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复党籍之前已调动了工作,要 由作出恢复党籍决定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并经基 层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十、党员在支部范围内调动工作或临时变动党小组,不必开 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也不必开具党员证明信。

十一、党支部在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在介绍信和 存根上注明有效期限,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分加盖印章, 介绍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 15 天。

十二、如果党员成批调往新单位,党支部可在开具组织关系 介绍信后另附名单,所附名单要加盖印章。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要分别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三、县直机关各党支部党员关系的转移,必须经过系统党 委办理转移手续。

十四、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应由本人办理、携带,不能自己 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

十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应及时向所 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 应写出书面检讨,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 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十六、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 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其 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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