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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9-06-10  分类: 脱贫攻坚 手机版

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七篇_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 得七篇 篇一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 8 章 34 条, 它分总则、 组织设臵、职责任务、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和领 导班子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以及附则, 通过学习有以下心得休会。

一、明确农村党组织的职责定位 通过认真学习条咧,我认识到农村党组织有两大职责:第一 是贯彻执行党的政策。

村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 垒, 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第二是积极传播党策民意, 农村党组织在党的最前沿,处于第一线,与群众最接近的位置, 是党和民众联系的纽带,也是党的声音的传播者。人民群众的意 见、建议和要求都是通过基层组织逐级反映至上级党组织。

二、要把服务群众作为主要任务 全面细致学习新条例,认识到村级党组织既是领导者、组织 者, 更是服务者、 执行者。

服务的主要内容就是主要为人民服务, 围绕人民群众的建议呼声区开展各项服务。

基层党支部要确保人 民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努力做好服务。

三、要有重点地开展农村党组织活动 农村基层党组织不同于其他支部,事情繁琐事无巨细,支部 - 1 - 负责人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要努力为群众致富道路,提高致富 本领,发展第三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基层带头人。

篇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 11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农村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 规则》 。

村党组织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凡是 农村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 村级重大事 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 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 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 职责。所以,我们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 够使党支部的主体充分发挥作用。

一、突出党支部阵地作用,坚持全覆盖、常态化,以“两学 一做” 、 “三会一课”为依托,结合创文明城工作,切实加强党员 思想和教育建设, 牢固树立开拓意识、 奉献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加强整改提高成效,坚持边查找边整改,聚焦党组织存 在的问题、党员自身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边学边改, - 2 - 以解决问题的成效推动支部的学习成效。

三、认真倾听党员、群众的真实诉求与意见、建议,切实解 决好与党员、群众息息相关的每个问题,让党支部时刻了解舆情 信息,稳定民心。

四、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定凡涉 及党支部的重要决策、主要工作、重大活动等事项;涉及党员权 利义务以及党组织经常性、日常性工作的安排部署、决定、决议 等党员群众高度关心的问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民 主评议等情况; 党组织重大活动等内容, 每月在公示栏进行公开, 每季度一次的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要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坚持支部建在村上,实现对农村各 领域全覆盖,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建 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展农 村优秀青年入党,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使每一个 农村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全。

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 例》 。我们知道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 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较为繁杂,工作面也很广, 《中国共 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的印发就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指明 - 3 - 了方向。

作为基层工作人员,我们要学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 。学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凝聚思 想共识, 真正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能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 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的战斗堡垒;学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 织工作条例》 ,理清工作思路,结合农村基层实际,着力加强农 村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村级组织机构, 健全规章制度, 为建设 “生 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 画出未来“蓝图” ;学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促进振兴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大 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掘发展亮点,发展特色产业,展示 村庄亮点,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打赢脱贫攻坚战役,促进农 村基层振兴发展提质升级。

篇四 中共中央政治局 11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 村是一个有着广阔发展天地的大舞台, 作为奋斗在农村基层一线 的党员干部,承担着穿针引线、承上启下的神圣职责,发挥着落 实中央方针政策、共谋百姓福祉的关键作用。

《中国共产党农村 - 4 -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的修订,既是党中央关 心基层党员干部、关心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表现,也是对于坚持 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提高党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 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 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份部署,九分落实。如何用好《条例》这一加强农村基层 组织工作的利器和重要抓手, 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要高度重视, 强化学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大 张旗鼓地大力宣传《条例》 ,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 题学习教育,让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先睹为快、真学实学、 达到入脑入心,同时要采用灵活多变、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 传途径,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条例》修订、热爱美好家园、 共建文明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中国要强, 农业必须强; 中国要美, 农村必须美; 中国要富, 农民必须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时提出:重农 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相信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的规范下,中国的广大农村将会更加快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_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 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 量,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村指行政村)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 领导地位不动摇。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 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四 个服从”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 治功能,努力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 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第二章 组织设置1 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乡镇党委每届任期 5 年, 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村, 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 3 人的,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人 数超过 50 人的村,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 50 人、确因工作需要的村,可 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 100 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 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党的委 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由党员 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 500 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批准, 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党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 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

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其成立的 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

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批 准。

第八条 乡镇党委一般设委员 7 至 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2 至 3 名,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党委 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应当进行合理分工,保证各项工作有人负2 责。

村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 至 5 名,其中书记 1 名,必要时可 以设副书记 1 名;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村党的 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名、纪检 委员 1 名。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最多不超过 9 名,其中 书记 1 名、副书记 1 至 2 名、纪委书记 1 名。第三章 职责任务第九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 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 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 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 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 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 职责。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 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 行党的纪律,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 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 和引进工作。3 (六)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 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 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第十条 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 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 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 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 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 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 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 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 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 才引智等工作。

(五)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 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 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六)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4 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 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第十一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 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 映党员、群众的意见。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十二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 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 的需要。具体任务包括: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 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 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走共同富裕之路。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应当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 产相结合。

(三)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 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可持续发展。

(五)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 划实施。

(六)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运用科技发展经济。5 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

第十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组织发 展乡村致富产业,推动农民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农民既“富口袋”又“富 脑袋” ,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第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 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五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 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群众培训,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所、站) 、农民夜校等渠道,深入宣传教育群众,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第十六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村落,加强农 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 教育。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 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6 第十七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事迹,宣传好人好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了 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 跟党走。

第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弘扬科学精神,普 及科学知识。做好农村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工作,管理好宗教 活动场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农村公共事务,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 动和境外渗透活动。必须在意识形态上站稳立场,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 误观点,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六章 乡村治理第十九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 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 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 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 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 实施结果公开。

第二十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制定完善村规民约,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 加强村级民主监督。

推广新时代 “枫桥经验” ,7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 “村霸” , 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坚决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 。

第二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群众参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乡村。

第二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入园入托、上学、就业、看病、养老、居住、出行、饮水等群众最关心最 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贫困人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 残疾人、 “五保户”等人群的关爱服务。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 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保证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第七章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第二十三条农村基层干部应当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 习必备知识技能。懂农业,掌握“三农”政策,熟悉农村情况,有能力、 有措施、有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爱农村,扎根农村基层,安身安心安业, 甘于奉献、苦干实干;爱农民,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放在心上, 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与农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 创造美好生活。

各级党组织应当注重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

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 1 次。

第二十四条8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不 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 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整 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第二十五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应当由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善于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的党员干部组成。

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具有 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农村复杂问题的能力,熟悉 党务工作和“三农”工作,带头实干、敢抓敢管。

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 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重视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 族干部。

第二十六条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 的党员组成。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 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敢闯敢拼。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 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每个村应当储备村 级后备力量。

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

第二十七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9 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推进农村深化改革,促进各项事 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事项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 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九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建强战斗堡垒,把党员组织起 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合力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

第三十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决定重大事项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 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三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 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书记应当有民 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敢于负责。委员应当积极参与和维 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民主生活会,村 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 自我批评,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第八章 党员队伍建设第三十三条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10 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基本方略,学习形势政策、科学文化、市场经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法规等知识。

县、乡两级党委应当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建好用好乡镇党校、 党员活动室,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教育。乡镇党委每年至少 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 1 次。

第三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应当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 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开展民主议事、志愿服务 等,突出党性锻炼,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 层党员讲党课。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第三十五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表扬;对不合格党员,加强教育帮助,依照 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组织处置。

第三十六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 了解和参与。

第三十七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外来党员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 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经常联 系,可以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动党员每半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 1 次在外情况。

第三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11 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于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应当加强 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

第三十九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 展党员工作。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 收妇女入党。

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四十条 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投身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 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 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第九章 领导和保障第四十一条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高度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应当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 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 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以足够精力 抓好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应当及时提醒、 约谈;出现严重问题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坚持抓乡促村,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12 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乡镇党委应当全面落实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 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包村联户,经常沉下去摸情况、查问题, 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十三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治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构建权责相称、简约高效的基层 管理体制,保证乡镇工作力量。乡镇应当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或者党建 工作站,配备专职组织员,配强党务力量。加强乡镇小食堂、小厕所、 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建设,改善乡镇干部工作和 生活条件。

第四十四条 各级党委应当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发放人 数和标准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正常离任村干 部生活补贴。落实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

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各类资源,规范标识、挂牌, 发挥“一室多用”的综合功能,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

第四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宣传表彰优 秀农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激励新担当新作为。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13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 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施行。1999 年 2 月 13 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同时废止。14 15 16 17 18 19 20

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文件详细解读【非常全面26页】_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

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文 件详细解读【非常全面 26 页】 农村的基层党组织相比其它领域党组织, 要面对并切实解决更多 的现实问题。能从中吸取营养,对做好其它领域党的建设工作,也是 极好的。

第一条 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是 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 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 织建设质量,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我认为: 这一条的最后一句是关键——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制定本条例”。那么,党章中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依据是什么呢? 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至三十二条是对基层党组织的总体描述,因农 村党组织属于基层党组织的一种,所以也适用。第三十三条,对农村 党组织专门论述如下“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 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 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当然,以上为特指,党章中其它普 遍性要求也都是制定本条例的依据。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村 指行政村)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 基础,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农村 基层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

我认为:这一条指出了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两种形态:一是乡 镇党委,二是行政村的党组织。其后的两句话更加重要,“全面领导 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是全面领导哦,不是配合不是 围绕。最后一句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则进而坚定了全面领导的必要 性。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 帜,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 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 坚定 “四个自信” , 做到“四个服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提升组织力为 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努力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 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我认为: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党章中改革开放 取得重大成就的原因之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是党章中明确的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

“两个维护”是当前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四个意识”、“四 个自信” 、 “四个服从” 在党章的总纲中都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 “坚 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十九大报告中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中的一句话; “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坚强战斗堡 垒”这一句话,是十九大报告中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乡镇党委每届任期 5 年, 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以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

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村, 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 3 人的,可以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党员 人数超过 50 人的村, 或者党员人数虽不足 50 人、 确因工作需要的村, 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党员人数 100 人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 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支部;村 党的委员会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5 年,由党 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 500 人以上的村党的委员会,经乡镇党委 批准,可以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我认为:第二章谈的是组织设置,相对来说比较好理解。咱们把 第五条和第六条结合起来,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知识点。

①乡镇设党委;村可以设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且有明确的党 员人数限制。界限数字分别为“3”、“50”、“100”,其中,设立 村委会要经县级地方党委审批,且明确了即便是村委,也要受乡镇党 委领导。

②无论是乡镇党委,还是村支部、村总支、村委会,每届任期都 是 5 年。

③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村支部、 村总支、 村委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只有党员人数超过 500 的村委会,经 乡镇党委批准,才可以由党代表大会产生。请注意,必须要经乡镇党 委批准才行哈。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 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 作需要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这些党组织,除党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 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 领导。在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由批准 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

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 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 批准。

我认为: 第六条和第七条理清了除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之外的其 他驻乡镇组织和驻村组织的领导关系,毕竟好理解,不再多说了。

第八条 乡镇党委一般设委员 7 至 9 名,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2 至 3 名,应当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任。

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应当进行合理分工,保证各项工作 有人负责。

村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3 至 5 名,其中书记 1 名,必要时 可以设副书记 1 名;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村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 其中书记 1 名、 副书记 1 名、 纪检委员 1 名。

村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 5 至 7 名, 最多不超过 9 名, 其中书记 1 名、副书记 1 至 2 名、纪委书记 1 名。

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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