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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兴业银行巨亏案例分析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6  分类: 案例 手机版

篇一:2008年法国兴业银行巨亏案例

有人说,一开始,这件事像是一个玩笑。如果一个交易员能够绕过层层监管,独自一人以“欺诈”的手段从事巨额股票衍生产品交易,那么,不但法国兴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将受到质疑,整个金融业在公众心目中的信誉也都会大打折扣。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个欧洲老牌的金融机构将面临重大困难,而它留给我们的则是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沉重思考。任何一家机构,无论具有怎样雄厚的实力,一旦放松了对内部运作的控制,失去了对风险的警惕和防范,那么哪怕是一个级别很小的员工或者是一个小小的失误,都将有可能葬送整个企业。

法国兴业银行创建于1864年5月,当年由拿破仑三世签字批准成立,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并最终成为法国商界支柱之一。可就是这样一个创造了无数骄人业绩的老牌银行在2008年年初因一个底层交易员的违规操作而受到了重创,“金字塔”险些瞬间倾塌。

2005年6月,该银行的交易员热罗姆·科维尔躲过了严密的监控系统,开始进行违规越权交易。2007年到2008年年初,他擅自动用了高达500亿欧元(合733亿美元)的衍生品头寸,投资欧洲股指期货(做多欧洲股指期货)。科维尔的欺诈行为暴露之时,正值2008年年初欧洲股市暴跌之际。法国兴业银行进行了紧急平仓,整整抛售三天之后将损失定格为49亿欧元。此次欺诈案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历史上最为臭名昭著的巴林银行倒闭案。

不论从性质上还是规模上来说,此次事件都堪称“法国历史上最大的金融悲剧”。何以一个从法国三流商学院毕业、年薪不到10万欧元的年轻人能够撼动具有140多年历史的老牌银行的根基,并撬动了欧洲乃至全球股市?法国兴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到底发生了什么,致使科维尔一个人可以轻易绕过五重安全控制系统,躲过由2000多人组成的庞大监控队伍,挪用巨额资金在股指期货市场上赌博?从表面上来看,悲剧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交易员利用自身对公司风险管控系统的深入认识进行违规交易,而银行风险系统也没能及时觉察。但我们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尤其是激进的企业文化为此次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而管理人员与监控人员置之不理的行为也使其成了科维尔的帮凶。

东窗事发

在2008年1月18日之前的几天,法国兴业集团就已经查出科维尔的交易记录上存在不寻常的交易风险,并对此进行了额外控制。2008年1月18日,银行一名经理收到了一封来自另一家大银行的电子邮件。邮件内容是确认此前约定的一笔交易,但问题是法国兴业银行早已限制和这家银行的交易往来。很快,银行内部组成了一个小组进行清查,指出这是一笔虚假交易,伪造邮件的是科维尔。一天后,科维尔被要求对此进行解释。与此同时,法国兴业银行也查出对方银行对这笔所谓的交易根本一无所知。科维尔最初还想靠老办法蒙混过去,但最终还是承认他伪造了虚假贸易往来。银行在19日连夜查账,并在20日震惊地发现,这起欺诈案件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如此惊人。

20日早晨,所有的头寸都被最终确认,当天下午,总体盈亏程度被确认。在18日(周

五)交易日结束时,兴业银行损失接近20亿美元,但不幸的是,21日(周一)重新开盘时,由于全球股市遭遇“黑色星期一”,损失进一步扩大。

21日,法国兴业集团开始在非常不利的市场环境之中,对“欺诈案”中头寸进行紧急平仓,整整抛售三天。平仓记录显示,1月21日到23日,法国兴业集团的一系列市场对冲措施恰和上述几日欧洲股市暴跌相联系。不过,法国兴业集团等到1月24日将相关头寸全部平仓之后,才首次在公告中向公众披露,轧平这些仓位直接导致了其多达48.2亿欧元的损失。

2008年1月30日,法国兴业银行董事成立了一个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排外性的特别委员会。该特别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委员会合作,拥有对所有外部专家和顾问的信息追索权。同时,特别委员会还委任普华永道作为这项绿色任务(Green Mission)的审计顾问,对内部调查结果进行再次审查。

2月20日,法国兴业特别委员会向法国兴业董事会提交了一份名为《绿色任务》的针对交易员热罗姆·科维尔欺诈事件的中期调查报告。这份长达12页的报告说,兴业银行内部监控机制并未完全运转,内部监控系统多个环节有可能存在漏洞,主要包括对交易员盘面资金的监督、对资金流动的跟踪、后台与前台完全隔离规则的遵守、信息系统的安全及密码保护等。

报告披露,第75次警报拉响之后才让科维尔的行径败露。从2006年6月到2008年1月,法国兴业银行的大多数风控系统自动针对科维尔的各种交易发出了75次报警。其中,2006年科维尔的交易引起了5次警报,而2007年发布的可疑交易更多,共达到67次,随着交易量的膨胀,警报越来越频繁,平均每月有5次以上。而在2008年1月的3次警报的最后一次,欺骗终于败露。

2008年7月4日,法国银行监管机构——法国银行委员会对兴业银行开出400万欧元罚单(目前其罚款上限为500万欧元),原因是兴业银行内部监控机制“严重缺失”,导致巨额欺诈案的发生。银行委员会在一份公告中指出,兴业银行内部监控机制严重缺失,使得金融交易在各个级别缺乏监控的情况下,在较长时期内难以被察觉并得到纠正,因而存在较大可能发生欺诈案并造成严重后果。法国兴业银行也对科维尔提出了四项指控,其中包括滥用信用和欺诈未遂。在这四项指控中,量刑最为严重的滥用信用一项,最高可判7年监禁,并处以75万欧元罚款。

漏洞在哪儿?

突然摆在眼前的71亿美元损失却让以风险控制管理扬名的兴业银行上下以及业界震惊不已。这几乎抹去了兴业银行在业绩稳定期的全年利润。在对事件进行调查后,法国财政部出了一份长达12页的报告,将问题的矛头直指银行的内部监控机制。法国兴业银行的内控到底出现了哪些问题?

高绩效文化无视风险 在对法国兴业银行的内部环境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发现,法国兴业银行有着较为激进的企业文化。它制定的很多制度都鼓励员工不断地提高绩效,而使他们将风险置于脑后。事发后,大多数人会认为,科维尔冒险这么做是想将越权交易获得的好处偷偷卷入囊中。然而,经核实,除了获得了年度奖金之外,他没有从中偷一分钱。“我只是想为公司挣大钱。”科维尔说。

科维尔此前在法国兴业银行虽然很努力地工作但表现并不出色,也得不到上司的认可,他如果不能获得奖金,便仅能获得很少的基本工资。在法国兴业银行,交易员的最终薪水是跟他给公司赚了多少钱直接挂钩的,而且是严重挂钩,也就是说,交易员从交易盈利中分得的奖金多少,是决定他工资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因为这个制度的存在,每个交易员都希望赚大钱,甘冒风险,这样的企业文化在给银行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无疑为其埋下了危险的种子。

当然,为了防止交易员的冒险行为,银行也设定了投资权限。所谓投资权限设定,是指银行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员实行交易时,都会受到资金额度的严格限制,只要相关人员或主管人员细心审核一下交易记录清单,就会发现违规操作。但是,这样一道防护墙在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文化风气的腐蚀下,也近乎形同虚设。由于此前的违规操作曾给银行带来过丰厚的利润,管理人员放松了应有的警惕,终于导致事件发生。事后,当科维尔被问到为什么他的操作可以持续这么久时,他给出的答复是:“因为我在赚钱的时候,人们并不在乎这些反常细节。只要我们赚钱,而且不是太多,就什么也不说。”“我不相信我的上级主管没有意识到我的交易金额,小额资金不可能取得那么大的利润。当我盈利时,我的上级装做没看见我使用的手段和交易金额。在我看来,任何正确开展的检查都能发现那些违规交易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科维尔是内控文化不良的受害者。他的悲剧,其实也是当今金融系统内弥漫的贪欲和怂恿人们为追求高额利润铤而走险的金融体系所造成的。

低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特别强调银行业的三大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商业银行最难控制的其实是操作风险,因为操作风险往往是由银行内部各个岗位上熟悉银行内控规则、知道如何规避的人造成的,即“内贼作案”。法国兴业银行欺诈案就完全属于操作风险。

然而,法国兴业银行的风险评估体系并非一无是处。法国兴业银行曾被评为世界上风险控制最出色的银行之一。事实上,法国兴业银行对于操作风险有着明确的风险策略,无论哪种业务,兴业银行都不允许交易员在市场大涨或是大跌时操作,这是为了避免导向风险,除非操作的时间很短,并且在严格的限制之下。而且,它的确拥有复杂而缜密的IT控制系统,并且会对交易人员的不当行为发出警告。从2006年6月到2008年1月,法国兴业银行的运营部门、股权衍生品部门、柜台交易、中央系统管理部门等28个部门的11种风险

法国兴业银行巨亏案例分析

控制系统自动针对科维尔的各种交易发出了75次报警。这11种风险控制系统几乎是法国兴业银行后台监控系统的全部,涉及经纪、交易、流量、传输、授权、收益数据分析、市场风险等风险控制的各个流程和方面,由运营部门和衍生品交易部门发出的警报高达35次。而且监控系统竟然发现在不可能进行交易的某个星期六(5.32,0.03,0.57%),存在着一笔没有交易对手和经纪人姓名的交易。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么多次警报都没有令他们及早地识破科维尔的伎俩,发生如此小概率的事件,不能不说银行的风险评估过程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虽然机器是铁面无私、恪尽职守的,但是人类的不负责任却令其毫无用武之地。风险控制部门负责调查的人员轻易相信了科维尔的谎言,有些警报甚至在风险控制IT系统中转来转去,而没有得到最终解决。可能他会说:“哎呀,是我搞错了,我马上把数据改过来。”这样,别人就不会再追究了。只要人们愿意相信,什么理由都可以把问题搪塞过去。如果遇到不好对付的风险调查人员或者质疑,科维尔就编造虚假邮件来发布授权命令。有7封来自法国兴业银行内部和交易对手的邮件,对科维尔的交易进行授权、确认或者发出具体指令。

职能重合 监守自盗 科维尔在做交易员之前,曾经供职于监管交易的中台多个部门,负责信贷分析、审批、风险管理、计算交易盈亏,不但对结算业务了解得非常透彻,而且还积累了关于风险控制流程的丰富经验。也就是说,科维尔曾经就是监管者,后来又被人监管。熟悉中后台及电脑系统的优势使得科维尔在买入金融产品时,懂得如何刻意去选择那些没有保证金补充警示的产品,以使风险经理难以发现交易的异常情况。同时,为了避免虚构仓位被发现,他还凭借在中后台流程控制方面的多年经验,从操作部门盗用了IT密码,通过把其虚假交易行为及时删除、伪造文件证明、虚构仓位等手段,成功地避开了中后台部门的日常监控。

一般来讲,一个监管健全的公司,股票交易要经过交易员所在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结算部门,这三个部门应该是完全独立的。如果交易员跟结算部门职能重合的话,那么交易员就可以在结算安排上做手脚,掩盖自己的交易记录。虽然法国兴业银行还不至于将这三个部门的职能重叠,但是它让一个在监管交易的中台工作过数年的员工在前台做交易员,本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违背了后台与前台完全隔离规则的遵守。交易人员不但能够利用自己在监管部门的经验作案,而且如果交易员跟结算部门的同事关系很不错,甚至可以通融或联合作案。

所以,法国兴业银行的案例提醒人们,在关注企业控制活动时,不仅要注意将不相容的岗位相分离,同时也要慎重对待不相容岗位之间的人员流动问题,应尽可能采取特别审查或有效监控的措施。

信息沟通得不够及时和畅通 科维尔居然能够进入那么多未经授权的数据库,也表明兴业银行的计算机数据管理存在很大漏洞。5年的打杂工作使他对银行的电脑系统非常熟悉,可以绕过银行的监管系统投资衍生品。科维尔花费许多时间侵入计算机系统,从而消除本可以阻挡他豪赌的信用和交易量限制。事情发生后,法国兴业银行也对信息系统的有效性进行了检讨,得出的结论是开发验收人员和IT管理人员应当对技术漏洞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定期更改系统密码,并对每个户名及密码的使用进行定期监控。

内部监督的缺失 法国兴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在对交易员盘面资金的监督、资金流动的跟踪、后台与前台完全隔离规则的遵守、信息系统的安全及密码保护等多个环节存在漏洞。然而,如果法国兴业银行能够对本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日常监督,那么也会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并及时纠正。科维尔的违规操作实际上已经延续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但在巨额盈利的掩盖下却一直未暴露出来。法国财政部的报告建议:可以在企业内部设立由独立人士组成的委员会,由其负责监督交易风险,核查内部监控系统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最后将存在的问题提交领导层磋商解决。

篇二:法国兴业银行案例分析启示

法国兴业银行案例分析启示:

作为世界上最大衍生交易市场的领导者,作为国际公认的风险管理最出色的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的覆灭表面上看是因为一个年轻交易员的错误操作造成的悲剧,但是问题不是如此简单,此后隐含的更多深层次的问题更需要我们深入的反思。

一、金融机构必须理性认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作用 与其他金融交易不同,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种保证金交易,它是通过预测金融市场的未来走向,付出少量保证金而从事的一种典型的阿基米德式的以小搏大投机性活动。因此,这种交易的不确定性非常大,能赚大钱,也能亏大钱。法兴欺诈案表明,在监管不善、内控不力的情况下,金融衍生品交易会充分暴露其“魔鬼”的一面。 因此对于正在积极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准备推出股指期货的中国来讲,我们不可能因噎废食而否定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和推出股指期货的积极意义,但是,关键是要努力防范和克服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起步时期,必须有效控制交易规模,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如果我们仅凭一腔热情,无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在特性,在各项制度措施和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不适当地加快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那么,很有可能重演法兴的悲剧。

二、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面临的最大难题 金融机构是一种接受风险、经营风险,并在管理风险中获取利润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金融机构通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对于操作风险,目前尚缺乏有效的模型工具,还不能进行有效量化,风险管理的方法还比较原始,风险管理水平也比较低。相对而言,操作风险已成为金融机构面临的最大风险。法兴这次巨额欺诈案,以及此前1995年英国巴林银行、1999年日本住友公司、2002年爱尔兰联合银行等金融交易丑闻,都充分说明:一单业务的操作风险,就能摧毁一家信誉卓著的金融机构。 随着我国金融综合化经营趋势的日益显著,目前各家银行和金融机构正在积极备战综合化经营,在这种趋势下,未来的操作风险可能越来越大。如何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将是所有金融机构面临的重大难题。我认为,要有效管理操作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内控体系,但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不断提升操作风险的管理技术。具体包括:一是要树立全面管理的风险管理理念,建立适当的操作风险管理环境;二是要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建立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三是注重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和运用;四是健全人才队伍和激励机制建设,为有效进行操作风险管理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控制必须“行”胜于“言”

法兴这次出问题,关键是内控制度的“言”(制度、系统)与“行”(实践、执行)脱节了。具体来讲,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人员配置不当。从内控角度讲,银行的前

中后台必须保持部门、人员的绝对分离。而且,做过中台、后台工作的人,不能再从事前台的交易工作。因为,一个熟知公司如何运作的人,一定会破解这个体系。法兴就是犯了这方面的错误。2000年JeromeKerviel进入法兴后,在长达5年时间里,一直在中台和后台部门工作,他熟悉了后台的风险控制流程,接触到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这为他后来的舞弊欺诈提供了方便。里森当年弄垮了巴林银行,也是因为他同时身兼交易及监察二职。这说明,如何从部门、职责和人员上严格执行前中后台的分离,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之一。 二是企业盈利模式与内控机制的冲突。表面上看,目前各金融机构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风险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严格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审批程序。其实,在实践中如果完全循规蹈矩,严格执行层层审批程序,那么,金融衍生品交易将缺乏效率。基于盈利、效率和风控的权衡,现实中,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实行一种暗箱操作的授权机制。通常,金融机构会针对不同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授予交易员不同的权利。不过,在奉行“成王败寇”法则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领域,只要能获得巨额的利润,风险管理部门对一些违规行为要么反应不及时,要么根本不会作出反应。公司管理者一般也不会追究违规交易员的法律责任。反过来,如果业绩不佳,即使循规蹈矩,那么,交易员也有可能受到公司管理者的批评。其实,法兴对JeromeKerviel的违规手法早有觉察,只不过2007年他的交易为银行带来了可观的利润,故而对其操作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实上,JeromeKerviel绝不是个案,在许多金融机构,有许多交易员都是如此。他们的欺诈行为要么未被发现,要么发现了,但因盈利或亏损较少,而不了了之。所以,如果不改变金融机构的盈利模式,那么类似事件仍会发生。

四、交易人员的薪酬体制应与银行的稳健文化保持协同 许多人认为,与里森、井口俊英等“损公肥私”的欺诈案罪犯不同,JeromeKerviel的犯罪动机并不是源自私利。其实,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在资金交易领域,交易员的薪酬与其业绩表现直接挂钩,明星交易员甚至是严重挂钩,提成比例高达15%乃至20%。表面上看,JeromeKerviel没有从这笔巨额交易中获取私利。但是,如果JeromeKerviel交易成功,那么,他就会从盈利中获得巨额奖金。在这种薪酬体制下,交易员的逐利动机就会助长其冒险行为,在金融机构内部就会慢慢会滋生出冒险文化。在投资失利时,交易员往往陷入豪赌状态,甚至采取越权违规手段来掩饰、平衡账目,隐藏交易损失。法兴这次事件正是JeromeKerviel预测发生失误时,没有及时平仓止损,而是侥幸借助于银行的信用和庞大的资金,试图改变市场走向,所以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大。然而,由于投机行为明显,再加上市场走向难以逆转,最终导致了巨大亏损。由此看来,如果背离保守、稳健的银行文化,崇尚冒险、赌博,那么,任何金融机构迟早会陷入危机。

因此,如何塑造一种健康、积极、稳健的企业文化,并使这种文化与员工的薪酬体制相协同,以充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主要课题。

五、强化信息系统控制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多道风险控制防线来加强,监控方法包括现场稽查、非现场稽查和电脑信息系统监测等。从金融信息化发展的趋势看,对金融交易业务的监控将越来越依靠信息系统,这样不仅效率高,而且实时性、准确性都比较强。但是,强化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的作用,需要信息技术部门不断完善电脑系统的安全控制措施,切实防止系统密码被盗用和破解。法兴在这次事件以前,内控系统通常是在交易三天后才会对交易进行查核,同时,系统的开发人员、验收人员与IT管理人员在一段较长时间内对内控和技术漏洞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得系统中的漏洞被JeromeKerviel利用。

想从这方面加以改进,需要从加强内控角度出发,金融机构电脑系统的密码必须定期更改,每个用户名和密码的使用也必须定期监控,电脑信息系统和发现管理系统必须有严格的管理与控制程序。JeromeKerviel能在长达一年时间里盗用多个系统、多个人员的用户名与密码,说明法兴电脑系统的安全性管理比较松散。如果电脑系统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交易风控的数据就没有准确性和完整性。那么,银行的信用象征就会失去。所以,强化信息系统控制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

六、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尽管有人将法兴欺诈案夸大为一场西方银行体系的整体性内控危机,但我认为,这件事不应被过度渲染,也不应该由此否定法兴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典范地位。此次欺诈案是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这说明其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制还是健全的。而且,发现问题后,在短短三天时间里,法兴就关闭其高达500亿欧元的头寸,将风险损失控制在49亿欧元。在事件披露以后,法兴采取了增资等积极措施,重新恢复了市场信心,使法兴的股价表现平稳,评级机构尽管下调了股票级别,但仍然建议持有。这说明,法兴的内控体系是令人称道的。不像巴林银行在公布其衍生品交易巨亏后,仍等待翻盘,没有及时平仓,最后酿成大患。

法兴目前没有象巴林银行般倒下,在遵从丛林法则的国际金融市场,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考虑到国内金融机构对进军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雄心,如何借鉴法兴应对足以灭顶的衍生品交易亏损,重要性不言而喻。法兴启示我们:建立严密的亏损控制和善后程序,合理把握信息披露的时机,加强危机管理,是中资金融机构的一堂必修课。

最后,法兴式的悲剧未来是否能够避免?在经济金融运行不确定性程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体制再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再健全、规章制度再严密、电脑系统再安全,都会存在风险管理的漏洞和死角,我们难以消除此类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但是,只要我们能够通过进一步增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认识,不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和技术,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积极致力于良好企业文化建设,那么,就完全可以有效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即使出了问题,也可以通过启动危机管理程序,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篇三:法国兴业银行巨亏案的分析

法国兴业银行巨亏案分析 一、案情

2008年1月18日,法国兴业银行收到了一封来自另一家大银行的电子邮件,要求确认此前约定的一笔交易,但法国兴业银行和这家银行根本没有交易往来。因此,兴业银行进行了一次内部查清,结果发现,这是一笔虚假交易。伪造邮件的是兴业银行交易员盖维耶尔。更深入地调查显示,法国兴业银行因盖维耶尔的行为损失了49亿欧元,约合71亿美元。

盖维耶尔从事的是什么业务,导致如此巨额损失?欧洲股指期货交易,一种衍生金融工具产品。早在2005年6月,他利用自己高超的电脑技术,绕过兴业银行的五道安全限制,开始了违规的欧洲股指期货交易,“我在安联保险上建仓,赌股市会下跌。不久伦敦地铁发生爆炸,股市真的大跌。我就像中了头彩??盈利50万欧元。”2007年,盖维耶尔再赌市场下跌,因此大量做空,他又赌赢了,到2007年12月31日,他的账面盈余达到了14亿欧元,而当年兴行银行的总盈利不过是55亿欧元。从2008年开始,盖维耶尔认为欧洲股指上涨,于是开始买涨。然后,欧洲乃至全球股市都在暴跌,盖维耶尔的巨额盈利转眼变成了巨大损失。

二、原因

1.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金融监管机制有漏洞。近几年,世界经济持续增长,证券市场和石油等大宗商品市场都出现了强的投机

风潮,而在此背景下,一些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风险管理意识明显放松,席卷全球主要金融市场的美国次贷危机根源即在于此。法兴银行事件,风险管理意识弱化和监管机制存在缺陷,是酿成危机的重要原因。

2.银行的风险系统没能发挥作用,未及时觉察违规操作。按照规定,银行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员实行交易时,都会受到资金额度的严格限制法国兴银行内部风控很严,但交易员闯过5道电脑关卡获得使用巨额资金的权限,违规操作近一年没有被发现。事实说明,再强大的安全系统也有漏洞,它给全球金融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再严密的规章制度,再安全的电脑软件,都可能存在漏洞、死角,银行系

统的安全风控不可掉以轻心。

3.金融衍生品的巨大风险没有被放大和充分认识。法国兴银行股指期货投机失败表明,股指期货既有积极一面,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由此可见,衍生期货市场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三、启示

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交易人员的道德风险,但归根结底,风险主要来源于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缺乏和失灵。在国家从宏观层面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强金融企业实力的同时,企业内部也应完善财务控制制度,消除企业内部的个别风险。

1.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操作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制定尽可能详尽的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使内控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同步,并提高制度执行力。内部控制制度是控制风险的第一道屏障,要求每一个衍生金融交易人员均应满足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必须有来自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充分监督,应成立由实际操作部门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组成的自律机构,保证相关的法规、原则和内部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要有严密的内控机制,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对业务操作人员、交易管理人员和风险控制人员要进行明确分工,要为交易员或货币、商品种类设立金额限制、停损点及各种风险暴露限额等,针对特定交易项目与交易对手设合理的“集中限额”以分散风险;交易操作不得以私人名义进行,每笔交易的确认与交割须有风险管理人员参与控制,并有完整准确的记录;要有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对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工作的有效性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评价,安排能胜任的人员专门对衍生金融交易业务的定期稽核,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落到实处,等等。

2.完善金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金融交易人员的行为风险可以通过内部控制制度防范,但再严格的内控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也可能无能为力,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现象是造成金融企业风险的深层原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的现象严重,对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还相对较弱。对于金融企业主要领导者的监督应借助于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是建立多元的投资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构;其次是强化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使董事会应在风险管理方面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第三是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建立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向股东会负责的制度。

四、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内部监管不容忽视由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刚刚起步,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金融创新不多,风险相对而言不大,因而从客观角度上讲,我国还不存在能够造成类似法兴银行案件发生的条件,但是,仍然不能轻视金融监管,怎样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的内部监管仍是中国银行业需要长期关注的问题。在我国金融业呈现双向开放的市场环境里,如何在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市场监管方面,将相关的风险通过制度设计降低到最小程度,是面临的严峻命题。

2.加强金融业风险管理。中国金融行业应进一步加强内部审查程序,使内控部门能够及时并迅速地反馈内控检查中存在的漏洞,以应对可能突发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繁荣之际,更应警惕因盈利而放松正常监管,尤其当整个市场系统性风险加大的情况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3.以正确客观的姿态看待金融衍生品,特别是股指期货。金融机构要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殊风险作出系统的考虑和设置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正确对待金融衍生品,特别是股指期货。此外,当前我国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发展迅速,但监管法规尚未跟进,还没有规范有关金融产品的权威性立法,监管规章则主要反映在《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因此必须加快立法进程,制定专门的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具体监管规范,切实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同时也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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