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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案例眼科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6  分类: 案例 手机版

篇一:医疗纠纷防范警示案例十

医疗纠纷防范警示案例(十)

案情简介: 2010年12月24日,李某因视力问题就诊某眼科医院,医生诊断李某眼部有肿瘤,需手术治疗。李某入住该院,当日《首次病程记录》写明:CT提示左眼球后肿物。27日李某在该院做胸片检查,胸片检査报告书写明:李某右上肺病变不排除肺癌,肺门未见增大,余肺正常,建议行胸部CT检查。29日上午,该院医生为李某行左眼内肿物切除术。 术后2天,李某的《病理图文报告》写明:李某的左眼肿物为左眼眶转移癌,请临床逬一步检查。同日,医生在李某的病历上写明:,患者眼眶肿物病理活检是恶性肿瘤转移可能性大,取胸部X光片发现左肺有病灶疑似肺癌,即决定介绍作头胸腹CT检查。 2011年1月5日出院,转外院治疗。外院资料示手术后脑内多发转移。2月后,李某因脑衰,呼衰合并感染,右上肺中分化腺癌并眼眶、脑转移死亡。 原告起诉医院违反以下医疗常规: 术前未看患者患有肺癌的胸片和胸片报告。 术前没有遵照胸片报吿建议对患者做胸部CT检査。 术前未对患者做眼部影像检查,包括X光、CT、B超等,仅凭肉眼 观察就做眼部手术。 术前诊断书被告写明是眼部肿瘤,没有告诉患者家属患者可能患肺癌。 术中没有进行病变组织快速切片检查。 术前没有为患者做病变组织穿刺活检。 患者没有手术适应症。 鉴定结论: 不构成医疗事故。 法院认为: 医生术前疏忽大意, 未看胸片检查结果,即切除李某眼部的转移癌存在过错。医方术前未对胸部X光结果详细追査,在术前谈话时也未向患者及家属提及此结果,违反了病人的知情权和一般医疗常规。 法院判决: 判决被告依法赔偿原告医疗费 12051元,交通费500元。后续医费 3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上述合计72551元。 医患沟通办

篇二:医疗事故及医疗损害案例分析(2012年5月)

1、北京晨报〃婴儿出生当天死亡获赔35万 法院判医院监管不力

2009年,李女士在被告医院产前检查时始终正常。2010年2月21日,她入住北京某三甲医院待产,产科入院记录记载?孕期平顺?。当月25日,李女士顺产生下一女婴。婴儿出生后,医院工作人员告知李女士婴儿各项指标均正常,同时在李女士的住院病案里也记载婴儿评分好。但婴儿在出生23小时后死亡。后经鉴定,死亡原因为?节段性小肠黏膜及黏膜下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女士诉称,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妥当的治疗措施救治新生儿,也未能按照医疗、诊疗规范对新生儿及时进行监护、护理,最终导致新生儿死亡,据此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5.8万余元。医院辩称,李女士之女临床表现不典型,且病情进展较快,死亡是受目前医疗水平限制所致,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故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中,经李女士申请,鉴定机构鉴定认为,医院在对李女士之女的诊疗行为中,存在新生儿娩出后监护不力的不当,该不当在李女士之女死亡结果中起到部分作用,建议参与度考虑为50%左右。一审判决后,医院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鉴定结论具有证明力,对李女士主张的医疗费、鉴定费等数额均按50%的比例计算赔偿数额,一审法院酌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亦无不当。

【小马简析】:又是一个可怜的家庭,又是一个倒霉的医院。

节段性小肠黏膜及黏膜下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且仅仅发生在出生23小时,基本可以排除掉后天感染等因素,更可能是因为先天性消化道发育不成熟。院方的过错是所谓的?存在新生儿娩出后监护不力的不当?,这是一个让医院及其深恶痛绝的说法。因为理论上,护理分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护理每一个小时巡视一次,二级护理两个小时一次,三级护理三个小时一次。我们国家的护环比例长期不达标,导致护理达到这一条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一旦出了事儿呢?这对患者来说又是一个屡试不爽的理由。 哎,毕竟人家孩子没了,院方该认就认吧。

2、南方日报〃使用用过的针管 大良医院赔付患者1500元

?别人用过的针管为何给我用??次日上午,大良医院和当事者叶先生与家属达成一致协议,即在五年之内,医院每半年将为叶先生提供免费的丙肝、梅毒、艾滋病三项检查,并且承诺,如果在指定期限内,叶先生有造成感染等损伤,通过医学途径鉴定证实与该次行为相关,医院会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合理赔偿。此外,为了表达对家属的歉意,当事医院支付了1500元精神慰

问金。大良医院留臵针封管液重复利用一事广受关注。叶女士投诉外三科护士将使用过的有封管液的留臵针管为另一名患者封管,院方当面给何女士道歉说,当时确实存在护士疏忽的情况,事发时有36个病人,但仅有2名护士在工作,护士忙中出错了。

事情发生后,院方根据《执业医师管理办法》扣罚外三科护士长和该护士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对该名护士进行了内部的扣分,该护士也认识到此次疏忽,并作出深刻检讨。目前,顺德区及大良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正对医院的医师行为进行细致检查,但具体的处理意见尚未最后公布。

【小马简析】:难以避免的没有办法,此类过错院方应尽量少犯。不过该案的处理方式是一个亮点,值得大家借鉴。

3、新快报〃患者面部疼痛手术后身亡 南方医院被判赔63万后不服

孔女士因右侧面部剧痛反复发作两年多,于2005年3月10日进入南方医院神经外科诊治。入院后诊断为三叉神经疼痛。3月18日下午2时30分许,孔女士在全麻状态下接受三叉神经手术。当日傍晚6时30分许开始,孔女士多次出现头疼、呕吐等症状。医护人员为其做了注射止痛针、服胃复安等措施。次日上午8时30分,孔女士开始神志不清,CT检查后发现颅内出现组织肿胀等危险情况。在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139天之后,8月6日晚,孔女士突发消化道、呼吸道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郑先生等认为,孔女士的三叉神经疼痛不属于不治之症,却由于院方的不负责任,才致使患者病情不断恶化身亡。为此,家属要求院方为孔女士的死亡担责,索赔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在内共计164万余元。对此,南方医院认为院方在此过程中不存在过错。医患双方为此申请了两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鉴定结果认为院方不存在医疗过失,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缺陷:1、当天对病人观察欠细致;2、术后最好进入ICU观察治疗。

孔女士的家属就此案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起诉后,白云区法院一审审查认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只要医疗机构确实存在民事过错,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认为,患者在术后出现并发症,医院未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行为中存在严重过失,应对患者死亡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处医院向死者家属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在内的费用共计639591.21元。原被告双方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上诉至广州市中院。该案于本月23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开庭。

【小马简析】:都说医患纠纷中,院方强势患者弱势。可是有时候小马感觉,法院在判定医院责任的时候毫不含糊。

就此案而言,院方存在的过错是?1、当天对病人观察欠细致;2、术后最好进入ICU观察治疗?,法院以此判了院方70%的责任。因为毕竟我们没有接触案件细节,不好妄加揣测,可实话实话,如果仅仅是这种程度的?过错?,我几乎可以在任何一个医疗案件中轻松找出。70%的责任比例啊!难怪医院上诉啊!

4、东北新闻网〃孕检未查出畸形 医院判赔4万

2009年11月的一天早晨,葫芦岛市的小芳(化名)生下了儿子明明(化名),然而,让所有人没想到的是,明明的左手手指不全,右耳缺失。

小芳怀孕期间曾多次到葫芦岛市内一家综合类医院做B型超声检查,每次院方均告知胎儿状况良好。在另一家妇婴专科医院做三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时,院方也告知腹中的孩子为正常健康胎儿。多次检查为什么就没人告诉她婴儿是有缺陷的?小芳一纸诉状,将两家医院告上了法庭,她认为在产前检查中便可以先行发现的缺陷,因为两方被告在检查中的不负责任,致使事故发生,要求两家医院共同赔偿其精神损失以及孩子后续治疗费用合计10万元。

综合类医院称:宫内胎儿超声检查受到胎儿位、羊水多少等因素影响,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很难检测出所有胎儿畸形,且原告所做的超声检查均为黑白B超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此种检查包括胎儿脊柱、腹部脏器等,原告的孩子所出现的畸形不属于常规超声检查范围。另一家医院则称,常规产科超声筛查孕妇胎儿是否有畸形或缺陷,最佳时期在妊娠16周~24周进行,28周以后,四肢等部位显示不清或不易显示。但无论孕周大小,超声对双耳、手指均不易显示或显示不清,因此,卫生部相关规定和超声诊疗常规均没有要求对手、耳进行常规检查,常规超声产科检查对四肢的要求仅检查到股骨及肱骨(即检查到大腿和上臂)。

原告在2009年9月2日做产科彩超时胎儿为33~34孕周,此检查已错过耳、四肢等检查的最佳时期,因此,对手指、耳郭缺陷不能查出。此外,医院的超声报告中已明确提示告知?产前超声检查不能鉴别所有的产前畸形?。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认为,在原告接受检查时,如果医务人员不能检测或检测不准确,或者对于检查的范围项目应当向孕妇明确告知,以便孕妇有权选择更好的医院和更好的检查方法。孕妇也只有在产前对胎儿已明确诊断情况下才享有健康生育选择权。两方被告在检查后均未能充分尽到检查义务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导致了残疾儿的出生。医方对缺陷儿的出生存在重大过错,原

告的健康生育选择权被侵犯,给原告的生活及婴儿将来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2011年底,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给出判决结果:被告综合类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被告妇婴专科医院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马简析】:此类案件目前争议比较大,但有一点,只要负责产检的医疗机构没有让患者签?产前诊断告知书?,基本都因?未告知?被判定了一定责任。

5、京华时报〃女子美容后乳房不对称脸上现硬块 状告医院获赔

40多岁的王莹诉称,2010年7月17日,她因眼底不适、组织凹陷到北京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就诊,并被诊断为眼睑沟凹陷,鼻唇沟凹陷,医院当日为其注射了4支?爱贝芙?,填充眼睑沟、鼻唇沟。一个多月后复查时,一位刘姓大夫又给她注射了19支。此后再复查时,医师又极力向她推荐隆胸手术,她随后又做了隆胸手术。

王莹说,面部注射一个月左右,她的下眼睑、面颊及下巴等部位产生肉芽肿,触摸时有硬块。她到朝阳区卫生局投诉后得知,给她看病的刘医生没有医师资格。而隆胸术后5个月,她发现自己双侧乳房严重不对称,左侧上移,坚硬疼痛,手臂也无法抬起。王莹认为,美容医院构成非法行医,注射用的?爱贝芙?有效期届满,没有再经批准注册;植入的假体是未经国家批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故起诉索赔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39万余元。

开庭时,美联臣医疗美容医院辩称他们是专业美容机构,属于改善、修复性治疗,王莹来美容医院是为了面容改善。每次手术前,医院都让她签署知情同意书,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爱贝芙?不属于过期产品,植入假体也取得了国家医疗器械注册证。诉讼期间,经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认为美容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医方的诊疗行为与王莹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失行为参与度建议拟为40%。

法院审理后查明,2010年12月30日,经王莹投诉,朝阳区卫生局对被告美容医院使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刘医生为患者进行面部填充物注射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关于隆胸手术,美容医院无非法行医情节。最终一审判决美容医院赔偿王莹各种损失共计14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二审维持

【小马简析】:这个案子,小马认为,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案件发生在2010年7月17日,两个多月之后,《侵权责任法》实施了。我们假设案

件发生在《侵权责任法》之后,依据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无证行医当然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有种观点认为,因此可以直接推定院方全责,而不是划分责任。也有观点认为,如果出现了58条中的情况,只是举证责任再次转移到了院方,而不是院方当然地承担100%的责任。这一点肯定会在现实中遇到。

Ps:隆什么隆啊〃〃〃大了就一定好嘛〃〃〃哎〃〃〃

6、光明网讯〃婴儿双目失明酿悲剧 医院未尽职责被判赔偿

2009年1月5日,罗某母亲刘某入住某县医院妇产科,入院诊断为:1、先兆早产;2、孕27周头位。于当天下午正常分娩出男婴即罗某。因分娩时羊水喷出进入罗某口腔,经吸痰、清理呼吸道等抢救处臵后随即把罗某转入儿科住院治疗。入院诊断:早产儿、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炎、新生儿硬肿症等。入院后即通知病危,给予保温、输氧、抗炎、营养、支持、对症及蓝光照射等治疗。

2009年2月10日罗某好转后出院。出院医嘱:防感冒,加强营养。同年6月初,罗某家人发现罗某眼睛不正常,随后到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地检查,得知罗某患有双眼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及脑瘫,目前罗某已双目失明。罗某家人认为罗某双目失明是因某县医院在诊疗中存在重大过错所致,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2011年1月26日医学会作出鉴定结论:本案不属医疗事故。后江西省医学会于2011年9月13日重新鉴定,该鉴定书记载:?……八、分析意见:……﹙二﹚、医方存在以下医疗过失行为:1、医方对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的认识不足:未按照《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规定对患儿进行筛查。ROP是小儿致盲的主要眼疾,最早出现在矫正胎龄32周,阈值病变大约出现在胎龄27周,早期筛查和治疗可以阻止病变的发展。患儿为妊娠27周出生的早产儿,在医方住院36天。医方未按要求对患儿进行筛查,在患儿进行低流量吸氧治疗中未进行血氧浓度监测。2、未将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可以致盲这一高危因素向患方履行详尽的告知义务。虽然在2009年1月14日的病程记录中提到‘患儿极可能出现智力、视力、肢体活动障碍等后遗症,建议出院后到上级医院诊治’,但在事后的出院记录医嘱中只是提到防感冒,加强营养,并未提到到上级医院诊治之事。如因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也应该及早转有条件的上级医院进行诊治。医方的上述行为与患儿的双目失明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故专家组一致认为,本起医疗事故争议属于医疗事故。﹙三﹚、患儿胎龄

篇三:十年医患案例纠纷例子

中国当下的医患关系,在历史上即使不是最坏的,也是很差的阶段,而近期出现的恶性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医患矛盾的根本解决,需要在法律框架内理性维权;同时从根本上破除以药养医的积弊,重建医患之间的良好互信

据卫生部统计,2006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10248件,2009年上升为16448件,2010年则升至17243件。

2012年3月23日下午16时30分左右,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部5楼,一名患者李某某动刀行凶,将一名医生捅死,并造成3人受伤,被砍医生王浩抢救无效死亡。 结果:一死三伤

2011年9月15日,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徐文9月15日被患者著名书法家王宝洺砍成重伤,血案引发业界震动。血案导火索乃是王宝洺认为徐文为其进行的喉癌手术不成功。 二人之间的医患纠纷已经拖了3年,竟迟迟不能开庭审理。

2011年1月31日上午10:30分左右,新华医院心胸外科发生了一起极为恶劣的严重伤害无辜医务人员的事件:约20名患者家属冲进心胸外科病区,刺伤10名医护人员,其中6位医生伤情严重住院治疗。

2010年7月23日,产妇林女士在深圳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后来发现肛门被缝。丈夫陈生认为这可能是助产士的报复,原因在于手术前没有给红包,而助产士却称是免费为其做了痔疮手术。助产士张某将陈生及两媒体告上法庭,以名誉侵权之名,索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陈生也由原告变成被告,由受伤者成为肇事者。

2011年1月31日上午10:30分左右,新华医院心胸外科发生了一起极为恶劣的严重伤害无辜医务人员的事件:约20名患者家属冲进心胸外科病区,刺伤10名医护人员,其中6位医生伤情严重住院治疗。

2010年12月31日下午,即墨患者董某因严重哮喘从即墨中医院转至青岛市立医院东部分院急诊抢救。患者家属董某对院方治疗措施不满,对医生刘某进行殴打。 2011年1月1日,患者董某家属自行将患者带离医院,患者回家后死亡。 2011年1月4日,患者家属董某一行30余人以“乞灵”为名再次到市立医院滋事,举起“还我亲爹,还我公道”的白布横幅,并在医院烧纸,董某等4人被警方抓获。

1.近十二年重大砍伤医务人员事件统计

2012年03月24日,风湿免疫科,因强直性脊柱炎并肺结核有用药禁忌建议先治结核,1死3伤

西安兵器工业部521医院,59岁男子砍伤9人, 因与妻子冲突失控

2012年03月22日,因提出转院被妻子拒绝,导致情绪失控,遂持刀行凶,将其妻子

及现场医院工作人员、正在看病的其他病人共计9人砍伤。

2012年02月14日,河北柏乡县人民医院(私营),因家庭矛盾,耳鼻喉科主任孟枝(死)另三医生(眼科、肛肠科)伤。

2011年11年04,广东潮州男科医院发生砍杀事件,已造成一名负责人死亡。因前列腺炎久治不愈,潮州男科医院1名负责人死亡,两人受伤

男子握碎酒瓶劫持北京协和医院护士, 特警扮医生解救

2011年10月10日,协和医院西院住院部北楼二层,一名男子用破损的酒瓶作为凶器,劫持了值班室内的一名女护士。协和医院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嫌疑人非病人或家属,有既往精神病史。

武汉协和医院爆严重医患冲突, 网友称数十人带刀棍

2011年09月21日,入院3天的血管内科病人70岁的陈秀兰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归罪于死前一晚的15分钟停电而爆发冲突,多人受伤。

北京同仁医院医生被砍事件调查

2011年09月17日,因喉癌术后效果不理想,耳鼻喉科主任徐文被砍伤。

南昌市第一医院疑因医患纠纷发生数百人械斗

2011年08月23日,事件起因是一名农村患者“颅脑出血”在神经内科治疗,后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纠结近100人与院方50多名手腕上扎了红布、手持木棍的人员发生冲突,导致院方2人、患者家属13人不同程度受伤,家属方面3辆面包车受损。

东莞长安医院病人砍杀医生,致1人死亡1人重伤

2011年08月16日,东莞长安镇长安医院,神经内科,因为面肌痉挛未治愈,医生刘某(死)、尹某(伤)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暴力事件

2011年6月28日,一多年血液病患者因化疗反应就诊过程中在急诊室死亡,几天后患者家属与医院引发冲突。

武汉市省级三甲医院变相绑架事件

2011年6月25日,因小孩发烧在输液室行输液治疗后发现头上打针的地方有点外渗,4名男人强行带走一个护士。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医院儿科副主任医生被医闹打断双腿,生殖器被打烂

2011年05月30日,先心病抢救无效死亡

上海新华医院“暴力伤医”调查

2011年02月18日,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心胸外科,心脏换瓣术后人财两空归罪于走穴医生,10名医生受伤6人重伤住院。

5岁儿童输液时腹痛抢救无效死亡,江苏省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陷"挂水门"

2010年12月05日,一名5岁男童在输液治疗中突发意外,抢救无效死亡(据说是该院10天内第二次发生输液意外事件);一周后,近千人围聚医院举行祭奠活动。当地出动警力现场维持稳定,更从苏州、常州等地调遣大批的特警。

南京杀社区医生续广军凶手判无期,患"双相情感障碍"免死

2010年11月19日,年初吃药后拉肚子归罪于医生怀恨在心在前,年底因自带药水不让挂起杀心。

齐鲁医院发生连环凶杀案,医生护士接连遭毒手

2010年06月11日,齐鲁医院肿瘤科,因十年前纠纷,连续刺杀一名女医生(死)、一名护士(伤)

东莞患者捅死医生跳楼亡,花2000元病没好怀疑上当受骗

2009-07-09,厚街虹桥医疗门诊部,因看性病花钱没治好

福建医生怕被死者家属打, 从五楼跳下

2009年06月27日,因“呼吸困难原因待查”新生儿死亡,福建省三明市第一医院儿科医生李某为躲避家属围殴从5楼跳下。

医生遭遇“黑色六月”,五起医闹事件血溅白衣

6月01日,河南省武陟县一产妇在县妇幼保健院正常生产时,因产中发生羊水栓塞,不幸身亡。

6月08日,浙江临海市白水洋国土分局局长之女金怡彤,在杭州市第一医院门诊公共场所自行坠楼。

6月11日,武汉江夏区疾控中心一名护士上班时,被一名男子在接种室内持刀割喉而死。

6月16日,北大第一医院某医生因拒绝为肾病病人开虚假证明,被病人家属连刺五刀,身陷血泊。

6月21日,福建省南平市第一医院,一位“肾积水并尿毒症”的重症患者因呼吸功能衰竭、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26日,一名7岁男孩在医院不治身亡,其父母怀疑是医院治疗不力,纠集近百人围堵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闹事者怀疑为聘请的专业“医闹”,后经警方介入平息。

湖南株洲:围殴医护人员,医院大厅闹丧

2009年05月28日,一市民在湖南株洲市二医院注射破伤风疫苗后不久死亡,家属方冲进病室围殴医护人员,并在医院大厅内设灵堂闹丧。与普通医闹不同的是,在这起事件里,有人发现了两名石峰区公务员的身影。

湖南衡阳:家属疑误诊,打砸医院

2009年05月21日,腰椎术后怀疑医院存在误诊,患者家属组织亲友20余人到医院疯狂打砸,一名保安受伤。

精神科医生医院内被杀

2009-03-11,北京怀柔怀北镇安佳精神病医院三区主任杨某被杀。

安徽省立医院44岁的眼科主任柯医生被砍事件

2009年02月17日,眼科主任柯根杰,因眼疾术后其眼睛和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归罪于医生,被砍9刀。

山东医院女副院长被杀案,侦破凶手为该院职工

2008年04月18日(非医疗纠纷。人事矛盾)

武汉患者家属用水果刀劫持护士, 公安局长夺刀救人

2008-02-22(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医疗事故案例眼科) ,武汉一家医院神经内科病房,因脑梗塞病故,不满院方的处理而作出劫持举动。

河南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代文红医生被军人捅11刀致死 2007年6月13日,耳鼻喉科,鼻中隔手术效果不理想,代文红医生被杀(特注:很多链接打不开;看图片很惨)

暂无

南方周末:名医被杀为何一片叫好?

2005-08-12,福建中医学院院附属的“国医堂”医院,因前列腺炎久治不愈,福建名医戴春福被杀。

(广东)何焕章在广医二院皮肤科行凶事件真相

2005-03-28,行阴囊皮脂腺囊肿剔除治疗术后,因觉睾丸肿痛发生纠纷,用消防斧头砍伤两位陈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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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6,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晚期肝癌无创疗法效果不太理想最终死亡,普外一科主任、著名的肝病治疗专家李宁教授被砍。

——2003年8月25日9时55分,武汉市汉口区同济来福康门诊部发生了一起凶杀案,31岁的患者杨克爽持刀连杀6名医务人员后自杀死亡。其中60岁的副主任医师梅某和另一余姓医生经抢救无效死亡。杨克爽因患前列腺炎于2001年起在该院治疗多次,一直未能痊愈。2003年8月24日8时30分来门诊部以“我已治疗多次,仍未痊愈”为由,要求免费治疗。因协商未果,便起了杀心。

——河北省任县县医院内科主任、邢台市人大代表、任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徐春平医师,因医术回天无力,治疗失败,于2003年7月7日晚21时30分,被任县司法局局长耿玉海等人活活打死。

——2003年7月24日下午,67岁的金道礼在凤阳第一人民医院作前列腺摘除手术时,因麻醉意外,患者心跳骤停,医院全力抢救了一个多小时,仍回天乏力。于是本应出现在殡仪馆的花圈、纸幡等,却在凤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整整挂了3天。事发当天,患者家属将麻酉卒师进行殴打后拖进手术室,让他在死者面前默立了整整8个小时。第二天,死者的家属纠集了100多人,涌进医院,找到院长,声称不进行医学鉴定,要医院赔偿74万元。院长无法答应,就被家属连推带搡地从楼上拖到医院的大院里。五六名上前拉架的医院职工,当场被打。有4名医生受伤,儿科的主治大夫曹凤光被打得腰椎骨折。

——2002年5月11日0时30分,湖南衡阳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值班的袁小平医师接诊了一名呼吸急促、口唇青紫发绀,似诊重症肺炎并心衰的患儿,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的父亲打电话叫来约20人对袁医生进行拳打脚踢。袁医生鞋子被打掉了,打着赤脚、穿着短裤,身上白大褂尽是泥、水和血迹,眼镜不见了,一青年手持铁链,猛击袁的后颈部??接着逼袁抱着尸体游街示众,边走边喊:“这孩子是我一针打死的??”后经查袁小平颅底骨折,颈椎间盘膨出,稍有不慎,便有致高位截瘫可能。

——2002年8月26日8时许,患者家属徐步君因不服医学鉴定,纠集30余人闯入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楼,进行砸打,将副院长徐克宁及前来执行公务的6名民警打伤。后来,银川市公安局派出了50余名民警,当场拘留了15名歹徒,才将事态平息。

——2002年9月9日14时45分,在江西省儿童医院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患者的父亲,持刀冲进内三科对正在配药房工作的护士熊福英疯狂砍杀,熊福英被砍成血人。护士长彭玲云听到呼救声,冲进配药房救熊福英时,被歹徒一刀砍中颈动脉,因大出血当场死亡。熊福英被砍40余刀。经警方调查,其杀人的动机竟然是其患有脑膜炎的儿子在该医院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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