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 案例 > 列表页

未戴安全帽事故案例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7  分类: 案例 手机版

篇一:未戴安全帽事故警人心

未戴安全帽 事故警人心

——我的安全故事

安全是建筑行业的第一要务,我们常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所以对每个施工员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教育责任重于泰山。

在日常的安全教育中,施工安全有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因此,不要小看一个小小的帽子,到关键时刻可以挽救你的生命。

安全帽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预防措施。别看安全帽平常无奇,可是,“小小安全帽,蕴藏大道理”。工程塑料安全帽光滑的表面和帽顶上一道隆起的顶筋,实际上是为了减少坠落物冲击力而特制的。帽里边连着一根扣带的网状帽箍,是安全帽的一个关键部分,它能够延迟并减少传递到头部和颈部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吸收由撞击带来的大部分能量。

在我的身边就发生了这样一件跟安全帽有关的安全生产事故。 2014年11月16日下午3时,在超限检测点施工现场,封闭半幅道路施工,施工安全标志标牌规范设置,施工人员与往常一样进行路面混凝土铺筑作业,外部行驶车辆从超车道正常通行,突然,在距施工点约200米的地方一辆半挂车轮胎飞出,一米多高的轮胎向施工点飞速滚来,两名施工人员忙于施工作业,未发现飞来的轮胎,躲避不及,被轮胎砸中倒地,头部受伤,现场昏厥,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一人成为植物人。

从这个事故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两名施工人员施工时均未戴安全帽,在受到轮胎撞击倒地后,头部着地受伤,酿成严重后果。试想一下,如果两名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在头部着地后,势必能起到缓冲作用,有效降低冲击力,可能还会有一线生机。

安全帽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保护作用,但当前仍有一些工人甚至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帽的保护功能和正确的使用方法。比如有的包工头为了多赚钱,昧着良心购进假冒伪劣的安全帽给工人用,那些假冒伪劣的安全帽,在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冲击力面前,往往不堪一击。有些建筑工人缺乏正确使用安全帽的训练,对安全帽的保养和定期更换等知识更是贫乏。比如有的工人为了透气,在安全帽上乱钻孔,根本不知道会因此降低安全帽的抗冲击强度带来的严重后果。有的工人戴的安全帽很旧,使用多年还不更换。大家知道,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因为光照强烈,气温酷热而潮湿,对塑料制造的安全帽影响很大。那些很旧的、大大超过两年半有效使用期限的塑料安全帽,抗冲击力的强度大大降低,在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冲击力面前,往往不堪一击。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快速,稍不注意就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不止这些,现在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每年,有多少的生命被夺走,有多少个家庭被破坏,有多少人要失去亲人了。我们应时刻敲响交通安全的警钟,让“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我们心里永远扎根。通过这件事,让

我意识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更加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身为路面队安全员,更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篇二:高空作业佩戴安全帽(优秀风险事故报告示例)

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唐山区域第一百零六加油站 陶红

关键词:高空作业 安全帽

事件经过:

2009年6月10日,加油站油品配送车辆驶入我站,等待完全静止后,计量员上车检测油温,采取油样,为节省时间,未戴安全帽上车操作,车辆高度都在两米以上,属高空作业,根据规定必须佩带安全帽。当站经理发现时,及时唤下计量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由于罐车顶部油渍较滑,工作时稍不留神就有坠下的可能,安全隐患较大。 事件分析:

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走捷径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计量员上罐车作业属于高空作业,要认真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避免事故发生。

事件启示:

加油站属高危经营场所,在岗人员需时刻牢记自己的岗位安全责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加油站在岗员工安全意识应从加油站的日常工作细节入手,加大安全培训力度,

增加安全教育频率,以确保加油站工作平稳安全运营。

篇三:事故伤亡案例汇总

第一类: 中毒和窒息事故

中毒窒息:指在生产条件下,有毒物进入人体引起危机生命的急性中毒以及在缺氧条件下,

发生的窒息事故。 案例:1?18硫化氢中毒事故 事故经过:

1月18日下午17时30分,某公司一台装有硫磺和猪油的反应釜在加热的过程中过程中冷却水管发生破裂,员工杨某和陈生在未切断电源、停止加热的情况下,对水管进行检修。这时,反应釜中因为温度过高,硫磺与猪油在超温情况下生成剧毒的硫化氢气体,大量气体冲出反应釜,站在反应釜旁的杨某吸入气体马上昏迷倒地,站在车间门口的陈某见状想跑过去救援杨某,不幸也吸入毒气昏迷,后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 员工违规操作,在停止反应釜加热的情况下进行冷却水管维修。 2、 该公司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该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告知员工其工作岗位的危险性。

事故教训: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在生产中尤其在涉及化学反应的生产中,单单一个温度的误差,足以造成生成物的千差万别。在上面事故中,低温的反应可以生产出企业造财富的润滑油,但是在高温的条件下,生成的确是置人于死地的剧毒气体,因此,进行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设备维修时,必须停机、断电,不能贪一时之快。同时,员工也应该增强安全意识,学会应急避险,发生事故时必须在保证自我生命不受威胁情况下开展救援工作,对不清楚事故因果的情况下,不能蛮干,以免造成二次的事故伤害。 图片:反应釜、冷却水管

温馨提示:

公司必须根据自己产品的特性、以及工艺流程,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其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同时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演练,保证发生事故时员工能够正确的应对、处理。

第二类: 物体打击事故

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裂、砸伤等伤害,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案例:不戴安全帽,生命无保障 事故经过:

4月19日8时30分,某住宅工地建筑工人梁某在工地一楼平台上整理物料的时候被楼上掉下来的一块砂砖击中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梁某没有佩戴安全帽就进入工地工作,同时楼房外也没有正确安装安全网。

事故教训:

建筑工地是属于高危的生产场所之一,在工地上工作的工友们就犹如高空走钢丝,一有不慎就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因此,进入工地工作就必须佩戴好各类劳保用品,尤其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地负责人也应该完善工地上的安全设施,为员工配备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员工按照工作规程作业。

图片:没有正确安装的安全网、正确安装的安全网

案例:冲针?子弹! 事故经过:

7月19日下午15时05分,某螺丝模具厂员工周某在操作一台螺丝打头机进行生产测试时,没有盖上防护盖,打头机冲针突然断裂,其中一截打中了周某的手臂,另外一截直接击中周某的心脏,周某当场死亡。 事故(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未戴安全帽事故案例)原因:

周某在没有盖上防护盖的情况下进行开机作业。 事故教训:

断裂的冲针,就如高速飞行的子弹一样,击中了周某的心脏,夺去了一条生命,也毁了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每种设备,其各项的安全防护措施,都是在生产经验积累中,甚至是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因此,我们必须确保设备每个安全部件的正确运作,贪一时方便,万一出事,就没有后悔药了。

图片:打头机(冲针、防护盖)

案例:危机暗涌的地下水管

事故经过:

4月8日早上6时,在一处污水管道工程工地,工人何某与两工友在排污井安装污水管,安装过程中不慎挖破临近的一个旧污水井,由于旧污水井中存在大量的污水和石块,强大的水压将合谋迎面冲到并冲抛了50米,何某的头部被水中的石头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 何某进入工地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

2、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安排人员熟悉周边作业环境的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事故教训:

工地上危机四伏,任何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为了你和你家人着想,进入工地前请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帽。 图片:污水井

温馨提示: 员工违规操作,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都是造成上述多起物体打击事故的根本原因。

第三类: 机械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机械工具引起的绞、碰、割、戳等人身伤害事故。如:机械零部件、工件飞出伤人,切屑伤人,人的机体或身体被旋转机械卷入,脸、手或者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等。

案列:夺命的搅拌机 事故经过:

4月5日晚上20时,某码头水泥加工工地,员工张某与赵某准备对新设备水泥螺旋搅拌机进行生产调试,张某走上控制台上进行开机调试,赵某走到搅拌机口旁的平台送料时,不慎失足,脚踩到了转动中的搅拌机,随即整个身体被卷入搅拌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搅拌机送料口附近无防护栏,此外事故发生时天在下雨,作业环境比较湿滑。

事故教训:

就因为少了一个小小护栏,就因为偶然的天雨,脚就那么的一个打滑,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离我们而去了,事故时偶然,但也是必然,在生产中忽视一些小小的安全问题,往往就会酿成大大的安全事故。

图片:搅拌机(送料口、搅拌箱)

案例:吃人的电梯 事故经过:

5月19日某服装城装修工地泥水工陈某,在电梯井内进行贴瓷片的泥水工作,突然,电梯被楼上的电梯维护工李某启动,从楼上直接降落到井底,陈某走避不及,被电梯压住胸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一、陈某在井底作业时,未预先使用三角匙停止电梯的运作。

二、该工地将工程外包给不同的单位,陈某与李某分属不同的单位,两方进行作业时没有做

好协调工作。

三、服装城未派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协调不同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 事故教训:

《安全生产法》有明确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生产单位在同意地方进行作业时,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蔡确适当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制定专职的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漠视安全法,不把安全当成一回事,就造成了上面惨痛的结局。 图片:电梯井

案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要贪图一个快字 事故经过:

11月16日下午18时,五金厂员工丁某在操作一台150吨液压自动冲床进行自动冲压生产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