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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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0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2012年 2 月 18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关岱岳村东新建一栋办公楼,同意该办公楼的土建工程以包工

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

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

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4213966 元(大写:肆佰贰拾壹万叁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1、室内门不做。2、卫生洁具不做。3、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4、电气工程

灯具不做安40W白炽灯,弱电只布管不穿线。5、楼梯栏杆不做。6、毛墙

毛地不做铺装面层。)完成施工(包括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基础工程(包

括打桩、包括回填)、主体工程、室内及天面排水工程、屋面工程。三通一

平工作。施工报建手续。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工程: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②外墙面刮涂料。③楼面、地面面层为水泥浆。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三层屋面封顶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2、待柱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 2011年腊月(农历)三十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35% 。其余的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月8日开工至2011年8月31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提供地下管线布设情况,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施工场地乙方必须保持清洁,对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对成品派专人保管和保护。

6、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7、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材料品牌、规格、颜色由甲方认可。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8、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好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10、乙方需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和及时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资或材料款,与甲方无关。

11、所有的检测费包括桩检费用、材料送检费均由乙方负责。

12、做好工程资料及材料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尽快为甲方办理好工程资料,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资料不合格应由乙方负责(注:由甲方负责验收)。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单给乙方,方可继续施工。同时作为竣工结算与交工验收的依据。

2、由于工程变更不及时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计算,相应增减工程造价。

十一、补充说明

1、筋使用线材及螺纹材。

2、水泥使用:装饰、砌墙使用水泥;结构所用的砼全部为商品混凝土(注:砼按图纸设计施工)。

篇二: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免费完整版)

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免费完整版).txt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自己想要的了。一层秋雨一阵凉,一瓣落花一脉香,一样流年自难忘,一把闲愁无处藏。幸福生活九字经:有希望,有事干,有人爱。女人和女人做朋友,要之以绿叶的姿态,同时也要暗藏红花的心机。 本文由dangebook贡献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 GF—1999—0201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

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1-

第一部分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 关法律、行业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 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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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 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 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 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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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人 :(公章)

人 :(公章)

所 :

所 :

法 定代表 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 托代理 人 :

委托代理人 :

话 :

话 :

真 :

真 :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号 :

号 :

邮 政 编 码 :

邮 政 编 码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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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 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 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 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 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 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 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 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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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 合同价款: 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 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 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 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 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 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 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 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 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 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 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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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 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 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 日 24 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 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l )本合同协议书 ( 2 )中标通知书 (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7 )图纸 ( 8 )工程量清单 (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 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 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 款 37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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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 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 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 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 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 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 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 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 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 4.图纸 . 4.1 发包

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 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 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 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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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 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 5.工程师 .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其姓名、 职务、 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 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 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其姓 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 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 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 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 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 37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 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 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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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 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 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 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 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 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 出口头指令,并在 48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 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 48 小时内不予答 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 24 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 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 24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 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 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 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 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 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 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 期。 - 10 -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 程

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 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 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48 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 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 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 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 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 8.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 l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 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 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 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 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 4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对资料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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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性负责; ( 5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 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 证件除外); ( 6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 进行现场交验; ( 7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 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 9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 8.1 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 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 8.1 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 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 1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 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 生的费用; ( 2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 3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 责安全保卫; ( 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 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 5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 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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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 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 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 款内约定; ( 7 )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 括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8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 ( 9 )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 9.1 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 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 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 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 条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 度的检查、

篇三: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 2012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宝石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宝石镇宝兴村大官沟前南山建禽类养殖小区一处,同

意该小区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15680平方米;(单栋鸡舍1120

平方米共14座);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

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15680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285.70元,工程总造

价为448万元(大写:肆佰肆拾捌万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完成施工(包括

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施工报建手续。(施工图纸附合同后)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基础工程(打井、平整场地、回填)、

主体工程:(不包括室内养殖设施)、两通一平(通水、通路、平整场地);主体工程:①主体以普通民房红砖砌筑标准为准(墙体为370mm);②上盖以钢筋架起脊彩钢瓦模式为准;③房盖保温层处理为一层防老化塑料布,二层保温毡中间夹5cm厚10个密苯板为准。前后墙举架2.2米,东西大山墙以甲方提供钢筋架举架为准。

装饰工程:①内外墙面用水泥抹面。②外墙面刮涂料。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施工前甲方预付乙方施工启动资金 元。

2、在工程进行到主体红砖砌筑结束后甲方付给乙方施工费 元。

3、房盖处理指钢筋架彩钢瓦保温层上完结束后,甲方付给

乙方工时费 元。

4、其他尾欠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择时付

款 元。

六、施工工期:

1、施工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至2012年6月30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

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2、有权督促乙方施工时间及进度;

3、有权监督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所需材料的质量标准。

4、提前为乙方提供所有必备的建筑用电避免耽误乙方正常施工进度及完工时间;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开工前向乙方提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标准及建筑物草图。

2、有权要求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用电规格及用量以免耽误工期及工程进度、质量。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但均由甲方认可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5、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好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

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因单方原因终止合同将此项工程不承包给乙方或转包给他人属甲方违约,乙方不予退还施工启动资金,同时,甲方要另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

2、乙方履行合同施工,并已在施工过程中按甲方在质量上及施工时间上进行,甲方找不出任何理由,甲方无权终止合同,如违约甲方需付清乙方承包全部施工费,由甲方再另转包他人。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超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 元。

2、建筑质量主体红砖砌筑必须按民房标准施工;如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责令拆除,工料由乙方承担,同时按一定比例扣除承包施工费 元。

3、承建方中途停止施工(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造成工期拖延或违约停工,甲方有权追回启动资金,同时承包方要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

4、施工过程中承建方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及施工进度过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启动资金,将此工程可转包他人。

十一、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