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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坡承包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2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荒山荒坡承包合同书

唐河县祁仪乡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促进林业发展,繁荣唐河经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地林木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唐河县祁仪乡 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乙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使用权、乙方所植树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及自建附属物的所有权,并在林权证办理登记时注明,乙方只享有所栽植树种的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上述两宗地荒山荒坡的四至为:

宗地1

东:

西:

南:

北:

宗地2

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山坡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荒山荒坡用途为从事经济林开发生产及其它经营活动。

三、山坡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50年,即自2010年 月 日至 2060年月 日。

四、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价款以林权证所标的面积,每亩每年3元。

2、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于本合同订立后,向甲方预付承包金人民币 元整,剩余部分待林权证办理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种植的菩提树以及林下经济所有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臵,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所有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办好林权证,如

超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补偿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外部关系,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乙方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造用于生产的房屋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荒芜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理、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仍然有效。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

九、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者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支付承包款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可以针对所承包的山坡林地如需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乡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年月日

篇二:荒山荒坡承包合同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

甲方(出租方):代县枣林鹿蹄涧村委会

乙方(承包方):尚润生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村部两委会研

究决定,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荒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

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畔,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

速公路,北至杨槐林和杨树林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

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可分三期、为50年。

第一期为20年、即从2013年1月1日至2033年12月

30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

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20年、如乙方放弃

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

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

10年,也可无偿退出。

三、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计人民币:¥200000元贰拾万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

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

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进行

转租。合同期满后,乙方有续租的优先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

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

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

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

¥50000元(伍万元整)。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起诉到当地法院即代县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证:

2013年1月1日

篇三:承包荒山荒坡合同书

承包荒山荒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养殖业,合理使用土地,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

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的荒山5亩发包给乙方从

事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费用 。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

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

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

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

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

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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