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核桃种植承包合同书
核桃种植承包合同书
甲方:望谟县平乡果蔬专业经济合作协会
乙方:望谟县滇煜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互利平等协商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达成以下供苗种优质泡核桃嫁接苗协议如下:
一、种植地点由甲方指定,面积和范围:望谟县复兴镇三村向阳组周边,(根据林业技术人员规划)2200亩,(规划作业设计)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由乙方采购在望谟县境内培育的优质核桃嫁接苗进行按格种植。
二、乙方造林种树为望谟县境内培育的优质核桃嫁接苗,苗木质量要求,经林业检疫部门检查合格优质核桃嫁接苗,国标I II级以上,无检疫对象,无病害的苗木,方可上山种植。
三、种植株密度23株/亩,株行距为5m*6m,打坑规格为50cm*50cm*40cm,每坑施0.25公斤复合肥。
四、种植时间期限,乙方必须从2012年2月16日开始至2012年3月10日全部种植完成。
五、苗木价格、种植劳务费、农药化肥款项:苗木价5.9元/株(根据扶贫办邀标纪要)合计23株/亩,合计135.7元/亩,打坑种植费23坑46元/亩,化肥农药23元/亩,合计人民币204.7元/亩。
六、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划作业设计图施工。在施工中遇到牛马践踏、人为破坏、农户干扰等现象,由甲方负责解决和自行管护。
如出现以上行为,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办法:分三次验收
(1)第一次乙方种植结束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
方接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栽植规格,面积苗木质量。
(2)第二次在第一次验收算起三个月后进行第二次验收,验收
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
(3)第三次验收满三年后挂果率达50%以上。经甲方验收达不
到标准,由甲方整改直至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办(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个人种植核桃承包合同2)法:分三期付款
(1)第一期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乙方60%的种苗费和种植费。
(2)第二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30%。
(3)第三年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尾款,以上结
账乙方必须出具一签三证和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包。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谟县扶贫办一份,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望谟县平乡果蔬专业经济合作协会乙方:望谟县滇煜农林 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核桃园承包合同
核桃园承包合同
甲方: 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巩固核桃建园成果,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甲乙双方协商将核桃园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一、 承包年限:10年,即2013年8月20日至2023年8月20
日。
二、 承包面积: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三、 承包费:每亩每年50元,10年共计 元。承包费分
两期交款,第一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前五年共计人民币元;第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门交清五年的承包费 元。
四、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 北至
五、主要品种:核桃。株数:株。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管理质量要求进行管护,不得随意改变核桃园的用途。
2、在核桃园内不得种植高杆作物。
3、乙方必须按期门交清核桃园的承包费。
4、甲方负责配合业务部门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七、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果业局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篇三:核桃土地承包管理合同
基地承包管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甲方所属基地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双方责、权、利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基地情况
甲方所属基地座落于昆明市晋城镇火石坡村委会黑龙潭村民小组(黑龙潭)65林班16、19、20、22小班,面积426.3亩。四至界面:东(李从红地埂岭澄江交界)南(大梁子山顶)西(朵把石岭干至梁子)北(岔河交界)。 林地类型为用材林地,主要树种为旱冬瓜,林木株数13184株。现甲方在该区域内依法砍伐的坡地上已种植核桃树(成活)约2000棵,现基地有建好的房屋及配备相应的设备、用具(以上具体数量由双方共同确认,其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负责对甲方所种植核桃树的生长管养工作及所属山林的看护,根据甲方需要,在乙方承包期间内若甲方新增依法砍伐坡地种植核桃,则新增部份的核桃树及林下土地也由乙方管理。甲方将所属区域内核桃树林下的土地承包给乙方种植蔬菜(青花、辣椒),不得种植需搭架等影响核桃树生长的作物。在承包期限内,乙方不得将土地转租和做其它用途。
二、承包期限
甲方承包给乙方管理的土地期限为五年,从2015年 月 日起至2020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在此期间,
所产生的水、电费及乙方经营管理中所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将基地核桃树下土地提供给乙方种植蔬菜,作为乙方为甲方山林看护和核桃树木管养费用,同时每年补助乙方现金40000 元,(大写:肆万元正),该补助金每年年初(1月31日前)和年底(12月31日前)分两次给付。
四、乙方需向甲方交纳 20000 元押金(大写:贰万元正),该押金作为乙方承包甲方所属区域内树木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金,在承包期内,如因乙方人员偷伐甲方树木或对甲方所移交的设施设备管理不善,甲方有权将此押金用于冲抵由此造成的损失。该押金从第一年补助金中扣除,待合同期满后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提供所属区域内厨房一间,砖房两间及五间板房和部份设施用具给乙方使用,乙方须予以爱护,如有损坏须及时修缮或购置补充(在本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共同确认,其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核桃树种植管理技术资料,不定期请相关种植专业人员现场技术指导,并将不同时段对核桃管养的工作细节要求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予以实施,共同做好核桃树的日常管理工作。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对核桃树日常管理中所需肥料、药品等物品。
3、在乙方对核桃树的管养过程中,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不同时段
核桃树出现的问题予以积极处理,便于乙方管养工作顺利进行,从而确保核桃树的良好生长。
4、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本年度管理费用的兑现依据。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做好核桃树日常灌水、施肥、除草、施药修剪、涂白、防冻等管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核桃树能够良好生长。
①浇灌:每年不少于五次浇灌,根据当年气候情况及核桃树生长需要及时进行浇灌。
②施肥:根据核桃生长情况每年施肥2--3次。
③松土、除草:要求田间树行无杂草、刺丛及其它灌木丛,每年树行松土不少于两次。
④病虫防害:要求在核桃树生长过程中及时对其根、茎、叶部位进行病虫防害,定期喷药处理,做到早预防、早治疗,保证核桃树良好生长。
⑤修剪:按核桃树栽培规范,春季修剪一次,秋季修剪一次。 ⑥冬季管理:做好冬季树苗防冻和涂白工作,保证次年核桃树的正常生长。
2、乙方须做好与该土地所属村小组的日常沟通联系工作,保证其对核桃树管理和蔬菜种植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3、乙方必须认真做好甲方所属山林的日常防火管理工作,因乙
方原因造成山林火灾则由乙方全权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须对所管护的山林经常性开展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管护区域内乱砍乱伐、乱挖滥占等行为,保障甲方山林正常秩序。
七、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问题须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对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要求按章操作,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所使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对核桃树的日常管养工作,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未按甲方要求实施而导致核桃树生长受损严重的,甲方可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协议,不视为违约。
3、在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核桃树受损,不视为乙方管养责任,由甲方重新购置树苗进行补种,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4、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一方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重新修订本合同条款的,需提前三个月由该方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本合同或对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如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金额。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