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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山承包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5  分类: 承包合同 手机版

篇一:茶山承包合同

茶山承包合同

甲方:李瑞林身份证号:

乙方:李治安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茶山承包给乙方,租期从2014年1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承包期,时满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乙方再承包双方再协议。

二、租用期间不能转让,如有矿产、金、有色金属,乙方无权开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三、关于山的管理由甲方所管,山中的土、木等所有财产乙方无权带走。由甲方所指定的地方堆积。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如有政府开发或征收,政府所发放的所有补贴费用一律归甲方所有。

六、如有锰矿、有色金属,甲方可以收回土地。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七、如乙方在用地期间(合同期内)政府要征收,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八、乙方在使用期间,不能越界使用,如有纠纷与甲方无关。

九、前三年,每年付款2000元一年,第四年给余下的七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十、上述事项甲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14年1月12日

篇二:茶叶承包合同样本

茶叶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江门市蓬江区富隆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经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的经营场地承包功夫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方式:

由甲方提供场地及一切水电,经营场地范围:大厅、贵宾房、宴会厅、大堂休闲吧。乙方承包茶叶经营,负责功夫茶所需的相应设备、茗茶的品种货源及销售服务工作,大堂休闲吧设茶台及茶叶零售展示。

第二条 分成及结算方式:

功夫茶按销售额40%:60%的比例分成,甲方占40%,乙方占60%;普通大茶按销售额50%:50%的比例分成,甲方占50%,乙方占50%;

宴会餐(即围餐):甲方按1元/位划给乙方,不分成;

零售按销售额20%:80%的比例分成,甲方占20%,乙方占80%。 甲、乙双方于每天收市时进行销售核对,并以现金形式支付,当日数当日结(销售单一式二联,甲、乙双方各执一联,由甲方代为收费。)如甲方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税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茗茶品种:

茗茶的品种有铁观音、普洱、龙井、大红袍、金骏眉红茶、柑普茶、簕菜普洱茶、花茶等。

第四条 茗茶价格:

茗茶价格按茶牌定价收费,大厅基本定价设为:3元/位、5元/位、8元/位等;贵宾房定价为:48元/道、68元/道、88元/道等;宴会餐1元/位。

第五条甲方责任:

1、

2、

3、

4、 甲方提供功夫茶经营的场地、水、电等。 甲方不签免茗茶。 甲方为乙方的员工提供伙食。 甲方为乙方的员工提供宿舍床位,宿舍水电费由住宿人员分摊

茶叶山承包合同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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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

2、

3、 乙方须确保提供优质的茗茶。 乙方负责功夫茶具的清洁。 乙方员工须遵守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仪容仪表、礼仪礼貌、

工作纪律等方面),甲方的管理人员有权纠正乙方员工在工作或纪律

上的过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案: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盖章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如有异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知会对方。双方没有提出异议,本合同可展续一年,展续次数不限。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江门市蓬江区富隆商行 代表签署(盖章): 代表签署(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0-3398288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0750-3398288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江门市美景路1、3、5

号首层(即益源大夏邮政银行侧)

日期: 2011年 月 日日期: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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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茶园承包协议书

茶园承包协议书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根据《土地承包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把自己两处茶园(苏兴盛外面长田和李子弟上面条田)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为二年,即从年 月日起到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费用每年为 元(XXX正),第一年承包费分两次付清,甲乙双方签字后付一半,年 月底前付清剩余另一半;第二年承包费在年 月底前一次性交清;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交清承包款,合同自行终止,甲方自动收回茶园,所产生的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事项:

1、乙方有权在承包期内进行正常茶叶采摘,甲方无权无故进行干涉;乙方不得在茶树间距内种植任何影响茶树生长的农作物和树苗。

2、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对茶叶进行正常茶园管理,确保茶叶正常生长,茶叶修剪(主要是老茶)应采用机器修剪,乙方在正常履行完

承包合同后,所承包茶园应达到同期茶园的中等水平以上。

3、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对茶树进行掠夺性采摘,或故意对茶树进行毁坏;对严重危害茶树病虫害不主动进行防治或拒绝防治, 以至茶树不生长、停止生长、茶树死亡,以上有任何一种情况产生,甲方有权自动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所有茶园,合同自行终止,所产生的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

4、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茶园所涉土地产生各项政策性补助金(如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由甲方享受,所发生的政策性费用由甲方所承担,乙方无权参与补助金享受和相关费用的分担。

5、因非人为因素(政策变化、自然灾害)造成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非人为因素(政策变化、自然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甲方自动收回承包茶园,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乙方无故违约,造成合同不履行或处于停止状态,甲方有权自动收回承包茶园,合同自行终止,所产生的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取损失费元。

7、乙方如转包,须征得甲方许可。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监章)

二零一零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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