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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问题调查报告情况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4  分类: 调查报告 手机版

篇一:社会调查报告: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

河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

农村老年人的家庭赡养

问题

的调查报告

院 系:文法学院

专业班级:法学09-1班

姓 名:郝宇甲

学 号:310912010120

联系方式:15090348333

调查地点:辉县市卓水乡

指导老师:王家涛

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

一、 前言

进入21世纪,我国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如何让老年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已经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而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多,维权护老俨然成为了新世纪的一个广泛性的社会问题。

当下,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日趋严重,在庞大的老年群体中,农村人口约占到老年人口总数的80%。由于社会历史等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

(一) 调查缘由

我国是一个具有优秀传统美德的社会主义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民族传统。其中的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

当今社会,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层面上的义务,它更是一种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无论是儿子或是女儿,都有同等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否则不仅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而且还会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曾经对1990年以来的102起赡养纠纷案件进行过调查分析,发现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已经不容乐观,尤其是关于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条件的改善更是寸步难行。

鉴于我国农村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更

充分地认识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现状,调研者特做本次社会调查。

(二) 调查目的

从本次调查的地点和调查的对象上看,出于目前对本次社会调查的认知和理解,本次调查的目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2、

3、

4、

5、 农村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状况; 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 农村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现状; 农村老年人与家人子女间的关系情况; 农村老年人对我国目前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措施方面的了

解。

(三) 调查经过

本次社会调查主要是在7月20—7月21日进行。7月20日主要是对本次调查课题在乡里以知识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7月21日主要是对乡里的群众以问答的方式进行调查,其间也有问卷调查。

(四) 调查方式

采用问询群众和问卷调查的方式,总结整理各种信息,得出研究结论。

(五) 参与调查人员

郝宇甲 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专 业 法学专业09-1班

学 号 310912010120。

二、 实践概况及调查结果

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最多的国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一个国家60岁及以上人群即为老年人,联合国将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虽然2011人口普查中关于人口的年龄比例还没有具体确定,但是根据前几次的结果来看,形势不容乐观(民政部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过

1.95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赡养老龄人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1.95亿左右,老龄人口增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的成果,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但是,也给经济社会带来许多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导致家庭、社会矛盾,对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不良作用。老有所养解决的尚好的,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离退休老年人,企业退休职工的供养依据经济效益而定,有些企业较好,而有些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医疗费也保证不了。

至于农村老年人的赡养问题,许多农村集体经济也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助,有些地方还建有敬老院和老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等,这些地方的老年人多能欢度晚年,但是这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村毕竟只是少数,很多农村老年人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走访了一些农村老年人的家庭,参观了村里的一些老年人的活动,并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作了一些粗略调查。我国在这1.95亿老年人中,就有近亿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必须重视和加强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各方面关注贫困老年人,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全乡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状况,笔者对卓水乡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抽样调查对象主要对50户人口进行调查。

以下即是本次社会调查的结果:

(一)调查人口情况

1、调查人口年龄:

20岁以下2人

20-30岁8人

31-40岁10人

41-50岁15人

51-60岁10人

60岁以上5人

2、家中是否有老人:

80%左右家里有老人,只有不到20%家中没有老人或者老人已经过世。

(二) 老年人家庭赡养情况

1、与老人是否一起居住:

篇二:关于农村赡养老人问题调查报告

西安翻译学院

XI’ANFANYIUNIVERSITY

实践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

专 业: 财务管理 指导教师:

题目:关于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4年 1月

关于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125110909朱元佩 指导老师:赵欢

从古至今,中国的农村就是偏远,落后,贫困的代名词。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这种境况已经改善了不少。但是一个严重的,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的问题已经出现。就是关于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农村老人约占总体人数的80%。

农村老人是个特殊的群体。农村老人一辈子都是以种田为生,没什么技术,没有像城里老人的退休金,也没有积蓄来维持老年的生活。虽然有国家的补助,但对老人看病吃药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如果子女们不赡养老人,老人的晚年会过的异常凄惨。所以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在农村这种境况下,就愈发的严重。 本次调查,我大致分为了两步,主要以走访及调查问卷形式进行,先是通过调查问卷,我们这里的年轻一辈大学生进行了调查,了解作为年轻一代是如何看待老人及将来是否会赡养老人。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后,开始走访了一部分老人的家,面对面的交流,深入了解老人现在的生活状况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及子女对其的照顾情况。

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其

中总结出来一下几个原因:

一、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

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二、赡养人们的道德观念差,法律意识不够

现实社会生活中,有的子女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观念非常的差,认为老年人

是家庭的一种负担,错误地认为:老年人既不能劳动,又不能赚钱,不能给家庭创造财富,还要供他们吃、住看病和养老送终,很不划算。他们只知向父母索取,却不愿尽“反哺”义务,把老人当做家庭负担,漠视对老人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

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

三、农村生活条件差,子女经济确实困难,没有能力来赡养老人

由于封闭污染小的农村。农村老年人长寿的比较多,本身其子女本身也已步入老年,有的也是年老体弱,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他们自己也需要有人赡养,无论是从物质上还是从精神上都不能给老人以帮助和慰藉。还有的人是因为没有致富技能,自己还在贫困线上挣扎,自己生活都成问题,哪有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究其原因还是农村经济落后所导致的结果。

四、农村子女长时间外出打工。无法照料老人。

目前,打工成了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老人在家里留守,这些打工人员长年累月出门在外,不仅不与家中老人联系,更不给老人以经济帮助,老人无人赡养,更无人慰藉。致使家中的老人成了被子女遗忘的角落,衣食无着他们只有拖着残体靠打零工、捡破烂度日。这就是城市建设的悲哀,也是社会发展的悲哀。

五、子女之间分财产不公,以此来推卸责任。

在农村普遍存在老人在儿女们结婚后即进行分家,在分家的过程中产生的各

种矛盾,成为日后赡养老人的借口,什么净身出户等令人无语的原因。于是,老人的“偏心”、自己吃了“亏”等成了不赡养的借口。

还有个更可笑的原因,就是兄弟一人分一个老人,分开老人,谁都不愿意多

样一个。老人当然不愿意了,就造成了儿女们两个都不管来推卸责任。这或许是最令人无语的原因吧。

这些原因都是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的最重要的因素。农村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这一问题。

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从长远的观点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农村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还需要社会、政府多做工作,积极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作用,帮助老年人尽快解决赡养问题,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民政、妇联等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民间,关心过问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引导他们养成积极向上的健康习惯。建立农村养老院,集中供养老年人,解决因为子女不在身边而寂寞、生病时无人照

料的情况。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二、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村,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农村定期评选好儿媳、好儿子,五好家庭,对孝敬老人的媳妇、儿子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树立道德模范,要让子女认识到,孝敬老人是光荣的事,推卸责任就是违法,从而在全社会养成一个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风尚。

三、依法养老。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况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从而为农村老人依法养老打下了法制基础。要深入基层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使人民群众认识到,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同时要让老年人意识到,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四、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老年人赡养纠纷,老年人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提高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保护,对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为老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凡涉及老年当事人案件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对行动不便,可上门立案或电话立案;凡涉及老年当事人案件,可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优先适用简易程序,确保老人合法利益得到快捷的保护。大力开展巡回审理,方便老年人的诉讼。针对老年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情况,可定期深入乡镇村社、田间地头、街道、厂矿,实行现场审理,也能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对于已审结的赡养案件,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尽快执行到位。对构成犯罪的赡养义务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惩罚的予以惩罚,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风俗 如何对待老人不但是家庭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对于家庭来说,当前甚至在

老人赡养问题调查报告情况

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子女对待老人主要是一个字“孝”。传统中国非常讲究“孝道”,号称“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本”,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被设想为“孝道”的最高境界。孝不仅是生活上的瞻养,更是一种敬爱之情、精神沟通和心灵慰藉。真正的“孝道”,是使父母生前享受人生安乐,死后对之表达哀戚之情。提倡孝道不要求固守在父母身边,更不要求绝对听从父母的指挥与安排,只要求在父母丧失生产能力而社会保障又不健全的情况下对父母实行物质救济,保证老人自我生活娱乐的物质基础;在父母丧失自我生活料理能力时,或委托亲戚,或找保姆,或亲自照顾;尊重父母的人格与个性,不侮辱父母,不对父母施以任何暴力,常常给父母通通电话,有闲暇,常回家看看,在节假日陪父母玩玩,在精神上与父母达到一定程度的沟通,使老人得到精神慰藉与精神自由,从而身心健康的安享晚年。

通过本次的调查,使我认识到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偏远落后的农村,风烛残年的老人是这个社会的相反面。最主要的是需要自身和社会共同努力来使这一问题得到改善,仅靠一方面的努力完全不够。

作为当代大学生,即将进入社会的成年人,我们要秉承尊老爱幼的。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都不愿意关心。哪他就算走上社会也会是一个道德素质低下的人。一个连自己的父母家人都漠不关心的人,还能渴望让他给社会做什么贡献。

篇三: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暑假社会调查报告

题目

系部

专业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职称 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综合管理系 旅游管理 1321 130612002 刘紫薇 覃智勇 副教授

年月日

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目标:老年人的生活及被赡养现状。

调查时间:2014年8月10日至20日。

调查对象: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超过60岁的老年人。

调查方式:访谈法。

随着改革发展的进步,社会问题逐步显现出来,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成了其中重要的一环,初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家庭赡养问题严峻形势不容乐观,老年人生活条件差生活单一医疗保障养老保障落实不到位,而其原因有多种多样,下面我将就我暑假期间展开的调查作出分析。

联合国将一个国家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定义为“老龄化社会”,依此标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中国已经基本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老龄化比例为7.0%,2005年达到7.69%(老龄人口为10055万)。在国家经济实力还不够强、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年人赡养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子女赡养父母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各级人民政府也从各方面、各层次采取各项措施以不断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我国1950年制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即已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自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婚姻法》,该法在保留旧法“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的基础上,又明确规定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子女付给赡养费的义务”。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该法明确了赡养义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经济上

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 可以说,针对老年人赡养问题,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都在日趋完善,以期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公民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参差不齐,仍不可避免地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赡养纠纷,为此,我对我小区的老年人的生活、赡养情况进行了简单的访谈调查。

一、我小区老年人生活现状。

作为一个十年前完工入住的经济适用型小区,当年销售的房价不像现在那么高,一座90平方左右的房屋大约在14至20万人民币左右。而住户的构成,少有年轻人和年轻夫妇。主要是三口之家、及老年人夫妇构成。经济状况在整个长沙城处于中等偏低水平。而从老年人的生活特点来看,他们大多生活方式单调,消费思想及消费水平低。而生活方式主要有四种,即三世同堂型、不分不离型、分担赡养型、独自生活型。三世同堂型即老人与子孙共同生活,生产生活中的事物主要由子女、儿媳决定,老人除干点家务活帮助照看孩子外,别无其他生活,生活比较单调;不分不离型是指老人与子女虽没有分家,但是不与子女一起居住,生活费用由子女供应这种类型的老人在子女少的家庭中占有相当的比例;分担赡养型主要集中在多子女的老人家庭中,子女按比例分担老人生活所必需的粮食及日用品,老人也不与子女一起生活;独自生活型是指单身老人或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生活费用由自己承担,而生活中需要体力的活则由亲朋好友或子女帮助,这种类型的老人既有孤寡老人也有多子女或单子女的老人;从老年人的思想方式上来看,老人生活要求低,渴望但不苛求精神赡养。相当一部分老人是只要生活有保障,不致挨饿受冻就很满足了,而不太注重营养保建、

参加娱乐活动等。而因为他们长久以来固存的传统思想,他们普遍都不太愿意在吃行上善待自己,总觉得吃饱穿暖就足够。更不用提精神上的富足了,据访谈调查,我小区大多数老年人在步入老年期以后,几乎很少外出旅游过。而他们的业余爱好和兴趣也非常少。几乎就是在家带小孩,做饭,和邻居一起散步跳舞等。他们的生活来源也很单一,大多数都是依赖子女,或者有少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他们中很多人因年老疾病而丧失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只能依赖子女,没有其他出路。

二、分析原因。

(一)、分家不公。老年人大多在子女成年或成家后将家庭财产分配给各子女,因为每个人对财产分配标准的理解不同,也就导致了子女之间以及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冲突,而有些老年人因为有多个儿女,在财产分配后儿女互相推卸赡养责任,从而导致赡养纠纷,而最后担负起赡养责任的儿女往往是不乐意赡养老人的,使得老人生活水平低下

(二)、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三)、部分子女道德伦丧,只知向老人索取,却不愿回报老人。或是子女根本不理会老人,不仅不提供赡养费用,也从来不在精神上给老人关心。甚至有些老人,明明有子女,却因为子女都不愿因赡养老人,导致老

人生活孤苦无依,连生存都成为问题。社会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老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必须正视这一问题。

(四)、老年人孤苦无依,没有家人。有些老年人因为年轻时没有生育儿女,或是儿女发生意外离去。只有老夫妇二人,甚至孤单一人生活。没有住进敬老院的消费能力,也没有体力和能力可以工作。非常艰难的过着生活,甚至食不果腹,导致现在社会上在街头上的乞讨者,也有很大一部分老年人。

三、解决的办法。

(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倡社会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同时也要加强对孤单老人及留守老人的关心和福利照顾,使得他们的生活有所保障。从长远的观点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全民族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搞好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家庭关系。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目前状况下,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教育方面,应该从小就教育学生们,应该要提倡“孝顺”,学会从小爱护和尊敬自己家的老人家。

(三)、依法养老。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专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