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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作工作汇报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3  分类: 工作汇报 手机版

篇一:加强国地税协作 提高税收征管成效

加强国地税协作 提高征管成效

------**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征管工作经验

介绍

近年来,**局紧紧围绕组织收入工作,以提高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为目标,切实加强国地税之间的协作,不断探索协作模式,健全协作机制,拓宽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容,全力推进国地税协作进程,征管有序运转,形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求同存异,形成共识,搭建协作平台

近年来,国地税间一直在努力加强合作,联合登记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局积极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主动与国税局取得联系,经过双方局长的沟通,交换意见,初步形成共识,并且经过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于当年3月在国税局会议室召开了国、地税分设以来第一次联席会议,双方主管征管工作的局长及征管科、征收科、法制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落实了内容,建立了机制,强化了保障,拉开了国地税协作的序幕。

在建立共识的基础上,国地税双方又经过多次的沟通协商,就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讨论,由我局起草了《加强国地税协作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协作原则,工作内容,确立了协作机制,构建了协作体系。

二、着眼规范,逐步磨合,创新协作模式

国地税协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地磨合,不断地完善。在协作过程,**局坚持“先易后难,先部分后整体,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合作,做到实事求是,既积极主动,又切实可行。

不断尝试协作新模式,拓宽协作新领域,取得国地税协作新突破。

一是选好“试验田”,迈开国地税协作第一步。我们首先选择“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为协作的“试验田”,统一宣传报道,统一量分尺度,统一评定程序,实时交换纳税人违章记录,共同协商评定等级,在2011年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国地税共召开临时协调会议2次,在对双方存在不同意见的15户纳税人进行了多次交换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定A级及以上等级纳税人41户,在国地税税收协作管理上取得了一个良好开端。

二是抓住“着力点”,确保国地税协作规范化。为建立国地税协作长效机制,确保协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必须在协作制度上、协作规范上、协作内容上着力,下功夫。首先,联合起草协作文件,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健全了管理,奠定了协作基础。其次,明确了税务登记、税收定额管理、税收宣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等9个方面联合办税内容,明确了户籍信息、两税信息、定额信息、

代开发票信息、稽查信息等5个方面的信息交换内容。第三,落实工作制度,全年召开由主管局长参加的联系会议2次,双方征管科临时协调会议5次,信息交换5次,共2万余条。三是找准“突破口”,实现国地税协作新跨越。2011年,我们以国税局撤并**所,对**所、**所进行升级改造为契机,大胆尝试国地税联合办税,即在地税局**所、**所、**所办税厅设置国税办税窗口,受理纳税人登记落户、申报征收、发票领购等一般办税事宜,国地税相同片区税管员一个办公室办公,联合下户开展工作。通过这种联合办税尝试,切实解决了两头跑重复办税的问题同时也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降低了办税成本,有效的提高了征管质量,双方加强对未办理落户纳税人的信息沟通,催办落户手续,3个税务所2011年共新办登记842户,仅1户未落户,远低于全局平均水平;加强对在逃户查找的信息交流,及时恢复正常户或共同认定非正常户;协调注销户检查情况,及时传递注销信息,缩短了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限,全年3个税务所共办理注销登记706户,占全局注销户的四分之一强,且办理时限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对欠税户统一意见,联合处理,统一下发催缴手续,特别对增值税户,有国税配合,管理效果显著提高,全年3个税务所共清理入库本年新欠761万元,新欠入库率99.62%。实现联合办公有效地缩短了办税时限,方便了广大纳税人,资源得到了共享,节约了征税成本,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丰富内容,改进手段,提高协作效果

我们结合实际,改进方式,加强国地税在信息交换共享、税法宣传与普及教育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实现了税收管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物力资源的合理调用,提高了税收协作管理成效。

一是联手开展户籍清理比对。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国、地税税务登记信息存在较大差异,为增强税源管理合力,减少税收管理漏洞,我们联合对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人状态信息进行比对,对差异原因安排各税务所进行逐户实地核查,摸清了户籍底数,掌握了税源基本情况,清理漏征漏管户145户,认定非正常户25户,补充、修正各类信息

1.67万条,查找非正常户、证件失效户11户,注销空挂户7户。

二是联合进行征管范围确定。2009年总局下发文件,对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进行了调整,实际执行中,由于政策理解上的误差,导致企业所得税征管争议频发,出现争抢税源的现象。我们主动组织召开临时协调会议,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管辖权进行清理,共同对16户存在争议的新办企业所得税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归属确定,调整其中4户的所得税管辖,实现了国地税协作的实质性突破。

三是联合进行税法宣传。税收是国地税共同职能,自2007年来,我们在税收宣传上,同搭一台戏,共唱一首歌,

联合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上宣传公告,统一组织宣传活动,联合印发税法宣传资料,共同开展税收征文活动,2011年在国税局会议室举行了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了一系列联合税法宣传活动,共联合开展税法宣传5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节约了税收成本,扩大了国、地税协作的社会影响,提高了税收宣传效能。

四是共同创建纳税人学校。**国地税局通过对系统内部既有的新办企业培训、税务短信服务平台、电教室、税法讲堂等征收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于7月份成立了首家大连纳税人学校国地税联合分校,坚持“统筹兼顾、一课双讲、分类宣传、注重实效”的原则,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国、地税税收知识培训,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掌握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成立以来共举办包括国税热点业务在内的五项内容13期培训,使联合学校成为税务机关与广大纳税人沟通、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促进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的不断提升。

五是联合开展税务稽查。今年以来,**局首次走出了国地税联合稽查新路子。 一是举报情况互通。接受举报主要涉及到国地税单方的,由接受方牵头立案查处;双方均涉及的,由先接到举报的一方立案并联合另一方查处。二是涉税情况互通。国地税双方各自稽查时,发现涉及到对方管理税种的,及时进行通报,以便双方配合实施全面稽查。三是稽

篇二:当前国地税合作的实践与思考(20160420)

当前国地税合作的实践与思考

近几年,随着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强调要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提升国地税合作深度和广度。2004年以来,总局分别下发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合作的意见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指导性文件,为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国、地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对于进一步促进国地税部门资源整合、提高征管工作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切实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实现税收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已成为新形势下税务部门面临的一个现实课题。

一、目前我市国地税合作现状

近年来,县国家税务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纳税人的呼声,积极联合地税局,结合税收征管实际,不断探索国地税合作的新办法、新途径,在联合办证、联合办厅、信用等级评定、“营改增”业务等税收征管业务中建立了较为广泛的联系和合作。 (一)联合开展税务登记管理。从2010年7月1日起,县首先在城区内实行了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属于国、地税共管户的纳税人无论在国税或地税办一个税务登记证,另一方加盖规章即可,避免重复办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受理税务登记、统一税务代码、统一表证单书、统一税务登记收费、统一登记流程。免费发放一个税务登记证(同时盖国税地

税公章),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提高了税收管理工作效率,降低了纳税成本。

(二)税款代征及数据共享。一是地税委托国税在临时代开发票时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二是地税部门定期从国税取得纳税人开票和查补数据,与纳税人实际申报数比对核实,及时补征相关税款,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设立联合办税厅。2014年6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从2014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这也是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全市通过设立联合办税厅,国税、地税互设办税窗口,国地税相互委托代征等模式,在税务登记、税款核定、发票代开等多个方面,为全市3000多户国地税共管户提供联合办税服务,真正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减少了两头跑,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四)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根据省国地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县国、地税部门联合协调,在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的制订、评估、审定、公告等方面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制定下发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评定标准双方共同参与共同评定出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 “同标准”、“同步式”、“同公开”的联合信用评定方式使纳税信用评定工作透明化、公正化,极大提高了企业纳税信誉的权威性和公开性,同时减少了重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纳税成本。

(五)联合开展“营改增”有关业务合作。从“营改增”以来,国地税联合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将“营改增”相关文件汇集并编印成册,同时在国、地办税厅免费发放,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营改增”相关政策;建立完善“营改增”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电子化渠道和人工审核进行交换共享相关涉税信息,联合开展“营改增”户源清查清理,摸清户源,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以及纳税人“营改增”后急需解决问题等,确保了“营改增”工作顺利平稳推进。两年多来,国地税 “营改增”信息传递交换已进行多次。

二、新形势下纳税人对国地税合作的需求

在新的形势下,纳税人对税收工作和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期盼和要求,一致希望从方便纳税的角度出发,统一涉税资料报送,统一办税场合,统一申报软件,统一税源管理标准,优化为纳税人服务流程,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一)减少纳税成本。目前,国地税部门没有统一的税收征管系统,纳税人在缴纳多个不同税种时,需要在国地税之间重复申报,重复填制税收会计报表,需要购买不同的国税、地税申报征管软件,需下载安装不同的网上申报软件和数字认证证书,而且,经常往返于国税和地税部门,浪费了大量时间,同时,在国地税共管户的管理中,两家单位有重复评估检查等执法现象,影响了纳税人的正常经营,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了纳税成本。

(二)有效开展税收宣传。根据调研,很多纳税人对税收政策不了解,甚至不知道国地税部门有何差异,征收税种有何区别。在日常税收征管中,经常出现有纳税人需缴纳地税税种

却到国税部门咨询现象。在税收宣传方面,要建立高效的宣传机构,通过行之有效的税收大讲堂、政策发布会、专题辅导会,有针对性地宣传纳税人关注的国、地税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效果。

(三)高效办理涉税事宜。建立联合办税服务厅,在一个服务厅就可以办理完毕一切税收事宜;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完毕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等事宜,纳税人接受一家税务稽查等。

(四)简便制定税收政策。改变现有政策的复杂性,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归属管理政策,令纳税人不知所从,应尽快理顺国地税体制,进行规范,按税种进行归属,化繁为简,给纳税人创造一个快捷、便利的办税环境。

三、当前国地税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税局与地税局虽为两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但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面对共同的纳税人,税收征管的流程也基本一致。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协作与配合较之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更直接、更密切、更方便、更有效,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信息交流和共享尚存在多方面的制约。尽管税收征管法以及实施细则对税收征管信息的共享内容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是由于责任主体欠明晰,以致难以具体实施。这不仅导致了税收征管效率进一步提升的困难,也使得国地税联动合作、沟通的状况难以进一步改善。一是税收征管信息软件不匹配。由于国税、地税征收管理软件的差异,国地税双方数据库信息不能自动地形成比对结果,对于共管户主管税务机关不能

及时、准确掌握,势必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造成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目前,国、地税大多的合作停留在纸质的、手工的阶段,信息化效率尚需提高。二是行业信息共享内容不匹配。在房地产耗材增值税征管中,一般出现房地产建筑商工程完工后,到地税部门代开发票缴纳营业税,一个工程一张票,没有材料、机械等项目明细,期间消耗的门窗、水泥等建筑耗材、使用的机械设备等涉及增值税的项目,国税部门难以掌握期间,无法予以核实,造成行业耗材增值税流失,且由于纳税人非国税管理税源,在主税种缴纳完毕,后续追缴、调查工作难以有力开展。

(二)税收基础管理尚未形成统一后续管理协作机制。一是基础管理需加强。在税务登记合作中,按照要求凡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由主管国税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凡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由主管地税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件。但在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变更、停复业、注销等事项,仍由纳税人向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办理,对非正常户、登记失效户认定与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后续管理协作新机制。二是税基核定不同。对于达不到起征点的纳税人,有时存在地税部门确认的纳税人实际销售额与国税部门的核定额差异较大,税基核定不一致的现象。对于同一纳税人,国税部门认定达不到起征点,地税部门还让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缴纳地税税款比国税多的情况。

(三)纳税服务合作机制范围尚需进一步扩大。一是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缺少高层次的长效机制。由于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时,不仅涉及国税和地税的纳税服务、征

篇三:禹城市国地税合作范例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办税范例

禹城市国地税合作是从2015年4月份国地税开展融合办税开始的。6月份《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下发后,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通过“四统一、五联合”实现了国地税双方资源共享、服务联合、征管互助、执法协同,切实提升了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同时实现税收的堵漏增收。

一、合作方式

以禹城市政务服务大厅为平台,通过“三整三优”(整合业务、优化办税流程,整合机构、优化服务方式,整合平台、优化办税环境),以资源整合的“加法”和流程再造的“减法”换取综合效益的“乘法”,实现“四统一、五联合”(办税服务统一、政策宣传统一、权益保护统一、信用评定统一,联合税源管理、联合风险监控、联合税务检查、联合税种管理、联合税收分析)。

二、合作内容

(一)融合办税服务四统一,服务合作提升水平。

1、共建融合办税厅,实现办税服务统一。市政府对原来的国地税窗口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成立的新的融合办税服务大厅,从硬件设施上对融合办税提供全力保障。国地税根据税收业务需求,统筹规划功能区域和服务窗口。办税厅设立5个区域,分别是导税咨询

国地税合作工作汇报

辅导区、前台办税服务区、

后台业务支撑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待休息区。共设臵16个窗口,除国地税正式人员外,新进工作人员16人,全部为政府雇员。真正实现“一站式”办税服务、“走进一家门,来到一个窗,办完两家事”。以“一人一屏双机双网双系统”为主要手段,实现每一个窗口都能办理国地税的业务;以信息共享为支撑,实行窗口人员“一岗双责”,对国地税税费、基金等同步征收,堵塞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性税收流失。

2、联合宣传培训,实现政策宣传统一。利用税企QQ群、微信平台、LED显示屏、税务网站、12366热线等方式进行税收宣传。组建专家辅导团队,通过现场解答、深入企业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税收辅导。联合创办纳税人学样,在政务中心成立纳税人学堂,实现国地税业务统一培训,真正达到“进一家门,受两家教育”。6月份以来,组织专题宣传6次,组织纳税人培训辅导5次。其中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宣传4次,培训3次。

3、联合共建纳税人维权组织,实现权益保护统一。我

们在办税厅统一设立“纳税人维权中心”,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诉求。统一开展明察暗访,对税务人员工作作风、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纳税人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联合纳税信用评价,实现等级评定统一。共同确定

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采集的纳税人信息集中分析,对纳税

人等级共同评定,对评定结果统一运用,实现纳税人差别化管理和服务。联合评估A级纳税人49户,B级纳税人582户,C级纳税人87户,D级纳税人5户。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纳税人,联合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推荐年度纳税先进;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税违法失信行为纳税人列入黑名单,作为国地税稽查管理重点,定期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营造依法纳税氛围,促进纳税遵从。

(二)税收管理五联合,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在做好融合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与税源管理的有机结合,通过税收管理“五个联合”,实现堵漏增收。

1、联合做好税源管理

一是共同开展户籍管理。联合设立、变更及注销登记,推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效避免了漏征漏管户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定期交换税源管理信息,对开业、变更、停业、注销、外出经营、证件遗失、非正常户等信息进行比对,对异常信息双方共同开展清理。截止8月份,联合设立登记364户,变更登记185户,联合注销101户户。

二是共同开展税源调查。共同对所辖范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价格情况、市场供求情况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查摸底。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以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形势,共同分析研究税收收入形势,为制定征管措施和工作重点提供依据,为提报地方级预算收入提供基础数据。

三是共同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加强大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共管机制。探索联合驻厂管理机制,搭建上下联通、相互沟通、税企互通的平台。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税务审计、风险处臵和报送材料等工作。

四是联合欠税清理,统一公告。定期交换欠税数据,对共同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联合进行欠税情况分析、调研,有针对性地采取清缴措施。对同时欠缴国地税税款的纳税人,共同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欠税公告。

2、联合开展风险监控

成立国地税联合评估小组,建立联合评估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采集涉税分析数据,推动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构建重点行业风险指标、模型。协同部署行业评估方案,合作开展共管户的纳税评估工作。定期交流互通风险疑点信息,集体讨论确定评估对象、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联合开展案头评估、约谈和实地检查,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集体讨论拟定处理意见,风险点相互印证,举证资料“一证两用”,评估结果双方共享。联合采集11个部门信息,共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1233条。发现风险点纳税人29户次,通过补充申报、评估自查入库税款260万元。

3、联合开展税务检查

一是共享案源信息。定期交换案源资料信息,提高了选案的准确率。在受理税收违法举报案件、办理税收协查案件时,发现属于对方管辖范围的案源线索,及时向对方移交线

索、信息。查处共管户税收违法案件时,及时向对方移交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资料。

二是共同开展检查。坚持“减轻纳税人负担、减少重复检查”的原则,对国地税共同管辖的纳税人,统筹协调“进户”人员和时间,共同检查、统一标准、分别执行。

三是共用稽查成果。对被查的国地税共管纳税人涉嫌对方管理税种可能存在问题的,及时通知对方进行处理;定期交换已查处的税务稽查案件信息,共享共管纳税人涉税案件查处结果。

4、联合加强税种管理

一是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营改增”工作。及时交换营改增纳税人涉税风险信息,协调解决过渡期间征管范围问题,重点防范可能出现的虚开发票等涉税风险,有效避免两不管和重复征税的现象。

二是联合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统一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统一所得税管理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在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以及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三是联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联合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

四是建立国际税收共同管理机制。联合开展非居民涉税信息的获取工作,统一征管尺度和判定标准。联合做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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