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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汇报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23  分类: 工作汇报 手机版

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d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

工 作 总 结

邳州市人民政府

邳州古称邳国、下邳,民国元年始称邳县,1992年10月撤县设邳州市。邳州市地处苏、鲁、豫、皖接壤地区,位于江苏省确定的徐连都市圈中部,市区坐落在东陇海铁路与京杭运河的交汇处,是苏北、鲁南水陆交通枢纽。城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50万。全市幅员2088平方公里,人口162万,辖24个镇。邳州相继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市(1996)、全国菜篮子产品生产先进市(1996)、全国绿化造林百强县(1996)、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市(2001)、全国秸秆养羊示范县(1999、2001)、中国首批名特优经济林──银杏之乡(2000)、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2)、全国土地管理先进单位(1996),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1996)、全国体育先进市(1996)、全省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先进县(1999)、江苏省级卫生城市(1993)、全省双拥模范城(1998)、全省稻田养殖示范市(1999)、江苏省文明城市(2002)、中国大蒜之乡(2004)、中国板材之都(2004)、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单位(2006)、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7)等。邳州市的"市树"是水杉树,邳苍路80华里水杉林带被海内外誉为"天下水杉第一路"。

地理坐标为东经117°35′50″-118°10′40″,北纬34°07′-34°40′48″。东西距离52公里,南北距离61公里。西北部和西南部山峦起伏,腹地河流如织。根据地势高低,全境地貌分为平原洼地、坡地、山地和水域四种类型。其中平原洼地为全市地形主体,面积1080平方公里,占面积的51.7%,市境界于黄淮之间,属半湿润暖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和雨量充足,年平均气温13.9℃,日照2350小时,降雨量903.6毫米,无霜期211天。全市耕地面积183.2万亩,林地9.7万亩,水域51.9万亩。土壤分为潮土、棕壤土、褐土、砂礓黑土和水稻土五个土类,其中潮土为主要类型,分布于平原地区。境内水系属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按流向归宿分为中运河、沂河、邳洪河三大水系。共有干支河流42条,承担着行洪、排水、航运等功能。可利用水资源总量近8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总量4.36亿立方米,地表水总水面近8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径流总量4.36亿立方米,地表水总水面24.16万亩,地下水允许开采量3.37亿立方米,过境客水72亿立方米。矿产资源以非金属为主,共有16个种类,主要有石膏、石灰岩、大理石、石英岩、辉绿岩、高粘土、黄砂、钛铁矿。其中石膏矿为特大型二水软石膏矿床,矿床面积约60平方公里,总储量44亿吨,居华东地区之首,矿藏质地优良,埋藏浅,地质构造、水文情况和开发技术简单;石灰岩矿储量7亿吨,为生产水泥、白灰优质原料;石英岩优质矿

储量2亿吨;钛铁矿储量近300万吨。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农产品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农村总体已进入小康阶段。但是,在发展农业经济,追求资源最大的经济效益时,忽视了环境效益,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造成了农业面源污染,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制约了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入新世纪,邳州人开始重新对农业发展进行定位:只有保护农业环境,稳步提高农产品质量才是邳州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2002年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第二批生态示范区”, 2005年我市被省农林厅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市),使我市进入了农业经济生态化的全新发展时期,同时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以来,我们在各级领导、专家的关心和支持下,按照项目建设评价指标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今年10月,我们开展自查验收,认为已基本达到了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标准。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建设成效

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促进了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获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产地管理经常化。全市已根据全市的土壤、水源、大气等条件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评价,开展了禁止生产区划分。全市耕地面积170.95万亩,干鲜果面积9.7万亩,水产养殖面积10万亩。扣除棉花面积10万亩,故可食用农产品面积为180.65万亩。截止2006年底全市已通过认定的银杏GAP基地3万亩,无公害产地(粮油、园艺类)162.8万亩(其中绿色食品基地10.3万亩)。因此通过认定的无公害产地、绿色食品基地面积占到了可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90%以上。全市农业生产用水清洁化,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达到了无害化,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全市农业投入品管理规范有序,无禁用农药销售,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做到了定点销售,经营记录完整,台账清楚。二是生产管理标准化。农林、多管部门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培训,安全优质技术推广到位,全市每位农业生产者平均参加各类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达到了3次以上;目前我市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基地生产全部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建立了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管理和引导农业投入品的科学使用;全面强开展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三品”获证单位100%强制开展生产记录,同时积极鼓励农民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三是产后管理规范化。根据安全农产品生产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的规定;农产品采收前或宰杀前进行速测,合格后方可上市,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100%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

现在我市无公害农产品达到了83个、绿色食品19个,占到了已注册商标并符合“三品”目录产品的60%以上,“三品”标识率达到了95%以上,并有相对固定的销售场所;市域范围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普遍开展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同时在全市各镇集贸市场开展了农产品速测工作。四是农产品监管制度化。按照“市级管市场、镇级管基地“的原则,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掌握全市区域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每月20日前市农产品检测中心对市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进行抽样检测,每次检测样品数不低于80个批次,逢重大节假日还要增加检测频率和批次(如国庆节、中秋节等监测由原来的每月一次增加到每周一次,每次抽检样品增加到了100多个批次。)各镇均设立了农产品监测点,对生产基地的农产品每月一次进行抽检,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反馈。五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市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列入了市、镇两级财政预算;为了适应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邳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邳州市编制办公室批准,建立了“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了妥善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全市24个镇及张楼、徐塘两个办事处均配有专、

篇二:铜陵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报告

铜陵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报告

2014年以来,铜陵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按照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方案和评估验收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格局,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标落实,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

(一)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示范县创建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各乡镇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建机构。县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食安委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等,研究部署示范县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县乡两级均成立了 — 1 —

食安委和食安办,县直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印发了《铜陵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创建工作职责。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食安办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认真落实食安委成员单位责任,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为确保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县食安办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市场所负责人会议,实行周通报、月调度机制,重点研究示范县创建工作。县食药监局建立了局领导联系乡镇创建工作制度,确定5名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使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重心下移,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印发了铜陵县食品安全工作意见、铜陵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铜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汇报

职责等一系列文件,做到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合了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职责,成立了铜陵县市场监管局,并划入了县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加挂铜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县域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原县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入县农业局。按区域在各乡镇设立了市场监管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安办做到了“六有”: — 2 —

有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记录、有经费。推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充实调整“四员”队伍256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四大环节,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

1、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对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企业(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加强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2014年监督抽样检测农产品51个批次,合格率100%;蔬菜快检样本600个次,合格率98.8%;“瘦肉精”监测样本2000余份,结果显示全部为阴性;水产品抽检未发现孔雀石绿、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制订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和计划,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力争抽检合格率不低于去年。加大屠宰环节和市场查验力度,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工作,今年1—5月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数量12个,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总数110个,同时对获证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出机制并及时予以公告。

2、食品生产加工逐步规范。结合日常巡查,对118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日常监管记录做到真实、完整、规 — 3 —

范。对发现问题的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问题较重的立案查处。建立小作坊登记备案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实行实名登记并纳入监管范围,2014年以来,完成小作坊规范整治22户,其中豆制品小作坊6户。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活动,在企业厂区显著位置张贴了“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做到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发放1000余份食品生产企业“告员工书”明白纸,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员工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举报生产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行为。

3、食品流通监管继续加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食品流通监管档案齐全,食品流通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制度执行较规范,对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强化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市场内食品经营户能亮证经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市场内猪肉经营户均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监督经营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今年完成10户食品流通示范户整治任务,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餐饮示范创建全面推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924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餐饮单位能够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制度执行较规范。扎实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餐饮量化分级A、B等级合计覆盖 — 4 —

率达85.3%,在餐饮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积极引导公众寻找“笑脸”就餐。

(四)督查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建立了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对食品违法违规企业在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二、重点突破,攻坚克难整治薄弱环节

(一)示范引领,加强小餐饮示范店和示范街争创。加大小餐饮整治力度,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小餐饮整治示范街和小餐饮整治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打造了建设路和南湖路两条食品安全示范街,2014年安排小餐饮示范店改造经费60万元,小餐饮整治规范示范店158家,比例达31.6%。通过示范街和示范店的创建,以点带线、以线扩面,以几个点带动一个行业,以几个行业带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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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农委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XX县农业委员会

2014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自查报告

2014年,XX县农委按照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健全监管机构。县农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明确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农技中心、县畜牧局、县渔业渔政中心、县生猪办为行业监管职能机构,并争取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2014年县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5万元),基本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根据省农委、省编办有关文件精神,经县编办同意, 2012年全县8个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落实专兼职监管人员19人。

2、明确监管责任。县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等工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种子、

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县农技中心主要负责种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畜牧局主要负责兽药、饲料市场监管执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渔业渔政中心主要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生猪办主要负责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镇政府的领导和县农委的指导下,配合各行业监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3、统筹农产品检测站项目建设。XX县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项目于2009年7月经省农委(皖农计〔2009〕215号)批复,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检验检测室688平方米,改造培训室250平方米,新建场区道路500平方米,场区绿化250平方米,配套场区电路及给排水工程,购置设备184台套。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67万元。为实施该项目,县农委争取县政府划拨土地3.5亩,整合农林项目资金,统筹新建农林科技大楼3500平方米,其中5-6层约1000平方米用于农产品检测站,目前,检验检测室土建及装修已完工,198台套仪器设备(其中16台套仪器设备配备给镇质检站)已完成招标,供货到位。

二、深入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根据省、市农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县农委分别制定了《2014年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2014年XX县农资市场监管工

作方案》、《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在全县选择确定了67家农产品种养企业和大户作为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并组织重点监管对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统一制定印发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和农药、兽药饲料经营等五大类生产经营档案规范文本500本。

2、突出重点,狠抓整治。县农委组织各行业监管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日常监督检查、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着力增强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大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落实生产记录、自律检测、产地准出等质量管控制度和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体药期规定,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兽药及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强与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1)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在春耕、“三夏”、秋种等重点农时季节,集中力量开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黑窝点”。2014年,

对种子、农药、肥料市场进行了3次全面检查,查处种子案件3起,查处农药案件21起。对兽药、饲料市场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查处违法案件3起,没收假劣兽药146(袋、盒、支)。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0余台次,执法人员240余人次,通过对176家农资经营门店的检查,未发现经营禁用农兽药的行为。

(2)种植业专项整治

定期组织对蔬菜、食用菌、水果等种植生产企业和大户的产地环境及农药、肥料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和大户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使用限用农药,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全年深入种植企业和大户累计检查42次,未发现使用5种禁用高毒农药。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在全县各蔬菜种植基地和大型农贸市场抽样检测蔬菜样品1184个,农残检测合格率为99.16%。

(3)畜牧业专项整治

组织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和大户的养殖环境和养殖过程中兽药、饲料及添加剂使用以及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养殖生产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畜禽养殖环节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开展“瘦肉精”检测2500余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年

累计检查畜禽养殖企业和大户420家、超市6家、城乡集贸市场72个、肉类加工厂和冷库14家、肉品销售摊位140个,产地检疫生猪23.8万头、家禽2100余万只,屠宰检疫生猪

8.9万头,调运检疫牲畜9.2万头、家禽1800万只、动物产品74万公斤,市场检疫活体畜禽79万头(只),对检出的病死畜禽及产品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4)渔业专项整治

加强对全县重点水产养殖企业和大户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产品例行检测、渔业环境监测、水产苗种渔药残留抽样检测。全年累计深入企业检查70余次,未发现水产养殖企业和大户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抽检的水产品全部合格。

(5)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认真履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严格查证验物,对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场销售。2014年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出厂肉品检验检疫合格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私屠滥宰案件9起。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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