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只有购房合同是否能抵押贷款吗?
只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由于张先生手头一点紧,于是想通常贷款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他今年用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张先生手上只有购房合同,他想用来申请贷款,不知道行不行。那么问题来了,只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你们了解吗?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据三九金服的了解,只有购房合同的房产是不可以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因为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这类房屋必须具备房产证和土地证,只有双证齐全的房产,才有资格申办抵押登记手续,贷款行才能拿到《他项权利证书》,才会愿意给你放款。
像张先生这样情况的话,可以选择申请办理信用贷款。在申办贷款前,可用购房合同作为资产证明的文件,有利于提高贷款额度。倘若张先生有车子的话,也可以申请汽车抵押贷款.
建议张先生直接在贷上我寻找当地的专业销售顾问,他们会结合你的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给你提供适合的贷款方案,帮助你顺利拿到贷款。
由此可看,当申请人在申办贷款的时候,建议借款人应前往当地银行或者是贷款机构咨询了解下。
听了上述的详细解答后,相信大家对于只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大家可以针对以上事项做好相应的准备,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办理到贷款,希望本文的介绍可以给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篇二:购房合同是否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购房合同是否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据了解,刘先生在两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目前只有与售楼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由于急需用钱,打算申请贷款,是否能用来抵押贷款。那么问题来了,购房合同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你们了解吗?接下来,本文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希望能给有需求的朋友带来一定的帮助。
所谓的购房合同其实是指买卖双方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一种协议。事实上,购房合同不能用来申请抵押贷款。因为只有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房子者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倘若没有这两个证的话,则说明了申请人没有房屋的完全产权,这类房屋是不可以申请办理抵押贷款的。意思就是说,倘若只有购房合同,贷款机构是不待见的。
只有购房合同的时候,申请人可以考虑申请个人信用贷款。购房合同可作为财产证明文件,那么贷款机构可能会授受借款人的申请,并且还会适当提高一定的额度。
由此可看,当申请人在申办贷款的时候,建议借款人应前往当地银行或者是贷款机构咨询了解下。
听了上述的详细解答后,相信大家对于购房合同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吗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大家可以针对以上事项做好相应的准备,这样才能更加顺利的办理到贷款,希望今天的介绍可以给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帮助。
篇三: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篇一:抵押借款买房合同
抵押借款购房合同
借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担保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在购买、装修自住生活用房屋。须合法
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额:人民币元整,¥元。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
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出具的、向本合同约定银行账号汇款的银行凭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银行转账凭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以变更、延期并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
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利息从贷款转账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元;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按银行汇款凭据计算)。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每天按贷款余额加倍支付利息。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
同意。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
1、 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妨碍借款用途的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贷款
人、抵押担保人协商处理办法;
2、
3、
4、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用途实现后,向贷款人、抵押担保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
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担保人。
第八条 贷款人承诺:
1、 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 按时足额按本合同约定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九条 提前收回贷款:
1、 除非借款人违约,贷款人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确需提前收
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
则本合同继续履行。
2、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及违约金):
(1) 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 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逾期30天以上者;
(3) 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
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十条 银行账号与兑换汇率:
1、 贷款由贷款人通过银行转入下述借款人银行账号:
由抵押人分别转给各位贷款人。或直接转入贷款人书面指定的账号。
第二部分 抵押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为确保贷款人的贷款能如期偿还,抵押担保人自愿以其
拥有所有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产(权证字号:)抵押给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担保人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抵押担保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十二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房地产在本合同缔
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三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
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
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贷款人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五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
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
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
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 抵押物评估: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
以合作。第十九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款 人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抵押人
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各方当事人签字(并逐页小
签)本合同生效。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撤销抵押登记之日终止。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外,应由合
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字: 抵押担保人签字: 贷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定立于篇二: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说明 :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
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
房屋。
(原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 文 网:购房合同能否抵押)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
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
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
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
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
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
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解释。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见本合同附则首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执。
一、贷款
第一条 贷款金额。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二条 贷款期限: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第三条 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
四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四条 提款条件。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
款:
(一)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
证》原件;
(二)乙方已支付不低于购房价20%的首期款项;
(三)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四)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五)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六)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七)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户;
(八)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九)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二、利息计算及还款
第五条 贷款利率。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第六条 计息方法
一、计息方法: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
实际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每年360天。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了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本合
同项下贷款利率或计息办法也随即相应调整,调整时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
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
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新的月供款额。
四、利息和挪用利息
1、如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
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
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2、如乙方本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即构成挪用贷款。甲方有权
就挪用贷款部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挪用贷款利率计收罚息。
第七条 供(还)款计划。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供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
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一)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按月平均归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逐月结算还
清。计算公式如下:每月供款额=每月供款/供款总期数 +(贷款金额-已还
本金)×月利率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息。
每月供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
款总期数-1]×贷款金额
(三)其他还款法:
第八条 供款总期数及每月还本付息时间。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九条 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
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条 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保证存款余额
至少比月供款额多一元,否则计算机不能自动扣收)存入或入本合同第三十三条
约定的还款帐户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
立的其他帐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
第十一条 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
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提前还款
(一)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
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
(二)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
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而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三)部分提前还款后,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受影响,但乙方可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重新选择新的还款的还款计划(包括期限不变、期限缩短以及还款额不变、期限相应缩减共三种方式),并由乙方单方书面确认。
(四)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部分提前还款后,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五)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执行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三、抵押担保及相关约定
第十三条 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四条所述之房产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先受偿。
第十四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四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十六条 抵押期限。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十七条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之抵押权限设定后,应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十八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当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臵抵押物:
(1) 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馈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抵押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相关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四、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一塌胡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总额。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 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 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二十六条 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