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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如何体现半赠送面积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18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购房合同赠送面积会写

篇一:购房合同住房面积要写清楚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购房合同住房面积要写清楚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有网友向记者反映,最近预订了一个楼盘,房子有赠送面积,但销售人员表示,买卖合同上面不会出现赠送面积的字眼,而且房产证上也不会出现赠送的面积,只会把户型图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粘上去。该网友担心,以后如果要进行拆迁时,赠送的部分是否能获得补偿?关于这些赠送面积,在签合同时如何能确保自身的权益?

对此,律师陆映文表示,一般来说,拆迁时的赔偿依据为房产证上标明的房屋面积或者实际测量面积。她建议该网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和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好,将房屋的具体面积写清楚,不需要区分是否赠送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陆律师还提醒,赠送面积可能包括电梯、过道等和其他户主公摊的面积,市民在购房时,需要注意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另外,该网友还提到,他选的楼层为15楼,而该栋楼旁边有一条规划路,以后会有建设,因此他担心建设噪音会影响到生活。对此,地产界人士黄国敏表示,会否受到噪音影响要看建设的距离有多远,如果确实受噪音影响的话,可以在窗户安装隔音玻璃,噪音会变小一点。如果噪音过大,陆律师则建议和施工单位协商,必要时可向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篇二:关于赠送面积

关于赠送面积:

1、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通常不会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一旦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购房人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2、市场上不少入户花园是从公共走廊上划分而来的,倘若这一部分算入了建筑面积,买房者看似得到了实惠。但此部分如果算作公摊位置时,业主在交纳物管费时,面临重复交纳费用,即你已经交过的一部分公摊面积费用。此外,由于入户花园要计一半建筑面积,在规定面积内,大的入户花园必然造成室内空间变小。

3、利用“层高”作为赠送面积,是挑高房的主要卖点。但此类房源存在以下3个弊端:

1)、每个项目规划都有总限高网络超女,将房屋层高做大的同时,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建筑面积可能减少,开发商为保证项目总利润,销售单价往往很高。

2)、这种做法会使舒适度降低,入住者感觉到空间的压抑。房屋的层高一般都是3米,开发商“偷”来的夹层、跃层,层高不一定能达到国家规定的高度,因为他们报批的时候是平层,但是层高又是留来修夹层和跃层的,这样的层高肯定不会达标。3、安全系数也会降低,比如楼梯的倾斜高度相对会很高,较陡的楼梯不利于孕妇、小孩及老人攀爬。

4、通过设计飘窗来做赠送面积可以说是开发商最早的方法。其中飘窗有真飘窗和假飘窗的区别:开发商在设计图纸中和毛坯房交付时可能会有 “低台”搜狗,但客户装修时,这个“低台”可以打掉。由于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2.2米以下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为了层高不超过2.2米,开发商通常会做一个较低的平台,这称为低台凸窗(也就是真飘窗),这是最早的赠送面积办法。由于本身凸窗有2.2米的层高,加上打掉的那部分“低台”,凸窗部分的层高可达到2.3米甚至更高。

另一种做法是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把窗台放到最低,做成大玻璃窗,这样在外立面上会凸出一部分。只要凸窗部分层高不超过2.2米,便可有效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

赠送的究竟是什么面积:

1、“偷面积”

所谓“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而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如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按50%计算;层高低于2.2米的空间也不计入销售面积等),以提高单位面积的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偷面积”实际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了建筑的套内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将“偷”

来的面积“赠”给买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

2、违建面积

部分开发商的 “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再自行或通过购房者集体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即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改造协议,由购房者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装饰公司“免费”装修改造,一旦涉诉便金蝉脱壳,违规主体还是购房者,导致购房者“被违规”,使得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增大。

3、侵犯共有面积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常见的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等于是慷他人之慨,将原属于共用的部分许给一户独用。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涉嫌虚假宣传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只是相关部门长期以来对开发商“赠送面积”的宣传视而不见,进一步纵容了开发商。所获“面积”不牢靠

因开发商对所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因此不会也不可能写入《房地产证》。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所送的面积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像房地产证登记的面积一样,可以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更是无法得到保障。

损害他人利益

由于开发商加建了 “赠送面积”,总建筑面积增加,容积率相应提高,绿地比例减少,人口密度增加,各类公共设施使用率增加,使用寿命降低,业主整体的生活环境和品质都会有所降低。

又由于容积率与土地出让金的多少有关,调高容积率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规划变更手续,部分“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未经调整容积率违建而来的面积,开发商提高了容积率却没有补交地价,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类似宣传应限制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既然不合法,为什么所有的购房者还趋之若鹜呢?原因很简单,反正是“赠送”的,有了总比没有好,不要白不要,这是几乎所有购房者共同的想法。因为一方面该面积表面上看是不计价的,另一方面“法不治众”,即便是违法搭建,估计也不会让业主整改。至于产权合法与否、容积率提高后的居住舒适度降低,一般很少有人予以关注,财政收入的流失更和业主无关。从这个角度来说,购房者自然愿意接受。

正是为了防止开发商 “偷面积赠送”,政府才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对项目的规划设计予以审核、验收。所谓的“赠送”往往有名无实,涉嫌虚假宣传,应当予以明确禁止。比如成都今年就出台新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条例补充”,“高赠送空间”的楼盘被叫停。 事实上,开发商若要给购房者以实惠,应当合法建设并降低房价,让购房者真正获得低价合法的产权房屋。

赠送面积:

1.有部分“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能计入房屋的销售面积之内的,是不能计价销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阳台、露台、飘窗等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这部分面积本来就不应当计入建筑面积,应属购房人所有。

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又不会签入合同内,所以购房者还得做个心理准备:“赠送面积”到手后,有些可能是缩了水的;因为没有写进合同,没有与开发商理论的依据,所以得房率的多少,自己应好好计算。

3.“赠送面积”只有使用权,甚至连使用权都不合法,当然不会计入产权,因而也将不受法律保护,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没有人会关心你的“实得单价”“得房率”??,你的价值观将被完全颠覆,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4.对购房者来说,买“赠送面积”还存在一定的的风险。根据法规,立面是所有住户共有,即使要更改,也须得到管理部门的审批。所以交房以后能否把“赠送面积”变成房间,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缺乏法律的保障,说不好到时就变成违章建筑了。同时专家还指出,“赠送面积”没有计入产权,严格来说属于公共空间。按相关规定,如果把公共空间封起来就是搭建违章建筑,到时城管部门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就会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

5.“赠送面积”不计入地块规划容积率,会造成实际的建筑容积率提高。比如一个社区的容积率为5.0,如果赠送空间达到40%,容积率将提高到7.0,导致小区的建筑密度增加,影响居住的舒适性。说简单一点你买的高品质楼盘建筑密度可能比拆迁安置房还高!

6.建筑密度增加,入住人口数量也会超过设计数量,同时水、电、气、电梯、排污、泊车位、公共交通等都将不堪重负!

7.“赠送面积”改变了合理的建筑形式,由于塑形的改变,这样的建筑很可能会造成不环保、不节能的情况。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势必会对整个建筑的结构、抗风、抗震性能、立面效果,以及城市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同时造成内部设计不科学,不通风和材料的浪费,再加上有些“赠送面积”并不实用,居住的舒适性将大打折扣。

8.“赠送面积”不会产生报建费和税费,损害了政府的利益,同时变相抬高了房价,会让楼市产生虚假信息,误导市场管理。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房市中“赠送面积”的在售楼盘中几乎全部都存在“虚假”成分,不管得房率是110%还是170%,底线都不会是让购房者获得天上掉馅饼般的实惠,“赠送面积”不过是开发商宣传促销的诱饵和噱头,目的是开发商利用获得的不计入容积率的面积,降低了实际单位成本,并依托赠送面积提高销售价格。

有关专家特别提醒购房者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等已被分摊进了房价,购房者实际并非真正捡到便宜,买房仍要重点关注房屋价格、质量、配套等基本要素;二是,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能否真正达到购房者预想的使用目的难以确定;三是,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进而实现“一房变两房”、“两房变四房”的梦想,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这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 由于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写入购房合同中,这意味着这一部分面积也不会为业主增添装修费与物管费。

然而,天上也不会白白掉下馅饼。

在房价高涨时期,面积小的户型难以满足业主的更多需要,出于促销的目的,有的开发商便利用业主的心理需求做文章,打出“买房送面积”、“一房变两房”的噱头,让购房者追涨出手。 此外,由于赠送面积多半不写入购房合同中,当中存在着不少风险。首先,有些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譬如庭院、屋顶花园等,该部分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其次,未来“赠送面积”发生重大的安全隐患、事故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即使“赠送面积”写进合同的附加条款,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一旦“赠送面积”出现任何事故以及产权纠纷都得不到法律支持,一切责任也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最后,楼盘赠送的这种面积,产权证当中是不包括也不承认的,因此将来购房者遇上投资、抵押、转让、继承、拆迁等情况,法律不会认可这些赠送面积,只承认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买房时遇到这方面的赠送,还是不要轻易接受为好。如果你是从实用出发愿意接受开发商的赠送面积,也要处理好赠送面积的权属,并要求附图,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篇三:房屋赠送面积

目前最常见的赠送面积的方式主要有8种:挑高设计加隔层、入户花园、露台、阳台、飘窗、阁楼、内庭院、地下室。

一.赠送面积往往是“一锤子买卖”

赠送的面积往往是不写入购房合同中的,当中存在着风险。但这同时也意味着赠送面积的部分不会为业主增添装修费与物管费。

二.赠送面积“风险承担”自己扛

1有些赠送面积属于公用面积, 开发商是无权赠送的,那这种赠送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譬如庭院、屋顶花园等,是属于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

2.未来“赠送面积”发生重大的安全隐患、事故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即使“赠送面积”写进合同的附加条款,也没有法律效力。所以说,一旦“赠送面积”出现任何事故以及产权纠纷,这一切的责任也都要由咱们购房者自己承担。

3.楼盘赠送的这种面积,在产权证当中是不包括也不承认的,将来购房者遇上投资、抵押、转让、继承、拆迁等情况,法律不会认可这些赠送面积,只承认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

三. 就是很钟情赠送面积的房子,怎么办呢 ?

小宁想说的是,咱们买房者在购房时还是要重点关注房屋的价格、质量、配套等情况,如果您真的很喜欢露台、飘窗的设计,也要仔细考察是否会受潮,窄小的空间是否方便装修方面等问题,还有一定要处理好赠送面积的权属,并要求附图,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哦! 易买房会员独家优惠中,易买房带您看房,帮您买房!一站式购房服务平台。是您首次置业、二次置业不二之选!

篇二:赠送面积的陷阱

随着楼市逐渐趋向理性,房企在产品上的竞争日渐激烈,开发商为加快推盘节奏,可谓策略百变、花样层出。如今,“赠送面积”这一销售手段,被众多西安房企运用到营销模式中,他们推出三房变四房、三房变五房、直接送面积等看似优惠力度较大的促销,来吸引购房者眼球。

但记者踩盘发现,所谓购房“赠送面积”,在实际交易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小区容积率被增加,建筑构造质量下降,户型设计更改等问题,那么,买房时有“赠送面积”到底划不划算呢?

“赠送面积” 市场受追捧

“在看房过程中,很多楼盘都有‘购房即赠送面积’的承诺,只不过赠送面积大小上有些差异,有的说赠送入户花园,有的说赠送地下室,也有赠送阳台的。”近期看房的小张,跑了很多楼盘,对于赠送面积的促销,他认为对购房者来说非常实惠。采访中,很多“准业主”与小张一样,对开发商的“赠送面积”表示欢迎,在他们看来,开发商赠送,置业者得实惠,可谓两全其美。

目前,赠送面积营销方式在西安楼市中,被开发商热捧。过推出具有诱惑力的优惠来吸引购房者出手,是当下除特价房外的另一有效营销策略。事实上,部分购房者的确是在赠送面积的促销刺激下才出手购买的。城南某开发商表示,通过一段时间的面积赠送,项目推盘速度比前期有所提高,同时售楼部来客量也相应增多,现在市场上采用此种营销策略的楼盘不少,各项目赠送面积方式不同,形式多种多样,比如:赠送花园、大露台、地下室、挑高空间??

但同时,也有很多购房者对开发商赠送面积这一做法存在很多疑问。他们表示,开发商赠送购房者些许面积是为了促销,但有些楼盘所谓的“赠送面积”太大,比如个别楼盘声称赠送面积达20%,令人难以相信。

“面积营销” 房企促销手段

开发商销售说辞中经常用到“一房变两房”、“二房变三房”、“赠送阳台花园”之类广告语,这被业界称为“面积营销”。在价格相等的楼盘中,拿到更大更多的居住空间,显然购房者更愿意。对于楼盘普遍促销手法,一些购房者表示可以接受。在城北欲购房的刘建波夫妇说:“我们准备购买城北面积为90㎡的房子,开发商赠送了10㎡,我们考虑将其装为书房,希望可以真正拿到这些实惠。”当然,也有不少购房者对此表示质疑。很多购房者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怎么可能赠送面积给购房者呢,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买房送面积只是开发

商的一种促销手段,说不清是“馅饼”还是“陷阱”。

有业内人士透露,实际上,如入户花园、阳台等房屋部分,本来应该计算一半面积,但开发商营销时通常会声称是“买一半,送一半”。按建设部发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阳台要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层高不足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只计算一半面积。因此,部分开发商推出的“赠送面积”,其实是他们给购房者的一个营销策略。

“免费面积” 购房者需谨慎

赠送面积一般位于阳台、入户花园等

购房合同如何体现半赠送面积

部分,绝大多购房合同中都不会将赠送面积这一项写入,当然产权证也很难体现出来。后期赠送面积如不能落实,或因为赠送面积出现质量隐患、产权纠纷,遇到抵押、继承、拆迁等情况时,法律就难以保障业主利益。比如,社区本来只能建50万平方米的楼盘,因为房子面积增加,社区最终建55万平方米楼盘,显然社区增加了5万平方米住宅。这样的话,绿化植被面积下降,公共场所使用面积下降,这显然会影响到了社区居住品质和规划的科学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所谓“买房送面积”,很多是被开发商将赠送面积部分的费用已经算进房价里。现实中,开发商承诺购房者的“赠送面积”,很多是边角空间,不容易装修,或者空气采光不好,难以利用,在实际使用中问题非常大。真正赠送面积,业内人士认为是在产权证上实际面积上收钱打折,比如产权证上100平方米的房子,开发商实际只收90平方米的房款。

据记者了解,对于这种促销手段,很多城市都出台了相应规范,明确禁止“赠送空间”。因此,购房者对于赠送面积等优惠,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出手。

篇三:关于赠送面积

关于赠送面积:

1、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通常不会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一旦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购房人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2、市场上不少入户花园是从公共走廊上划分而来的,倘若这一部分算入了建筑面积,买房者看似得到了实惠。但此部分如果算作公摊位置时,业主在交纳物管费时,面临重复交纳费用,即你已经交过的一部分公摊面积费用。此外,由于入户花园要计一半建筑面积,在规定面积内,大的入户花园必然造成室内空间变小。

3、利用“层高”作为赠送面积,是挑高房的主要卖点。但此类房源存在以下3个弊端:

1)、每个项目规划都有总限高网络超女,将房屋层高做大的同时,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建筑面积可能减少,开发商为保证项目总利润,销售单价往往很高。

2)、这种做法会使舒适度降低,入住者感觉到空间的压抑。房屋的层高一般都是3米,开发商“偷”来的夹层、跃层,层高不一定能达到国家规定的高度,因为他们报批的时候是平层,但是层高又是留来修夹层和跃层的,这样的层高肯定不会达标。3、安全系数也会降低,比如楼梯的倾斜高度相对会很高,较陡的楼梯不利于孕妇、小孩及老人攀爬。

4、通过设计飘窗来做赠送面积可以说是开发商最早的方法。其中飘窗有真飘窗和假飘窗的区别:开发商在设计图纸中和毛坯房交付时可能会有 “低台”搜狗,但客户装修时,这个“低台”可以打掉。由于现行建筑设计规范规定2.2米以下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为了层高不超过2.2米,开发商通常会做一个较低的平台,这称为低台凸窗(也就是真飘窗),这是最早的赠送面积办法。由于本身凸窗有2.2米的层高,加上打掉的那部分“低台”,凸窗部分的层高可达到2.3米甚至更高。

另一种做法是把带窗外墙向外推移,把窗台放到最低,做成大玻璃窗,这样在外立面上会凸出一部分。只要凸窗部分层高不超过2.2米,便可有效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

赠送的究竟是什么面积:

1、“偷面积”

所谓“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而是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一些既可以让业主利用,但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如阳台、入户花园的面积按50%计算;层高低于2.2米的空间也不计入销售面积等),以提高单位面积的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偷面积”实际是钻了“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的空子,减少了建筑的套内面积。这样一来,可以帮助开发商减少上缴税费,在楼盘营销时,更是可以将“偷”来的面积“赠”给买房者,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

2、违建面积

部分开发商的 “赠送面积”,是通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违法搭建起来的。具体操作手法是在建设项目通过规划验收后,再自行或通过购房者集体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改造。即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委托装修改造协议,由购房者委托其指定的关联装修装饰公司“免费”装修改造,一旦涉诉便金蝉脱壳,违规主体还是购房者,导致购房者“被违规”,使得房屋实际使用面积增大。

3、侵犯共有面积

开发商对部分特定住户购房者所赠送的面积,实际为业主共有面积。如常见的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根据《物权法》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等于是慷他人之慨,将原属于共用的部分许给一户独用。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涉嫌虚假宣传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只是相关部门长期以来对开发商“赠送面积”的宣传视而不见,进一步纵容了开发商。所获“面积”不牢靠

因开发商对所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因此不会也不可能写入《房地产证》。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所送的面积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像房地产证登记的面积一样,可以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更是无法得到保障。

损害他人利益

由于开发商加建了 “赠送面积”,总建筑面积增加,容积率相应提高,绿地比例减少,人口密度增加,各类公共设施使用率增加,使用寿命降低,业主整体的生活环境和品质都会有所降低。

又由于容积率与土地出让金的多少有关,调高容积率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规划变

更手续,部分“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未经调整容积率违建而来的面积,开发商提高了容积率却没有补交地价,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类似宣传应限制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既然不合法,为什么所有的购房者还趋之若鹜呢?原因很简单,反正是“赠送”的,有了总比没有好,不要白不要,这是几乎所有购房者共同的想法。因为一方面该面积表面上看是不计价的,另一方面“法不治众”,即便是违法搭建,估计也不会让业主整改。至于产权合法与否、容积率提高后的居住舒适度降低,一般很少有人予以关注,财政收入的流失更和业主无关。从这个角度来说,购房者自然愿意接受。

正是为了防止开发商 “偷面积赠送”,政府才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制度,对项目的规划设计予以审核、验收。所谓的“赠送”往往有名无实,涉嫌虚假宣传,应当予以明确禁止。比如成都今年就出台新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条例补充”,“高赠送空间”的楼盘被叫停。

事实上,开发商若要给购房者以实惠,应当合法建设并降低房价,让购房者真正获得低价合法的产权房屋。

赠送面积:

1.有部分“赠送面积”本身就是不能计入房屋的销售面积之内的,是不能计价销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阳台、露台、飘窗等这些地方本身就只能算半面积或不算面积,这部分面积本来就不应当计入建筑面积,应属购房人所有。

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又不会签入合同内,所以购房者还得做个心理准备:“赠送面积”到手后,有些可能是缩了水的;因为没有写进合同,没有与开发商理论的依据,所以得房率的多少,自己应好好计算。

3.“赠送面积”只有使用权,甚至连使用权都不合法,当然不会计入产权,因而也将不受法律保护,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没有人会关心你的“实得单价”“得房率”??,你的价值观将被完全颠覆,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4.对购房者来说,买“赠送面积”还存在一定的的风险。根据法规,立面是所有住户共有,即使要更改,也须得到管理部门的审批。所以交房以后能否把“赠送面积”变成房间,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缺乏法律的保障,说不好到时就变成违章建筑了。同时专家还指出,“赠送面积”没有计入产权,严格来说属于公共空间。按相关规定,如果把公共空间封起来就是搭建违章建筑,到时城管部门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就会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

5.“赠送面积”不计入地块规划容积率,会造成实际的建筑容积率提高。比如一个社区

的容积率为5.0,如果赠送空间达到40%,容积率将提高到7.0,导致小区的建筑密度增加,影响居住的舒适性。说简单一点你买的高品质楼盘建筑密度可能比拆迁安置房还高!

6.建筑密度增加,入住人口数量也会超过设计数量,同时水、电、气、电梯、排污、泊车位、公共交通等都将不堪重负!

7.“赠送面积”改变了合理的建筑形式,由于塑形的改变,这样的建筑很可能会造成不环保、不节能的情况。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势必会对整个建筑的结构、抗风、抗震性能、立面效果,以及城市形象带来负面的影响;同时造成内部设计不科学,不通风和材料的浪费,再加上有些“赠送面积”并不实用,居住的舒适性将大打折扣。

8.“赠送面积”不会产生报建费和税费,损害了政府的利益,同时变相抬高了房价,会让楼市产生虚假信息,误导市场管理。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目前房市中“赠送面积”的在售楼盘中几乎全部都存在“虚假”成分,不管得房率是110%还是170%,底线都不会是让购房者获得天上掉馅饼般的实惠,“赠送面积”不过是开发商宣传促销的诱饵和噱头,目的是开发商利用获得的不计入容积率的面积,降低了实际单位成本,并依托赠送面积提高销售价格。

有关专家特别提醒购房者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等已被分摊进了房价,购房者实际并非真正捡到便宜,买房仍要重点关注房屋价格、质量、配套等基本要素;二是,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能否真正达到购房者预想的使用目的难以确定;三是,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进而实现“一房变两房”、“两房变四房”的梦想,并非由开发商说了算,这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 由于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写入购房合同中,这意味着这一部分面积也不会为业主增添装修费与物管费。

然而,天上也不会白白掉下馅饼。

在房价高涨时期,面积小的户型难以满足业主的更多需要,出于促销的目的,有的开发商便利用业主的心理需求做文章,打出“买房送面积”、“一房变两房”的噱头,让购房者追涨出手。

此外,由于赠送面积多半不写入购房合同中,当中存在着不少风险。首先,有些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譬如庭院、屋顶花园等,该部分面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其次,未来“赠送面积”发生重大的安全隐患、事故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即使“赠送面积”写进合同的附加条款,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一旦“赠送面积”出现任何事故以及产权纠纷都得不到法律支持,一切责任也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最后,楼盘赠送的这种面积,产权证当中是不包括也不承认的,因此将来购房者遇上投资、抵押、转让、继承、拆迁等情况,法律不会认可这些赠送面积,只承认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

综上所述,购房者在买房时遇到这方面的赠送,还是不要轻易接受为好。如果你是从实用出发愿意接受开发商的赠送面积,也要处理好赠送面积的权属,并要求附图,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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