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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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打印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4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房产买卖合同打印

房产买卖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方(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受方(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房屋出售协议,以资共同守信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在,共一套,房屋的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 ㎡,房屋为住房、车库,包括水电户头、现有的固定实施和移动设施。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房产证上标明的面积为准。

第三条:房屋使用权性质:该房屋相应的使用权,所有权随着乙方给甲方转让费后一律归乙方所有,该房屋买卖转让后一定时期后按照有关规定,甲方配合乙方办好使用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起,所有房屋额购买金额全部由乙方承担,以后的房屋转让手续均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后,购置房屋升值后,甲方不得进行相关的后续追认款项的确定,乙方具有房屋的使用权,拥有权和处置权,甲方一律不得干涉。

第五条:付款方式:本次购房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房款,甲方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及有关资料交予乙方,不得拖延。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产权利转让之日起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所买房产时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协调人一份,本合同和购置的房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中发生异议的双方协调解决,解决不了的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本房屋时不存在转让纠纷,乙方负责全程办理,甲方只提供证件。

第十条:甲方收到乙方的转让费后,及时填写收款书面凭证,并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中间人: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购房合同是否由房管局打印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房管局)

房 地 产 买 卖 合 同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卖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丙方(中介):姓名: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志成花园2栋4梯603(房产证包含601,603)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房地产权证》(见附件)证书号码为。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肆拾陆万捌千元整,即468000元。其中两万元已作为定金提前支付。

乙方于 年月日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拾万元整,即人民币 元。之后双方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甲方将本合同涉及房产过户转让给乙方。

最后一期付款人民币拾万仟元整,乙方须在双方房地产转让手续完成后个月内将尾款付清,否则将当违约处理。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 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万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庆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七条 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 份。甲方(签

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交易所监证:监证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一致)

附件二 二0年月日

篇二:房管局购房协议

房 屋 买 卖 协 议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

房产合同人甲方 邓春树 与乙方 滕忠权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相互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出卖房屋的概况: 1、房屋座落位置:横峰县岑阳镇 ;2、建筑面积:;

3、层次、总层次 ; 4、户型 ;5、结构;

6、建筑年代年 ;7、房屋朝向 ;8原产权证号;

9、四至: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10、土地宗(地)号 ;11、房屋设计用途 住宿 ;12、土地使用取得方式及年限 。

二、房屋评估价:

三、房屋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屋成交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价格为 元整,大写元整。平均每平方米 元。房款要求在房屋成交后于2012年10 月 20 日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乙方房款付清后,甲方必须三日内将房屋按成交时的模样全部空出交付乙方使用(包括水电设施等)。

五、违约责任:

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 3天内 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百分之 一 的违约金。逾期 15 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百分之 一 的违约金。

七、上述出卖的房屋如有涉及共用、出典、抵押、交换或者其它产权纠纷概帖卖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四份用做过户手续的办理.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立契日期: 2012 年 10 月 17 日篇三:签购房合同注意事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

1、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购房合同打印)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2、

基本信息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在拟定的时间地点,购房者备齐所有凭证,与开发商或代理商正式签定购房合同。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4、

问题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则需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1问题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另外,项目是由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但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5、

当人们用半生甚至是一生的积蓄,花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且费尽心机进行装修后,这一巨额房产一旦遇到天灾人祸,怎样可以挽回损失?有资料表明:目前不知怎样投保住房及对住房投保险种不熟悉的占60%以上;自己主动投保的只占20%左右。这说明了解住房投保,以及选择相关险种就非常重要。

一、如果是贷款买房,可投保城镇居民贷款保险。该险种的保险责任是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及空中坠落物造成投保房屋损坏。保期自贷款次日零时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按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年保险费率为1‰。保险金额按购房合同的实际价值确定。另外,保险公司目前开办的住房保险还有住房抵押保证保险、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等。由于住房保险开办时间不长,因此在一些城市抵押保证保险还处于暂停阶段、但做为投保人还可选择其它贷款住房保险。

6、

随着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按揭圆了自己的住房梦,提高了本人与家庭的居住质量。但是,在借款人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专家发现,不少借款人常常会忽略一些原本应值得注意的问题与环节。在此专家向广大读者介绍,在办理贷款时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7、

房屋必须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按照有关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必须要经区级房屋质检站验收合格,才能允许住户居住。在查验此合格证件后,住户自己也要对房屋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凡竣工的工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即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一平即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要平整,不准堆积建材或杂物,以确保进出安全。要做到煤气表、电表(单元表)、水表三表到户。室内清扫干净,水池、水盆、粪桶、垃圾道、门窗、玻璃、管道清理干净,无污物,达到窗明地净,地漏、雨水等处无堵塞杂物。8、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2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3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篇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打印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 】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座】【单元】【层】 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属砖混结构,层高3m,建设层数地上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表二)。

。。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币) × 千 × 百 ×拾 × 万 × 千 × 百 × 拾 ×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 币) × 千 × 百 ×拾× 万 ×千× 百 × 拾 ×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千 百 拾 元整。

4.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注:按套计价见附件四补充协议第3条)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

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

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

(3)、 ×

(4)、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记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见附件四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以补充协议为准)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出卖人预售商品房住房或现售配套设施未全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收取买受人的购房款最多不超过其总额的90%,其余的10%待配套设施全部竣工经有买受人代表参加的验收并确认合格后,方予收取。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壹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万分之 贰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0.5%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贰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2009 年 5月 30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壹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

3、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壹种方式处理;

1. 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贰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有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贰(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第十条规化、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化部门批准的规化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