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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北滘购房合同能上小学吗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24  分类: 购房合同 手机版

篇一:2014年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南

2014年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指南

一、招生对象

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即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日期

1、北滘镇户籍生:5月24日(周六)

2、政策性借读生:5月25日(周日)

3、普通借读生:5月31日(周六)

时间: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

三、招生原则

1、北滘镇户籍儿童遵循属地管理、划区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

2、非北滘镇户籍儿童按照先安排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再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招收,额满即止。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一)北滘镇户籍生

1、中心小学:北滘社区居委会属下的跃进、南源居民小组户籍生;

2、城区小学:北滘社区居委会属下的济虹、福田、七坊、简岸居民小组、君兰居委以及顺江居委户籍生;

3、朝亮小学:三洪奇居委、槎涌居委、黄龙村委户籍生;

4、坤洲小学:碧江居委会属下的坤洲股份社、都宁股份社,碧桂园居委户籍生(特指陈村水道以西部分);

5、碧江小学:碧江居委、碧桂园居委户籍生(特指陈村水道以西部分);

6、三桂小学:三桂村委、碧桂园居委户籍生(特指陈村水道以东部分)

7、西海小学:西海村委、桃村村委

8、其他公办小学招收各自村、居的户籍适龄儿童(上僚村委会、水口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工作由乐从镇教育局安排)。

(二)政策性借读生

1、朝亮小学:三洪奇居委、槎涌居委、黄龙村委、顺江居委;

2、林头小学:林头居委、君兰居委、深业城及广厦花园社保生;

3、高村小学:高村村委、北滘社区居委;

4、碧江小学:碧江居委、碧桂园居委(特指陈村水道以西部分);

5、坤洲小学:碧江居委会属下的坤洲股份社、都宁股份社,碧桂园居委(特指陈村水道以西部分);

6、三桂小学:三桂村委、碧桂园居委(特指陈村水道以东部分,番禺房产除外);

7、马龙小学:马龙村委、上僚村委、水口村委;

8、广教小学:广教村委、广厦花园和深业城房产生;

9、西海小学:西海村委、桃村村委

10、其他公办小学招收居住在各自村、居委会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房产生要求是其父母房产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社保生要求是其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区(顺德)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

(三)普通借读生

普通借读生可跨区域申请除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外的11所公办小学。

(四)中心小学、城区小学

对招生范围户籍生招生完毕后,中心小学、城区小学若有剩余学位,则优先招收户籍在北滘镇,其父母在北滘社区居委会和君兰居委会属下范围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住宅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抽签确定,额满即止。在上述情况下如还有剩余学位,则可招收其父母在北滘社区居委会和君兰居委会的属下范围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住宅的非北滘户籍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抽签方式确定,额满即止。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必须携带儿童本人亲自到所属小学报名。

2、禁止在本镇内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该名儿童的报读资格。

3、报名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

(2)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凭接种证到北滘医院防保科查验并开具证明);

此外,非北滘户籍的申请人还要带:

(3)《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或《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可到各公办小学门卫室领取】

(4)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

(5)家长或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

(6)《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查验证明》【由现居住地的社区行政服务站出具】;

(7)《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列出的各类别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注意:政策性借读生中第14类“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证明(可同时作为同一区内连续5年居住证明材料使用)”。到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北滘办事处打印相关证明并盖章。】

备注: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由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亲笔签名。

附件一:《北

附件二:《北

附件三:

附件四:《北

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 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 滘镇2014年小学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北滘镇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北

篇二: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

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

招 生 办 法

为规范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参照《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山市顺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北滘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需入读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非北滘户籍儿童,包括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二、招生原则

在当年完成招收北滘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北滘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先安排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再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招收要求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的非北滘户籍借读生,额满即止。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界定

(一)政策性借读生。参照《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政策性借读生:

1.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

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 本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3.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

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5、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顺德北滘购房合同能上小学吗)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

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6. 本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包括持《特聘工作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

7. 在本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8.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9. 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0. 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1. 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

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2.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镇定居的华侨适龄子女。

13.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4. 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5. 父母一方有本镇常住户口的适龄子女。

16. 按照《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二)普通借读生:不符合以上条件,并在我镇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属普通借读生。

四、招生办法

(一)北滘中心小学、北滘城区小学继续按照《关于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城区中学招生问题的批复》(北府复[2011]3号)文件办法进行招生。具体如下:

对招生范围户籍生招生完毕后,上述两所学校若有剩余学位,则优先招收户籍在北滘镇,其父母在镇面拥有不低于 60 平方米住宅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抽签确定,额满即止。

在上述情况下如还有剩余学位,则招收非北滘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父母在镇面拥有不低于 60 平方米住宅的适龄儿童, 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抽签方式确定,额满即止。

(二)除北滘中心小学、北滘城区小学以外,其余11所公办小学按照以下办法招生:

对于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优先招收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各项条件相同的,抽签决定,额满为止。对于抽签

后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充足的前提下,由镇教育局根据申请人填报志愿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完毕后,北滘镇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招收普通借读生,如果尚有剩余学位,则由镇教育局组织普通借读生招生工作。

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普通借读生,按《普通借读生家长计分项目及分值表》所列计分项目进行量化计分。计分完毕,根据积分排名、学位数、入学志愿填报等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儿童入读。对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参看借读生居住地所属学区学位,以就近为原则进行安排。若仍未能解决,抽签决定,额满即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学区划分参照北滘镇户籍生学区划分办法,由镇教育局发出年度招生通知时一并公布。

(四)每名合资格适龄儿童仅能到一所学校进行登记报名,一旦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该名儿童在本镇的报名资格。

五、招生流程

1、家长或监护人可到任一所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北滘镇公办小

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或《普通借读生家长计分项目及分值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带儿童本人及报名材料到志愿学校(仅限一所)登记报名,过期不再受理。教育局、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家长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重复报名的,取消入学申请。

2、镇教育局、学校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程序安排录取,安排完

毕后,把安排结果在各小学门口公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安排到学位的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于指定日期凭《入学申请表》及身份证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4、北滘镇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招收普通借读生。如果尚

有剩余学位,则由镇教育局、学校按照普通借读生招生程序安排录取,并把安排结果在各小学门口公示,同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5、安排到学位的普通借读生家长须凭《入学申请表》及身份证于

指定日期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6、学位确认完毕,部分学校若有空余学位,教育局将在未录取的

学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六、报名材料

1、《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或《北滘

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

3、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4、儿童的广东省免疫接种证;

5、《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查验证明》(由现居住地的社区行政服务

站出具);

6、家长或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

7、《政策性借读生类别、证明材料一览表》、《普通借读生家长

计分项目及分值表》列出的各类别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由申请人注明“此复原件与原件相符”,并亲笔签名。

七、其他说明

篇三: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招生办法

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

招 生 办 法

为规范公办小学一年级非北滘户籍借读生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参照《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山市顺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以及《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北滘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需入读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非北滘户籍儿童,包括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

二、招生原则

在当年完成招收北滘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北滘教育局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情况,按照先安排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再安排普通借读生的原则,招收要求进入公办小学就读的非北滘户籍借读生,额满即止。上级部门如有文件规定享受户籍人口入学待遇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界定

(一)政策性借读生。参照《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政策性借读生:

1.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 本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3. 本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5、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6. 本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包括持《特聘工作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

7. 在本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8.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本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9. 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0. 在本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1. 在本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2.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本镇定居的华侨适龄子女。

13.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本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4. 在佛山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5. 父母一方有本镇常住户口的适龄子女。

16. 按照《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二)普通借读生:不符合以上条件,并在我镇居住1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属普通借读生。

四、招生办法

(一)北滘中心小学、北滘城区小学按照《北滘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小学、承德小学(现城区小学)、君兰中学(现城区中学)招生方案的批复》(北府复[2014]3号)文件办法进行招生。具体如下:

除户籍生外,若学校有剩余学位,则优先招收户籍在北滘镇,其父母在北滘居委会、君兰居委会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住宅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抽签方式确定,额满即止。如还有剩余学位,则招收非北滘户籍且父母在北滘居委会、君兰居委会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住宅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抽签方式确定,额满即止。

(二)除北滘中心小学、北滘城区小学以外,其余11所公办小学按照以下办法招生:

对于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优先招收居住地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各项条件相同的,抽签决定,额满为止。对于抽签后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在学位充足的前提下,由镇教育局根据申请人填报志愿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政策性借读生招生完毕后,北滘镇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招收普通借读生,如果尚有剩余学位,则由镇教育局组织普通借读生招生工作。

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普通借读生,按《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所列计分项目进行量化计分。计分完毕,根据积分排名、学位数、入学志愿填报等在全镇范围内统筹安排儿童入读。对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参看借读生居住地所属学区学位,以就近为原则进行安排。若仍未能解决,抽签决定,额满即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学区划分参照北滘镇户籍生学区划分办法,由镇教育局发出年度招生通知时一并公布。

(四)每名合资格适龄儿童仅能到一所学校进行登记报名,一旦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该名儿童在本镇的报名资格。

五、招生流程

1、家长或监护人可到任一所公办小学门卫室索取《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或《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带儿童本人及报名材料到志愿学校(仅限一所)登记报名,过期不再受理。教育局、学校及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家长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重复报名的,取消入学申请。

2、镇教育局、学校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招生程序安排录取,安排完毕后,把安排结果在各小学门口公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安排到学位的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于指定日期凭《入学申请表》及身份证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4、北滘镇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是否招收普通借读生。如果尚有剩余学位,则由镇教育局、学校按照普通借读生招生程序安排录取,并把安排结果在各小学门口公示,同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5、安排到学位的普通借读生家长须凭《入学申请表》及身份证于指定日期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

6、学位确认完毕,部分学校若有空余学位,教育局将在未录取的学生中根据积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六、报名材料

1、《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表》或《北滘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2、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

3、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报读儿童页);

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凭接种证到北滘医院防保科查验并开具证明);

5、《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查验证明》(由现居住地的社区行政服务站出具);

6、家长或监护人暂住地的居住证;

7、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由申请人注明“此复原件与原件相符”,并亲笔签名。

七、其他说明

1、严禁一表多投、重复报名的情况,一经发现,取消该名儿童在本镇的报读资格。

2、各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招生简章。

八、本办法自2014年5月开始实施,并由北滘镇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政策性借读生类别、证明材料一览表

北滘镇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