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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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集体合同争议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9  分类: 集体合同 手机版

篇一:集体合同出现争议如何解决?

和劳动合同争议类似,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如果因集体合同发生争议,除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以外,也同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集体合同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如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工会可以依法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集体合同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点,在《劳动法》中有更详细的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二:劳动法名词解释和问答题答1

劳动法名词解释和问答题答案

名词解释

1、国际劳工标准:狭义上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

2、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3、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4、劳动法学体系:是指在劳动法体系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性概括和综合分析所形成的体系。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6、经济性罢工:是劳动关系双方冲突激烈化时由工会组织工人集体停止工作所采取的一种对抗行动。

7、参与权:又称职工参与、劳动参与,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8、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是指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的要求,劳动者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基本劳动义务。

9、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10、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11、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2、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3、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14、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15、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16、劳动法律关系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17、定期轮换工:亦称农民轮换工,是指从农村招用的不转户口、不改变农民身份,定期轮换做工务农的劳动合同制工人。

18、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9、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

20、竞业避止:也称竞业限制、竞业避让,是指雇主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雇员不得从事对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21、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2、就业保障:又称就业促进,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23、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24、失业登记:是指对城镇人口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而暂时尚未就业的人员进行登记。

25、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26、就业训练中心:是指在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管理指导的就业训练实体。

27、下岗职工:是指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社会上没有再就业,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8、工资:又称薪金、薪水,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9、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30、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资的形式。

31、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效的职工的一种奖励。

32、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

名词解释集体合同争议

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33、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34、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特殊时间内或者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35、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法律规定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由自己自行支配的时间。

36、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37、职业安全法律保障: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

38、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39、女职工:是指一切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女性劳动者,包括从事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妇女。

40、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指针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及其各自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对他们的特殊权益的法律保障。

41、职业纪律:又称为劳动纪律,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

42、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因遭遇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而处于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使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43、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等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44、养老保险:又称年金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或病残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5、失业保险:我国过去称待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在法定期间内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6、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7、疾病保险:又称“病伤保险”、“健康保险”,是指劳动者及其供养的亲属由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在医疗和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8、职工福利:又称职业福利、集体福利、职工生活福利等,是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职工及其家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49、职工集体福利:是指为满足职工集体生活需要或职工共同的生活需要而设置、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和福利性服务。

篇三:劳动关系学_名词解释_简答题

三、名词解释题

劳动关系学

集体协议制度①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②建立了平等协商谈

判机制③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④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⑤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33.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①由三方代表组成常设机构②采取劳动大会形式③成立三方专业委员会④设立三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⑤设立综合性的三方联系制度 29.劳资合作具有哪些特征?118

企业组织经营的整体责任属于资方和劳方共同承担;资方合作需借助员26.管理模式:作为指导原则,是雇主对待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27.工会性:工会参加劳工运动并利用这种力量的程度

28.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还包括生效仲裁决定执行的事项 26.劳动关系的主体P8---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又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 27.雇主P10—

也成“管理方”或资方,是指雇佣他人为其工作,并需支付劳动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28.劳动争议P407—

指劳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解雇及其他待遇等条件的主张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26.劳动关系中的力量—雇员的力量和雇主的力量。

27.我国雇主88---1、雇主是经营者2、鼓足所属的单位是企业3、雇主范围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

28.举证责任435—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26.劳资合作: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27.工会的组织结构: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体制、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

28.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的裁决的活动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29.简述劳动关系的特性。

①个别性与集体性②平等性与隶属性③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30.简述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

①员工持股计划②质量圈③共同磋商④工人董事⑤工作理事会⑥建议方案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1.简述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

当工人遇生育、疾病、灾难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急需用款时,雇主应提前发放即将给付的工资 32.简述集体协议的意义。

工参与才能实现;劳资双方将对抗相对力量,转化为组织的总力量;劳资合作所带来的成果应公平分享。

30.简要回答工会的职能分类。135 工联工会 福利工会 政治工会 32.我国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中关于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有哪些?372

33.简要回答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379

1、缓解劳资矛盾,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确立工会地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29.简述合作的含义及根源。

合作的含义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合作的根源“被迫”(是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果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和“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对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

30.独裁/剥削管理模式有哪些特征? 强制性、专断性、独裁性、有限的忠诚性

31.在我国《劳动法》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哪些主要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2.集体协议中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内容有哪些? 33.为什么说三方协商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

①三方性原则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结构中。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由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国际劳工局组成。除以上三个主要机构外,国际劳工组织还设有许多产业性、专门性和区域性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除财务委员会等个别委员会外,其组织机构与国际劳工大会及理事会一样,均实行三方性原则②三方性原则体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议事规则中。国际劳工组织在举行大会、理事会和各种委员会时,要求会员国尽可能地派遣完整的由三方组成的代表团。国际劳工组织的这种三方性原则在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中的实施,体现了对于劳动关系的当事各方的尊重和谋求通过协商讨论达到共识的的愿望③有关三方性原则规定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三方协商”作为处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原则,是由三方性组织或三方性机构具体实施,并有国际劳工组织首倡和竭力推行。附:三方协商发端与19世纪末,至20世纪20年代初步形

成为一种制度。发端的直接动因是国际劳动立法运动的兴起。1919年成条款:即谈判双方自主协商订立的条款。约定条款一经写入协议,具有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劳资关系领域三方协商机制正式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劳工大会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 29.简要回答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P110—

员工持股计划、质量圈、共同磋商、工人董事、工作理事会、建议方案。 30.简要回答工会的内涵。P128 31.简要回答劳动法的主要功能。P173

三个主要功能:1、保护劳动关系双方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2、解决纠纷;3、确定基本劳动标准,如最与法定条款同等的法律效力

34.试述我国集体谈判协商准备阶段,职工和工会方协商代表需要注意的问题。278

1、熟悉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制度2、充分掌握参与集体协商所必需的信息和资料3、拟定集体协商议题4、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5、共同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35.试述我国国家级三方协商机制的主要职责任务。400 低工资、最低就业年龄等。

32.我国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中规定的集体协议的订立原则有哪些?P369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33.简要回答三方协商机制的特点。P378—

1、主体独立2、权利平等3、民主协商4、充分合作5定期协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4.试述在我国集体谈判的进程中应做好哪几方面的工作?P278 协商准备;确定协商代表;协商程序;策略;技巧。

35.试述三方协商机制的内涵及我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含义。P376 401

内含:1、三方机制是专门为协调劳动关系而建立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2、三防机制的宗旨是通过三方合作,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和制度,促进全社会劳动关系的稳定,保障雇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达到稳定社会、发展经济的目的。3、三防机制中三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在相互理解、相互合作基础上,进行对话、协调和谈判。4、三方机制各自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维护各自代表的主体的利益,因此协商的过程实际上是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和平衡。5、三方机制处理的事物都是当前在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务。

我国的含义:由政府部门行政部门、工会和雇主代表三方共同组成。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4.试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当劳动行为及其救济。

①实行差别待遇。劳动者不因为参加工会活动而受到不公正对待②拒绝集体谈判。确立了企业和工会的集体谈判义务,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集体谈判义务时的法律责任③控制干涉工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控制或干涉工会组织的成立,不得妨碍工会的活动,控制干涉工会是雇主的不当劳动行为之一。

①行政救济。不当劳动行为的救济机构一般为劳动委员会,劳动委员会发现雇主存在不当劳动行为,可以发布命令要求其立即停止。劳动委员会的命令应在法庭登记,如果雇主不执行,可被处以藐视法庭罪②民事救济。劳动委员可以基于民法“全面救济”理论,采用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多种保护措施,对不当劳动行为进行全面救济。 35.试述我国集体协议的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集体协议中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内容):即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谈判签订的条款,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它直接来源于法规和政策,在集体协议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是集体协议中最重要的一类条款。约定

34.试述诚信谈判责任内容及其在我国劳动立法中的体现。

内容:①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②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立场和理由③任何—方不得隐匿、扣留和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④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或者做出简单毫无意义的让步之举,破坏谈判进程,通常被称为“表面谈判”战略⑤雇主不得绕开工会直接向会员允诺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协商代表应履行的职责①参加集体协商②接受本方人员质询,及时向本方人员公布协商情况并征求意见③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④代表本方参加集体协商争议的处理⑤监督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履行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5.试述集体协议的变更。

是指因订立集体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①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只是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汇总 名词解释

1. 我国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 实现劳动过程中 与用人单位 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 劳动关系主体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 劳动关系主体 使用者,即拥 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 雇主(用人单位) 。劳动者称劳动主体, 用人单位称用人 主体。

3. 雇员是指在企业组织中, 雇员 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 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 工作者。雇员也可称之为员工、劳动 者,包括从事体力和智力劳动而获取工资或报酬 的工作 者。

4. 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 雇员团体 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 织,包括工会和 类似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 和专门的职业 协会 P10 5. 雇主 雇主也称用人单位, 指一个组织中, 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 有目的的活动, 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 人.

6. 雇主组织的含义 雇主组织的含义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 旨在代表、 23. 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维护雇 主利益, 并 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 的团体组织。

7.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 作有关 的 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 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 业 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 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 发展 P107

8. 劳资合作 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 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9. 工会的内涵 工会的内涵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 主要通过集体谈判务, 由于权 劳动合同 的内容 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的,一方的权利即为24. 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 劳动合同变更 致,对劳动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具体包括工作 内容、工作地点、工资福利 的变更等

25. 劳动合同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 双方或单 方提前终止劳动 合同效力, 解除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 法律行为

26. 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工会和资方确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交涉过 对方的义务,因此 劳动合同往往从 义 务方面表述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方式 代表雇员在工 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10. 标准工作日 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 者从事工作或劳动 的时间。我国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

11.缩短工作日 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 缩短工作日 日。 我国缩短工作日 情况有: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 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夜班工作;哺乳期 工作的女 职工。 12.不定时工作日 不定时工作日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 使用于 不定时工作日 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 者。 (需履行审批手续)

13.综合计算工作日 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 分别 综合计算工作日 采取以周、 月、 季、 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 的一种工时形式。 一般使用于从事受自然条 件或技术条件 限制的劳动。 (需履行审批手续)

14.弹性工作时间 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 每周的总工 弹性工作时间 作时间不变, 每 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 以调节。

15.计件工作时间 计件工作时间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 计件工作时间 作时间。

16. 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间,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 加班加点 加点 律定的标准工 作时间。 17. 最低工资 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 的前提下, 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 最低劳动报酬。 18. 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概念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 变更和 终止劳动权利 和义务的协议, 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 单位成员,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 指挥、 监督下提供有 偿劳动的协议。

19.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

2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止日期

21.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指正常工作时间少于可比性全日制正常工 作时数的就业; 在我国, 指以小时计酬、 劳动者在同一用 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5 小时, 累 计每周工作时 间不超过 30 小时的用工形式

22. 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劳动法 律、法规,不具 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 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受法律保护。

程, 它是雇员以公会这 种团体形式所进行的交涉。在我国 现行法规文件中,通常将“集体谈判”表述为“集体协 商、平等协商”。集体协商是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 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 进行商谈的行为。 集体谈判 的目的是签订集体协议, 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解决 工 作场所所共同关注的问题

27. 原则 即政策、预测、准备、陈述。在协商过程中, 不仅应坚守本方的基本政策和主张, 同时又能预测对方可 能作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不仅对协商资料准 备充 分,而且能够陈述自己的立场和基本主张

28. 不当劳动行为 不当劳动行为又称为不公正劳动行为或不公正劳动措 施, 是指工会在组 建过程之中或组建之后,任何一方采取 不法手段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

29. 诚信谈判责任 诚信谈判责任是指工会一旦获得承认, 赢得选举, 无论 2 工人是否签字, 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 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务

30. .集体协议 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 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 集体协议 雇主或 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 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31. 三方协商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 三方协商机制 、雇主 商机制 和工 人之间, 就制定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 交往和活动。即由政府、雇主组 织和工会通过一定的组织 机构和运作机构共同处理所有涉及劳动关系的问题。

34. 劳动争议 也称劳资争议,是指劳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 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解 雇及其他待遇等工作条件的 主张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P407

35.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 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 的劳动争议, 在查明事实, 分清 是非、 明确责任的基础上,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 同, 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 推动双方互谅互让, 达成协议, 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 35.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之间发生 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 责任的基础上,依法做出的裁决的活动

36. 劳动仲裁回避制度 劳动仲裁回避制度指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仲裁员 及其他有 关人员, 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 审理和裁决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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