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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集体合同办理电话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0  分类: 集体合同 手机版

篇一:03. 浦东新区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目录

目 录

问答篇

集体协商问答………………………………………………………………… 1

操作流程篇

1、集体协商流程图 ………………………………………………………… 6

2、集体协商的程序和操作流程详解 ……………………………………… 7

参考文本篇

1、集体协商建议书 ………………………………………………………… 11

2、集体协商建议书复函 …………………………………………………… 13

3、企业集体合同 …………………………………………………………… 14

4、企业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 22

5、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 26

6、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 ……………………………………………… 31

7、区域(行业)性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 34

8、区域(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 37

送审材料篇

1、企业集体合同/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送审表 …………………… 41

2、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送审表 ………………………………………… 42

3、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送审表 ……… 43

4、区域(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送审表 …………………………… 44

5、集体协商代表基本情况表 ……………………………………………… 45

6、职代会(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 46

7、集体协商过程说明 ……………………………………………………… 47

8、认可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企业名单 ……………………………… 48

9、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企业方代表授权委托书 …………………… 49

10、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职工方代表选派证明……………………… 50

11、企业认可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确认书…………………………… 51

12、授权委托书(首席代表)……………………………………………… 52

13、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 53

政策法规篇

1、《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 54

2、《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 64

3、浦东新区两办转发《关于本区全面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 69

本手册电子版下载网址:

1、上海浦东网站

网址:http://

路径:首页 / 政务 / 办事大厅 / 企业服务(劳动保障)

2、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网站

网址:http://

路径:首页 / 下载服务

篇二:上海浦东新区公司注册地址怎么变更

上海浦东新区公司注册地址怎么变更

公司的注册地址在是公司注册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很多公司想要变更公司注册,但是对其流程又不是非常清楚。那么上海浦东新区公司注册地址 变更的流程是什么呢?

上海浦东新区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

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

篇三:04. 浦东新区集体协商机制建设指导手册正文

集体协商问答

一、什么是集体协商?

答:集体协商,是指企业职工方与企业方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活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签订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内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二、集体协商应遵循哪些规定?

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为什么要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工资集体协议)? 答: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实质是企业职工方与企业方就工资专门订立的集体合同。工资问题是劳动关系的核心内容,就工资进行集体协商有利于形成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则为一年。市场经济变化日新月异,企业方与职工方很难对长期经济形势和企业效益作出准确的预测,在集体合同中很难对如工资年度增长幅度等细节内容作约定,故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更为适合。

四、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如何衔接?

浦东新区集体合同办理电话

答:举例而言:一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后订立了期限为2010年1月1日

至2012年12月31日的集体合同,并将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作为附件。2010年底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即将到期,双方协商代表可单就工资进行专项集体协商,订立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11年底亦然。2012年底再进行新一轮的集体协商。

五、集体协商的步骤? 答:1、一方提出协商建议;

2、对方15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3、双方确定协商代表、协商时间、地点、内容; 4、双方协商代表召开协商会议讨论达成一致; 5、制作集体协商合同文本草案; 6、双方首席代表确认签字; 7、职代会讨论通过;

8、双方在正式文本上盖章、签字; 9、企业方10日内报送区人保局备案;

10、区人保局15日内不提出异议的,相关合同生效; 11、双方以公告等形式将生效的合同文本向全体人员公布。 六、集体协商建议有何要求?

答:企业方与职工方都可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建议,一般由工会向行政方发协商建议书。在建议书中可以提议协商代表人数、协商时间、地点、内容。

七、对集体协商建议书应如何回应?

答:一方在收到对方发出的协商建议书后,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集体协商。在答复书中可对协商时间、地点、内容进行确认。

八、集体协商代表如何产生?

答: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的代表由工会选派,企业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员担任。双方代表人数协商确定,每方人数不得少于3人,企业方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

协商双方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担任。企业首席代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九、尚未建立工会企业可否开展集体协商?

答: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也可以开展集体协商,但有如下注意点:1、集体协商建议一般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向企业方提出;企业方提出的,既可以向本企业职工,也可以向上级工会提出。2、职工方协商代表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协商代表民主推荐产生。

十、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如何开展?

答: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一般以本区域(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的最低幅度为主要内容。职工方代表由本区域(行业)工会选派,企业方代表由本区域(行业)内企业民主推荐产生。

十一、集体协商会议前的准备工作?

答: 双方应在协商前,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准备,并各自提出集体协商的方案。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要求,在协商前,为对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数据。

十二、集体协商会议的成果如何体现?

答: 经过集体协商,双方将达成一致的意见形成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应签字确认。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合同草案还应取得本区域(行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认可。

十三、集体协商中的争议如何处理?

答:一方提出集体协商书面建议,另一方拒绝协商或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可向上级工会或者企业代表组织书面报告相关情况,上级工会或者企业代表组织应及时介入,对协商不成的原因做出合理性判断,帮助协商双方调整协商意见,促成双方继续协商。

十四、何种情况可申请行政部门介入协调?

答:经上级工会或者企业代表组织推动协商仍未达成一致的,双方均可向街镇劳动行政部门直至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协调。相关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介入调处,必要时可会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等有关各方共同处理。

十五、集体协商合同草案审议通过的条件?

答:合同草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合同草案方获通过。审议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应在集体协议文本上签字,加盖企业行政和工会章。

十六、集体协商合同文本生效的条件?

答:按照相关规定,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经职代会(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企业方应在10日内送区人保局备案。区人保局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双方应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十七、送审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表中编号为“送审材料篇” 序号)

十八、区人保局受理点?

答: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L8窗口,联系人:郭老师,电话:68542222-81011,邮编:2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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