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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基层安全培训计划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17  分类: 培训计划 手机版

篇一: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思想,认

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真正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落到实处,从根本上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矿井抗灾能力,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全矿职工干部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和岗位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是煤矿企业长期不间断的法定职责。矿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队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班(组)长和特种岗位作业人员,除参加本矿全员培训外,还必须定期参加不同级别安全培训机构的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 培训内容

安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对不同层次的培训对

象,制定或选用不同的培训内容。

1. 矿培训中心制定或选用队级以上管理人员培

训教材时,要重点突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管理、职工队伍建设、企业文化等内容。

2. 班(组)长(安监员、调度员)一级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重点突出安全理念、现场安全管理。灾害(事故)预防预报和抢救处理方法、班(组)建设等。

3. 特种作业人员以煤矿《三大规程》、安全意识、安全操作知识、隐患(故障)排除等内容为主。

4. 一般职工以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瓦斯、煤尘、顶板、水、火五大自然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增强自保互保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等内容为主。

三、 组织实施

按公司规定设立安全培训中心。在矿长的领导下,培训中心由安全副矿长分管,培训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全矿职工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培训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建立一人一档电子档案)、持证上岗等工作,培训工作还需有安监、技术、通风、调度、机电、等职能部门协助。

四、 培训方式

结合我矿各方面的实际条件以及职工文化水平的差异,我们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

1. 利用节假日或停工(产)时间,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脱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聘请四级以上培训机构专职教师授课,并进行考核。

2.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针对难于集中全矿人员的实际,我们采取:

①、 充分利用班前会以队为单位轮流培训;

②、 班中有针对性抽查提问;

③、 班后每旬组织一次观碟安全教育;

④、 定期开展有奖安全知识和技术比武竞赛活动; ⑤、 利用板报和广播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学习; ⑥、 根据本月培训内容月底进行统一考试。

3. 对学历不达中专水平的半数带班长和全体科、队长,年内进行中专学历提升教育;对现有中专学历的科、队长,年内进行大专学历提升教育,逐步提高中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文化和业务水平。

4. 带班长以上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格证培训,根据实际需要和资格证有效期限,及时委派有关人员去指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或复训。

5. 对新上岗和转换岗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强制性的脱产培训,在其基本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6. 每月定期对科队长、带班长及各职能部门科员进行不少于8课时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学习,月底考核,以达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意识和综合管理水平之目的。

五、 培训安排

1. 全员安全培训由本矿培训中心组织,各职能科室协助,培训时间服从县局具体安排;培训教材由市局培训科统一发放;授课教师和培训课程由市煤炭培训中心安排。

2. 日常安全培训由本矿培训中心和各队共同组

织,由培训中心负责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为全年班前会和一切可利用的空余时间,培训教材选用国家安监总局《培训大纲》要求的有关资料、《煤矿安全规程》

和本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带班长以上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培训以及学历提升教育,根据本矿工作需要和个人资格证有效期限及市级以上培训部门和提升学历院校的安排,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培训或给办理报名、考试、入学等手续。

4. 针对职工流动性较大的现状,我们对新进矿和转换岗职工随时开设脱产培训班,培训时间新工人不少于72课时、转换岗人员不少于36课时。

5. 每周二19时30分定为科、队长培训学习日期;每周五19时30分定为带班长和职能部门科员培训学习日期,教材选定和组织由培训中心负责,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课时,每月一小结,每季一总结。

六、 培训要求

1. 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基层队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责成专人负责,配合培训中心组织好各种形式的每次培训,确保培训学习有序进行。

2. 无论参加各层次各种形式的学员,都要端正培训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发扬刻苦学习—学习—再学习的精神,努力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达到

篇二:煤矿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公司各科室、中心、建峰项目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真正把“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落到实处,结合我矿实际,并根据90万吨矿井“三项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持证上岗的原则,搞好各项岗位人员外出培训工作安排以及日常各项培训任务,切实保证人员配备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等综合素质,提升矿井抗灾能力,为我矿联合试运转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奠定人才基础,为2014年的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现针对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矿特种作业人员、特有工种、班组长、矿领导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是煤矿企业长期不间断的法定职责。矿级领导和各职能科(室)、队,安全生产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及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参加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安全培训,定期参加不同

级别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资格培复训,并持证上岗。培训严格执行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1.A、B类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预先发现、分析、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各类事故,避免各种损失,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2.特殊(有)作业人员及班组长是从事安全生产的第一执行者,是井下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第一知情者,加强特殊工种和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识灾避灾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三违事故(转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 草 范文网:煤矿基层安全培训计划)的发生。

二、培训内容

1.安全培训要理论联系实际,对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制定或选用不同的培训内容。

(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 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三大规程及岗位对标培训;

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现场确认法;

六个标准及质量标准化培训;

工伤保险知识。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

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4) 职业病防治

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5) 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

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创伤急救知识;

防治水知识及防治水应急演练;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6) 现场参观与基本技能训练

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急救疏散训练;

自救器的使用与创伤急救训练。

2.再培训内容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再培训。其内容包括:

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

有关煤矿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学时安排

(1)新工人的培训时间,井工煤矿应不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学时应符合《新工人培训学时安排表》的规定。

(2)全员再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4学时。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培训(再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

按公司规定设立安全教育科。在矿长的领导下,教育科由安全副矿长分管,教育科科长全面负责全矿职工干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日常培训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建立一人一档电子档案)、持证上岗等工作,培训工作还需有安监、技术、通风、调度、机电、等职能部门协助。

(一)、培训方式

结合我矿各方面的实际条件以及职工文化水平的差

篇三:煤矿安全培训计划2014

二〇一四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横峰县铺前镇银英煤矿

二〇一四年二月

横峰县铺前镇银英煤矿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矿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开展职工日常安全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矿的实际,编制了二○一四年度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履行主体企业安全培训的义务,以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为核心,以提高企业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管理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强化安全培训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和监督日常化,积极探索和交流培训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努力杜绝“三违”行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从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对象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本矿职工、以及其他所有本矿从业人员。

四、具体培训计划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复训计划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计划

(三)、新工人培训 1、培训要求

(1)新入矿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培训计划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4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讲解,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煤矿工人文化水平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2、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2)煤矿安全管理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工伤保险知识。 (3)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和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其他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爆破安全基本知识及本矿井常见爆破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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