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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情况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2-03  分类: 情况报告 手机版

篇一:某单位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方案

某单位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县党委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两规定一办法”,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干部住房管理,清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做到“无多占、零违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清退规定

(一)清退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二)清退范围

1。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2。违反政策规定参加集资建房的;

3。违反《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22号)和《关于严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纪律的通知》(桂纪发〔2010〕27号)等文件规定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的;

4。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多购房未按自治区有关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存在问题清理整改规定整改的;

5。违反政策规定占用单位公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清退原则

干部职工家庭(指夫妻,下同)有违反政策规定购买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参加集资建房、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或违反政策规定占用公有住房的,必须清退。

1。干部职工家庭已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下同)超过一套的,必须清退。夫妻婚前符合政策规定分别购买的,不属于清退范围;

2。干部职工家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后,不得再参加集资建房,已参加的必须清退;

3。干部职工家庭购买的房改住房面积已达标的,不得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房,已购买的必须清退;

4。干部职工家庭参加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多购房未按自治区有关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存在问题清理整改规定整改的,必须清退;

5。干部职工家庭已购买有住房的,必须退出租住或占用的公有住房。干部异地调动,在新工作城市无住房的,可以按政策规定租住公有住房。

(四)清退方式

清退对象凡占有属于清退范围住房的,必须退回住房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或建设单位已撤销的退交其上级主管单位。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含二层单位、内设股室、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下同)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清退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4年6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住房政策规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清退活动不走过场,清退范围不留死角,清退对象不遗漏。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带头清退,自觉接受监督。

干部职工应当如实向单位报告其本人及配偶违规多占的政策性住房情况,于2014年6月1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申报登记表》(见附件1)。无违规多占住房情况,或有多占住房情况但已完成清退整改的,同时提交《干部职工家庭政策性住房零违规报告》(见附件2)。

第三阶段:整改清退(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干部职工自查申报登记表和零违规报告,组织有违规多占住房情况的干部职工按时完成整改清退,填写《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和《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报告》(见附件4),撰写本单位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情况报告,经(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情况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0月15日前报至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我局《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和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县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阶段:督促检查(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局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我局清退整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重点对违规多占住房问题突出的单位,特别是举报线索比较具体、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篇二: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统计表

附件5

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情况统计表

(由单位向主管部门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4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电话:

篇三:马山中学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马山中学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厅发〔2014〕6号)和《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办〔2014〕12号)的要求,我校已按要求认真自查本校干部职工家庭住房情况,填报《干部职工家庭违规多占住房申报登记表》,每个人向组织作个人(家庭)政策性住房零违规报告。

现将本单位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整改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已按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本单位共有在职干部职工49人,参加清退专项整治活动49人,作出家庭政策性住房零违规报告49人,存在违规多占住房未完成清退整改 0人、应清退住房 0 套,已整改清退住房 0人、清退住房0套。

柳城县马山中学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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