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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06  分类: 其他合同 手机版

篇一:羧甲基茯苓多糖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修改后20140710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 目 名 称: “化药1.1类羧甲基茯苓多糖胶囊治疗肝癌的临床

前研究和新药IND申报”项目的药学研究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湖北吉登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 点: 市 东湖高新 区(县)

有 效 期 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

发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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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 系 方 式:通 讯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受托方(乙方): 湖北吉登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农路生物医药园中心企业服务中心(A-7#楼)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地 址: 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药产业

园B8栋3楼

电 话: 传 真:

本合同系甲乙双方以战略合作方式,乙方为“化药1.1类羧甲基茯苓多糖胶囊

治疗肝癌的临床前研究和新药IND申报”项目的药学研究项目向甲方提供专项技

术开发(委托),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开发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

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

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治疗肝癌的临床前研究和新药IND申报”项目的药学研究,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产

业化,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完成该项目的药学研究相关工作,以满足该项目在CFDA 申报临床批件的需求。

2.技术开发(委托)内容:化药1.1

3.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开发(委托)工作:

1.技术开发(委托)地点:

2.技术开发(委托)期限:

3

4和产品过程的控制及检测。

5申报资料为目的,进行“化药1.1类羧甲基茯苓多糖胶囊治疗肝癌的临床前研究和

新药IND申报”项目的药学研究。研究生产过程与质量检测设备及基础设施经过验证稳定可靠、操作规范。实验方案科学、数据真实、统计方法科学、结果可靠、资

料撰写格式符合新药申报要求,研究原始资料及研究现场管理符合CFDA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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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研发过程中应避免更换用于本项目的试验场所、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

6. 进度表,并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每两周向甲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汇报工作进展;甲方有权在研究过程中随时前往实验地点进行项目进展的调查,包括原始记录、原始票据、试验方案、申报资料等内容,甲方可根据调查内容出具阶段性成果验收证明作为支付下笔开发(委托)费的凭据,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按时提交技术成果如:样品,且质量符合中国药典及新药申报要求。如不能按时交付相关技术成果或方案,对甲方工作造成延误,需赔偿甲方实际损失。不在合同内的非乙方承担的研究内容及实验数据乙方可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专项技术开发(委托)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项目有关药学研究的相关资料;

(2)经双方同意特殊需要的技术资料;

(3)提供试验SOP、记录基本格式(如有),乙方按此填写。

2.甲方提供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检测过程中的结果确认,乙方检测人员对检测结果及其真实性进行签字确认;甲方可以安排实验人员重现项目研究过程或者要求乙方安排人员前往甲方指定地方进行工艺重现。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开发(委托)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见附件一:项目清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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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书

编号:NTCDC-ZJ-2010013

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

甲方:南通奥凯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开发区通达路109号电话:0513-81019862 乙方: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28—2号电话:0513-83595396

甲方因健康监护工作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双方就体检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体检项目的商定、体检报告出具、费用结算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第23号令)

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5号令)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5、《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试行)》(苏卫疾控[2008]23号)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如实填写《南通市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人数,见附件1),并于体检前一周提交乙方。

2、甲方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应按规定填写“南通市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基本情况表”并签章,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登记时交给乙方。

3、甲方负责对受检人员的组织和身份核实。

4、甲方受检人员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服从乙方对体检程序的安排,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体检工作。

5、甲方应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将受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于收到体检报告一周内如实告知受检者。

6、甲方负责落实体检报告中的各项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7、甲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江苏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规范(试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确定体检项目。

2、乙方保证体检质量,重视体检时的服务态度,为甲方受检人员提供体检上的便利。

3、乙方于体检全部结束后30日内出具规范的体检报告,如体检量过大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对甲方就体检结果、建议等方面的咨询,乙方应负责解答。

5、乙方负责保管体检摄片,甲方需要查询时,乙方有义务提供服务。

6、乙方按照工作要求,将体检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

四、甲、乙双方的约定

1、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及体检人数的约定:

双方约定本次健康检查地点为: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中心。

体检日期及时间为 2014 年5月 16 日至 2015年 5月 15 日,每日8:30~10:30(体检登记截止10:00)。甲方应合理组织受检人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计划人数的10%,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以上地点、日期、时间、人数如有变动,须提前5天告知对方。

2、体检项目的约定

双方约定的体检方案(包括体检项目、收费标准)见附件2。

3、体检费用支付的约定:检查的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卫生厅颁布的《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

● 上岗前、离岗时、应急等零星职业健康检查,甲方可选择约定A、约定B或约定C: 约定A( ):甲方每次检查时现金缴纳体检费用;

约定B( ):甲方在领取体检报告的同时支付本次体检费用;

约定C( √ ):甲方每季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的9折结算一次体检费用;

● 在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甲方可选择约定A或约定B:

约定A( ):甲方在领取体检报告的同时支付全部体检费用。

约定B( ):甲方领取体检报告后天内支付全部体检费用。

乙方于收到甲方款项后当日出具有效发票。

乙方账户全称:南通市财政局 帐号:707001040001772-1703 开户行:南通市农行营业部

4、补充条款:

普通健康检查参照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执行。

五、协议有效期为签定协议之日起至 2015 年5 月 15 日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附件1:《南通市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基本信息表》

附件2:《体检方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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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技术开发合作合同——TT01纳米生物材料开发项目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生物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TT01纳米生物材料开发项目

甲 方:深圳市天天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XXX

地址:深圳市XX区XX村 电话:XXXXXXXX

乙 方:广州华南农业大学

法定代表人:XXX

项目联系人:XXX

地址:广州市XX区XX村 电话:XXXXXXXX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XX市XX区XX村

有效期限:XX年XX月XX日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T01纳米生物材料开发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略)

第二条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略)

第三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略)

第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略)

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以及结算方式(略)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技术应保证其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略)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略)

第八条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还有外套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略)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乙方应在3日内通知甲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略)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各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略)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略)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略) 第十三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略)

第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本合同最终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略)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 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__种方式处理(略)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略)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__种方式处理(略) 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略)

第十七条 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阶段性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此阶段性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合作各方应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员名单。此研究人员享有在有关最终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资的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__方所有。

第十九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略)

第二十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略)

第二十一条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略)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略)

第二十三条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种方式处理(略)

第二十四条 合作各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略)

第二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各方以__方式确定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略)

第二十六条 合作各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略)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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