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务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范文 > 政府政务 > 列表页

黄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0-25  分类: 政府政务 手机版

篇一:黄山市人民政府

黄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39号

《黄山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已经2008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布施行。1999年9月26日颁布施行的《黄山市中心城区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距离技术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市长 陈强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黄山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黄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含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各项建设,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并遵守本规定。临时建设、个人建房除外。

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予以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中心城区城市规划重点控制区范围外的建设参照本规定执行,各区县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建设用地

第一节 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性规定

第四条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执行。

第五条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性规定:

(一)各类建设用地性质的划分,应当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分类和本规定《附表一》确定的建设用地适建范围执行。

(二)凡《附表一》未列入的用地类别或建设项目,可以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用地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三)需改变已批准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性质和适建范围,应编制规划修改方案,并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节 建设用地建筑容量控制

第六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参照本规定《附表二》执行。

第七条 《附表二》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工业建筑除外),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建筑用地。对混合类型的建筑用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设用地按使用性质分类规定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执行的建筑用地和综合楼用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和不同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综合控制指标。

第八条 对未列入《附表二》的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以及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幼托、工厂、仓储等设施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规定、规范执行。

第九条 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含)2万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块的建设容量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开发地块,其建筑容量控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指标应参照《附表二》的规定执行;

单个建筑基地的具体建筑容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结合用地周边现状情况、区位、交通、环境和土地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第十条 建筑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一)低层住宅建筑用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二)多层住宅建筑、多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

(三)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用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

建筑用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确实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它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三)处于特定区域的建设。

第十一条 原建成地块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已超出或达到本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用地范围内加层、扩建;因公共利益需要加层、扩建的,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建筑间距

第一节 住宅建筑间距

第十二条 低层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特定区域除外):

(一)平行布臵时(含南北向和东西向),不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1.2倍,且最低值不得小于8米。

(二)垂直布臵时,南北向间距不小于遮挡建筑高度的0.8倍(且最小值为6米),东西向间距不应小于6米;当山墙宽度大于14米时,其间距按平行布臵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三)非平行也非垂直布臵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45°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平行布臵时计算建筑间距;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5°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垂直布臵时计算建筑间距。

第十三条 多层条式住宅之间建筑的间距,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与空间环境等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特定区域除外):

(一)平行布臵时的间距: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方向并包括南偏东或南偏西0-15°(含),其间距不小于南侧遮挡建筑高度的1.2倍;

2、朝向为南偏东(西)方位角在15°-30°(含)范围内的建筑间距,可按本款第一项规定进行偏角方位系数0.9折算;

3、朝向为南偏东(西)方位角在30°-45°(含)范围内的建筑间距,可按本款第一项规定进行偏角方位系数0.8折算;

4、朝向为东西向的或东偏南(北)45°范围内的建筑间距,按本款第一项规定进行偏角方位系数0.9折算;

5、条式住宅建筑,当被遮挡建筑的阳台累计长度大于整体建筑长度的2/3时,按本款1-3项计算的建筑间距,应自被遮挡建筑物阳台边算起。

(二)垂直布臵的间距:

1、南北向垂直布臵的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遮挡建筑高度的0.8倍(且最小值为8米);

篇二:一、综合管理(60分) - 黄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2012年区县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满分520分)

一、综合管理(45分)

二、应急与减灾服务(130分)

三、观测网络(100分)

篇三:clz - 黄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黄招考[2013]1号

关于黄山市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各公、民办初中学校:

为做好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经研究,决定于3月27-29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应为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二)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按照电子学籍的名册办理集体报名,填涂报名卡送招办统一打印名册,并由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二)历届的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凭户口本、毕业证书、

身份证,根据各区县招生办报名的安排,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三)非本地户口的应届毕业生申请回户籍地报名的,凭学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或者身份证号办理报名手续(体育、理化实验考试报名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若本人申请留在就读学校报名的,在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当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含省示范高中)和全市各民办高中学校,但不得再申请返回原户籍地公办高中学校录取。

(四)在外地就读回屯溪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毕业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屯溪五中报名;中心城区历届毕业生到原毕业学校报名。

(五)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并在流入地参加考试录取,也可按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

(六)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录取

黄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的学生有以下情况的:

1、已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正式入籍,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初中毕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2、未被中职学校正式录取并且未享受免学费政策、报考五年高职学校和全省统招三年制中专的,必须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

各区、县招生办于5月13日前将报名数据和中考所需试卷、听力磁带数量及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光盘(见附件1)报市招生办。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信息的采集。建立统一规范的初中毕业生报名信息。各区县招办要认真总结2012年好的做法与经验,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进一步做好2013年的中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按要求为所有中考考生建立电子档案,做好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电子摄像、制作电子档案等工作。要做到统筹兼顾,统一标准,合理安排,保证质量。

报名卡的信息编码方式为“8421”码,填涂说明(见附件2)。招生办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填涂。

信息采集仍以区县各报名点为单位组织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各区县招生办应根据考生人数安排考生信息采集模式。考生报名按皖价行费字?1999?136号和皖价行费?2000?215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名卡?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使用光电阅读器录入。要求每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报名摄像要求及电子档案采集要求(见附件4)。

(三)信息校对:报名信息采集后,由系统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对表,交考生本人或家长签字确认。在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中要明确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核实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

四、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所包含的内容是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学习简历、电子照片、政策性照顾信息等)、志愿信息、成绩信息三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各区县招生办要做好基层各报名点在考生电子信息采集、制作电子档案的二级培训,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责任制,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考生电子信息采集的质量。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准考号、座位号的编排

为使中考报名准考号的编排更加科学规范,保证中考信息的统一和完整,实现考号唯一。2013年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的编排采用12位,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年份代码考生类别代码 市代码区县代码 考生顺序号

第1-2两位为年份代码统一为13;第3位为考生类别代码,参加当年中考的统一为3;第4-5两位为市代码,第6-7两位为区县代码;第8-12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顺序号以区县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编排,不得出现重号。

考场座位号(简称“座位号”)按准考号分段采用计算机随机进行座位号编排。座位号采用10位数,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县代码,同准考号;第5—8位为考场号,以区县为单位统一编排,范围为0001—9999;第9—10位为考场内座位号,范围为01—30。

准考号与座位号的编排方法:

1.准考号的编排是以区县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出现重号,必须一生一号,确保唯一。

2.座位号必须在考生报名信息全部正确录入后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座位号一经编排,不得更改。无特殊情况不得补报。

3.考场号以区县为单位从0001开始连续编排,不能出现断号、重号。

座位号可按准考号分段来编排。编排规则为,第一段准考号从00001开始编排,下一个段起始号接前一段最后一个号往后开始编排(例:如第一段到01806结束,则第二段应该从大于或者等于01807开始),段与段之间可断号,但不能出现交叉、重号,每个段只允许有一个尾考场。

4、我市区县代码为:屯溪区1002,黄山区1003,徽州区 1004,歙县1021,休宁县1022,黟县1023,祁门县1024。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报:省考试院

抄送:徽州师范学校市中华职业学校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