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务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范文 > 政府政务 > 列表页

吉林省政府政务中心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6-11-02  分类: 政府政务 手机版

篇一:供应商备案表 - 吉林省政府政务公开网

供应商备案表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经营项目、商品类别表; 4.商品详细介绍。

篇二: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吉林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使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 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实施领导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办公厅(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办公厅(室)要充分发挥信息的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条 政务信息工作坚持分层次服务原则,以为本级政府服务为重点,积极为上级和下级政府服务。

第二章 政务信息工作机构

第六条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 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厅(室)要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省直部门要明确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机构。

第八条 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做好政务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递、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确保各个环节运转正常。(三)结合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级领导在各个时期所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或综合信息。(四)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工作经验交流,指导下级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 政务信息队伍

第九条 政务信息队伍由专职、兼职和特聘的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组成。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厅(室)和省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专职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人数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或部门的办公机构在编制范围内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有选择地聘任乡(镇)政府和其他单位的信息员。

第十条 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政务信息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二)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政府或者部门的主要业务工作。(三)掌握政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具备一定的经济、科技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四)具有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制度。

第十一条 加强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一)省政府办公厅每年举办一次信息员培训班。各市州政府办公部门和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

时举办信息员培训班。(二)凡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信息员的,在工作交接前,要选定新信息员,并报上级信息主管部门备案。(三)省政府办公厅根据《政务信息质量评估办法》的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全省政府系统优秀信息员,进行表彰。优秀信息员所在单位可授予信息上报优秀单位或信息上报先进单位称号。

第四章 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信息上报制度。(一)下级政府要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政府各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信息。下级政府或部门对上级政府或部门要求报送的信息,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二)下级政府及部门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本级政府或部门负责信息工作的领导签发。(三)对领导批示的上报信息,有关部门或单位要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反馈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

第十三条 信息报送和采用通报制度。上级政府及部门办公厅(室)定期向下级政府及部门的办公厅(室)通报信息报送参考要点,每月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第十四条 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开展信息交流,充分利用全省的公共信息资源库,在依法保守机密的前提下,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分层次共享。要重视共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领导决策服务。

第十五条 信息直报制度。(一)信息直报点是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反映基层情况的重要职责。(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要把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同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的计算机联网。(三)省政府办公厅对信息直报点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各信息直报点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进行调整。(四)对国务院办公厅的信息直报点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执行。(五)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对各优秀信息直报点进行一次通报表彰。

第五章 政务信息的内容及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 政务信息的内容。(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群众的反映,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工作意见、建议。(二)上级领导同志检查工作时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三)各级政府和部门重要工作情况。主要是在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问题。(四)重要社情民意、重大突发性事件。(五)舆论监督与群众意见建议。(六)重要资料信息。

第十七条 上报信息质量要求。(一)准确可靠,不得虚构。(二)报送及时,不得延误。(三)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报。(四)报送信息要有重点,突出政府中心工作。(五)重视预测、预警信息的报送。(六)报送信息要有新意,并突出本地、本部门特点。

第六章 信息化基础建设

第十八条 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信息处理设备。

第十九条 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网络设备管理、维护和值班制度。

第二十条 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电子信息数据资料库。

篇三: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后期制作网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吉林电视台所需的法制频道后期制作网的采购和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为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力、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

1.招标项目名称:吉林电视台所需的法制频道后期制作网 2.招标文件编号:JLZC2007-217

3.工程内容:见附件 4.工程预算:人民币76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要有ISO9001认证.(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吉林省政府政务中心) (4)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及发售截止时间: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5月16日前(含),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到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07年6月5日9:0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07年6月5日9:00时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

10. 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标书发售联系人:王丹 电话:0431- 82752850 传真:0431- 82752850 邮政编码:130051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 项目联系人:王博电话:0431-82772189

传真:0431-82772189邮政编码:13005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48号新发大厦6楼网 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安路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16073938091001

2007年5月10日

附件:

招标范围和工程项目要求

法制频道后期制作网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第一部分 招标规范 (一) 通用要求 1.招标说明

(1) 本项目内容是吉林电视台法制频道节目后期制作网的采购和安装。

(2) 吉林电视台位于长春市新民大街1027号,此次采购的法制频道节目后期制作网将安装在吉林电视台3楼。

(3) 该部分描述了法制频道节目后期制作网的通用要求,单件设备技术规范将在第二部分中提出详细的要求。 2.总体要求

(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包括各项技术要求,并且应按要求做出响应。

(3) 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设备、工艺、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试验检测手段。

(4) 技术文件中设备技术规范和其它要求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设备技术规范,并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5) 技术规范与要求中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6) 投标人提供货物所使用的度量单位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7) 签订合同之后,发包人保留对技术方案提出修改和补充的权力,中标人应承诺予以

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中标人与发包人商定。

(9) 施工所需要的各种附件(如电源插座、插排,电源线,网线,各种接插头)由承包人提供。

3. 承包人工作范围

包括:现场考查及测量、设备采购、制造、检测、运输、保险、交货、安装、布线、测试、现场培训以及所有和项目有关的工作。 4.交货日期和竣工日期

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设备和材料都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运抵吉林电视台。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竣工(完成制作网络的安装、调试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其它工作)。 5.设备机房环境温度

(1) 温度:5 ℃~40℃ (2) 湿度: 20%~80%; 6.供电电压和波动范围

电源: 380V, ±10%, 50Hz,TN-S系统.

(二)投标人资质

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质。

1.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2.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 本项目的投标人要有ISO9001认证.

(三)技术条款 1. 语言

此项目的技术规格、图纸及其它文件应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设备上的操作标识和标记要求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2. 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参照的相关标准

系统必须满足在平台建设中出台的相关国内标准;国内没有标准的参照相应国际标准。

为了确定施工方案中设备规格和/或施工图纸的可行性,承包人应在施工开始前独立进行必要的现场考察和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提交给发包人。 4.安全措施

投标人投标时应向发包人提交所要采取的安全保障的详细说明。至少应该满足以下条款:

(1) 事故预防及安全措施

在施工现场及周围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应在施工现场周围及其内部采取围栏、照明灯、防护等必要的安全措施以满足发包人和相关机构的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相关的安全规章和事故防范措施。

施工期间造成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2) 防火

在施工现场放臵灭火器等随时可用的防火设备,在办公场地及临时设施内也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 防盗

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设备和材料加强保管,对工程材料、待安装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等的保管负完全责任。 5. 对现有设备和设施的保护

(1) 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项目场地的原有设备和设施,包含项目场地表面的、地面内的以及项目场地周围的设备和设施。

(2) 承包人应邀请发包人和相关专家一同对项目场地及其周边的现有设备和设施进行测量。在施工前,承包人应提供可能因施工影响到的设备和设施的照片,并对施工场地内部

及周边现有设备和设施采取必要的防护,直到工程结束。

(3) 发包人将全力协助解决涉及的问题。 6.提交的文件和图纸

(1)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图纸、资料、文字说明8份(1正本、7副本)。 (2) 为了顺利地执行并完成此项目,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如表3.5-1所包含的文件和图纸,并提交发包人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表3.5-1 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

(1) 承包人应随时注意施工现场的卫生状况,存放场地应有标识,注意施工现场与废油、废料或垃圾堆放物的隔离。

(2) 交货时,承包人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且达到发包人满意。 8.设备和材料要求

(1) 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同时满足设备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要求。 (2) 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和国际有关安全、电磁学、质量等方面规范和标

本文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