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街行政事务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
一、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三、申办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六、申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事流程
七、申报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现金报销办理流程
八、申报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九、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办理流程
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资格登记办事流程
十一、《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十二、《生育证》(生育第二个子女及再生育子女审批) 办理流程
十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十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十五、城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流程
十六、救助办理流程
十七、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流程
十八、申报高龄津贴办理流程
街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办事流程
一、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资料:
1、填写《武汉市劳动者就业登记表》、《武汉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武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相关表格。
2、2寸彩色登记照2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灵活就业证明、劳务协议、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1、居民申报。居民提供相关资料登记申请办理。
2、审批录入。受理资料进行初审,将信息录入系
统。
3、移交区人力资源局打证。每周二上午集中将资
料送至区人力资源局打证。
4、通知取证。证件办理完毕后,通知居民领证。
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一)享受对象:
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
孤儿。
9、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享受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1)具有我市常居户口,以个人身份在省、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且缴费正常的;(2)从事个体经营或为用工单位(个体经营者)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的。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属劳务派遣单位员
工,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三)提供资料:
1、武昌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
核表2张。
2、个人提出社保补贴的申请。
3、户口簿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
6、灵活就业证明。
7、个人在邮政储蓄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
医疗保险的凭证,即“武汉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专用凭证”。
(四)申报流程:每季度终了10个工作日内携相关资料到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申报,首次申报受理后需公示5天,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核,过一个季度后,由区人力资源局以银行卡形式发放补贴资金,街道领卡后通知居民领卡。转季人员需每季度提交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申报。
(五)享受期限:补贴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但对初次享受社保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于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
45周岁的人员初次申请社保补贴最长可以享受5年(60个月)。
注意:必须是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次月初次申请,才能享受五年期,这里的法定退休年龄一律指的是女性50周岁,男性60周岁。
(六)承诺时限:一季度申报一次,申报期随到随办。
三、申办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大东门汉口银行查信用。
2、信用查询通过后,申请人携相关资料到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审核。
3、人力资源局审核(携带所有原件)。
4、担保公司签合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和产权人夫妻双方到场)。
5、房产局抵押(申请人夫妻双方和产权人夫妻双方到场)
6、担保公司拿房产证。
7、汉口银行开户。
篇二:武昌区政务督查工作试行办法
武昌区政务督查工作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政务督查是政府系统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是推动领导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
为使全区政务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效能化,保证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督查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正确行使督查权,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有令必行。
(二)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为领导同志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归口办理原则。对涉及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职责的督查事项,由相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督查工作职责,加强分工协作,禁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四)注重实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实行跟踪督办,使督查工作做
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第二章 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内容
第三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对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五)负责对新闻媒体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性报道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章 政务督查工作组织体系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是区人民政府政务督查第一责任人,副区长按照分工对区长负责。
第五条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政务督查工作的落实。其他负责人按照分工对本部门、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
第六条 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是承担区人民政府综合督查工作职能的办事机构,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和有关单位办公室(或综合科室)是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综合督查工作的办事机构。
第七条 区人民政府(转载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 文 网:武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有照相的吗)督查室与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成全区政务督查工作组织体系,形成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各街道办事处及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分级负责、齐抓共管、高度协调的大督查格局。
第四章 政务督查工作规范程序
第八条 区人民政府督查部门工作程序
(一)分解。
1、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区人民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办公室分解给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落实。
2、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分解给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落实。
3、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意见和政协建议案、委员提案,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分解给相关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落实。
4、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对领导同志已明确承办部门或单位的督查件,按领导同志指示意见交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对领导同志未明确承办部门或单位的督查件,由区人民
政府督查室根据其内容和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分工,确定主办、协办部门或单位,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和办复时限。
5、新闻媒体涉及区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性报道的整改,由区总值班室根据其内容分解到所涉及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办理落实。
(二)拟办。督查事项分解登记后,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按照“归口办理原则”,拟定督办通知单,分别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重大督查事项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审签。
(三)交办。督查事项经领导审签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通过武昌区政务网督办系统向承办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对于涉密督查事项的交办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要求的处理程序进行。
(四)督办。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各项督查事项完成时限的要求,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网上催办、发督查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重要事项重点督查,紧急事项及时督查。
(五)协调。对分解下达给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承办的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需协调时,一般事项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协调。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区人民政府区长、分管副区长协调。
(六)审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承办单位的办理回告后,要严格审查核实,把好政策关和质量关。凡是应解决而未解决或未解决好的问题,一律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报告落实情况。
(七)反馈。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回告进行综合分析,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单》,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阅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领导。
(八)归档。督查事项办结后,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及时进行办结登记,并将有关材料按文书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第九条 承办部门或单位工作程序
(一)统一登记编号。承办部门或单位接到《督办通知单》后,由专管人员进行统一登记编号。
(二)主要领导批办。承办部门或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阅读督查事项的内容,结合督查通知单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作出批办意见。
(三)确定办理措施。承办部门或单位要根据办理要求,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
(四)落实办理措施。办理措施确定后,承办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落实各项措施,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办理工作完整到位。
篇三:获取武汉市户口的各种方法
【获取武汉市户口的各种方法】
1、外地人通过购房落户。
这是大部分外地人落户武汉的选择,通过购买符合落户条件的房屋,就可以申请落户。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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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房落户面积标准以什么为依据?
网友提问:我在武昌买了一套115平米,总价50万以上的房屋,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15平米,但是扣去公摊面积后只有九十几平米,可以申请落户吗?购房落户面积要不要扣去公摊面积?
专家解答: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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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体户口购房落户
武汉市有许多高校,很多学生在读书时将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把户口托管在省人才中心或省毕办,也有一些在武汉工作的把户口挂在了单位,因此,在武汉有许多集体户口。武汉市集体户口分为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和人才集体户口。这些集体户口虽然属武汉市常住户口,但是在结婚生子上却有诸多不便。比如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小孩不能落户等等。因此,很多集体户口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纷纷买房,将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迁至房屋名下,以便取得所在地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在武汉市买房有限制吗?
户籍挂靠在人才市场或企事业单位的武汉市集体户口,若毕业后两年内同在汉企业签署就业协议,只需购买一套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所(新房需“两证”齐备,二手房除需房屋“两证”齐备外,还需确认原户主已将户籍迁出该房屋所在地),便可将集体户口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落在其所购房屋名下,并向所在辖区公安部门递交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申请。这里所说的“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既没有面积限制也没有价格限制,既可以是商品房也可以是二手房。
武汉市集体户口落户的办理程序为:市民先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迁出户口单页然后到小区物业开实际入住证明再带齐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婚姻证明等,到小区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此外,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已属于武汉市常住户口。因此迁移户口不受落户政策的限制。但是学生集体户口是不能在武汉市内任意异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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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武汉集体户口购房落户有两年时间限制
一般说来,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经本人要求可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免费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两年后,应全部将其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学生意愿,学校也可以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
对于本人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户口迁至单位的集体户口名下,这样购房便不受到外地人购房落户的限制。
对于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持有者来说,从毕业当年的7月起,到第三年的8月31日止有两年的择业期,在此时期内,毕业生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合法劳动合同,凭此劳动合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便不用考虑购房落户的条件,购买二手房亦可。并且,集体户口迁移只能解决自己的户口问题,无法解决配偶或者子女的户口问题。
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若在两年的择业期内,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没有与工作单位签订任何就业合同或者合同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若想通过购房落户武汉,必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再按照外地人购房落户的标准落户。
工作人员提醒,集体户口持有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除了应具备申报户口的基本材料(详见:申报户口的材料和所需程序)之外,还应该出示具备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原件,申请入户派出所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注明门牌号码)和集体户口的户口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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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买房不是落户武汉唯一渠道 其他落户武汉方式全搜罗
以上都是买房落户武汉的方式,但是现在在武汉市中心城区,100平以上的房子,动辄就要90多万甚至上百万,使得许多想通过买房落户武汉的外地人很是伤心。但有关人士表示,想要落户武汉,除了买房,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渠道。如果能满足这些规定,不买房子同样可以顺利的落户武汉。
据了解,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武汉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与战略总报告》中提出,“今后,在户藉制度改革上要有突破。一是加快武汉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只要在武汉有合法居住场所和稳定工作,就可以取得武汉市户籍,之后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即可享受完全市民待遇。与此同时,将城中村的改造同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结合解决。二是放开人才(包括大中专学生)落户武汉的条件,辅之以相应的投资和就业政策,让武汉成为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首选之地,改变长期以来武汉人才严重外流的格局。只要有稳定工作,不论就业单位是否为国有或民营,皆可落户武汉并享受完全的市民待遇。三是统一武汉城乡户口,实行社会保障均等化。”
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除购买符合规定的房产可以落户武汉之外(参见《武汉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投靠是比较常见且容易办理的一种落户方式。
其中夫妻投靠必须满足: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投靠方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的要求。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还有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但是要求是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且限定是被投靠人的子女。另外,按照规定,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据悉,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据介绍,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同样可以申办户口。这种情况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武汉市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必须是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此外,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也可按规定办理武汉市户口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也可随迁户口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跨省市转学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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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户口到底有哪些好处呢?
很多人都想通过购房等方式落户武汉,那么到底办理武汉户口有哪些好处呢?笔者咨询了武汉市公安局、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湖北人事代理网、武汉市人才市场等单位。据介绍,在武汉,有武汉户口和没有武汉户口的人,在工作和生活中有诸多不同之处。
影响最大的还是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也是绝大多数人要落户武汉的一个重要原因。据了解,外地生源就读武汉中小学,除了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杂费标准交给学校外,还需另交一笔不菲的择校费用。如果外地生要在武汉就读省、市、区3个级别的高中,分别要交4万、3万、1万元借读费用,同时学费照交。影响最大的是今后的高考,按照目前的政策,考生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由于各个省份的教材有区别,考卷也有自己的地方特色,各省份录取分数也不大一样,如果到了高三才回原籍考试,会影响考生的正常发挥。
“如果是武汉市户口,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武汉市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说。
户口对结婚手续的办理也有小影响。持本地户籍男女结婚,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同,在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办理。
户口还会影响计生。小孩出生前的准生证,如非武汉户口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夫妻分居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同时,若在武汉生活的人士无武汉市户口,则计划生育年检工作要回原籍做。
在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也有区别。目前,持武汉户籍者可享受医保、生育、养老、失业、工伤5个方面的保险。如无武汉户籍,在武汉务工的人员医保和生育保险都无法享受。
另外,只有拥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口,才有可能享受武汉市住房公积金待遇。只有暂住满半年的人士才可申请港澳游,申请出境护照必须有武汉户口。如果没有武汉户口,很多单位岗位有户口限制,如:大型国企业、医院、银行财务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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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