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施工电梯承包合同样本
篇一:电梯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电梯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 项目 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 项目内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 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工期:
a.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5.2 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 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 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 现金/支票/转账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 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 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b.
6.4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6.5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 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 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7.9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 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 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 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 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 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 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 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8.8 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 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 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 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 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 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8.23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
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 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广州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 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 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篇二:塔吊、施工电梯管理承包合同
金华市建解放南路16#、17#地块施工
电梯管理承包合同
签约双方:金华市建温州解南16#、17#地块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钱晓敏(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解放南路16#、17#地块高层商住楼工程施工电梯机专项设备聘用乙方[实施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项目部的顺利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
一 、 承包管理项目:施工电梯机械设备
二、 范围:施工电梯正常施工操作
三、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资方式,甲方聘用乙方持证上岗及专业技
术人员共九人(三台电梯)担任施工电梯操作驾驶员。
四、 费用计算方式:以每台3人计算每电梯包月工资为2500元/
台(贰仟伍佰元),如人员不到位按比例扣除。
五、 技术要求:
1、 乙方必须按协议签订的人员配备人员到位,并持证上岗服从项
目部对上岗人员作业安排和管理,甲方配合工作。
2、 乙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执行施工电梯安全操作,并认真做好上
岗前各项检查工作和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3、 乙方机台长负责机械的日常检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
决,如不及时排除故障而造成的机械损坏或停开,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予以处罚2000元/次。
4、 严禁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5
5、 设备零配件损坏按责任区分,属正常磨损件由甲方负责;若因为操作手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则由乙方负责购买零配件,并维修设备,追究操作手责任。
六、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应戴安全帽,持证上岗进入工地。
2、 甲方应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发放上岗证,
乙方应积极配合,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无上岗证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现场。
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 乙方在施工期间,因违章操作和其他意外造成的人身、机械
及其他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及经济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进场人员必须具备劳动、公安、计生等有关部门所要求
的各种证件。
6、 乙方进场前须与甲方签定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乙方在现
场发生违章行为,则酌情处罚。
7、 乙方人员一律在工地食堂用餐,严禁在宿舍烧饭菜。
8、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乙方自带生活品,自购餐费,乙方人
员必须爱护工地财产,蓄意破坏从重处罚。
七、 其他:
1、 施工中,乙方应自觉遵守金华市建公司和甲方对施工现场管
理的有关规定,随时服从甲方工地现场施工作业安排,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提议辞退。
2、 甲方不可干涉乙方人员的调配和组合,但乙方必须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转。如乙方人员不到位而造成施工电梯的正常运行或停开而造成的停工,每停工一小时罚款500元。
八、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工作终止时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定地点: 年月日篇三:施工升降机合同样本
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
甲方: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承租方) 合同编号: 乙方:贵州蜀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出租方) 签定地点: 贵阳 工程名称: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世纪夏都项目工程 工程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府路
根据甲方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租赁施工升降机机给甲方使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注:塔机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完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5天内,乙方必须保证按时进入施工现场(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2、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使用之日起计算设备租赁起始时间,如未使用,则以检测部门检验合格之日计算。
3、甲方不再使用设备,必须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之日为设备租赁终止时间。
第三条 租赁费用
1、设备租赁费(含设备台班费、维修保养费及三名开机工资(含夜间加班费))按每月每台 ¥14500.00元 包干,并每月支付一次。最后一月使用时,不足月按每台每天 ¥500.00 元计算。
篇二:电梯安装承包协议
( 电 梯 安 装 )
承 包 协
议
广州孚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电梯安装承包协议
为了加强管理,适应现行的市场经济,贯彻按劳
分配的原则,充分调动安装人员劳动积极性,进一步
提高安装人员的素质,确保安装质量,更好地为用户
服务,电梯安装实行承包,特制定承包协议。本协议
适应于客梯、观光梯、病梯、扶梯、货梯。
一、安装人员以班组为单位,实行质量、工期、安全、工资、奖金、
路费宿费、工具、材料及各种补贴捆在一起实行单台承包。
二、电梯安装工程明细:
现场名称: 江夏灯饰城 合同编号:梯种及规格型号康力KLM 数 量2台
承包费: 8000 元 1台;总价大写: 壹万陆仟元整
三、承包费及结算方式
1、此安装承包费包括;施工所用的全部工具及全部人工费、宿费、
交通费、通讯费、井道临时照明、切割片、电焊条、施工时所用
的氧气、乙炔、无齿锯片、放线所用的所有钢丝。
2安装人员进入现场3日内,公司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
装承包总价的30%)
3电梯安装完毕经国家质检部门验收合格移交维保后,不需要验收的
待调试完毕由公司确认无需整改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支付电梯
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总价的60%)
4公司维修保养部门正式接受确认无尾子工程后,公司再向安装人员
支付电梯安装承包费(安装承包费总价的10%)。否则公司不给结算全部安装承包费。
四、安装日期
从可以进入安装现场起,安装时间为:年月日至 年
月日止将电梯验收合格,非安装自身原因而不能进行安装,日期不计算在内。
五、公司的职责和权利
1、对安装人员素质,操作技术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可随时取消安装资格。安装人员必须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为安装人员提供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所必须的《电梯安装验收施工记录》,《电梯安装验收自检记录》。
3、负责电梯的调试,检查工作
4、有权对施工现场各道工序按国家标准要求随时进行检查验证。
5、公司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及安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监督。
6、有权监督承包人(代组人)对承包人(代组人)下属人员的工资兑现。
六、安装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安装人员在承包电梯安装前,必须和公司签订电梯安装承包协议后,方可实施电梯安装工程。
2、按协议的要求,安装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鼎级”思想,坚持现场“自检”和“互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安装施工现场施工质量。
3、安装前的开箱清点工作,必须在7日内完成,一旦发现错、漏件要如实填写《电梯开箱检查情况记录表》及时报到公司,7日后公司不负责,所有错漏件自己承担。清点确认的部件,要认真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安装人员负责,按价赔偿。
4、对检查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认真整改,确保质量。
5、安装人员在安装中的自检应严格按公司指定的检验标准执行,随时接受公司的检查。
6、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填写《质量反馈单》反馈给公司。如需现场更改,应经公司同意后进行。
7、严禁无证人员进入现场作业,不准私自招用临时工。临时力工不准进入井道及高空(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 范文 网:电梯承包合同)作业,力工只负责搬运,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承包人(代组人)应经常不断的对组员进行班前班后随时随地的安全教育。承包人(代组人)对现场安全负全面责任。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由承包人(带组人)自负。
8、安装工人的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操作上岗证等费用由承包人(带组人)负责承担。
七、电梯安装质量保证和验证方法
篇三:电梯井道承包合同
电梯井道承包合同
甲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
甲方将坐在的电梯井道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队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
电梯井道为土建结构包含水泥、红砖、钢筋(主钢
为16厘,付钢为12厘,护筋为8厘,楼面钢筋为8厘)含罗纹钢,井道外墙及机房内墙水泥粉刷(烂面)。尺寸:6层电梯井道带机房及底坑(详细尺寸见工图) 第二条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捌万伍仟元整:(85000元)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总工程款的30%乙方进材料到现场付60%,余下的完工后一星期内付清。 第四条 工期
本工程自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工期为30天,如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延误工期或停工的工期除外。如果在规定的工期内没有完成的按300元一天做为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管理,二人共同负责工程的验收签证,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低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以签证无效。
2. 1. 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一、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
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二、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和终止合
同,并作违约处理:
1. 拒绝或干忧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测。
2. 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绝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
4. 不服从甲方 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不接受甲方指挥的。
5. 乙方因违反上述4条而被终此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计算后应付工程款的5%作为弥补甲方损失。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的管理,安全生产,保卫工作负全部责任,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赔偿违章施工范围内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 合同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1.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2.如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延误工期或停工,甲方应支付乙方
误工费每人150元/天,如甲方提出不合理要求时乙方有权拒绝及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的工程款。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注:本工程合同不包含审批手续,如没有审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及罚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