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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代理合同免费下载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3  分类: 代理合同 手机版

篇一:陶瓷品牌区域代理合同 - 副本

品牌区域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区域代理销售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甲方拥有陶瓷品牌全系列产品的经营权。

2、甲方现授予乙方为 省 市 县(区)的代理商,甲方按协议维护乙方的经营代理权。

3、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权益,服从甲方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甲方督察和指导;

6、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守法经营,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而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 代理经营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三条 代理商的委任与条件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县(区)。严禁乙方跨区域销售和低于甲方供货价格销售,对有跨区域销售及低于供货价格倾销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30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依约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合同约定的款项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相应扣减;在扣减后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履约保证金补足。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在甲方公告的5个工作日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逾期补足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补足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每一年度必须完成 万元(按出厂价)销售额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超额完成销售额度,甲方将向乙方返利,返利按超额部分的 %计算。

4、乙方不得实施任何损害甲方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的行为。若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实施该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第四条 订货与运输

1、供货价格:以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价格表》为准(详见附件一),特殊产品另外定价。《供货价格表》中的价格为不含税价,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税务发票的,由此产生的税费(按货款的 %计算)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供货价格表》可按三个月重新确认一次,确认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价格,特殊情况,甲方如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调整后的价格自甲方向乙方送达之日起3日后生效。

2、订货下单时乙方应填写好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以传真或Email形式发至甲方,双方应在订货单或订货合同中明确产品规格、颜色、数量、价格、包装要求和质量要求、交货时限和责任条款等,甲方根据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安排生产。

3、订货方式:每月 日前由甲乙双方确定具体的订货内容。乙方每日销售情况必须用Email或传真给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备货工作。在预定出货日前的2个工作日内甲方不接受任何订单交货日期或订货数量的变更。

4、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产品需求数量供货,其正常符合要求的产品数量偏差应在± %,范围内乙方必须接收,如多于此范围的,除乙方要求外,由甲

方自行处理,如少于此范围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进行补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5、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即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货,但订货单或订货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6、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7、运输由甲方代办,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方式由甲方确定。甲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承运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

乙方在货到3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保存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待双方认可后进行协商处理。逾期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未在3日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或Email形式发送给甲方视同收货认可和验收合格。

第六条 销售

1、所有产品销售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详见附件二《产品零售价格表》)。

2、乙方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但零售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七折,批发不得低于统一零售价的六折。甲方将派巡查人员暗中查访、交易。若查实违规低价销售,第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一半作为违约金;乙方应立即补足履约保证金给甲方。第二次甲方以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尽全力在指定的市场中促进甲方产品的销售。乙方必须保持充足的人员提供适当的服务。

4、根据销售需求,乙方可在相关媒体发布广告。乙方必须将任何使用甲方名称的广告性或公关性的资料在制作前至少提前5日提交甲方批准。

5、严禁乙方将甲方产品(含本合同约定的画面、器型)交由第三方生产,

并不得将画面制成画纸进行贴花生产。如有违反,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同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七条 换货、退货原则

乙方在代理销售期间不得要求甲方退货。若非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甲方不予退换货,其责任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或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产品验收期间向甲方书面提出换货要求,其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和推广活动有咨询、知情权。

(2)对乙方雇佣的人员有提出建议或要求替换的权利,可以对乙方雇佣的人员进行培训。但是乙方雇佣人员的工资与福利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并提供商标使用授权证明。

(2)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3)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并经双方确认后,根据合同约定承担换货义务并承担运费。

3、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以追究甲方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维护和提高产品声誉的义务。

(2)乙方有拓展市场、建立健全有效的销售网络的责任。

(3)乙方有对甲方的产品技术、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价格体系等信息保密义务。

(4)乙方有义务代表甲方妥善处理当地消费者对产品的质量、功效咨询等

相关事宜。

(5)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7)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间,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若乙方实施了以下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代理权,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而没收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1)乙方在一年内未达到约定的销售额度时。

(2)超越代理区域、跨地区经营、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代理权的。

(3)由于经营工作能力和工作信誉等原因,无法再承担代理工作的。

(4)违法违规经营,对”陶瓷”品牌造成损害的。

(5)私自组织货源,经销假冒“陶瓷”品牌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

(7)乙方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当不可抗因素产生导致一方无法正常经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旦终止,乙方应立即将所有专有和保密资料还给甲方,并且停止使用甲方所有的商标、财产权、文件和数据。

篇二:代理协议书

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 由XXXX(以下简称厂方)与(以下简称代理商)共同签定并一致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厂方指定代理商为本协议第四条项下商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第三条规定的区

域内招揽订单。代理商同意并接受上述委任。

第二条 代理商的义务

代理商应不得代表厂方作出任何担保、承诺以及订立合同、协议或做其他对厂方有约束力的行为。

对于代理上违反厂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厂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代理区域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区域是:

第四条 代理商品

本协议所指的代理商品是:XXX(以下简称商品)。

第五条 独家代理权

基于本协议授予的独家代理权,厂方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其他渠道销售代理

商品。代理商也不能招揽或接受以向区域外销售为目的的订单。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区域

内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厂方都应将其转交给代理商。

第六条 最低交易金额与价格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代理商一年(12个月)进货金额低于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代理商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样品

代理商必须向厂方购买样品,金额为: 元。工厂必须将全线样品提供给代理商,

并在有新的产品时,第一时间提供给代理商。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所有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相关销售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

此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有关代理商义务的所有指令

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商情报告

厂方和代理商都应按季度或按对方要求提供市场报告,以尽可能促进商品销售。

第十一条 促销

在代理区域内,代理商应积极、充分地进行广告宣传以促进商品销售。厂方应向代理商提供一定

数量的广告印刷品、产品彩页以及代理商合理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在本协议终止前至少3个月,厂方或代理商应共同协商协议的延续。如双方一致同意延续,本协议应在上述各项条款(以及相关修改,若有的话)的基础上,继续有效 一年。否则,本协议将于年 月日终止。

第十四条 协议的中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或违反协议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力争及时、友好地解决争议以期双方满意。如果在违反方接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问题仍无法解决,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此外,若协议一方发生破产、清算、死亡等/或被第三方重组,双方均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因下列原因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不负责任。这些原因包括: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时间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合同准据法

本协议的有效性、缔结及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仲裁

对于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法院解决 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篇三:国内代理合同范本

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陶瓷瓦产品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年月日

经销商:

合同编号:

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光伏陶瓷瓦产品代理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 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大)

乙方: (以下简称经销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在 地区内代理销售甲方的光伏陶瓷瓦系列产品相关事宜,订立如

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 定义

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陶瓷瓦系列产品。

2、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

3、 “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塘”,本协议中所称“专名”,系指光伏陶瓷瓦。

二、经销权

甲方兹授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总代理“产品”的权利。

三、经销商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事项如下:

1、授权区域:授权乙方为/市/县)独家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为人民币合同限定的区域进行销售。

2、授权模式:授权乙方为光伏陶瓷产品代理商:

3、授权时间:授权合作期限为年,自

起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即自动失效。

4、授权产品:合大光伏陶瓷瓦系列产品。

5、授权权限: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进行光伏陶瓷瓦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6、授权商标:合大太阳能(加图文商标)、古越钱塘

7、授权价格:

a)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受甲方产品市场标准定价的折扣进货; b)交易货币: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

c)产品之定价权、发布权、最终解释权和调整权归甲方所有,但须于变动前十日通知乙方。

四、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甲方收到乙方年度加盟金后,甲方在7塘光伏陶瓷瓦产品代理商授权证书:

2、甲方有义务推动全国市场活动,展开广告宣传、传媒及网站推广。根据市场情况,甲方提供乙方市场活动支持以及技术支持;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和业务培训;

4、甲方拥有光伏陶瓷瓦产品的定价权、发布权、最终解释和调整权,甲方调整价格应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新价格调整执行;

5、甲方拥有产品知识产权,甲方对任何侵犯相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6、为了避免市场上不必要的冲突,甲方实行潜在客户报备管理制度。即:乙方对于所有己经或将要跟踪的潜在客户,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向甲方报备,乙方只有在甲方处成功报备后,方能得到甲方针对这家客户的对于乙方的各项支持。如该潜在客户在乙方报备前己经被甲方跟进的,原则上将不被列入乙方报备的客户群。报备有效期3个月,如果报备超过规定的期限,乙方可以重新报备该客户:

7、合大光伏陶瓷瓦系列产品实行五年保修终生维修的售后服务(人为或

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约定区域内有关产品的代理商应积极维持甲方产品的形象,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承担以下职务和义务:

l、促进销售:乙方应通过亲自争取和访问约定区域的已有客户、未来客户,并通过其他方法,积极努力的促进有关产品的陈列、示范、宣传、销售、安装和提供售后服务。

2、市场调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所进行的市场调查,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关于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销售价格和条款等有关资料。

3、参与销售:乙方必须参与并执行在约定区域内甲方所策划的区域的促销。

4、提供预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就本合同的销售需求预测,并于每个预测阶段前至少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上述需求预测。

5、安装:乙方自行安排安装队伍,严格安装规范操作,并应承担安装的质量责任。为确保安装符合规范,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安装工作。

6、乙方应在授权区或范围内进行销售和市场活动,如涉及跨地区销售的,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备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跨区域销售;若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跨越本合同授权代理区域进行销售,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高乙方的进货折扣,并对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扣罚,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7、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低于甲方渠道产品的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由于特殊竞争需要低于此价格的情况,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8、乙方有权以“合大经销商”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不得以“唯一指定经销机构”、“甲方产品总经销”、“甲方产品总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用语误导用户。

9、乙方有义务组织专业的营销和工程安装团队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服

务工作。

10、乙方对授权区域市场进行监督,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协助甲方维护授权区域的市场秩序。发现低价销售、恶性竞争等不利于市场活动的行为及时反馈甲方,甲方得到讯息后及时调查处理。

1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与甲方产品有竞争性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12、甲方产品及商标专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范。

13、乙方有权利在其代理地区范围内发展分销商,但不得转让代理权。

14、在乙方区域内的工程项目,如乙方没有备案的,甲方有权跟单并成交,项目实施完成后交由乙方负责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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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费用根据项目情况由双方协商确认。

六、年度加盟金及备货

1、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年度加盟金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执行本合同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支持与服务的成本以及乙方获得销售甲方产品的经销商资格的对价,一经交付甲方将不予退还。

2、甲方收到年度加盟金后提供以下服务。

a) 提供光伏陶瓷瓦展示架、光伏陶瓷瓦样品、印刷品等(详见样品清单)。 b) 渠道市场活动时,免费技术支持。

c) 提供产品知识、营销策略等各项培训课程(此项培训不提供上门服务)。

3、乙方应根据市场特点做相应的备货。

七、履约保证金

1、为保障乙方对最终用户的服务质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应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对最终用户进行产品安装和售后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同时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积极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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