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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农村调研报告

小草范文网  发布于:2017-04-12  分类: 调研报告 手机版

篇一:宁波市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宁波市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市委、市政府继新农村建设之后推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正确把握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思路和发展方向,年初以来,我们组织力量深入全市9个县(市、区)63个行政村,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走访村民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基本情况

本调研报告中所说的农村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在行政村的地域范围内,依靠政府、社会和村民自身等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引入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服务理念,对行政村进行社区化服务和管理,逐步提高农村服务水平和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扎实构建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过程。上述对农村社区建设内涵的界定是我们这次调研所形成的成果,因此,我们的调研报告也主要围绕着我市农村如何开展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这一核心主线来展开。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布局规划等工作,虽然为农村社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不属于本次调研报告的范围和内容。

(一)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历程简要回顾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并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展了探索。总体来

说,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形成工作思路阶段(2000-2007年初)。2000年,在城市社区建设取得显著实效、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我市确定了“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社区建设工作新思路,适时提出了城镇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化管理的概念;2005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镇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推进城镇社区建设进行了部署;2005年3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宁波市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正式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统筹城乡发展的“六大工程”之一;2007年1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了和谐社区建设的范畴,标志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这一阶段,在市级层面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对农村开展社区建设的必要性、现实条件、内涵、工作任务等问题进行探讨,确定了把农村社区建设定位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的工作思路,为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与此同时,在这个阶段全市各地广泛开展了撤并村、新农村建设、“百千工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性条件。此外,2003年以慈溪市在宗汉街道庙山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为起点,慈溪市、镇海区等地相继开展了试点工作,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这些试点为在全市开展试点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开展试点阶段(2007初-2009年初)。2007年4月,慈溪市、镇海区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区),由此拉开了全

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序幕;2008年5月,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初步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和任务;2008年11月,市民政局在慈溪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7、2008年试点工作经验,并明确下一阶段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2008年12月,市委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新时期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又做出了重要部署。这一阶段,市级共下拨1580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全市158个村开展试点,加上各地相继开展的县(市、区)级试点,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村达到391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5%,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试点工作,积累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规范社区管理等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初-现在)。经过前两个阶段的不懈努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初期工作基本完成,目前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约需要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年初到现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市民政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对今后几年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明确。市委、市政府也已确定在5月底前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 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模式和特点

如前所述,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已经有391个村开展了农

村社区建设工作,探索出了各具特色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如果用传统的地理位臵(城郊村、集镇村、中心村)、经济发展程度(农业村、工业发达村、小康示范村)、人口数量(500人到5000人不等)、规模大小(含自然村的多寡及地域面积)等标准来对这些村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进行分类,很难把握问题的实质。我们在对所调研的63个村情况进行分析后认为,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村的范围,即与建制行政村关系来区分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比较合理,故总结出“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一村多点”等三种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一村一社区”模式。采取这种模式的占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村的95%以上,是绝大多数村所采取的模式,典型的村有镇海区蛟川街道棉丰村、慈溪市附海镇花塘村、余姚市泗门镇谢家路村、江北区庄桥街道邵余村、鄞州区咸祥镇南头村等等。“一村一社区”模式的含义是,以一个行政村为单位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服务范围以行政村的村民为主,并把区域内的驻村单位和外来人口纳入服务的范围,在组织机构上仍以原村三套班子为基础。主要的特点是做好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工作,通过建立综合性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大厅,以此为依托开展各类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文体活动,切实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这种模式是原行政村工作的升级和创新,所需要的资源容易得到满足,村民认同感也较强,思路也较成熟,基本符合我市大部分农村的现实特点。

“多村一社区”模式。采取这种模式进行农村社区建设的村比较少,约占开展村的3%。主要做法是将地域相近、产业相近、生活环境

相近的几个行政村联合起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通过以其中一个行政村为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把多个行政村的服务、管理、人力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区域化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种模式在建设范围上涉及多个建制行政村,在组织机构、资金投入、人员调配等方面均不同于“一村一社区”模式,需要由政府进行牵头,并成立一个综合性的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多个行政村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工作,其特点是逐步弱化原有行政村的影响,更加突出区域化社区的概念,最终建成乡镇(街道)副中心。如北仑区九峰山社区探索实施“九村一社区”的农村社区化管理模式,把九峰山区域内的7个村加上附近的杜家、吕鉴两个村联合开展农村社区建设,采用政府财政投入的方式在九村中心位臵建设一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并在组织和人员上进行整合,将九个村的大学生村官全部进入社区服务中心办公,为九村村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其特点是组织机构变动大,弱化村,突出社区概念。另外,江北区、象山县桥头镇等地也计划采用“多村一社区”的模式,与北区九峰山社区不同的是,这两个地方主要是采取以一个行政村为中心村辐射带动周边小村的方式,在中心村设立服务中心,在组织机构上并不进行变革,各行政村负责各村事务,突出的是服务中心的服务辐射带动作用,目前,多村一社区模式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还需要慢慢观察它的成效及下一步发展方向。

“一村多点”模式。这种模式在本质上是与“一村一社区”模式相同,主要适用于地域范围较大、自然村较多或村民居住较分散的行政村,做法是在行政村相对中心位臵建立综合性服务中心,为村民办理各类公共服务,并根据自然村分布情况,把服务点分布在几个自然

篇二:农村城市化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城市化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黄敏 方园 丽英 张照 马玉峻

一、 调查原因

农村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变传统落后的乡村社会为现代先进的城市社会的自然历史过程,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地区逐步演变成城市地区,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同时城市文化和城市价值观念成为主体,并向农村扩散。也即城市化就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转变的过程。

《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介绍说,新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历程迄今大致包括1949-1957年城市化起步发展、1958-1965年城市化曲折发展、1966-1978年城市化停滞发展、1979-1984年城市化恢复发展、1985-1991年城市化稳步发展、1992年至今城市化快速发展6个阶段。2012年8月17日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报告显示,十六大以来我国人口总量低速平稳增长,人口生育继续稳定在低水平,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改善,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口婚姻、家庭状况保持稳定。报告显示,2011年城镇化率达51.27%。

农村城市化带来许多有利影响,例如:1、使劳动力有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有力带动广大农村的发展,改善地区的产业结构2、有助于提高工业生产的效率,工业化使城市化获得持续推进的动力3、提高乡村的对外开放程度,有利于城市与乡村的交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4、有利于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发展等等。然而,农村城市化还带来了许多严重的问题,例如:1、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2、农民大量离开原耕种土地,弃耕抛荒问题越来越严重,中国粮食进口率逐渐增高,使得人口大国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存在隐患,这不利于国家发展和政局稳定3、导致地价上涨,交通拥挤,住房紧张,就业困难,社会秩序混乱,社会保障压力快速加压,社保缺口难于填补4、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土壤污染,地面下沉,空气污染,加剧热岛效应等等。

所以,研究农村城市化问题以改善现今国内城市化进程弊端多多的现

状,刻不容缓。

二、调查过程

为了了解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我们小组在12月2号对东湖村村民进行了有关农村城市化的社会调查。我们总共调查了16个人,大多数为老年人和妇女。我们采用深度访谈的方式,采访了马溪村的村民。我们针对农村城市化设计了包括消费水平、对国家政策的满意度、业余活动等总共12个问题。通过这些问题来了解村民对城市化的了解和农村城市化的进程。题目切合村民实际生活,因此整个调查过程较为顺利。

经过采访,我们得到了以下数据: 图表一

在采访过程中,在家的大多为老年人和妇女,

因此我们的调查对象也多为老年人和妇女。 访谈问题分析: 1、您的文化程度? 图表二

由此数据可知,该村村民的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主要是以小学文化程度为主。 2、您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图表三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60%50%40%30%20%10%0%

营个体经

统农

养殖

由此可知,村民主要是以打工获得收入。 3、您的年收入水平? 图表三

年收入水平

1万以下

3万到5万

由图可知,村民主要年收入为3万到五万,收入水平并不是很高。 4、您的月消费水平为? 图表四

月消费水平

0.00%10.00%

20.00%30.00%40.00%50.00%

村民的月消费水平主要在1000到2000,其消费水平与收入水平较为符合

5、您对农村城市化的了解? 图表五

对农村城市化的了解

80%60%40%20%0%

过说听未

经过调查发现大约70%的村民对农村城市化了解一点点,还有30%的人根本不了解农村城市化。

6、您认为是就地务工好还是外出务工好? 图表六

外出务工好还是就地务工好

18.75%

从图表可以看出,56.25的村民觉得当地务工好,他们说在当地的话,离家近,一边也可以顾一下家里。25.00%的认为在就地务农工资低,选择性少。18.75%村民持觉得外出务工还是就地务工都无所谓。 7. 您对农村状况最不满意的地方? 图表七

对农村状况不满意的地方

从村民的回应我们总结出,他们一半的人对治安状况不理想,因为总有些家庭无缘无故的丢东西,还有12.50%的人们说农村卫生条件差,觉得村镇规划不合理的也占12.50%,还有6.25%的觉得饮用水不达标。其余的占18.75%。 7、您最希望对农村进行哪方面的改造? 图表八

最希望对农村进行的改造

60.00%40.00%20.00%0.00%

田农

希望对卫生设施进行改造的人大约占58%,觉得道路需要改善的大约占18.25%,还有少数人认为农田也需要改造。 8、您对村干部的满意程度? 图表九

篇三:关于我市农村扶贫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农村扶贫工作的调研报告

农村扶贫工作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施我市“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决定,加快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十万农民异地转移工程”等系列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协把农村扶贫工作列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并成立调研组,于今年2-6月份开展了调研。调研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进行,庆元、云和县同时开展。调研组在认真听取市农办等10个部门有关农村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的基础上,先后赴遂昌、青田等6个县及乡镇村,全面了解了各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近年来开展农村扶贫工作的主要措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建议,广泛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于5月26日召开了委员约谈会,征求部分委员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全面建设

郊区农村调研报告

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真扶贫、扶真贫”,以实施“三大工程”为载体,不断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政策支持,不断推进扶贫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工作。2005年市第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奔小康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进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进程。2006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12月,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了具体措施到村、到户、到人的明确要求。从2004年至2008年连续5年,市委1号文件都是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尤其是2007、2008年分别出台了市委1号文件《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农民异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和农民异地转移工程,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村扶贫工作。同时,市政府还出台了《丽水市发展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市人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推广小额贷款支持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意见》。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明确了全市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奋斗目标、扶持政策、工作举措,对指导我市扶贫工作,确保扶贫实现预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二)因地制宜,狠抓“三大工程”,不断深化扶贫工作

全市各级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以欠发达乡镇奔小康、低收入农户增收和农民异地转移等“三大工程”为抓手,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通过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到2007年底,全市欠发达乡镇通乡公路硬化率达到100%,等级公路通村率达到81.9%,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达到72.2%;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通村率达到76.6%;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到58.74%;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和高中段免收学费、代管费;积极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农户“走出去”、“输出去”、“考出去”,拓展创业空间。通过实施农民异地转移工程,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聚,从2000-2007年底,全市已累计建立下山移民

小区166个、点189个,安置下山迁移农民3.78万户、14.28万人。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到2007年底,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人口从2005年底的18.1万人减少到8.5万人,净减9.6万人,加上4万低保人口,全市低收入农户脱贫或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比例为75%。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73元,比上年增长13%,增加504元,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三)部门协作,结对帮扶,不断促进扶贫工作

部门各尽其职,深化项目引导,增加农民收入。5年来,全市欠发达乡镇实施开发农业和产业化扶贫项目2580个,投入开发资金5.57亿元,各级财政扶持资金7269.8万元。新建农业基地56.9万亩,培育农业龙头企业91家,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24家,覆盖行政村1441个,带动农户11.7万户。全面实施“一户一策一干部”和“一村一计一部门”帮扶机制,通过单位结对村、干部结对户的办法,把帮扶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2007年,全市31421名干部结对33761户低收入农户,资助资金1217.4万元,帮扶项目10590个,项目资金2032万元。同时,不断深化“六个双百”活动,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合力共建新农村、合力扶助低收入农户。2007年,百家民营企业扶百村结对帮扶115个村,落实帮扶资金1369万元。1055家文明单位与940个村结对,落实帮扶资金533万元。55名侨胞、27个侨团结对帮扶76个村,共捐资761万元。青田县还开展“百个侨团助百村”、“千名华侨扶千户”活动,共有327名华侨以各种方式参与农村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共落实帮扶资金81.2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几年来不懈的努力,全市农村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不能不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关注。

(一)制约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外在因素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立地条件差、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我市耕地量少、块小、分散,而且生产性基础设施落后,不少己年久失修,制约了我市农业发展和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二是特色产业扶贫水平较低。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总量少、规模小、设备差,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弱。三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全市农民合作组织规模小,资金实力弱,再加上技术、人才等方面因素制约,专业合作社组织从事种养业的比例高,粗放经营的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少,产生的经济效益低,带动作用不明显。四是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单一。城镇产业规模小,二、三产业发展慢,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不足,难以让低收入农户从第二、第三产业获得更多的收入。五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向下延伸不够,低收入农户对市场信息和市场行情缺乏了解,对农业结构调整方向不明确,致使农业生产难以与市场对接,加之部分农村文化阵地萎缩,公共文化体系缺失,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不强,影响了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的提高。六是一些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缺乏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无法带领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

(二)制约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的自身因素也不少。扶贫工作要靠“内治外帮”, 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最终要靠自身的努力,只有把他们的潜力挖掘出来,才能抓住扶贫工作的“牛鼻子”。目前影响他们脱贫致富的自身因素主要有三个: 一是一些低收入农户满足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自给自足的传统生产模式,离开土地的脱贫致富能力较弱,有的仍未摆脱“养猪为过年,养牛为犁田,养鸡养鸭为了找点油盐钱”的自然经济状态,他们的商品意识、科

技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都很低。二是由于受科技文化素质等因素影响,一些低收入农户生产仍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传统的自然习惯,部分农民接受科技知识和适应市场经济能力较差。三是部分低收入农户“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具有强烈的依赖性。过去长期实施“送钱、送粮、送衣”的扶贫方式,致使一些地方的低收入农户产生了靠政府靠社会救济度日的依赖心理,失去了改变贫困的信心,存在着一种比物质贫困更严重、更难治愈的“志气”贫困。

(三)扶贫的方式方法还需改进。一是强调经济的多,重视人的精神、文化因素的少。有些地方往往强调的是增加“物”的因素,而忽视“人”的因素,一谈到扶贫就强调加大资金投入、发展项目等等,对于树立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宣传不够。二是缺乏对症下药、分类指导。有些扶贫资金、项目,采用平均分配办法,直接影响了扶贫的效益和效果;机关干部在帮扶中,下去的人多,但帮助分析贫困原因、指导脱贫办法的少;在帮扶措施上,有些地方对不同类型贫困户缺乏有针对性的帮扶,采用的办法不多、措施单一。三是有些地方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主要反映在一些基础数据上,包括低收入农户、低保对象的确定,有些就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不够准确、真实、可靠。比如有些贫困户是由于家庭成员不承担或少承担赡养和扶养义务造成的,但这类情况在一些地方仍把他们列入扶贫对象,以致造成不良影响。

(四)一些政策、措施还不尽科学合理。一是资金投入不足,诱发新的债务。如下山脱贫中,生活在偏远山区的部分农民由于自然条件差,致富门路缺,原始积累少,而异地转移成本较高,农民除了政府补助的部分之外,自己还要支付一笔不小的费用,特别是低收入农户难以承担,导致部分下山移民负债。又如康庄工程对村级配套资金要求较高,我市地处高山的村级经济一般都较薄弱,有的村由于实施康庄工程导致村集体背上了债务,甚至有些村还存在因筑路而返贫的。二是资金渠道多头分散、门槛高,受益难。据了解,近年来中央、省、市各级财政投入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资金也不少,但这些资金各有各的主管部门,各有各的投向,各有各的管理方式,造成项目规划、实施、验收不好统筹协调,增加乡镇村的操作成本、农户的生产成本。其中很多扶贫项目资金都是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下发或申请条件要求较高,而低收入农户由于无资金、无能力进行启动实施,根本无法争取项目资金,所以扶贫效果收效不大。再是有些规划项目不尊重群众意愿和不切合实际,有的地方农民想做的项目,相关部门没有规划,就不能申请扶持资金,而部门规划的项目不一定适合在当地实施,但为争取资金又必须申报,最终效益不好。三是低保扩面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低保“提标扩面”将能更有效解决农村最低贫困群体的生活问题。但“提标扩面”下达比例指标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低保对象难确定。由于分配到乡镇、村的指标是固定的,造成部分农村出现“粥少僧多”或者“粥多僧少”,引发农村一些新的不稳定因素。二是部分乡镇因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落实,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出现落实不到位情况。

(五)扶贫的机构、力量有待加强。一是扶贫的主管机构不健全。目前市本级和大部分县(市、区)扶贫办没有独立(青田、云和除外),大多与农办或农业局合署办公,而且办公室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或很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农村扶贫工作的开展和深入。二是扶贫的资源、力量有待整合。扶贫工作要求多部门协作,但当前的协调主要在资源动员上比较有效,在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上部门间的协作明显不足,形成职能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没有很好地将部门的资源、资金整合运用,形不成合力,造成各方面都在抓,而各个方面又都出现资金缺口、项目效益不明显的问题。而且多数县(市、区)缺乏统筹兼顾、有效整合的机制,降低了扶贫的效率。

三、对策与建议

做好农村扶贫工作任重道远,我市必须在认真总结过去扶贫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扶贫工作,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清思路,加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

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市委[2008]1号文件的同时,进一步理清扶贫工作思路,把扶贫开发看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和基础,抓住扶贫关键环节,用统筹的眼光看扶贫,综合的手段抓扶贫,真正把扶贫开发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纳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整体框架之中。

一是加大生产性基础设施投入。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生态农业、高效特色农业的需要,统筹规划,加大对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林生产条件,为可持续发展打实基础。

二是狠抓农民异地转移工程。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生态移民的决定,把高山远山立地条件太差的农户“请”下山。充分考虑就近就业、就医就学等各方面因素,选准移民点(如工业区附近、中心镇等),做到“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要提高低收入农户特别是特困农户搬迁的补助标准,以及搬迁后的帮扶工作和后续管理工作,降低移民户的搬迁费用。

三是进一步规范扶贫对象的审定。扶贫对象的确定必须坚持标准,规范程序,规避人情因素,确保准确、真实、可靠,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纳入建档立卡对象,扶贫项目与低收入农户对接到位。

四是加强扶贫分类指导工作。要继续向开发性扶贫、救济性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管齐下的方式转变。要积极开展信息帮助、产业扶持等开发性扶贫。目前我市贫困对象中近三分之一是老、病、残等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不适宜“造血式”的扶贫,对这部分人员应纳入政府低保救济。要进一步做好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尽量减轻乡镇的负担,对欠发达乡镇要给予特别的照顾,以更好地调动乡镇干部的积极性。

(二)明确责任,提高扶贫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完善扶贫工作组织。市本级、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扶贫工作机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市、县、乡、村及相关部门的扶贫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贯彻好“以人为本”开发式扶贫的工作方针,帮助有发展能力的贫困人口走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路子。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抓好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做足“农”字文章,加大引导、指导、帮扶的力度。

二是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扶贫工作力度。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是基层扶贫工作的生力军,要强化乡村两级领导班子的责任。乡镇扶贫工作要有专门组织、专人负责,协助村领导想办法、抓落实,发挥好基层扶贫的主体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县主管部门和帮扶部门的责任,扎扎实实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搞好扶贫工作。

三是建立扶贫工作考核管理体系。建立科学严谨的扶贫工作考核管理体系,准确评价扶贫工作的成效,努力避免以表面的数字统计成果取代实际增收效果,用考核促使“真扶贫、扶真贫”落到实处。

(三)政策扶持,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渠道

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大力促进信贷扶贫,增加低收入农户增收实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扶贫政策。在用足用活现行上级扶贫政策的同时,继续努力向省委、省政府争取扶贫政策和补助资金,对一些不尽科学合理的扶贫政策,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以修改。二是进一步降低项目门槛。为加快各类扶贫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应进一步降低项目门槛,引导农民产业发展方向,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特别是对低收入农户应给予特别优惠政策。三是全面推广农户联保贷款。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形成林农小额循环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等贷款方式优势互补的格局。积极探索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模式,扩大贷款范围,开展农村社区资金互助组织的试点。鼓励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个人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四)提高素质,增强低收入农户增收的能力

扶贫先要“扶志”和“扶智”,才能增强低收入农户增收能力。首先要典型引导,增强脱贫致富的主动性。要从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功典型中,发现规律,汲取经验,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思路和措施,要大力弘扬基层群众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社会环境,建立奋发图强、勤劳致富的激励机制,增强广大低收入农户勤劳致富的光荣感。其次,坚定不移地提高农民素质,实施科教扶贫。要紧紧抓住提高贫困农民素质和产业科技含量,深化科教扶贫。要引导低收入农户积极参与劳动力素质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在利用培训基地集中培训的同时,积极采用流动式培训、乡村培训等灵活多样方式,尽量方便群众参与。以科研院校为依托,引进人才和技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引进新技术,培养新人才,定期邀请专家、技术人员为低收入农户讲课、传经送宝。要认真组织好农民职业实用技术培训,本着“实地、实用、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科普知识和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努力使每个有能力脱贫的贫困农民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要充实县乡农技推广队伍,完善技术服务手段,普及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对低收入农户使用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辅导。

(五)科学帮扶,完善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大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要从愿意为村里作贡献的致富能手、务工经商能人中培养村干部,配齐配强村级班子,对他们加强政策、法规、技术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增强其工作能力;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重奖优秀村级干部,激励他们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作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提拔重用。

二是积极推进互惠式产业扶贫。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业主、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基地,大搞农业综合开发,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在方式上,多扶持与扶贫项目相关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低收入农户签订生产合作合同,项目主管部门与龙头企业签定产业扶贫合同,项目风险由企业承担。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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